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
——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动因、问题与优化路径

2022-08-13 00:40禤美琦
职业技术教育 2022年18期
关键词:老挝职业院校一带一路

禤美琦 罗 澜

老挝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响应国,两国关系日益紧密。积极推进中老两国的农业职业教育合作,在政治上是中老两国构筑“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在经济上是推动老挝脱贫进程,与中国、东盟等区域国家实现共同繁荣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教育上标志着我国从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思想、政策、制度到中国职业教育标准向世界最不发达国家输出的转变,对中国与东盟的职业教育合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的动因、问题,探索优化合作的可行路径。

一、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动因的解读

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是一个跨国教育合作活动,其目的、功能和实施过程融合了中老两国政治关系、经济合作、技术转移等特性,应从政治、经济、技术三个维度,宏观、中观与微观结合来解读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的动机。

(一)政治因素——中国与老挝建立“命运共同体”的政治诉求

1961年中老两国建交,2009年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老挝将其“变陆锁国为陆联国”的转型战略与该倡议紧密结合,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沿线重要国家和战略支点,也是中国面向东盟实施互联互通战略和大湄公河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阵地之一。2019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提出围绕政治、经济、安全、人文、生态五个方面推进“五项行动”,为中老关系长远发展规划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与老挝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就中老建交60周年互致贺电,强调以落实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为主线,深化两国全面战略合作,扩大各领域友好交往,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持续发展。教育是“外交政策的第四个维度”[1],《行动计划》提出了“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服务中老大项目建设”,体现了职业教育肩负着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老两国合作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及政治责任。

(二)经济因素——老挝民众脱贫与中国农业对外援助、投资的实然需求

老挝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根据老挝统计局2018年数据,国内超过73%的人口从事农业生产,农业一直是老挝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农村发展和扶贫是老挝政府的战略性优先工作[2]。据老挝农林部数据,老挝的贫困发生率从2008年的33.5%下降到2018年的23.2%,约50万人摆脱了贫困,实现了极端贫困率减少一半的千年发展目标,但农村地区的贫困发生率(28.6%)显著高于城市地区(10%)。在老挝所有部门中,农业部门的贫困发生率最高,有30%的贫困人口以从事农业为主要收入或受雇于农业行业。农村仍然是未来的重点减贫地区,农业是最重要的减贫行业[3]。

1995年中老两国开展农业交流合作,2000年两国农业主管部门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行动计划》中也提出统筹推进中老农业领域务实合作,积极开展减贫交流与对话,中方向老挝派遣农业专家,实施好援老减贫示范合作项目,帮助培养农民致富带头人,开展村级减贫试点项目,共同建设中老现代化农业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提高农业产量和农产品附加值,鼓励发展可持续农业和外向型农业。两国农业合作逐步形成了政府官方与民间企业、援助与投资、园区项目与单个投资项目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中老两国合作共建的农业园区主要有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老挝农林研究院合作建设的“中国—老挝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重庆市外经委与老挝万象市农林厅合作建设的“老挝重庆综合农业园”,云南省企业与老挝波里坎塞省、琅南塔省政府部门合作建设的农业发展示范园等。中国已成为老挝的第一大援助国、最大外资来源地和第二大贸易伙伴,2017年在老挝进行农业投资的中国企业大约有125家[4],2020年10月达到239家,投资总额约5.9亿美元[5]。

老挝民众脱贫、中老官方农业合作、中资农业企业投资、跨境农产品贸易等对老挝农业技术技能人才产生了急迫的需求,但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发展孱弱,无法满足这一需求。因此,开展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五通”方面体现出独特价值:一是发展教育、推动脱贫,为民心相通架设桥梁;二是为农业经济发展领域其他“四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提供人才支撑。

(三)技术因素——中国农业技术面向老挝高效转移的基本要求

老挝农业自然禀赋较好,但受困于资金和技术,发展滞后[6]。受老挝脱贫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与中国等国家农业贸易快速增长等因素的刺激,老挝对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要求愈来愈高,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成为老挝政府的迫切任务。基于上述政治、经济维度的分析,以及地理、气候、农业发展水平的考量,中国是老挝引进农业技术的主要渠道。中国农业技术向老挝转移,已经形成三个主要渠道:第一,两国政府层面组织的农业园区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科研项目研究,以及老挝农技人员和农民培训。但这个渠道缺乏企业和学校参与,离生产一线技术需求有差距,成果转化难,而且培训也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第二,中资农业企业在老挝应用中国农业技术和设施设备,并对老挝籍员工开展技术培训,但囿于企业的逐利性,培训技术单一,受益面窄。第三,两国农业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老挝留学生教育、师资培训等,但缺乏老挝当地政府和企业实训基地、资金等资源支持。农业职业教育在推进中国农业技术向老挝高效转移方面大有可为,通过开展产学研结合,促进上述三个渠道融合发展,加强互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中老双方通过农业园区试验示范、农技人员和农民培训、留学生教育、学生实习等多种形式培养老挝农业技术技能人才,“授人以渔”帮助老挝提高农业技术,扩大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推动脱贫进程。老挝农林部副部长坎本纳·塞亚农认为,中国对老挝的帮助不仅体现在提供资金支持,还体现在提供经验、理念和技术培训上,展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7]。

二、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的现实问题表征

(一)合作路径单向发展,跨境合作办学亟待加强

2004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老挝占巴塞省政府农林厅合作,在该省波罗芬高原的巴松市建立了“中老合作农业试验基地”。该基地作为老挝农民培训学校和老挝南方高等农林学校的教学实习基地,开启了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进程。“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云南、江苏、山东等省市的农业职业院校也开始与老挝各职业学校、农业部门开展老挝学生留学教育、师资培养、农技人员培训等工作,见表1。

表1 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主要合作活动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老挝农林研究院于2013年在老挝万象市塞塔尼县合作建立国家级的“中-老合作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开展农业技术试验和品种选育,接收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老挝国立大学农学院、占巴塞农业技术学院等农业院校学生实习,培训老挝农业官员、技术人员和农民上千人次,辐射带动当地上万名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并在万象市塞塔尼县金花村等地建设中老合作社区减贫示范项目。试验站成为“两国间农业合作的典范”[8]。但其他中老农业职业教育合作活动呈现单向发展的路径,即中方职业院校与老方职业院校对接,接收少量老方职教教师、农技人员、学生到中国参加短期培训、交流和学历教育,而中方基本没有到老挝开展实质性的教育活动。这主要是因为其他中方农业职业院校没有在老挝建立农业基地或者老挝分校,没有充分调动老挝职业院校合作积极性,无法利用老挝当地师资、企业、试验田地等职教资源开展规模化可持续的农业职业教育合作活动。这种单向路径发展的教育合作活动覆盖面窄,作用有限,与“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老农业合作的目标与体量极不相称。因此,在老挝建设农业基地、分校等农业职业教育跨境合作办学活动亟待加强。

(二)农业技术差异大,职业教育标准有待对接

在小乘佛教主导老挝人民社会文化和道德准则[9]的大背景下,虽然老挝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4.6年[10],农民群体文化水平低,但他们普遍因虔诚的佛教信仰而沉浸于与世无争、一心向善、泰然自足、顺其自然的精神世界,认为杂交水稻、温室大棚、滴灌系统等中国常见的农业种植方式生产成本、技术难度过高,对农业新技术的接受意愿低,在农业生产中普遍采取不使用化肥、农药的纯天然、粗放的小农户生产方式,广种薄收,生产效率较低,部分山区还存在刀耕火种、毁林开荒的游耕方式[11];在农业软硬件设施建设方面,老挝农田水利、设施农业、农技推广、农业气象监测以及农产品贸易平台等相比较中国而言非常落后,即使掌握先进技术的中资农业企业也需要根据老挝的实际情况来修改技术操作规程和设施农业装备,降低技术标准和员工操作要求。上述因素导致老挝虽然与中国广西、云南、海南等地农业地理气候基本一致,但两国农业技术却有较大差异。中国各农业职业院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分别服务所在区域的农业发展,绝大部分院校没有在老挝当地开展长期的农业生产实地调查和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只是在国内开展文献研究或者短期到老挝开展参观考察式的研究,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涉老课程体系,就直接将其农业职业教育标准用于老挝农技人员、农民培训以及老挝留学生教学,导致农业文化冲突和技术势差过大,合作实践成果无法得到老挝官方和民间的广泛认可,难以真正融入老挝农业发展体系中。

(三)合作机制有待构建,合作缺乏体系规划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快速推进,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活动逐渐增多,并显现出多主体、多途径、多层次、多样态的特征,但合作机制有待构建,合作缺乏体系规划。首先,在合作框架上,缺乏国家部委层面的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顶层设计。中国教育部与老挝教育体育部没有出台两国职业教育合作专项规划,虽然有《中国—东盟教育合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南宁宣言》《贵阳宣言》等针对中国与东盟教育合作的文件、宣言,中国农业农村部与老挝农林部的农业合作规划,以及中国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与老挝国家农村发展与消除贫困委员会的减贫示范合作项目规划中涉及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的少部分条款,但这些表述过于宏观,针对性不强,而且是条块分割式的,既没有连成线,更没有形成面,还缺乏系统性、连贯性的表达[12],导致双方合作交流体系和框架较为混杂;其次,在合作单位主体上,没有形成体系合力。中国农业职业院校各自对接老挝农业职业院校开展老挝留学生教育、师资和农技人员培训等“短、平、快”浅层次项目,中国学校之间缺乏办学信息与资源的沟通交流共享,而且没有老挝农技服务机构、本土企业、农民群体以及在老中资农业企业的参与,合作工作处于“点”式分布状态,尚未实现“面”的系统布局,没有形成体系合力,无法高效推进老挝农业发展、农民脱贫以及中国农业走出去等工作。

以试验站为例,见表2,中国农业农村部、广西科技厅、广西农业科学院等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对试验站发展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以及项目资金、政策等支持,但彼此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交流,导致建设内容重叠或离散,使得有限的资金、专业人才、试验田地、设施设备等资源没有集中在试验站建设发展的关键领域,影响了农业技术研发、新品种选育、农技人员培训等农业推广工作。同时,只有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少数老挝院校利用试验站开展学生实习等教学活动,中国与老挝教育行政部门、中国其他农业职业院校以及在老中资农业企业不参与试验站建设,不能充分发挥这个国家级试验站的职业教育功能,难以将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和教育教学活动深度融合。

表2 “中国—老挝合作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建设的主要参与主体

三、优化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的路径建构

(一)着力点:共建中国农业职业院校老挝分校推进技术技能人才联合培养

2016年,中国教育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提出要鼓励中国高校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合作设立职业院校、培训中心,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和项目,开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和培训。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下,中国农业职业院校要更好地体现出担当作为。第一,在思想意识上,中国农业职业院校应转变观念,提高对跨境合作办学重要性的认识,愿意将办学资源用于投入大、运作难、见效慢的老挝分校建设,从原来“引进来”单向路径发展为“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发展道路,这种合作办学的国际视野、意识以及国际化思想观念是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双方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必备基础[13]。第二,在办学主体上,要注重吸引老挝农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在老中资农业企业等主体参与老挝分校建设,以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跨境产学研合作育人。如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拟建设的老挝分校,合作方除了老挝东坎商农业技术学院,还要充分利用试验站的优势资源,吸纳老挝农林研究院、广西金穗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老挝分公司等在老中资农业龙头企业加入分校建设,构建“中老合作+校研企合作”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彰显职业教育服务性、开放性、实践性的特点。第三,在教学改革上,要推进老挝分校专业和课程设置的本土化,中老两国各参与主体一起讨论制定分校专业和课程设置,寻求两国农业技术上的最佳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实现彼此价值、文化理解和包容。

(二)突破点:共建中老农业合作园区助力农业职业教育标准对接

综合考虑老挝宗教信仰、农业文化习俗、消费能力以及对外农业贸易等多方面因素,中老农业职业教育合作应以推进老挝原生态有机种养的农业生产方式和产业化发展方向为基础和出发点,这就要求中国农业职业院校要将中国农业技术在老挝当地进行长期的实验示范,寻求技术本土化。以试验站为例,其主要功能就在于进行农业新品种和农业技术的本土化验证,以判断这些技术和品种是否适合老挝农业发展需求,是否能引领老挝农业发展方向,是否能促进老挝农业职业教育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实现本土化。试验站至今试种了261个农作物品种,从中筛选出适合在老挝种植推广的农作物优良品种67个,制定了火龙果、玉米等7个农作物老挝种植标准,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个,示范推广面积3000多公顷。这些农业技术和新品种通过老挝农技人员和农民的大规模培训得以扩散,并大范围应用于老挝农业和中资农业企业生产中。通过中老合作建立农业园区,助推形成“农业技术输出—试验示范—生产应用—教育内化”的产学研融合链条,最终可以实现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标准对接,充分发挥其培养老挝农业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凸显农业职业教育跨境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价值。

(三)关键点:构建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机制推进合作体系化发展

通过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机制建设,形成制度化保障,明确合作的责任主体和组织架构,明晰合作目标、实施路径、制度建构等系统性设计,以点带面、从线到片推进合作进程,形成合作体系。第一,建立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规则框架。两国政府部门要在官方层面,构建起中老农业职业教育合作平台或对话协商机制,积极开展战略对话,将各方合作的目标、规划、资源等进行统一梳理、归并、集成,以避免当前相关各种交流与合作机制碎片化和彼此相对封闭的现象发生[14]。第二,建立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联盟。通过中老两国官方高层推动,强化对中老农业职业教育合作的统筹管理和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农业职业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组织、机构以及试验站等平台资源,搭建“中国—老挝农业职业教育合作联盟”跨境产学研交流合作平台。第三,构建“农业园区+老挝分校+企业”跨境产学研合作体系。将试验站以及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老挝分校建设为种植类园区试验示范推广和教学核心平台,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则建设养殖类园区试验示范推广和教学核心平台,与中老科研机构开展新品种选育和农业技术试验推广,探索制定老挝国家农业技术标准,牵头建立老挝农业职业教育标准,其他中国农业职业院校则与老方合作在老挝建设农业示范园区和分校,引入核心园区的农业技术标准和新品种并示范推广,参与制定老挝农业职业教育标准。农业企业则和学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产业学院,就地获得农业技术技能人才和新技术、新品种支持。这些农业园区、老挝分校、企业布点于老挝不同农业区域,围绕种植和养殖两个核心平台,实现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生产以及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化融合发展,资源共建共享,大幅降低跨境办学、科研和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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