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1986年的私奔

2022-06-07 03:02欧阳娟
西湖 2022年6期
关键词:表姐夫小华姐夫

欧阳娟

表姐留下张字条私奔了。

表姐当然不会使用“私奔”这样的词语。

“我根人走了”,表姐的字条是这样留的。

字条中的“根”应为“跟”。表姐小学毕业后就没怎么写过字了,五个字当中只有一个别字,算是相当用心了。

表姐把字条夹在电饭煲的盖子下。表姐夫打开电饭煲盛饭时,字条就飘了下来。

表姐夫回家可以不管别的,饭还是要吃的。表姐把字条夹在电饭煲里,是为了确保表姐夫能够看见。

表姐夫看到字条后,给我打了个电话:“你有没有栀兰的电话?”

栀兰是表姐的闺蜜。表姐当然也不会使用“闺蜜”这样的称谓。表姐只是跟我说过,她跟栀兰玩得好。玩得好的人,我在表姐嘴里只听到过栀兰这一个,便把她们定义为闺蜜了。

五年前,我见过栀兰一回,五十多岁的人,穿得桃红柳绿,脸上不見一丝皱纹。

栀兰说:“叫你表姐有空来找我玩,好多年不见她了。”

一个多年不见的人,是表姐唯一的闺蜜。

我跟栀兰没留联系方式。表姐夫说:“没留就算了。”

过了两天,表姐夫又打我电话:“你能不能想办法弄到栀兰的电话号码?”

我有些奇怪:“姐姐没有栀兰的电话吗?”

表姐夫才说:“你姐走了。”

“走了?上哪儿去了?”

“不晓得。我想问问栀兰晓不晓得。”

我弄不到栀兰的联系方式,表姐夫也没再打电话来问。

又过了两天,我给表姐夫打电话问:“姐姐回来了没?”

“没。”表姐夫说,“我现在有事,回头再说。”

我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电钻的声音。表姐夫是做装修的。

做装修的也可以避到屋外先把表姐的事跟我说清楚再进去呀。表姐夫没避到屋外,也没跟我说清楚表姐的事。

我心想,对于表姐夫来说,也许做装修的时候不能谈论这些事。

再等了两天,还不见表姐夫回话,我又打了电话去问。

表姐夫又隔了两天才抽空跟我碰了个面,把表姐留的字条拿给我看,将事情简短地说了一下。也就是说,自表姐夫第一次打我电话询问栀兰的电话号码算起,足足过了八天,我才知道表姐是跟人走了。

表姐夫说:“六十多岁的人了,哪里还有人要她?不是怕她上当受骗,我才懒得找她。”

我想起表姐多次跟我说过要跟人走,我也没太放在心上,不料她竟当真走了。

一把年纪了,身体又不好,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她怎么敢走?

最后一次见到表姐还是大半年前,她满面愁容,头发白了大半,原本瘦小的身板更加干瘪了,跟栀兰比起来,足足老了二十岁似的。表姐说过她跟栀兰同年,栀兰比她大月份还是她比栀兰大月份,我记不清了。表姐说的话,我总是记不太清楚。

那回碰面表姐也说过要跟人走的话,我照样敷衍了两句。她翻出一个网友的照片给我看,问我面相如何。我夸张地笑着说:“学会打字了?挺时尚的嘛!”表姐得意地笑了笑。那样的笑容搁在她脸上,有种异样的灿烂,回光返照似的。

表姐夫把字条交给我后就没再收回去。那字条写在一角歪歪斜斜的田字格纸上,想是从哪个孩子的练字本上撕下来的。字是用铅笔写的,想来也是跟那孩子借的,表姐没有笔。只借着了一支铅笔,那孩子最多才上二年级。

看着字条,我只觉像极了表姐本人,认真的,却是潦草的。

第一次听表姐说要跟人走,是在1986年的初秋或是暮春。

1986年的时候我六岁。记住了这个年份是因为第二年我就正式发蒙入学了,否则的话,以表姐的本事,是不可能让我这么多年帮她牢牢记住这个年份的。表姐生来体弱,自小由外婆养大。我和哥哥也跟着妈妈客居在外婆家。虽同住一个屋檐下,可表姐长得不好看,不会读书,还不擅劳作,我从未把她放在眼里。1986年的那天,我在一个邻居家里看见了一个满脸胡须的男人。对于六岁的小女孩来说,那样的脸实在丑得难以容忍,因而令我记忆犹新。我当日穿着一件灰白的罩衣,里面是件的确凉的单衣,可以推断出不是初秋便是暮春。

邻居说,那个满脸胡须的男人是做泥巴匠的,预备跟我表姐订婚。

我听得怒火中烧,赶回家指着表姐问:“你是挑瞎了眼么?挑来挑去挑了个那样的男人,胡子都长到后脑勺上去了!”

表姐正在扫地,举起扫帚撂了过来:“挑你个死人!是我挑的么?还不是你娘跟我娘挑的?”

她竟然打我?我一个六岁的孩子,划动着粗短的小手小脚在太阳下跑了半天,心急如焚地向她指出这桩婚事的巨大缺陷,我容易吗我?她不但不感激,反倒打我?我很是生气。

表姐说:“早知道这样,我就跟小华走了。”

小华是表姐的初恋情人。表姐自然也不会使用“初恋情人”这样的称谓。她只是说,她跟小华蛮好的。

我记住了小华的名字,是因为对于年幼的我来说,恋爱是件新鲜刺激的事。

表姐去跟这个名为小华的男人约会时,穿过一条白底黑红圆点的连衣裙。我记住了这条连衣裙,是因为另一位生得极其貌美的表姐穿过一件一模一样的。那位表姐站在初夏的柿子树下,树上开满了乳白的小花,四溢的清香令人恍如吸着蜜。年少貌美的表姐轻轻一旋身,白底黑红点的裙摆铺展开来,盖满了整个树荫。

有了美貌表姐的加持,这条裙子才得以在我记忆中历久弥新,以表姐的一己之力,是不足以让我帮她记住约会时的穿着打扮的。天天吃在一起住在一起,我却好像没怎么见过表姐似的,总要经由他人的介入,才能形成有关她的印象。

两条相同的裙子将两位表姐交叠在一起,年深日久,我记忆中时常误将美貌表姐的脸嫁接到表姐身上,想到她穿着那条裙子前去约会时,恍惚拥有了同样美好的容颜。603D1540-EE7A-44B8-A0EA-8B8C637B45BD

表姐的容颜与美好无关,却极爱打扮,三岁多点就晓得爬到梳妆台上盘起腿来扎头发,见到漂亮衣服总吵着要照样子做一件。

表姐比我大了二十多岁,她幼时梳头的样子我自然是不曾见过的,这些事,都是在妈妈训斥我时说给我听的。

妈妈说:“芋子拙是拙,三岁就晓得梳头了;你都七八岁了,还要我梳头。”

芋子是表姐的小名,因出生时只有芋子一般大小而得名。

妈妈极少提及表姐的事,不是为着训我,她是不会把表姐三岁的事翻出来说的。

外婆也不说。表姐的亲生父母另有五六个孩子养在身边,话题更是触及不到养在外边的表姐身上。在我印象中,表姐就是三岁时梳着头、吵着要穿漂亮衣服,然后咣当一下变成了二十六七岁的模样。缺少信息来源,我只能在妈妈训话时透露的片言只语中,隐约触摸到表姐模糊的成长轮廓。

二十六七岁,在那时的农村算是老姑娘了,妈妈和姨妈一合计,将表姐配给了那个满脸胡须的泥巴匠。

泥巴匠在邻居家里跟妈妈和姨妈吃了顿饭,就定下了跟表姐订婚的日期。

妈妈说:“那个小华家里穷得叮当响,一进门就踢到桌子。”我才知道表姐的初恋是在家庭内部公开过的。

我不关心表姐的初恋结果,只是好奇“一进门就踢到桌子”是个什么情形。我家住的是旧时地主留下来的半边老宅子,有大厅、中厅、后厅,还用牛毛毡搭了个棚子做厨房。从前门到后门,少说要走上四五分钟,实在难以想象“一进门就踢到桌子”的屋子要小成什么样子。

我跑到自家门口反复演练,试图体会其中的意味:一进门就踢到桌子……一进门,就踢到桌子……一进门,踢到桌子……

表姐气得拿枫粟壳子砸我:“看你长大后能找到什么好的?”

她竟然砸我?我只是想体验一下“一进门就踢到桌子”的生活,她竟然砸我!我又很生气。

其实在幼小的我看来,一进门就踢到桌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间屋子栖身就够了。可妈妈说,嫁到那样的人家一辈子都要受苦的,做泥巴匠好歹有个活命的手艺。

订了婚,那个满面胡须的男人就时常出现在我家里。春插,他牵着牛来耙田;秋收,他带着禾镰来割稻子。杀猪养鱼、种菜挖藕,没他不会做的事。忙活完了,一碟咸菜两碗米饭就吃得笑眯眯的。妈妈和姨妈们欢喜得紧。

有一回,那男人拿了个稻草做的小人儿给我,我就不好意思再说他的坏话了。

还有一回,那男人扛着根竹竿问我:“去放鸭子么?”我看在鸭子的分上跟着去了。他“嘀嘀嘀”几声鸭子就跑到左边,“嘀嘀嘀”几声鸭子又跑到右边,我就觉得这个人挺厉害的,也生起了几分欢喜。他把竹竿递给我,教我用竹竿上绑着的油布招引鸭子。看着那群毛茸茸的小东西跟着我抖动的竹竿钻来钻去时,我就觉得那张布满胡须的脸还蛮有男人味的。

我是知道“男人味”这个词的。跟表姐不同,我健壮、泼辣,入学前是村里一害,入学后成绩一骑绝尘,是家人的烦恼也是家人的驕傲,总之是个不容忽视的存在。“男人味”之类的话张口就来,家里人也不以为怪。毕竟,上房揭瓦、考试双百已足够他们谈论的了。

我时常跟着这个满脸胡须的男人,不知何时起,已“姐夫、姐夫”甜甜地叫了起来。

我已然忘了,需得娶了表姐,这个男人才能具备做我姐夫的资格。我将自己跟这个男人的关系,纯然当成了我跟他两个人之间的事。妈妈和姨妈们显然也忽略了这一点,她们一遍遍称赞着这个男人,将他与表姐的婚事传扬成既成事实。表姐不曾存在一般,既没有表过态,也不曾出现在这个男人身畔。

直到小华的出现,我才想起我跟那个男人的关系,是要表姐对其托付终身才能建立的。而表姐想嫁的,是这个名叫小华的人。

这人白白净净、高高瘦瘦,脸上不见一根胡须,与满脸胡须的泥巴匠相比,只能称之为男孩。

那男孩戴着棒球帽穿着紧身衣裤,在一个邻居的指点下向我走来。我正在巷子里玩泥巴,看着他通身的打扮和清秀的长相,有种莫名的反感。

如果说对于满面胡须的男人我的反感尚能令人理解的话,那么对于这个男孩,我的反感则完全无由可解。多年后我才明白,那反感是我未曾见识过的时尚所带来的陌生感。他的棒球帽,他的紧身衣裤,统统给我带来了陌生的刺激和压迫。这刺激和压迫令我神经紧张、头晕脑胀。泥巴匠的粗糙和丑陋尚在我熟悉的日常之内,这男孩的时尚,却是另一个世界的。那时我甚至不知道棒球帽叫作棒球帽,紧身衣裤叫作紧身衣裤,只觉得他怪里怪气的,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那男孩跟表姐一般年纪,面对我这个六七岁的儿童时,却有着与年纪极不相称的拘谨。一见他拘谨的神情,我就知道是小华了。

小华手脚僵硬地走过来问:“国莲在哪里?”

我茫然地摇了摇头,不知道国莲是谁。

他扯长了目光四下看了看,颓然转身离去。

又玩了一阵儿泥巴,我蓦然想起,“国莲”是表姐的大名。

身边人都叫表姐的小名,将她的大名挤压成一个陌生的符号。那是我头一次听人对表姐以大名相称,此前只是听妈妈说过表姐有这么个大名。

不知道小华最终有没有见到表姐,在我心里,他们是见过的:在八十年代乡村幽暗的巷子里,他们隔着老远遥望着彼此的脸。巷子极长,表姐站在巷头,小华站在巷尾。他们脸上的表情同样急切而又木然,不曾靠近,未置一词。

小华再未出现。表姐的初恋终结于我臆想的这幕场景。

那年春晚,一个身着红衣黑裤的男人跳出来唱歌时,我泛起了见到小华时类似的反感。那男人高鼻深目,女人一样一扭一摆,打爆竹样唱着:“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焰温暖了我的心窝……”

表姐发疯似的叫起来:“好帅!费翔,好帅……”603D1540-EE7A-44B8-A0EA-8B8C637B45BD

我实在看不出那个叫作“费翔”的男人帅在哪里。我以为的帅,是国字脸、大眼睛、肩端腰正、衣着简素。这么花里胡哨的,只能令我惊骇。

表姐整个春节都在学着那男人的样子一扭一摆,嘴里没完没了地唱着:“火!火……”

她个子矮,身上的肉又松,配着又黑又老气的脸,扭摆起来跟条花斑毛虫似的。这毛虫热烈得很,冰雪冻不死,寒风吹不僵,在村头、在巷口,在清晨、在傍晚,在无穷的生命力的驱使下,无休无止地扭摆着,垂死挣扎一般。表姐爱生冻疮,一入冬手就冻得又肿又烂。乡下人把这样的手叫作包子手。表姐举着她的包子手,揸开五指一颤一颤,模仿火焰燃烧的样子。那是费翔演唱《冬天里的一把火》时常用的手势。表姐做起来更为形象。她溃烂的冻疮渗着鲜红的血迹,更像灰烬里的点点火星。

那是1987年。表姐在家里过的最后一个年。

表姐夫一天到晚在外面跑,身上没几件像样的衣裳。妈妈和姨妈们教表姐:“建飞不讲究,你这个当老婆的不能不帮他讲究着些。男人过得好,你才有好日子过。”

建飞是表姐夫的名字。婚后不久,表姐夫的名字在我家里就叫得比表姐更亲热了。

表姐说:“我有手有脚,靠他做什么?”

“跟那个人说不通的。”私下里,家人时常这样抱怨,“生蠢了人,没办法。”

“那个人”指的就是表姐。跟表姐夫相比,表姐倒更像外人。

表姐很少回家,回来了,也只在角落里干坐着。表姐夫进进出出忙忙碌碌的。农村人,交流大都是在劳作中进行的。家里人围着表姐夫转,有说有笑的。缺乏劳动力的表姐想要说话也插不进嘴。

小外甥出生后,表姐就更没说话的机会了。小家伙白白胖胖,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见人就笑。家人都抢着逗孩子,没空留意孩子的亲娘。

妈妈说:“蠢人有蠢福,芋子算是活出来了。”

可不是活出来了?因为拙,孩子出生后表姐照顾不好,就放到爷爷奶奶那边去了。内有公婆带娃,外有丈夫挣錢养家,里里外外表姐坐享其成就够了。

“坐享其成?你到我家里来坐坐看。”表姐说,“吃完了早饭就对着间空屋子,吃夜饭还是对着空屋子。屋下的桌桌凳凳都不认得你姐夫。”

表姐屋下我是去过的,新盖的单层小楼开着两扇玻璃窗,楼后配备了厨房和厕所,是乡下最时兴的样式。长年住在老宅子里的我只觉明亮得眼都要花了,比“一进门就踢到桌子”的屋子不知强到哪里去了。桌桌凳凳都不认得姐夫又怎样?不认得姐夫,桌桌凳凳又不会变旧,还不照样是新做的款式、新刷的油漆?坐在上面不要太幸福!

我为表姐幸福着。一家人都为表姐幸福着,只有表姐不幸福。

“他碰到石头都有三句话说,对我一句话都没有。一天天地,我口水都含臭了。”

表姐惯将表姐夫称作“他”,很少叫名字。

妈妈说:“话能当饭吃么?建飞忙得脚不沾地,哪有精神跟你闲扯?前两天听得我说屋下漏雨,他转身就把漏给补了。这样的男人家,村上寻得出几个?”

“你们个个都说他好,我说他不好有用么?”

“莫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聪明的,就莫惦记那些花花草草,好生服侍着。别的不会做,端杯茶倒碗水总会的。”

表姐不聪明:“凭什么让我服侍他?怎么他不服侍我?”

“天天闲在家里还要人服侍?你是王母娘娘么?”

“总有一天我要跟人走,省得天天坐牢样的。”

跟人走?跟哪个?家里人都晓得,表姐嘴里那个“人”字背后,是空无一物的。

表姐吵着要去广州打工,没人愿带她,家人也不肯。

为着稳固表姐的婚姻,家里人都对表姐夫格外尊重。小外甥也晓得他娘拙,早早地学会了各色家务,学习上也自觉。按说表姐是没什么可操心的,她却总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日子一年年这么过着。二十岁那年,我也有了初恋情人。

表姐已经四十多了,见了我男朋友,还是露出满脸的羡慕:“看看你这个,几好哇?跟你说起话来轻声细气的。”

“轻声细气有什么用?”我有意宽慰她,“表姐夫那样吃苦耐劳的男人才靠得住。”

“你不晓得,”表姐一脸嫌厌地说,“你姐夫不讲卫生,收了工回来,澡也不洗,牙也不刷,臭烘烘就往床上爬。”

“你跟她说这个做什么?”妈妈翻了个白眼,“说你蠢嘛你就真的傻!这种事能拿出来说么?”

“姨父讲卫生,你不晓得不讲卫生的样子。你换作我,照样忍不住想跟人说。”

我妈被她顶得说不出话。我爸听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走又不是,不走又不是。

一家人都骂表姐:“这个蠢婆,这个蠢婆……”

许是见我已通人事了,表姐此后一见了我便要说:“水泥就水泥,石灰就石灰,你姐夫是从来不管的,全往你身上乱摸。你想想,一身的石灰、水泥,跟在石浆里打架样的。我敢说,那个滋味你一次都忍不得……”

我听得尴尬之极,尽量做出毫不在意的样子。

“你姐夫不听我的,什么时候请你男朋友帮我说说……”

我没脸跟男朋友说,只能跟我妈说。

我妈说:“你爷跟你姐夫不知说过多少回了,能改早就改了……也非怪,在外面累了一天,回家只想尽早休息。做泥巴匠就是跟灰打交道,身上哪能没点灰呢?好在外面没人。”

表姐说:“管他有人没人,莫来害我就行。”

怎么能叫害呢?明明是男欢女爱的事。

“我都被他害得不敢出门做客了。痒起来,恨不得马上伸手去挠。挠又挠不到。挠又不敢挠重了。痒得过不得时,真想拿刀子捅几下。”603D1540-EE7A-44B8-A0EA-8B8C637B45BD

我带了表姐去检查,医生说是宫颈糜烂。

表姐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前些年你娘陪我来,医生也是这么说的。”

我才晓得妈妈早就知道表姐的病情。

“这个病要男方配合治疗。你姐夫那个条件,哪里配合得了?”妈妈说,“好在不是什么大病,不影响身体,就是痒,忍一忍就好了。”

洗个澡的事,需要什么条件?所谓配合不了,不过是无意配合罢了。家里人尊重表姐夫,不愿讨他嫌,都不敢把话说重了。我这个做小姨子的,性子再泼悍也开不了口跟表姐夫讨论宫颈糜烂的事。

我渐渐有些明白表姐因何会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为着安抚表姐,我只能一次次陪她前去就医,虽然明知无济于事。

去的次数多了,时间上排不过来,我也跟妈妈当年一样,撇下表姐不了了之了。

表姐一个人不敢去医院。或是说,从小在又弱又拙的自我认知中长大,她自认为不具备独自就医的能力。

为着心里好过一点,我给表姐买了一打纯棉内裤。表姐很高兴,特地打了电话来说穿得很舒服。

那时候我已搬到城里住了,乡村尚未普及电话,表姐却极爱接触这些时髦的东西,我买的内裤也算给了她一个可以打电话的机会。想着她忍着宫颈糜烂的奇痒拿着一块钱硬币兴冲冲跑到村口的小卖部打电话的样子,我心里有些酸楚。

十年后,医学上取消了宫颈糜烂的说法,妈妈特地告诉我:“现在宫颈糜烂不算病了,说是正常的。”

我晓得妈妈因何特地提起这事。我跟她一样松了口气。

可表姐那恨不得拿刀去捅的奇痒是什么?不是病,怎么会痒成那样呢?

小外甥办升学宴时,表姐跟我说:“小华当老板了。”

身边人来人往,表姐夫就在邻桌陪酒,表姐却一脸自豪粗声大气地谈起了旧相好。

我不便搭话,也见多了白手起家赚大钱的人,并不稀奇。

表姐又说:“当年你娘嫌人家屋子小,你晓得那间屋子拆迁补了多少钱么?”

我才曉得小华家住城郊,怪不得八十年代就打扮得那么洋气。

我早已学会了欣赏当年的小华和费翔,不得不承认,这两个男人一个帅气、一个极其帅气。

“他还记得我。”表姐窃笑着,神秘兮兮压低声气在我耳边说。

这动作让她显得极其猥琐,形同电视里奸计得逞的老巫婆。

“姐夫如今不也是老板么?”为了终止表姐的猥琐,我有意抬高表姐夫的身份,“那个小华等到房子拆迁才当上了老板,可见自个儿没什么本事。我姐夫可是一步一步凭自己的能力干出来的。”

“他算什么老板?一个老泥巴匠带着五六个小泥巴匠,做到死也还是泥巴匠。人家小华都开起轿车来了。”

表姐那个样子,居然也敢嫌贫爱富?我大为意外。

“小华再有钱,也是别人的老公了。”我提醒说,“莫为别人家的东西白费心思。”

表姐掏出小灵通,点开一个信息给我看:“这是小华发给我的。”

“时光悄然离去,世界日星转移,又是一年夏日,故人万事如意。”这信息看着眼熟,不知从哪里抄来的。

表姐说:“看看人家多有文化。”

“这样的信息,你要多少我有多少。”我暗自为表姐夫不值,养了这女人半辈子,倒比不上一条抄袭的短信。

“你发的有什么用?你姐夫哪怕只给我发半条,我也不嫌他一身的泥了。”

听这意思,表姐夫的半条信息就足以打败小华的轿车了。表姐并非嫌贫爱富,她想要的,是来自爱人的浪漫。

浪漫是什么呢?换作是我,那条信息跟浪漫扯不上半毛钱关系,而表姐的心却被填满了。

她斜靠在椅子上,反反复复看着那条信息,仿佛咀嚼着一道回味无穷的菜肴,眼里有星星。

“总有一天我要跟人走。”

这一回,表姐嘴里那个“人”字背后,有个名为小华的男人作为支撑。那个“人”不再空无,内容丰富。那人跟表姐有过旧情,跟表姐发过抄袭来的短信。表姐的语调也显得更有底气。

“莫发神经了,人家有钱了还会要你?”为了防止表姐做傻事,我不得不变得残忍,“当年跟你谈,是实在穷得娶不到老婆。”

表姐自怜地摸着满面的皱纹:“是啊,我都老成这样了,人家看上去还跟二十岁样的。都怪你姐夫坑了我……”

看上去还跟二十岁样的?已经见过面了?

见过面了我就不担心了。

表姐还想跟我絮叨小华的事,我的心思已经飘到别处去了。

见了面,哪个男人还会对表姐起心?除非他有病。

“总有一天我要跟人走。”

“总有一天我要跟人走。”

……

跟小华接上头后,表姐这句话说得越来越频繁。愁苦的脸上有了喜气。

她不会骑自行车,步行半个多小时到乡村车站搭公共汽车,又步行半个多小时到我住处,扯着我带她去唱卡拉OK。

我懒得陪她,慌称不会唱,帮她开好房间交好钱,留她一个人玩。

表姐穿着玫红色上衣,纹着暗红色眉毛,鼓着新奇的眼睛欣欣然走进富丽堂皇的欧式包房。

我离开时,她正在服务员的指导下学唱《潇洒走一回》。那年头,红眉毛和《潇洒走一回》早在城里过了气,表姐生活的乡村才刚刚开始流行。她唱得热火朝天,将一首港台歌曲演绎出了辣椒炒肉的味道。

我去接她时,她仍然在唱《潇洒走一回》。

“我要把这首歌练精,做主打。”

“主打?打谁?”我佯装不懂,“这歌节奏快,你卡不上点,唱得跟鹅卵石打毛栗样的,砸得死人。不如学《兰花草》。”603D1540-EE7A-44B8-A0EA-8B8C637B45BD

“《兰花草》太土了。”表姐说,“在城里住了这么久,你怎么比我还土?”

她赖着把《潇洒走一回》又唱了一遍。“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唱到这一句时,高高地仰起头来,腰身凹成个C字,脚尖跟着翘起来,摇摇欲坠的,看得我触目惊心。

我才留意到她脚上的人造革皮鞋断了底。那年头,人造革皮鞋总是先断底,鞋面倒是扎实,不怕漏水的话,穿上三五年没问题。

表姐把灯光调成舞厅模式,拉着我边唱边跳。圆形光束五彩斑斓翻滚着,一晃一晃地,我看着那双断了底的人造革皮鞋在华丽的灯光下弹簧样一闪一闪,闪来闪去都是那双断底。

“不是这样的,是这样的,这样的……”表姐指导我说,“这样跳才好看。”

我是学过舞蹈的,当然不会不如表姐,只是表姐执着地以她的动作为模板,将我往荒腔走板里拽。

跟表姐一样有种种先天不足的女孩,村里还有好几个。那些女孩长大后都老老实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只有表姐,非要依照她少女时预想的人生模板活,活成了她嘴里唱着的《潇洒走一回》样的,荒腔走板。

“小华听到我唱这首歌时,会是什么样子呢?”表姐陶醉地幻想着。

没等她把歌练好,小华就切断了跟她的联系。我是在表姐绝口不提小华的名字后听出来的。

一次跟朋友聚餐,有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讲起年少时的荒唐事。

他十七八岁时爱上了一个女孩,那女孩也是十七八岁,身材饱满,长发披肩。他夜不能寐食不知味,一天到晚惦记着女孩,想方设法制造机会跟她偶遇。一个夏日傍晚,女孩穿着洁白的纱裙蹲在水塘边洗衣服,美好如同凌波仙子。他陪在旁边,突然看见女孩摊在石头上涂肥皂的内裤上,某个特殊的部位,打着一块补丁。那么美的女孩居然打着补丁,他所有的幻想都破灭了,急匆匆找了个借口逃跑。

不知为何,一听到这个故事我就联想起了表姐断底的皮鞋。二者似乎并无关联,二者却固执地在我心头叠印。

“别让人看见你的补丁。”这是我在那个男人讲述的故事里得出的结论。而纹着红眉毛,穿着玫红上衣的表姐,却浑然无视满身的补丁。她破破烂烂、雄心万丈,一次次朝着向往的美好发起冲锋,如同一块斗志昂扬的抹布。

再见到表姐时,是在我妈的葬礼上。她哭了一阵子,又把话题绕到“跟人走”上。我无暇搭理,任她自说自话。

几年后,在姨父的葬礼上,她还是那句话:“总有一天我要跟人走。”人到中年,与亲友们相聚的机会似乎除了春节便是葬礼,我跟表姐一年难得见一两回。这位姨父是表姐的亲生父亲。死了父亲,她的注意力仍然集中在“跟人走”上。

不多久,表姐的亲生母亲也过世了。表姐已生出了白发,穿着孝衣,在一个邻居的搀扶下给母亲端灵。我以为她不会再提起“跟人走”的话,然而在夹道的爆竹声中,在哭喊不止的送葬队里,在踩着齐脚踝的烂泥奋力往山上爬时,她又恨恨地说:“总有一天我要跟人走。”爆竹炸在身上,眼泪糊在脸上,泥巴甩在背上,这句话仿似一面旗帜,成为她面对惊吓、忍受痛苦、战胜困难的唯一指引。除了这句话,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能让她于自始至终不愿接纳的婚姻里活下去。

外婆早就過世了。所有在表姐的婚事上曾经强迫她的人都不在了。表姐仍然没有走。她一个人孤零零留在他们为她定制的婚姻里踽踽独行,他们走得干干净净。

她不会走。我一直这样认为。

有个网友对她特别好,表姐曾经告诉过我。

但网友这种东西……

表姐夫找到栀兰时,我正在出差。

“你什么时候回来?”表姐夫问,“通过微信能不能找到真人?”

在表姐夫东一榔头西一棒的叙述里,我渐渐捋清了事情原委。原来表姐扬眉吐气去跟那个网友私奔,那网友一见面就骗光了她所有的钱。她身无分文流落在外,也不知住在哪里、吃的什么,实在熬不住了才去找栀兰。

“你表姐找到我时饿得都快死了。”栀兰接过电话说,“就这样,她还不相信受了骗,住在我家里等着那个骗子联系。我要托人带信叫你姐夫来接,她就寻死觅活的。幸好你姐夫自己找到我这儿来了。”

“你们不知道他对我有多好!”表姐把电话抢了过去,“他宁愿去死也不会骗我的。他说过,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你莫吵!”表姐夫又抢了电话,“莫理你姐,听我说。”

“我的事……自己……凭什么……”表姐跟表姐夫把电话抢来抢去的。

我被吵得头晕脑胀。

“开免提,开免提……”栀兰说,“莫把电话摔坏了。”

“好,说!你要说什么现在尽管说,我们一起来听听你到底有多蠢。”表姐夫那边想是打开了免提,声音听起来变小了很多。

表姐清了清喉咙,字斟句酌地说:“他说过,他爱我,死都不会骗我的。”

听到“爱”字从头发花白、皱纹满面的表姐嘴里吐出来,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唏……”表姐夫发出不以为然的声气,“他死都不会骗你,怎么拿到你的钱就跑了?”

“他……可能真的死了。”表姐哽咽起来,“他说把两个人的钱存在一起,以后就跟夫妻一样过。”

表姐的哽咽是真的。她真的认为那个人可能死了。

“多少钱?”我问表姐。

“什么多少钱?”

“你给了那个人多少钱?”

“哦。”表姐说,“我只出了两千多,他出了五千多。”

我有些诧异。表姐要走,定然带上了她毕生的积蓄。我以为少说有个一两万,没想到竟是两千多。

“什么叫他出了五千多?”表姐夫说,“是他骗了你两千多,拿着钱跑了。”603D1540-EE7A-44B8-A0EA-8B8C637B45BD

“他说要把我们两个人的钱存在一起用。他是男人,他多出点。”

“你用到了他的钱么?”表姐夫试图启发表姐,“说得再好有什么用?还不是他把你的钱弄到了手,你手里连他一毛钱都没摸过?”

“他可能是……去存钱时出了车祸……”

“唏……”表姐夫的声音忽地变大了,“莫跟你姐说了,跟她一夜也扯不清。我们说。”

“我的钱……不是说……免提么……”表姐的声音断断续续地。

我才知道表姐夫的声音忽地变大了是把免提关了。

“你哪儿來的钱?你的钱不都是我挣的么?”电话在表姐夫手里,他说给表姐听的话,字字句句清清楚楚传进了我的耳朵。

如果去广州打了工,如果去帮别人家洗衣做饭,表姐除了养活自己之外,能不能挣到两千块钱?我是她表妹,不管怎么嫌她蠢,心里还是向着她的。我真希望她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两千块钱是我自己挣的。”

然而她不可以。她确实不曾挣过一分钱。

“通过微信能不能找到真人?”表姐夫又回到了电话开头的话题。

我晓得他的意思是要报警:“要么算了吧?钱也不多。”

“这不是钱不钱的事……”

接下来,我跟表姐夫的对话就围绕着要不要报警展开。表姐与那个网友的私情,再也不曾谈及。

在表姐夫眼里,这只是一个农村妇女上当受骗的事,跟爱情无关。

或是说,表姐夫从来都不关心爱情。他关心的,是通过劳作获得认可。

表姐和表姐夫都拼命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尽管拼了命也没要到什么。

好在他们都是自信的人。表姐夫常说:“我皮建飞走出去,哪个敢看不起?”而表姐也执拗地认为,她汤国莲是被小华和那个网友爱过的。在他和她的精神世界里,是最终获得了圆满的。

表姐哽咽的声音还在断断续续传来:“……死……爱……最爱……”

我猜着,表姐是想说:他没死的话,一定会好好爱我的。他说过,他最爱的人就是我。

表姐是不是想说这些都不重要了。表姐夫找到了她,肯定会带她回家的。人平安我就放心了。出差回去,单位还有一堆事情等着我。表姐的人生都快走完了,我也做不了什么。603D1540-EE7A-44B8-A0EA-8B8C637B45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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