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 上海 201600)
[1]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499条系关于悬赏广告的特设规定。(1)基于《民法典》第499条规范演进的实际情况,本文案例检索遵行如下步骤:第一,以“北大法宝”为基本数据库,时间设定为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日)至2020年12月31日,案由设定为“悬赏广告纠纷”,检索得到民事裁判文书254件;再以《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为援引对象,检索得到民事裁判文书81件;剔除重复文书、无关文书、误引文书以及系列案件后,余63件。第二,以“无讼案例”“威科先行”为辅助数据库,进行相同操作,检索后对前述63件补充8件,共计71件。第三,在前述三个数据库中以“悬赏”为关键词,补充检索得到1999年10月1日前有参考价值的民事裁判文书3件。第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库中以相同案由、关键词补充检索得到新近有参考价值的民事裁判文书4件。第五,确认目前尚无援引适用《民法典》第499条的民事裁判文书。检索时间:2021年1月20日。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并无关于悬赏广告的特别规则。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乃当时民事实证法层面仅有的关于悬赏广告的规定。及至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因应裁判实践之需(2)参见沈德咏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第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