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三板斧”

2022-10-27 19:56李艳梅
中国商界 2022年8期
关键词:三板斧税务机关征管

◎文 李艳梅

我国所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形成于改革开放初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居民的收入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工作却未能紧跟时代步伐。当前,我国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与不足。本文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思考了相关的改革举措,旨在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进一部推进作出贡献。

1994年1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主要将原本的三种税收合并为一个整体。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使其整体变得更为规范。然而,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转变,在法规与征管等方面,个人所得税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开展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工作迫在眉睫。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较为广泛、税源不集中,再加上征管制度缺乏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偷漏税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出现税源流失的情形,不仅会对我国的财政收入造成严重影响,也不利于个人所得税总体功能的体现,大幅降低了其调节功能。

当前,在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中,还缺乏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且征管方式方法欠缺科学性,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准。拥有最多纳税人数量的税种当属个人所得税,相关征管工作开展起来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要想确保有关工作的顺利完成,就应当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征管制度,发挥征管制度的保障作用。在我国现行的征收方法中,主要运用的是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这两种,但申报、扣缴等制度不够健全,征管方式方法也不够先进,因此难以取得理想效果。由于缺乏完善的自行申报制度,代扣代缴制度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着重重阻碍,再加上税务机关执法工作的严谨性不足,对税款征收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上,我国依然运用源泉扣缴与主动申报的形式,而针对纳税人的收入来源,税务部门也未出台相关监督机制,许多扣缴义务人并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代扣代缴工作,税务机关的地位较为被动。

由于征管体制不科学,税务机关在征管信息传输方面不仅精确性不足,且时效性较低。跨征管区域传输纳税人的信息资料尚存较多困难与问题,在个别情况下,即便在同一级税务部门,征管、稽查、税收信息的传输也存在困难。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顺利完成除了需要税务部门起主导作用外,也离不开其他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然而由于税务部门不注重和外部门的交流沟通与合作,影响了信息的实时共享,导致税务部门很难对税源组织征管工作作出准确判定,引发了不少工作上的漏洞。在不同地区与时段中,倘若纳税人不积极申报,税务部门即便是统计汇总同一纳税人所获取的收入也存在困难,这也影响了纳税工作的效率。

税务机关征管工作的开展主要是依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本身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关注度不足,此外也不注重对纳税人的资料统计和调研,致使很多应收税款处于未收状况。部分税务工作人员为满足个人利益,公然违背国家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徇私舞弊问题较为突出,也对纳税人纳税的主动性造成了不利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实现财政收入的提升,面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建议应制定多样化的举措,以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

明确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责任与目标 我国在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明确个人所得税在总体税制结构中的定位。在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中,第一目标应当是将个人所得税改革纳入到结构性减税整体税制改革之中。从税制结构视角来看,直接税的代表就是个人所得税,因此可持续提升直接税的比重,同时减少间接税的比重。从税种协调的视角出发,应强化结构性减税工作,在降低居民整体税负的前提下,还需进一步加大个人所得税的规模。立足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视角,在加大税基范围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减少税率,通过二者的协调发展,全面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可行性,促使个人所得税规模得到持续扩大,进而充分体现出个人所得税的财政筹资与收入分配作用。为确保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功能能够充分得以发挥,可效仿单易税的改革思路,确保能合理减少边际税率,进而平衡资本所得与劳动所得的税负,全面保障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使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效率得以提升。

我国居民收入形式多样化,包括现金、银行转账、股息、股权等。在居民总收入中,隐性收入与非法收入也占据部分比例,因此,要想对居民收入水平作出系统了解尚存困难。因此,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加大力度对居民收入进行清查与规范,需要特别鼓励非现金结算方式。此外,在监督管理体系中,不仅要关注银行网络渠道,还需关注网络支付平台等,比如电子钱包、支付宝、微信等,从而防范隐瞒收入的情形。

在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过程中,还应高度重视共享机制建设工作,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健全现行的个人收入信息和财产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从而防范漏报或隐瞒应税收入的问题,科学监控居民收入分配情况。对于现行的个人征信体系,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投入更多资源,此外,还应将个人纳税情况纳入到征信管理范畴,从而提升居民对依法纳税的重视程度。

针对高收入群体,可在改革过程中加大力度开展监督控制活动,全面实施双向申报制度。国家可以加大力度开展高收入群体的监控体系建构工作,重点监控高收入行业与高收入群体的税收情况,强化双向申报制度的落实。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情况,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可分别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税务机关可采取交叉稽核的方式,保障纳税工作的顺利完成。

结语

通过个人所得税,不仅可提升国家财政收入,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分配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毋庸置疑,个人所得税的地位至关重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进步,我国也正在大力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分配制度变得更为多样化,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更为广泛,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制总体结构中的地位也更加显著。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工作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国家相关部门应紧跟社会经济发展步伐,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关注,进而充分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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