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 凌
(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我国作为地球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享有“巨大多样性国家”的美誉,不仅生态系统丰富多样,物种数目更是举不胜举。 但同时,我国也是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的国家之一,外来物种入侵、珍稀动植物濒临灭绝以及动物流感等问题屡屡见诸报端。 目前,《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记录的濒危物种包含475 种两栖类、527 种爬行类、1445 种鸟类以及696 种哺乳类;我国水生物种的数量正在急剧下降,面临濒危状态,其中,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已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此外,中国珍稀濒危植物信息系统的公示信息显示,我国受威胁植物物种数量高达3761 种,裸子植物受威胁比例为69.91%,被子植物受威胁比例为86.63%,更有许多高等植物已经灭绝。 濒危物种灭绝所带来的损害是不可逆的,一旦灭绝便不会重生,如果不对我国物种高速灭亡的态势加以控制,可能对生态系统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保护濒危物种是国家战略与国家行为,各国对其境内的生物多样性拥有主权和责任[1],保护濒危物种就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段昌群等认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生物经济和产业竞争的关键[2];廖菊阳等综述了生物多样性和人居健康的交互关系,证实了生物多样性下降或灭绝会推动新发传染病的增加[3]。 针对我国濒危物种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国先后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18 万处,并建立了细胞库以有效保存野生生物的遗传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