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彦超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的顺利完成,使得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成为了更加关键和紧迫的历史任务。 “民族要复兴, 乡村要振兴”, 推动共同富裕, 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而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二者之间存在着何种内在逻辑联系? 在实现过程中,促进产业振兴、保障农民增收不仅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中心任务,而且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步骤(倪良新和欧树同,2022),那么税收政策又如何在其中发挥有效作用? 基于上述问题,本文在对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二者间逻辑机理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梳理现行促进农村产业、 增加农民收入的税收政策,剖析现有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共同富裕分“两步走” 的战略进行了明确部署, 即到2035 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 年发布了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其同样明确了实现乡村振兴的“两阶段”目标,即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50 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全面振兴。由此可以看到,乡村振兴的“两阶段”目标和共同富裕的“两步走”战略相互对应。 从具体的时间节点来看,2035 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重要基础,这意味着共同富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