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爱华 熊 婕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大意义。2022年3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51号 ),明确提出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事中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处理好项目绩效评价与履约验收的关系。然而,从目前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的实际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尚处于整个绩效管理过程的薄弱环节。因此,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难点及对策建议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政府购买服务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其绩效评价也分为项目、单位和部门三个层次,本文的研究范畴界定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层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针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研究较少,但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面已经开展了较多研究,这些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决策、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信息披露。
第一,在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决策方面,大部分学者认为绩效评价结果能够对预算决策产生正面影响。Gilmour和Lewis(2006a)在美国绩效评价数据的基础上验证了绩效评价结果能够为预算决策提供有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