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系)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

2022-11-14 07:12李艳丹
活力 2022年5期
关键词:核心作用党组织党员

李艳丹

(南京农业大学,南京 210095)

引 言

院系党组织在高校党的基层组织架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向基层延伸、夯实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主体责任的枢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其中指出“要强化院(系)党的领导,发挥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为做好院(系)党组织工作指出了方向。因此,厘清高校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探索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路径,是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构建大学现代治理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关系到高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一、高校院(系)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

(一)界定依据

院(系)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将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规定为八个方面: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团结党内外力量完成单位所负担的任务;组织党员开展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群众工作;凝聚党内外人才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开展党员和群众教育工作,与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这是所有党的基层组织的统一职责要求。

针对高校院(系)党组织的特点,2021年4月16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院(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六个方面:保障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领导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内容在高校内更具有针对性,且相较2010年8月13日发布的《条例》,更强调了院(系)党组织应当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职责,更突出了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而在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中,又将院(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能分为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和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到位五个层面,并细化为12个二级指标和38个三级指标。职责内容更细化、更明确、更具体,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二)内涵界定

基于对相关文件内容的梳理与分析,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将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界定为以下五个层面。

1.把准院(系)办学方向的定星盘

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是要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中国大学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院全过程。

2.定好院(系)议事决策的指挥棒

要确保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就要理顺院(系)议事决策的逻辑,关键是要处理好党与政的关系,从工作体制机制的构建上维护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3.明确院(系)思想引领的航向标

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加强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将其作为开展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针对不同师生群体开展分层分类的思想引领工作,为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保驾护航。

4.锻造院(系)基层组织的主心骨

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抓基层党建,将基层党支部打造成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战斗堡垒和前沿阵地。

5.吹响院(系)干事创业的集结号

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最终也要看带领院(系)干事创业的成绩好不好,因此要强化院(系)党组织凝聚思想、团结师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工作能力,彰显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成效。

二、当前高校院(系)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现状

围绕高校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的内容,从工作体制机制、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推动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相融合四个维度设计调查问卷,并通过问卷与访谈结合的方式,在31个院系开展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当前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议事决策制度完善,但执行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

所有调研学院均有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但严格规范执行的仅51.6 %,结果并不理想。议事决策制度的制定,是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制度保障,执行不到位会影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需要规范落实。

(二)领导班子认可度尚可,但党务工作人员队伍配备情况不理想

在调研中,67.7 %的院系认为领导班子配备齐而强,9.7 %认为不齐但强,还有22.6 %认为班子齐但不强,可见领导班子认可度整体尚可,但仍需加强配备、提高能力、提升威信度。但在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上,仅22.6 %的院系有专职专任组织员,其余或组织员有其他兼职,或只有兼职组织员,或无组织员,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的“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有一定差距。大部分院(系)均认为当前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人手不足。

(三)思想引领活动多,但学习形式需多样、学习效果需深化

当前有各级各类的学习教育活动,但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刻板,尤其是教职工的思想引领活动,80 %以上为报告会、理论宣讲等讲座形式,仅51.6 %会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效果。

(四)引领学院各项工作成效总体较好,但仍需落实落细落小

调研中发现,院(系)党组织在意识形态工作、师生思想政治引领、师德师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师生工作、带动群团组织等方面作用发挥总体较好,每项均有80 %左右认为作用发挥很大或较大。但要扎扎实实推进高校党的建设,还需进一步细化工作,因时而进、因事而化、因势而新,在点滴工作中凝聚人心。

三、高校院(系)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第一,亮底色。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世界多元文化、各类思潮的冲击下,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敢于亮出马克思主义的鲜明底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发挥保障监督作用。

第二,举旗帜。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扎根中国大地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学,一定要牢牢把握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三,铸信念。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第一,从决策体系上维护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院(系)党组织要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尤其是在涉及院(系)发展的重要事项,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上,院(系)党组织均要体现讨论与决定作用。

第二,以决策制度保障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厘清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的权责与界限,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前置党组织会后提交党政联席会决定等方式,强化党组织在院(系)管理中的政治功能,同时以会议纪要的方式,推动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在院(系)范围内规范公开、执行。

第三,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务队伍建设,推动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配齐配强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加强教育管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同时在院(系)干部选人用人方面,提高院(系)党组织的话语权。组建结构合理的党务人员队伍,配备专职组织员,保障党组织工作推行有力。

(三)领导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健全意识形态工作体系,明确规章制度,坚持责任到人。强化重要工作审批制度,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要求全体教师坚守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与红线。新媒体时代也要维护好院(系)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阵地。强调预警研判,预见性地开展意识形态研讨研判工作,提高工作前瞻性。

第二,抓好师生理论学习。立足学院实际,分级分类推进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层面落实落细中心组学习,教师层面扎实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定期高质量开展,学生层面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活动与实践,强调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双融合,深化学习效果,推进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第三,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培养德艺双馨的“大先生”。开展“树典型-学榜样”活动,发掘院(系)“大先生”的故事,通过视频拍摄、微信故事推送等形式,开展榜样宣传与学习。第四,构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强化课程思政理念,将思想引领融入第一课堂,推进一、二课堂协同育人。有效整合十大育人体系,构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第一,夯实党支部建设。创新优化支部设置,鼓励师生结合、专业联合、跨年级等方式成立党支部,加强对低年级学生的思想引领。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落实“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发挥学术和组织的双重引领作用。推动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年终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三会一课”制度等严格执行,激活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党内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一支部一品牌”主题党日项目,立足支部实际,发掘支部特色,定期、长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形成特色、品牌、影响力,深化教育效果。

第三,强化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坚持党员发展政治标准首要原则,系统推行“启蒙-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党员”四级党建班培训制度,强化教育考核,并注重党员发展后的教育培养,设立党员先锋岗,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体现党员模范作用。注重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学术带头人直接联系教师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党组织对人才的吸引力。

第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在院(系)党组织委员会、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推进落实党内监督。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加强党员廉政监督与自我监督。

(五)推动党建与事业融合

第一,发挥院(系)党组织团结凝聚力。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尤其是在讨论决定本单位发展重要事项时,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的政治核心作用,深入谋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院(系)党建工作与学院事业发展融合。

第二,提升院(系)党组织服务引领力。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切实做好党组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工作,在服务师生的过程中凝聚人心、汇聚人力。开展青年教工培育引领工程,从思想引领、事业发展、生活关照等各方面关爱、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第三,强化院(系)党组织组织领导力。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统筹做好统战工作,尤其做好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引领。坚持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工会、教代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以及学术组织的领导,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服务和联系,构建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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