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联姻,彰显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有效性

2022-04-21 21:42蔡蓓蓓
小学教学研究·教研版 2022年4期
关键词:道德法治学习方式实践活动

蔡蓓蓓

【摘 要】纵观当下道德与法治课程在教学实践中的践行,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教师并没有处理好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之间的关系,这两者之间的融合更多处于虚无缥缈的状态之中,要么完全割裂,要么机械融合,并没有真正达到应有的教学效率。因此,我们要厘清认知,把握道德与法治之间的联系,依托德育与法治的教育交点,积极创设实践活动,借助生活转变学习方式。

【关键词】融合联姻 道德法治 实践活动 学习方式

统编版教材之所以把之前的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两门课程更名为“道德与法治”,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一门课程强调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以及法治观念的高度融合,让立德树人的教育本质,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充分的落实。但纵观当下道德与法治课程在教学实践中的践行,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教师并没有处理好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之间的关系,这两者之间的融合更多处于虚无缥缈的状态之中,要么完全割裂,要么机械融合,并没有真正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笔者结合自身的认知和教学实践,来谈一谈在这方面的尝试与思考。

一、厘清认知,把握道德与法治之间的联系

首先,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而言,道德和法律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这就如同人的双臂,缺一不可。社会公民的基本言行需要道德层面的约束,而当道德无法落实或者需要统一的制度规范时,法律就应运而生。而个人的生命成长,既需要借助道德教育滋润心灵,也需要法律的呵护。因此,从这个角度审视,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具有鲜明的共通性,都旨在促进提高学生的道德意识和素养。不同的是,道德教育更加侧重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旨在积极指向人物的精神世界和内心世界。而法治教育,更加侧重对社会制度的认知和遵守。

出于这样的认知,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设置了“我们的守护者”“我们是公民”“我们的国家机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等四部分与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规息息相关的课程内容,旨在帮助学生形成基本的道德价值认同之后,渗透相应的法规意识,真正助推学生道德品质和法规意识融合发展。

其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彼此相互融通,形成了鲜明的互补性状态。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无论课程设置,还是学校活动的开展与实施,都一直偏重于道德品质的养成,而弱化了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增强法治观念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其自然也应该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从法律和道德形成的特质来看,道德形成于生命个体对于自身内心的认知和觉醒,即著名哲學家柏拉图所说的“德性是心灵的秩序”;而法律则与道德的形成完全不同,法律是由国家、社会以强制性的手段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因此,与道德相比,法律则更多的来自他律层面。学生在接受相应的法律教育之后,就能形成基本的法律常识,形成对法律最原始的体认和信任,从而产生更加积极的道德认同感。

因此,道德与法律之间一旦形成融合,就能有效地作用于儿童的内在心理认知,从而形成有机统一的教学体认。两者之间的互补性,能够有效地推动学生言语的规范和行为的高度自律。

二、促进融合,依托德育与法治教育交点展开教学

从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命名来看,这一门课程既要关注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又要注重法律意识的渗透。事实上,道德与法治并不是纯粹的包含关系,两者之间相互融通,又彼此互补。因此,课程教学就需要从两者之间的关系入手。

教师要善于发掘教材中两者之间各自的教学价值点,积极促进彼此之间的双向渗透。对于道德与法治课程而言,教材就是一个例子和载体,是促进学生道德品质形成和法律意识渗透的有效媒介。因此,教师必须精准地揣摩编者编排内容的用意,不能仅把关注的视角局限在当下的教学内容上,要站在课程教材的整体编排角度,精准地发掘教材中属于道德层面的价值点,以及属于法治层面的教学价值点。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上学路上》一课,紧扣学生的生活实际,罗列了一系列学生在上学路上可能出现和面对的诸多情况。教师不仅要精准地把握编者在教材中设置的内容,还可以结合自己所教班级学生以及学校周围具体的环境特征,遴选出教材中没有罗列出来的相关资源。为此,教师可以从学生生活实际中罗列出来的情景与教材中提供的资源中,形成教学的有效认知,在相得益彰的过程中,提升学生对于上学路上情景的道德认知。

这些内容既有法律意识层面所规定的交通法规法则,又暗含着社会道德层面的相互帮助,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双重价值点。这两者之间,就巧妙地融合在上学路上这一教学的认知情境中,形成了天然的教学融合。教师要借助生活中的具体生活资源,开展积极有效的认知互动,从而促进道德与法治两者之间的有效融合。

陶行知创立的“生活教育”理论告诉我们,生活是学生课程学习的源头活水,课程教学一旦缺失了生活的浸润,必将走进机械灌输的“死胡同”。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道德层面内容和法治层面内容,彼此之间绝不是互相割裂的,其融合的交汇点就在于学生的生活实际。因此,无论是紧扣课程资源、展开道德层面的教学,还是展开法治层面的教学,教师都应该尝试借助生活资源,朝着另外一个维度拓展延伸。

以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为例,整个年级教材中,编选了大量与国家体制形式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内容,渗透了大量的信息与知识。教师如果无视学生的生活实际而仅仅紧扣教材中所呈现出来的价值信息展开教学,必然会给学生的理解与感知、吸收与悦纳等设置较大的障碍。学生凭借现有的认知思维,无法真正地理解教材所呈现出来的价值内容。教师如果限定在这样的层次展开教学,必然会导致教学的机械化和生硬化。因此,教师可以尝试将学生的生活体验融入这一部分教材教学的过程,一方面,借助教材中与法律相关的知识,指导学生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借助生活中提供的资源,引导学生将教材知识实践运用,这样,两者之间就形成了道德与法治之间的巧妙聚合。

道德与法治课程源自生活,但又高于生活。广阔的生活资源,是构建和教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基础,其内容不仅涉及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质铸造,还关注了其法律意识的有效习得和理解。因此,对于这门课程的教学,教师应该与学生的真实生活有效结合、同步推进,还要将实实在在的实践性活动与课程内容以及学生的真实生活进行有效链接,从而帮助学生构建出生活化的活动模式。

三、创设实践活动,借助生活转变学习方式

首先,教师要巧妙地将生活中的元素融入道德与法治的课堂教学中,有效链接学生的原始认知经验,焕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比如,在教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相关内容时,教师不要将其定位于传统知识信息的渗透与灌输,要提炼出相应的主题活动,并且在组织和实施活动的过程中,将学生外在的生活元素融入其中,将生活中常见的可感性场景移植到课堂教学之中,让学生在教师创设的可感情境下,深刻地体悟与感知,最终在生活化实践的基础上,强化学生道德的感知与实践,推动学生生活元素与实际生活之间的有效连接,促进道德与法治之间的有效融合。

其次,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作业设置要避免僵硬化、机械化的题目训练。完成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后,教师需要引领学生重新回归生活,运用自己在课堂教学中掌握的知识以及形成的能力,指导自身的生活实践,并在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作业引领下,不断探索发现、践行感知,将学以致用的教学理念充分落实。这样的作业设置,不仅在实践操作层面,有效深化了学生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深入理解,还充分激活了学生原始的学习动力,在增强学生动手操作实践能力的过程中,激发了他们创造性思维的有效提升。

综上所述,统编版道德与法治是一门独具魅力的课程,不仅关注学生道德品质的持续养成,还关联了社会层面的法治内容,是一门典型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因此,教师要善于把握道德与法治之间的内在关联,高效促进两大核心课程内容的有效融合,以全新的理念和方式,找准课程教学的新方向,实施课程教学的新策略,从而推动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娟.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策略探索[J].学苑教育,2021(22).

[2]钱清.论如何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有效性[J].考试周刊,2021(80).

[3]张春娟.浅谈如何提高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有效性[J].天津教育,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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