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伟
(复旦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 200082)
机会主义这个概念最早源于法语词汇“opportunisme”,原意为妥协和应付,后又增加了“不择手段”的词意。如我国学者竹立家[1]、陈天祥[2]35就认为机会主义是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以结果来衡量一切、不重视过程和规则的行为。此后这一概念被高度政治化,如张鸣认为机会主义多指政坛中那些没有定见、没有操守、随机应变的政客行为[3]51。这些均是对机会主义特征的简单描述,而究其行为根源,可以用米切尔·科洛吉尔的概念进行解释。科洛吉尔认为机会主义是“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利用所有可能的手段获取它自己的特殊利益的倾向”[4]。在此解释下,机会主义也被引进到制度主义经济学中,泛指那些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讲规矩的投机行为[3]51。但“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政治上,机会主义实际上都是指不顾一切的趋利主义,其实质都是指只顾眼前的、短期的、局部的利益。”[5]与前述有所不同的是,在无产阶级理论和革命实践中,“机会主义”又有其具体而特殊的内容指向,即“机会主义是指工人运动或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出现的违背马克思主义根本原则的思潮、路线,它是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6]。
作为无产阶级理论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机会主义问题同众多的机会主义者进行了长期的理论斗争。简而言之,他们所批判的机会主义在性质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阶级立场”上的机会主义,另一种是“斗争策略”上的机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