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梅
(南京鹏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江苏 南京 210019)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通过对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具体落实情况做出较为科学的评价与监督,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国家免疫功能。 在大数据时代“4V”影响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经济责任有了更为明晰的定义,其主要责任范围是领导干部在管辖部门任职期间,对其职务职责范围内认真落实和推进党和国家在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决策和工作上的统一部署,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规划和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实施以及效果情况,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防控重大地方经济风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政等职责的具体实施情况。 这一新规的出现,使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已很难满足时代发展的实际需求[1],这就需要采用大数据技术来构建更加完善、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体系。
在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当中,大多采用的是现场为主的单向审计模式[1],通过引导审计团队在各大相关部门之间找寻出对应的资料与数据信息,并展开全方位的提炼分析,从而得出最后的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