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际支持、社会保障与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
——基于CHARLS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2-03-23 01:40尚青松赵一夫
科学决策 2022年2期
关键词:代际照料新农

尚青松 赵一夫

1 引 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和家庭结构变化的现实背景下,农村居民养老面临多重困境(陆杰华和沙迪,2019[1])。农村家庭代际支持养老功能受到冲击:一是在生育政策和生育观念转变下农村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少子化和核心化。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由2010年的3.10人减少到2020年的2.62人,家庭成员不断减少,家庭内部养老基础和养老资源逐渐被削弱。二是社会转型发展和生产方式变革,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从事非农业生产,改变了传统农村社会共同居住、共同生产的家庭“运行”模式。有研究数据显示,农村成年子女与父母同居的比例不到四成(李俏和陈健,2017[2]),与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发展中国家七成以上的同居比例相比(曹文献,2013[3]),我国农村居民同居比例较低,减少了老年父母获得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家庭代际支持的机会(孙鹃娟,2010[4])。成年子女提供的代际支持难以满足老年父母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社会化养老服务保障受到农村居民青睐(肖倩,2010[5];慈勤英和宁雯雯,2018[6])。然而,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农村地区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较为滞后,截至2019年底,我国农村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社区互助养老设施的覆盖率只有6.40%、12%和19%(刘磊,2021[7])。城乡居民社区养老服务和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差异大,农村社区尚未配备高质量医疗服务,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日益凸显,导致农村居民在社会养老方面存在众多劣势(曾毅等,2004[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让农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养老金,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子女的赡养负担,对传统的家庭代际支持有替代作用,但效果有限(张川川和陈斌开,2014[9])。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完善,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领取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为126.70元/月,面临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低、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何文炯,2019[10])。面对家庭结构小型化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非农业生产的转移,代际居住分离导致家庭代际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支持弱化,单一家庭养老方式难以满足农村居民养老需求,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等现实,在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间农村居民更倾向于哪种养老方式,应该从哪些方面强化农村家庭和社会养老资源供给,提高农村居民养老生活质量。鉴于此,本文从代际支持和社会保障两方面研究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机理,为协调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资源提供合理化建议。

2 文献回顾

子女特征对农村居民家庭代际支持养老产生了深刻影响。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有限,家庭内部子女支持在现在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依然是我国农村居民养老的主要支持力来源(钟涨宝和杨柳,2016[11])。子女数量折射出家庭内部代际支持资源丰富程度。Logan和 Bian(1999)[12]、Zachary和Julia(2003)[13]、王硕(2016)[14]研究结果显示,子女数量与代际支持之间存在显著关系,认为子女数量越多,老人获得子女支持的概率越高。除此之外,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资源的普及,子女拥有的资源和财富对其赡养老人行为产生重要影响,Sun(2002)[15]、Karen等(2009)[16]、韦宏耀和钟涨宝(2016)[17]研究认为,子女的经济收入、受教育程度和从业领域对其给予老年父母代际支持有重要影响。

代际空间距离的拉大制约了农村居民家庭代际支持的获得。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间代际流动增大,代际之间分离居住减少了成年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回报机会,代际关系弱化以及亲属关系疏远,冲击着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杜鹏等,2016[18])。Eggebeen和Hogan(1990)[19]、舒玢玢和同钰莹(2017)[20]从代际分离角度分析发现,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分居会导致代际支持减少。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变迁降低了农村居民家庭养老资源获得可能性,阻碍情感交流(M,2010[21]),老年父母缺少心灵寄托,孤独感和失落感日益增加(Adhikari等,2011[22])。农村居民养老需求逐渐转向家庭外部的社会养老。

在家庭结构和社会变迁下农村居民养老问题日益严重,农村养老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丰富的养老资源。2009年新农保政策在农村地区试点实行并在2012年对农村地区进行全覆盖,学者们开始对我国新农保政策效益进行评估。程令国等(2013)[23]发现,新农保提高了参保老年人在居住意愿和实际居住安排上与子女分开居住的可能性,对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类似地,陈华帅和曾毅(2013)[24]从新农保具体使谁受益的角度定量分析发现,与未参保老年人相比,参保老年人所获得的子女代际支持金额相对减少了587.10元/年,占同期领取养老金收益的62.40%。除此之外,“守望相助”的农村社区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益的养老支持,辛宝英和杨真(2021)[25]通过对山东省农村互助养老的调查研究发现,社区支持显著提高了农村居民互助养老意愿,能够满足家庭养老满意度低和担忧将来养老的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

新型养老方式的出现和代际流动背景下成年子女为农村老年父母提供的代际支持逐渐改变着农村居民以传统家庭为主要养老支持的养老方式,社会养老保险、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及影响因素引起学者的普遍关注。近年来,国内学者针对不同群体养老方式选择进行解释性研究。在研究对象上,既有对所有老年人进行一般性研究,也有对中青年和高龄等不同队列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意愿的差异研究(吴海盛和江巍,2008[26];张莉,2016[27]),还有对空巢、失能、留守、独生子女等特殊老年人的养老方式选择影响因素分析(宋健和黄菲,2011[28];温凤荣和毕红霞,2016[29];宋宝安,2016[30];吴海涛和宋嘉豪,2017[31])。在研究视角上,既有从代际流动视角研究子女外出对农村居民家庭养老的影响(田北海和徐杨,2020[32]),也有从子女性别差异视角研究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张驰等,2019[33]),还有从社会支持方面研究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刘金华和谭静,2016[34]);在研究方法上,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社会学人口特征、家庭结构、子女特征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均具有显著影响。例如,吴海盛和邓明(2010)[35]运用Logit模型对全国10个省份1123名农村居民的养老方式选择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是否党员、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历、家庭决策类型等因素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具有显著影响。农村居民在作出养老方式选择时会考虑其现有的资源和条件,在社会转型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下城镇的资源优势不断凸显,吸引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居住方式的改变减少了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时间(张驰等,2019[33]),用于老年生活照料等方面的家庭资源与社会资源都变得相对稀缺(黄健元和常亚轻,2020[36])。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家庭、政府和社会应当承担哪些责任能够有效满足农村居民养老需求,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基础。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集中于子女特征和居住方式对农村家庭代际支持的影响,社会保障在养老问题上的研究多关注养老保险对家庭养老功能的替代作用,综合分析代际支持和社会保障对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研究较少。在目前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的现实背景下,子女的代际支持和社会保障中哪些因素会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产生影响?因此,本文从代际支持和社会保障两方面分析如何影响养老方式选择,探讨我国农村居民养老方式的未来趋势,为制定提升农村居民老年生活质量的政策提供参考。

3 理论分析与研究设计

3.1 理论分析与假设

费孝通的反馈论认为,我国亲子关系是抚养与赡养的关系,是一种“反馈模式”,有别于西方甲代抚育乙代,乙代抚育丙代的“接力模式”,更注重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费孝通,1983[37])。传统的农村家庭是几世同堂共同居住的大家庭,家庭既是生产也是生活单位,承担着生育、教育、生产、消费、养老等功能(王跃生,2010[38])。亲代掌握着家庭资源的支配权,加之传统孝道文化的深远影响,赋予亲代在家庭有绝对的地位,在其逐渐失去劳动能力后能够享受子代的赡养,颐养天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成年子女进城从事非农业生产,代际居住分离降低了农村居民获得成年子女日常生活照料的机会,反馈模式受到冲击。市场化改革和人口政策的成功实施,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农村老年父母获得子女赡养的机会和支持减少,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削弱(钟曼丽和杨宝强,2019[39])。田北海和徐杨(2020)[32]将家庭养老功能划分为生活照料、经济支持和精神慰藉三层面进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具体分析发现,成年子女的外出弱化了受空间限制的老年父母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但强化了不受空间限制的经济支持。

新农保、社区服务和养老机构等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对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认为,福利来源应该是多元化的,福利责任不仅仅由国家或市场来承担,其他社会主体如个人、家庭和志愿组织、民间机构等也应为福利的提供者,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彭华民和黄叶青,2006[40])。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差异作用下农村居民纷纷进城打工,农村老年人成为农村社会主体,社会化养老服务逐渐成为农村老年人主要的养老来源(黄健元和常亚轻,2020[36]),基于农村以血缘或地缘为纽带的熟人、半熟人社会关系网络,建立了以互助性养老服务为基础的农村老年协会、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等农村养老自组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情感交流等养老服务。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丰富的养老服务资源,可以减轻子女的赡养负担,减少子女代际照料的时间(刘柏惠和寇恩惠,2015[41])。但囿于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农村公共服务资源短缺,农村社区服务以老年餐厅、日间娱乐为主,身体康复、护理照料缺乏专业人才,农村居民身体行为活动遇到困难主要求助于家庭成员(赵强社,2016[42])。

在社会保险方面,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城市到农村、从职工到居民的过程(彭希哲和胡湛,2011[43])。利他动机与收入效应理论认为,社会养老保险会降低子女的代际经济支持。Becker(1974)[44]研究认为,利他主义动机引发个人经济转移支付,出资方会因接收方其他经济来源收入的增加而减少其经济支持水平,程令国等(2016)[23]研究新农保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的影响发现,新农保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经济独立性,降低了农村老年人在经济来源和生活照料方面对子女支持的依赖,参保老人对社会正式照料的需求有所增加。新农保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下的农村居民提供了养老服务资源,对自我养老保障具有显著的替代作用(张弛等,2019[33])。在家庭代际居住分离困境下,家庭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是否会对农村居民家庭养老方式选择产生影响,农村社区的熟人社会服务是否会弥补家庭代际支持的缺失,社会保险是否能够保障农村居民晚年生活而促使农村居民选择社会养老。基于以上对农村家庭子女赡养功能的变化和社会服务对农村居民养老支持的影响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1:子女提供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越多,农村居民在养老方式选择上更倾向于家庭养老。

H2:农村社区照料服务资源越多,农村居民在养老方式选择上更倾向于社会养老。

H3: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获得更多社会养老支持则更倾向于社会养老。

3.2 模型设定

本文基于家庭代际支持弱化和社会保障不足的现实背景研究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受哪些因素影响,被解释变量“养老方式”是相互独立的二分类变量,因此采取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代际支持、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该模型具体形式为:

其中,p表示选择社会养老方式的概率,表示选择社会养老方式的概率和选择家庭养老方式概率之比,定义为农村居民选择社会养老方式的机会比率。Xi表示对养老方式选择影响的各因素。β0表示截距项,β1表示各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反应各影响因素对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程度和方向,如果该系数为正,则表示这一变量有利于农村居民选择社会养老方式,系数大小表示该变量影响程度强弱,ε表示随机误差项。

3.3 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缩写CHARLS)2018年全国基线调查微观数据。该数据主要用于分析我国人口老龄化相关问题,推动老龄化问题的跨学科研究,为制定和完善我国养老政策提供更加科学的数据基础。本文以户口类型为农业,居住在农村的60岁以上居民为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对样本中数据存在缺失值及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剔除后,最终得到6186个样本。

3.4 变量界定

本文主要考察代际支持和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以养老方式为被解释变量。杨宗传(2000)[45]认为居住方式是划分养老方式的重要标准,根据养老场所的不同将养老方式划分为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陈友华(2012)[46]则更注重经济来源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的选择,将养老划分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穆光宗(2000)[47]根据养老资源的提供者同样将养老方式划分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但划分标准与陈友华有一定差异。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划分养老方式,在实际生活中不同养老方式之间是相互交叉的,并不能完全分隔开来。本文根据学者们对养老方式的划分情况,认为不论哪种划分方式,归根到底还是主要依赖家庭或社会提供养老服务资源,因此本文将养老方式划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类型。家庭养老是指主要以家庭为依托,由子女提供生活照料和经济支持等养老资源的一种养老方式。社会养老是指除家庭养老之外的社会力量提供主要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如农村居民经济来源主要依赖于退休金、养老保险金,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主要由家庭以外的社会性服务人员提供。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是代际支持和社会保障。其中代际支持从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方面进行测量。将调查问卷中的“过去一年,您或您的配偶从孩子那里收到过多少经济支持?”定义为“经济支持”来反映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经济支持。农村老年父母在生活上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主要由子女提供帮助则视为老年父母获得子女的家庭照顾,选取问卷中“请问在以上(穿衣、洗澡、吃饭、起床、入厕、家务、做饭、购物、打电话、吃药、管钱等)困难中,都有谁帮助您?”定义为“生活照料”来反映子女对老年父母有无生活照料。此外,本文将“您和子女不在一起住的时候,您多长时间能见到子女一次?”定义为“精神慰藉”来反映老年父母与子女情感交流,老年父母与子女见面频率越高则可以获得更多代际支持。

在社会保障因素方面,社会养老保险经历了不断变革发展,对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消费支出和储蓄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选取“您是否有资格领取,或预计将来可以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过去一年,退休金/养老金一共领了多少钱?”定义为“新农保”和“养老金数额”来反映养老保险的有无及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对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程度。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政策改变了农村居民有病不敢医的困境,减少了医疗费用支出,减轻了子女赡养负担。因此选择“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一指标反映政府在保险方面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基于亲缘、地缘关系的半熟人社会关系和邻里相助的中华传统美德提高了农村居民养老风险抵御能力,为农村居民养老搭建了生活互助、娱乐交友、信息互通平台。选取“您所属农村社区是否有社区照料?”操作化为“社区服务”来反映社区提供的社会活动和日间照料等内容。

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是一种“情境理性”选择,子女作为农村居民潜在养老资源,子女数量的多少会对其养老支持获得情况产生影响,农村居民帮助子女照看孙子女也会影响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为防止内生性问题本文选取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资产和健康状况6个个体特征变量及儿子、女儿数和是否照看(外)孙子女作为可能影响养老方式选择的控制变量加入模型进行分析。具体各个变量的定义与描述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4 实证结果及分析

较多的解释变量进行分析可以使结果更全面,但也容易导致多重共线性问题,因此,在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之前,首先要进行多重共线性诊断。本文采用方差膨胀因子和特征根这两个方法检验变量之间的共线性,一般认为方差膨胀因子大于10和多维度的特征根值等于零,则说明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本文的检验结果表明,三个模型中方差膨胀因子最大值为2.85,变量的特征值均大于0,表明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进一步查看模型的拟合性优度,三个模型的似然比检验统计量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本文利用R4.0.2进行了影响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逐步回归分析,基于被解释变量是二分类变量,一般以样本数量最多的为参照,本文选择家庭养老为参照组分为三个模型来分析,具体结果见表2。

表2 代际支持、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影响的实证分析

模型1结果表明,在不考虑社会保障、个体特征变量的情况下,子女经济支持系数显著为负,说明相较于未获得子女代际经济支持的农村居民,有子女提供经济支持的农村居民在养老方式选择上更倾向于家庭养老。在代际支持因素中子女经济支持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处于首位,选择家庭养老的农村居民中有58%的获得子女经济支持在2000元以上,获得代际经济支持均值为4927.88元,与2015年子女经济支持均值1683.59元以10%的利率贴现计算获得的2240.84元(田北海和徐杨,2020[32])相比增加了2687.04元,说明家庭养老经济供养功能得到了一定的强化。在家庭生活照料服务方面,生活照料因素对农村居民选择家庭养老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农村居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更期盼得到子女的帮助。代际支持中精神慰藉因素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影响不显著,不具有统计学意义。以上结果验证了假设H1的成立。

模型2中,加入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可以看出代际支持因素显著性没有变化,证明了模型1的稳健性。社会保障因素中新农合和新农保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具有显著负向影响。验证了假设H3不成立。其原因可能是:新农合的参与使得农村居民医疗费用减少,减轻了成年了子女的养老负担,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意愿增强。新农保对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障作用有限,2017年农村居民月人均养老金126.70元,与城镇职工月人均2876元相比,不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1/22(何文炯,2019[10])。新农保存在保障水平较低、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较差等问题,农村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认知不足及参保意识淡薄,与张川川等人的研究结论相一致(张川川和陈斌开,2014[9]),完善中国农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养老金数额和社区服务在农村居民社会养老方式选择上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养老金数额和新农保两变量在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方向上出现相反的现象。可能是因为选择的养老金数额包含退休金、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所有外部养老金,养老金总金额大于单个新农保养老金转移支付数额。上文已经分析得出新农保保障水平低,加入其他养老保险来看养老金数额增长对农村居民晚年生活保障水平更高。在社区服务方面,农村居民参与社区组织提供的生活照料、休闲娱乐、文化教育、医疗护理等服务,在熟悉的环境中获得生活帮助和情感交流,能够满足填补内心的孤独感,同时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以上分析结果验证了假设H2的成立。

模型3加入个体特征变量,除社区服务变量不再显著外,其他变量的系数大小、符号和显著性均未发生明显变化。在模型3的控制变量中,年龄、受教育程度和个人资产对农村居民选择社会养老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一般来说收入与受教育程度成正比,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村老年人对于社会养老政策更熟悉,接收、解读能力更强,更容易接受社会养老服务,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逐渐衰退,作为经济“理性人”更倾向选择养老保险抵御风险,购买社会性服务等养老资源来满足自身需求。儿子数和女儿数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影响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相较于社会养老农村居民选择家庭养老的概率更大,子女在农村家庭养老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儿女作为一种潜在家庭养老资源,子女数量的增加减少了子女赡养负担,增加了农村老年父母获得养老资源的可能性。

5 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2018年数据,利用二分类logistic模型分析代际支持与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选择影响的各个因素发现,虽然代际居住方式和家庭结构变化不断冲击着传统的家庭养老,减少了子女对老年父母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机会,但农村居民养老的经济支持、遇到困难时的生活照料需求主要通过代际支持获得。农村社区服务的发展和养老金数额的增加为农村居民选择社会养老提供了物质及经济基础,提高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方式选择的概率比,新农合和新农保减轻了成年子女赡养负担,使得农村居民对家庭养老有更多倾向。

家庭养老作为最基本、最富有生命力的养老方式。尽管与传统几世同堂的大规模家庭相比,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核心化导致老年人家庭资源减少,空间上距离的拉大阻碍了农村老年人获得代际支持的可能性,但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生活保障不足,获得社区服务的仅有21%,家庭养老仍是目前农村居民的主要养老方式,担负着农村居民养老的重任。社会转型和家庭结构变化对农村传统家庭养老的冲击并未完全削弱子女的养老主体角色,而在于削弱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改变为代际经济支持强化、精神慰藉弱化的家庭养老。因此,农村居民养老方式应以家庭养老为主,利用各类社会养老资源弥补农村家庭养老的削弱,实现家庭和社会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

具体而言,第一,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家风,满足农村居民家庭精神慰藉需求,减少内心孤寂。成年子女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增加,与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相比农村老年父母精神慰藉需求更为强烈。因此,一是定期评选最孝儿女,宣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家风事迹,引导成年子女给予老年父母更多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支持,增强子女赡养父母的责任意识。二是完善职工休假制度,鼓励外出务工子女定期回家照看老年父母,排解老年父母留守在家的孤独感。三是加快提高城镇化水平,城镇化建设为农村居民就近务工提供便利,成年子女能够兼顾工作赚钱养家糊口和赡养父母。保障农村居民收入的同时,强化了家庭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支持。

第二,做好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意识。典型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政府和社会组织承担起越来越多的养老内容,但任何组织都难以完全替代家庭在养老上发挥的生活照料、情感慰藉等代际支持功能,政府应在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基础上做好兜底性养老保障同时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激励个人及家庭成员缴纳更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意识减轻农村子女赡养负担。

第三,充分挖掘社会组织潜力,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发挥农村居民家庭养老的辅助功能。农村老年人口呈现出失能化、少子化和空巢化的特征,农村居民养老需要社会组织的参与为无子女照料老人和空巢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和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多渠道支持建立适合本地区发展水平的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互助型农村居民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根据农村老年人的异质性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资源,实现对家庭养老的有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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