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美“可生长性”的形上追思

2023-01-04 13:27胡友峰
关键词:美学人类

胡友峰

(山东大学 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济南250100)

自黑格尔建立以“理念”为逻辑起点的形而上学的美学体系以来,自然美就一直被西方美学家所忽视。艺术美成为西方现代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因为现代美学体系是一个以艺术为中心的体系,故而我们的美学体系在处理艺术与人的关系问题上得心应手。现代分析美学家在其美学体系中深入地论证了艺术的概念、艺术界的概念、艺术与人类自由之间的关系,但是这样的美学体系在处理自然美问题时就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因而现代美学家杜夫海纳说道:“有关审美对象的思考一直偏重于艺术。这种思考只有在艺术方面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因为艺术充分发挥趣味并引起最纯粹的审美知觉。”(1)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年,第33 页。在中国当代的美学研究中,自然美也一直是困扰研究者美学建构的一个障碍。自然美的问题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美学研究的“阿喀琉斯之蹱”,“就美的本质来说,自然美是美学的难题”(2)李泽厚:《美学四讲》,北京:三联书店,1992 年,第74 页。,同时自然美又是美学研究中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对于自然美的解释直接关系到一个美学理论体系的根基。在21 世纪,随着生态美学的异军突起,作为传统美学范畴的自然美可以说已经成为被人们遗忘的概念了,自然美遭遇“生长”的困境。而事实上,对自然的审美经验是人类最原初的审美经验,古典美学中自然美是随着“审美无利害”观念兴起而逐渐在美学理论体系中成为重点关注的对象,在主体性精神高扬和当代西方分析美学占据主导地位并将艺术作为研究对象的语境下,如何重新恢复对自然的审美能力,为自然美的“可生长性”清理出一条可行的路线成为当下美学研究亟须解决的一个理论课题。自然美的“可生长性”在此意指的就是自然美学或自然审美理论在当代的发展展望,自然美学在当前以及未来的建构筹划,当然也意指自然美理论在遭受长达两个世纪的忽视之后的勃兴。本文尝试从美学史中梳理出一条自然美知识增长的线索,在此基础上分析在新的理论语境下自然美“可生长性”所要解决的几个重要理论难题,即自然的存在方式问题、自然美的真理性问题和自然美的体系建构问题。

一、本体的追问:自然何以存在与自然美知识的增长路径

要探究自然美的可生长性问题,我们首先需要面对的是:何谓自然? 同时,我们还需要追问自然如何生成与展现自身,在这一过程中又是如何与人的存在相互关联的。因此,面对“自然何以存在”这一问题,我们既要对自然存在的根源和意义进行形而上层面的追问,也要对自然存在的具体表现进行形而下层面的分析。前者是对自然本体,即自然存在的追问;后者则是对自然具体存在方式的探究。两者结合才能回答“何谓自然”这一涉及自然美知识增长的核心问题。

(一)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

要在形而上学层面追问“何谓自然”,首先要说明哲学上“本体”的含义。本体的英文词汇是“ontology”,“on”在古希腊的对应词是“eimi”,意为“依靠自己的力量运动、生活和存在”,包含有呈现、展现的意义,后来该词逐渐发展出系动词“是”的含义。因此,要在本体(存在)论层面追问自然,就要兼顾存在的“显现”与系动词“是”的双重含义,既要从词源学视角出发探究“自然”含义的生成与发展,更好地把握自然最原初的内涵;也要探究自然如何与本体相关,具有怎样的本体论意义,以动态视角解读自然本体的显现过程。

我们还应该认识到,除了上文中所提到的“eimi”外,“存在”(on)还有另一词根“phyo”,意为“产生、生长,本来就那样”,在梵文中原意为“依靠自己的力量自然而然的生长、涌现、出现”,后来逐渐演变为“physis”,表示自然、本性(3)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年,第515 页。。因此,“自然”与“本体”在词源学上联系紧密,这也就使古希腊哲学中的自然带有鲜明的本体意味。在这一时期,“自然”一词除了指物质自然界外,在更多情况下还指推动事物显现、发展的内在根源,后者是“早期希腊作者们那里的唯一含义,并且是贯穿整个希腊文献史的标准含义”(4)柯林武德:《自然的观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第53 页。,自然具有鲜明的本体意味。在古罗马时代,人们开始用“natura”表示自然,而该词来源于动词“nascor”即“生成”(5)陈其荣:《自然哲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年,第35 页。,自然一词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带有“生长、出现”的含义。同时,当代英语“nature”一词仍保留着“性质、本性”的含义。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词义的流变中,自然的本体意味虽有所减弱,但始终保留着“生长、显现”与“天性、本性”这两个原初内涵,而这也与本体的原初内涵相联系。因此在近代以前,自然始终作为事物的内在原则贯穿于哲学对本体的追问和描述中。

本体论层面的自然理论深刻地影响了当代自然美理论的构建,从形而上学的自然存在出发,美学界大致产生出本质论与存在论两条构建自然美的路径,这也反映出美学领域对本体内涵的多样理解。首先,中国当代美学主要从本质论层面对自然美进行讨论。正如上文所述,我国美学界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自然美究竟在人,还是在自然本身。但无论双方持有怎样的观点,实则都是对“自然本质在何”这一问题的追寻,都将自然抽象为不变的本质进行研究,这也是本体层面自然内涵影响的结果。同样从本体论层面出发,海德格尔的自然美理论则形成了从存在内涵理解自然本体的路径。上文中提到,古希腊时期,“自然”与“本体”有着共同的词源“physis”,包含“生长、显现”的内涵,从这一点出发,海德格尔认为作为生长、生命、涌现的自然在古希腊人的经验中乃是一个基本的词汇,它与“Aletheia”(无蔽、真理)、“Logos”(逻各斯)一道表达了古希腊人对存在的基本经验和领会(6)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 年,第9 页。。因此,自然实则是各种存在物本真存在的自行涌现状态,这使真理被置于无蔽状态,而“美是无蔽真理的一种显现方式”(7)海德格尔:《林中路》,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年,第137 页。。因此,自然美即是自然存在物的本真存在状态,在这一过程中,自然出于自身的根据自行到场,涌现的同时又返回到自身的根据之中,因此表现为自行闭锁的澄明,海氏也称之为遮蔽着的解蔽。由此,海德格尔从“自然”与“存在”的紧密关系出发,对自然美进行了更为开放的解读,在其看来,自然美的经验中持留着存在之真理的发生和揭示,自然美的本质就是对自然事物在存在之真理中现身在场的感性揭示。

由此可见,本体层面的自然对当代自然美理论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在近代以后,随着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哲学越来越关注具体的自然存在物,对自然的追问在一定程度上从形而上转移至形而下层面,“‘自然’一词在西方经历了一个由‘本性’向‘自然界’转义的过程”(8)吴国盛:《自然的发现》,《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 年第2 期。。因此,我们也应关注具体自然界的生成与演化,探究其与自然本体的联系,从而更好地分析自然存在的多样方式与具体意义。

(二)作为演化过程的自然

自然不只作为世界的根源与本体存在,自然也作为整体自然界不断地演化、运行,展现出多样的面貌。因此,追问“自然何以存在”,不能只局限于在形而上层面对自然的本体意义进行探讨,还需要在澄明自然的原初内涵后,进一步关注具体的自然界如何生成与发展,这样的自然又具有怎样的特性和意义,而这就需要我们关注在演化中的自然。

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是内在于事物的本性,推动着事物实现自身的潜能,从潜在的“有”走向实在的“有”的过程便是运动,而万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可以认为,形而上学层面的自然本体决定着事物的潜能,并推动着事物不断朝着实现潜能的方向发展,而这种依托形而上的自然本体生成形而下具体自然存在物的运动便是自然的演化。“演化经历着一个由潜态到显态或从‘无’到‘有’的过程。‘无’,是尚未展露、生长的‘潜在’或‘将出场’的存在形式,它充满着大量信息和无穷生机,隐含着生成为‘有’的所有可能性。”(9)陈其荣:《自然哲学》,第80 页。由此可见,在从“无”到“有”的过程中,潜在的自然存在决定着具体自然存在者将会呈现怎样的面貌,展现怎样的特性,因此具有关键意义。然而,如果没有演化这一过程来实现实在的“有”,本体论层面的自然存在将无处寄身,也就无法实现其“显现”的内涵。同时,自然的演化并不等同于自然的进化,进化是指自然物从低级到高级、从混乱到有序的运动,而演化则并不一定都是积极正向的,其中也包含着混乱和无序的状态,这也体现了具体自然存在方式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因此,演化中的具体自然实则在自然本体的规约下展现了自然的无限潜能和复杂特性。

通过演化,形而上层面的自然存在推动着具体自然存在者的创生与发展,原本单一永恒的自然存在也通过多样有序的演化获得了不同样貌的展现,因此,演化的自然实则是自然本体的形象化体现。同时,演化的自然也为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生命的出现提供了可能,为自然个体提供了生长、发展、交流的空间与载体。如果说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提供了本原与动力,那么演化的自然便为整体自然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与本体论自然观念对形而上存在的追寻不同,演化的自然观念更关注形而下层面具体多样的自然存在物。在这一视角下,具体的自然系统本身就是一个物性的集合与统一,如果单纯按照人类的主观喜好去认识自然难免会出现偏颇,在此之上的自然审美也可能造成对自然环境的危害。受此影响,自然美的当代建构围绕客观性展开,自然审美的客观性以及对本真自然的追寻成为当代自然美学的重要议题,这在环境美学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以卡尔松(Allen Carlson)为代表的科学认知主义学派认为客观性应该成为自然审美欣赏的第一性原则,是恰当自然审美欣赏的必备前提。对于如何保证自然审美的客观性,科学认知主义将目光投向了包括地质学、生物学和生态学等在内的自然科学知识,在《自然与肯定美学》中,卡尔松指出:“如果没有科学知识,我们无法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欣赏自然,也将遮蔽其所具有的审美特性与价值。”(10)Allen Carlson,“Nature and Positive Aesthetics,”Environmental Ethics,6(1),1984.科学认知主义立场在科学知识的帮助下达成对自然的科学认识,尊重具体自然的多样面貌,从而实现适当的自然审美。由此可见,在演化论自然理念的影响下,自然美理论在构建过程中更为重视对自然物性基础的尊重,同时也引入了演化自然观念的科学视角,从具体的生态圈出发认识自然的生态之美。

(三)作为人化过程的自然

自然在演化的过程中创生出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生命,随着人类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不断增强,自然不可避免地受到人化的改造,出现了一个与“纯然自然”不同的“人化自然”。人类本身便是自然整体的一部分,“自然的人化”实则可以视作在人类实践活动推动下的特殊的自然演化,因此,自然的人化实则也应像自然的演化一样,遵循自然整体的本性与规则,否则将会导致自然的异化,引发生态危机。在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程度日益增强的今天,未被人类染指的纯然自然已难以找寻,自然或多或少地受到过人类的影响,除了本体的自然与演化的自然,人化的自然也是当前自然存在的另一重要方式。同时,海德格尔在反思传统形而上学的过程中,主张从人的感性而动态的生活中把握形而上的意义,“此在”也就成为他早期追问存在的根本路径。这一哲学主张虽然在后来有所变化,但仍给予我们方法论上的启发,离开人,追问自然存在将失去意义;对人化的自然进行追问,也有利于深入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人类主体和自然客体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对象性关系,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自然作为对象不可避免地凝聚和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自然也因人类的实践获得了新的形式与规定。人化自然既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也是自然演化的特殊变体,这种形式的自然存在已经成为当前我们在多数情况下面对的自然。同时,在自然人化的过程中,人也将自然的某些规律、方式纳入自身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之中,因此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是同步进行的。但在当前社会中,前者的程度明显深于后者,这也在一定层面上导致了自然的异化,从而导致人类的生态危机。

美国计算机科学家西蒙曾指出:“我们今天生活着的世界,与其说是自然的世界,还不如说是人造的或人为的世界。在我们周围,几乎每样东西都有人工技能的痕迹。”(11)赫伯特·A.西蒙:《关于人为事物的科学》,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5 年,第3 页。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自然整体正经历着全方位的人化。自然在人化的过程中获得了新的形式和性质,进行着自身的演化。需要注意的是,自然在人化的过程中,其形而上层面的“创生”与“本性”的内涵并未消弭,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约束人类实践活动的红线,每当人类触及红线,由此引发的生态危机便会给人类以惩戒。可见,人化的自然是自然的本源内涵与人类主体性的博弈与平衡,在体现人与自然的动态关系的同时,也更加深入地展现了当下自然存在的多样方式和复杂特性。

当代中国实践美学将人类实践作为自然美的根基,通过人化的自然来阐发自然美的生成机制。实践美学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观,看重人类实践对物质世界的改造作用,认为万事万物的根源都建立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美也来自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源于“自然的人化”。在实践美学看来,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人类实践活动,逐步改造了自然原始面貌,自在演化生成的自然被打上了人工的烙印,成了人化的自然。在这一过程中,自然演化的形式被人工改造,自然的形式逐渐变成人化的形式,成了具有审美属性的形式。因而自然由于人类的实践活动而成为美的,自然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在实践美学视角下,自然如果没有经过人化将会显得无序和野蛮,对自然美的欣赏事实上转化成了对主体自身力量的欣赏,所谓的美的规律演变为人的规律,人化自然之美就是要发现自然背后的人工之美。除了外部具体世界的自然的人化,实践美学还关注内在的自然人化,即人类原始天性的逐步理性化、文明化,而这一过程也进一步影响着人类对具体自然物性的改造。可以看出,实践美学将自然美视作人类主体力量的具象化成果,这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人与自然之间紧密的关系,但也容易忽视自然本身的物性根基,需要当前的自然美理论在重建过程中进行反思与调整。

当再次回到“自然何以存在”这个最初的问题时,我们发现,在形而上层面,自然因其“生长”与“本性”的内涵贯穿于西方哲学对本体的探索和描述中,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为万物的运行与发展提供了内在根据和普遍法则。在形而下的具体层面,演化的自然为生命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基础,在自然本体的统摄下,实现了自然的多样可能和丰富形式,将潜在的“自然存在”落实为实在的“自然存在者”。在人类主体的参与下,人化的自然为自然的显现提供了更为独特的方式,构成了当前自然最普遍的存在方式,也为思索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提供了无限的启发。同时,不同层面的自然内涵既为自然美理论的构建提供了多样的生长点,也为思考自然美的内涵提供了丰富的启发。

(四)自然美知识增长的双重追问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自然”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概念,每个时代的哲学思想、科学发展、宗教文化等都深深地影响着自然观念的演变。因此,“自然”作为美学范畴,其内涵和外延是不断发生变化的,由此,自然审美观念也发生了数次变革。在古希腊,自然美是艺术美的摹本;中世纪的自然美是上帝创造的产物;近现代的自然美是通过艺术性的“如画”原则确立的,艺术美成为自然审美欣赏的基础,从而也导致了自然美的遮蔽和艺术美的高扬;当代西方美学重新发现自然美,引入景观、环境、生态等维度,这极大地扩充了自然的研究范围,与此相应,自然美学与哲学、科学、艺术、环境伦理学、环境美学、生态美学、环境艺术、环境人文学等都有深刻的联系。

从以上对自然美历史形态变迁的知识谱系分析中可以看出,自然美在当下所遭遇的困境并不是美学史的全部。在西方近代美学史上,自然美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学史重点关注的对象。我们可以对美学史上自然美的言说方式发出双重追问:(1)自然美何以通向真理性? 这关涉到自然美与艺术美,自然美学与自然哲学、自然科学的区分问题。(2)如何建构符合时代要求的自然美学体系? 自然美学何以应对时代生态症候? 这关涉到自然美学向当代审美形态(环境美学、景观美学和生态美学)的理论演进逻辑问题。回答了这两个问题,也就厘清了自然美“可生长性”的知识谱系。

二、真理性彰显:自然美的语义学分析与真理性表达

在上文中我们厘清了自然的三种存在形态及其相应的自然美建构方式,但这仅仅是分析自然美的“可生长性”问题的第一步。要确立自然美在当下“可生长性”的路径,就要对自然美的概念进行历史回顾,厘清自然美的内涵及意义。这就需要对自然美的概念进行语义学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思考自然美是如何通向真理性问题的,从而将自然美和艺术美在真理性层面区分开来。

(一)自然美概念的语义学分析

首先,可以把自然美拆分为“自然”和“美”两个概念,通过对“自然”和“美”两个概念的分析来阐释自然美的真理性问题,也就是自然美所涉及的知识论基础。“自然”本身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在历时的层面,它的含义会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变化;在共时的层面,就广义的文化而言,不同文化传统中其含义也有所不同,中西方对“自然”概念的理解就不同。关于这一点,柯林武德有一个形象易懂的说法:“当爱奥尼亚的物理学家问起‘什么是自然?’时,总是立刻转换成另一问题‘事物由什么组成?’”然而,“对一个现代欧洲人,如果他被问到同样的问题,‘什么是自然?’很可能就会把它变成‘什么样的事物存在于自然界中?’并且通过描述自然界或自然的历史来回答它。”柯林武德进一步指出:“这是因为,在现代欧洲语言中,‘自然’一词总的说来是更经常地在集合的意义上用于自然事物的总和或聚集。”(12)罗宾·柯林武德:《自然的观念》,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 年,第47 页。由此可见,在人类精神文化的层面上把握“自然”这个概念是十分困难的。雷蒙·威廉斯就认为:“Nature 也许是语言里最复杂的词,我们可以很容易区别三种意涵:(ⅰ)某个事物的基本性质与特性;(ⅱ)支配世界或人类的内在力量;(ⅲ)物质世界本身,可包括或不包括人类。很明显的是,在(ⅱ)与(ⅲ)的意涵里,虽然其指涉的范围是广泛而清楚的,然而所谓的准确意涵是会改变的,有时候前后意涵甚至会对立。”(13)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北京:三联书店,2005 年,第326 页。因而,威廉斯也只能是在最宽泛的意义上,将“自然”的含义归纳为以上三种,而其具体的、准确的含义则随着时代、语境的不同而不同。这三种对自然概念的解释与前面论述的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演化论意义上的自然和人化论意义上的自然是相互对应的。第一种和第二种实际上是在本体论意义上使用自然这个概念,而第三种既包含了演化论,又包含了人化论意义上的自然。

当然,这种对自然概念的使用还是在哲学甚至文化意义上的。让我们还是在美学的意义上来理解“自然”概念,这种理解将会把我们从自然的文化含义拉回到自然的美学含义之中。在通常意义上我们说万物皆属自然,自然是万物的总和,这里的自然将一切事物都包含在内,人也是自然的一分子,艺术也是,这样就把自然理解为世界整体了。这一理论并没有将自然与其他事物区分开来,对于自然美来说“万物皆属自然”就没有意义了。“自然”在英语中,通常用来与人类文明和地球上无人居住的区域进行对比。这种对比暗含了“远离城市”和“回归自然”的意蕴。这种意义上的自然,指的是“一个未被人类改造的地方”(14)Glenn Parsons,Aesthetics and Nature,London and New York: 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2008,p.2.。这种观念中的自然深深根植于西方文化中,比如《圣经》就把伊甸园描述为“纯洁的天堂”。但这种意义上的自然面临诸多的质疑:人类文明本身和其影响的延伸,早就使自然不复存在了。即使在最偏远的地区,也有人类存在的痕迹,比如天空中的飞机和运行着的卫星。因此,自然的消失也就意味着自然美不复存在。但是,由此就放弃自然的概念并不可取。密尔说:“到底何种事情的发生能够离开人类的参与,或者说离开人类自愿和有意的参与。”(15)John Stuart Mill,“Nature,”Three Essays on Religion: Nature,the Utility of Religion,and Theism,New York: Liberal Arts Press,1958,p.6.密尔的叙述其实给自然下了两个定义,即“没有人类干预的存在”和“没有人类自愿或有意干预的存在”,而后者就是狭义上的“自然”。如此说来,天空中的云朵、飞翔的苍鹭、洋流的活动等都属于自然,因为它们都不是通过人类自愿和有意的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并非所有的自然都远离人类,很多的自然事物和自然事件都存在于人类周边,甚至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大城市中。但密尔的自然观也屡遭诟病,原因在于他在自然和人类活动之间划出了一条任意的界线,而这是不符合生物学和生态学精神的。生态学的知识告诉我们,人类及其活动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文明和动植物一样都源于生命的进化,人类活动与温度循环、动物迁徙、洋流的运行本没有根本的区别。因此,“自然是不受人类干预的存在”误导了人类思考世界以及人类在世界中扮演角色的方式。这样的“自然”看似没有存在的意义。但是,在讨论美的语境中,除了欣赏绘画和建筑等艺术作品的美,我们还经常要讨论花鸟、山川、海洋和星空的美。没有了自然的概念,就失去了指代这些事物和过程的一般方法,对自然概念的全盘否定必定会妨碍对美的研究,因此自然概念应该继续沿用,意指那些未受人类干预的存在。

其次,在自然美的定义中,“美”的概念也面临诘难。一个是如19 世纪哲学家理查德·佩恩·奈特(Richard Payne Knight)所言,“美”只不过是表达“美好”或“卓越”的花哨说法:“美这个词是一种普遍的认可,具有最模糊、最广泛的意义。”(16)Richard Payne Knight,An Analytical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Taste,London: Payne and White,1999,p.9.自然美只不过是研究自然里美好或卓越的事物而已,与其把自然美复杂化,不如直接去研究自然里美好和卓越的事物。另一种质疑的观点认为,美只不过是欣赏者表达一种主观的柔情或喜爱的方式。丈夫在结婚纪念日向“美丽的妻子”致敬,父母称赞自己的孩子为“美丽的宝贝”,其实都是表达爱和关怀的含蓄方式。因此对自然美的探讨也只不过是一种表达对自然热爱的方式,“美”不但没有给自然增加新的意义,反而模糊了自然的本质。总之,美是一个极令人困惑的概念,有着无数不同的含义。但即便如此,还有一种狭义的“美”,即美指事物的“感性显现”(perceptual appearance),尤其指一种或一系列特别的外观或声音。这种美与美好和卓越无关,与个人主观的感情也无关,仅仅表达一种事物呈现出来的感性特征。“美”的语义如此复杂,那么,我们在何种意义上来把握“自然美”的语义呢?

再次,尝试通过对自然美的定义来初步理解自然美的真理性。“自然”的含义之所以如此复杂难言,也是因为自然本身在不断地变化发展。因此,如果想要准确地把握“自然”这个概念,难度很大。从美学的视角对“自然”的考察,仅仅把握“自然”抑或“美”的语义,不如去把握“自然美”的真理性问题,通过对真理性问题的解释,可以分离出自然美本身的知识论基础。正如罗尔斯顿所采取的策略,他深知尽管有必要对“自然”一词进行语义分析,然而对“自然”的探究终究会转移,因此他转而直接厘清“遵循自然”的概念。他进一步指出:“我们不能一下子就用完全逻辑的眼光来看待它们,而只能一点点地来,总是从自己切身的感性经验出发,来进行推论。”(17)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Ⅲ:《哲学走向荒野》,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40 页。因此,就解决实际问题而言,概念的逻辑分析似乎用处不大,对自然的经验性理解或许更能派上用场。那么就这一点而言,跳过对“自然”概念的纠缠而直接讲“自然美”或“自然审美”应该是可行的。关于“自然审美”,当代西方环境美学已经给予了非常丰富的探究,它就是围绕着“自然审美”问题展开的。自然审美包含了两个向度——对自然如何欣赏和欣赏什么,概念主义与非概念主义围绕这两个向度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尽管自然美的概念本身有模糊和令人困惑的方面,但通过对自然美概念的语义学分析,还是能够谨慎地给它指定一种具体的意义,它仍然是指代美学研究中一个重要概念的有用方式。把自然和美在上述讨论中的意义结合起来,当代西方环境美学给自然美下了一个定义:“未受人类干预而发生或产生的事物所具有的某种感性显现(perceptual appearance)。”(18)Glenn Parsons,Aesthetics and Nature,London: Continuum Press,2008,p.6.自然美的概念的语义学分析为自然美学的理论重建提供了一个新的起点。

(二)自然美的真理性问题

尽管当代西方环境美学在自然审美问题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并且在语义学意义上给自然美下了一个可行的定义,但是就自然美所涉及的人的存在的真理性问题来说,并没有给予合理的解释。在此我们借鉴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对艺术经验中真理的呈现的分析,来阐释自然美中的真理性问题。

伽达默尔认为,艺术经验所呈现出来的真理是存在论的真理,而这一点就是艺术之所以成为艺术的关键所在,它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艺术自身的合法性而反对任何哲学意义的逻辑推理和演绎。如果能够发现自然审美经验所蕴含的真理性问题,也就能够将自然美从其他别的审美经验中区分开来,从而确立自然美本身所具有的合法性地位。前面已经分析,自然美的知识增长涉及对“自然”和“美”这两个词语的理解。因为“自然”和“美”这两个词语都是历史流传物,它们的内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变化的东西远比一成不变的东西更能迫使人们注意它们。这是我们精神生活的一条普通的准则”(19)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上卷,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 年,第18-19、20 页。。“自然”概念作为一个历史流传物,其变化源自于人们对自然的不同理解。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实际上是从哲学的内涵去理解自然,自然是从存在论的意义上去言说的,而“演化论”和“人化论”意义上的自然则是从科学的角度去理解的。从科学的角度去理解自然可以把握到科学的真理观,而这一真理观正是伽达默尔所反对的。因为在自然美的真理性探寻中,还需要把“美”这一概念作为重点考察对象。“美学的一个最大难题在于:美不是一个实体而又寓于一个实体之中”(20)张法:《美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年,第15 页。,美作为美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并不是一个自然科学的概念,而是一个精神科学(人文)的概念。“美”是一个精神性的概念,因而要追问“美”的真理性问题并不能从自然科学入手去探究,而只能从人文学科出发去探寻美的真理性问题。“自然美”这一词语是一个偏正结构,“美”是核心词语,“自然”是用来修饰“美”的,那么,自然美也就是人类的精神科学的产物,对自然美真理性的寻求就不能通过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探讨。

精神科学的真理性与自然科学的真理性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真理性问题。20 世纪以来,欧洲科学的危机,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带来的深刻灾难,让伽达默尔认识到,在人类的精神科学中,需要探寻与自然科学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真理,这就是精神科学的真理。他要在人类“经验所及并追问合法性的一切地方,去探寻那种超过科学方法论控制范围内的对真理的经验”(21)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上卷,第17-18 页。。但伽达默尔是在艺术经验的范围内探寻艺术的真理性问题,他认为:“我们在自然界和历史界所碰到的一切事物中,正是艺术品最直接地向我们述说。它具有一种支配着我们整个存在的神秘的亲近性,似乎在艺术品和我们之间根本不存在距离,而我们同艺术品打交道就好像是同我们自己打交道一样。”“自然美根本不会在由人创造并为人创造的艺术品向我们述说某些内容的意义上向我们‘述说’任何东西。”(22)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美学和解释学》,《哲学解释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年,第97、99 页。从伽达默尔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自然美之所以不能表达人类存在的真理性问题,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从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关系来看,艺术美比自然美更具有本源性,人类对自然的审美经验要从对艺术的审美经验中寻求,他认为“自然如何使我们愉悦须取决于环境,由特定时代的艺术创造性所决定并打上印记的环境”(23)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美学和解释学》,《哲学解释学》,第100 页。,他用人们对阿尔卑斯山的审美态度的转变来证明这一观点。在18 世纪如画理论没有兴起之前,阿尔卑斯山是可怕的,甚至是丑陋的,但是随着如画理论的兴起,将艺术审美经验带入审美欣赏之中,阿尔卑斯山就具有了审美的特性。第二,从内容和意义的呈现来看,艺术是一种人类精神的创造物,是有意味的形式,它富含人类生存的真理,因而是富有生气的,充满活力的;而自然则是僵死的,自然的美学特性只能在纯形式上呈现出来,因而康德将“纯粹美”赋予自然美,就因为自然美是合目的性的形式,它不包含内容的真理性问题,不能“述说”任何东西。

或许,我们也可以像伽达默尔追问艺术真理性问题一样追问下面这个问题:

在自然的审美经验中难道不存在某种确实是与科学的真理要求不同,但同样也确实也从不属于科学的真理要求的真理要求吗? 美学的任务难道不是在于确立自然审美经验是一种独特的认识方式,这种认识方式一方面确实不同于提供给科学以最终数据,而科学则从这些数据出发建立对自然的认识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也确实不同于所有伦理方面的理性认识,但它确实是一种传导真理的认识,难道不是这样吗?(24)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上卷,第125 页。文中有两处将“艺术”改为“自然”的改写。

这里我将伽达默尔这一段话中的两处“艺术”改成了“自然”,意在说明在自然的审美经验中也具有真理性的要求,这种真理性在一定程度上比艺术中的真理更具有本源性。

(三)对自然美真理性问题的解答

关于自然美的真理性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就自然美所呈现出的内容来看,自然美是自然无蔽的敞开,本身就具有最本源性的内容。即使按照伽达默尔的论述,自然美在形式,它不能像艺术一样向人们言说存在的真理。伽达默尔的局限在于通过纯粹形式的方式去探寻自然美,这是一种肤浅的和不严肃的自然审美,从而不能把握住自然的特性。具有美的形式的自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反真理性”的特征,即形式上美的自然可能是不表现真理性的。从美学作为感性学的界定来看,对自然的审美当然要从自然的形式入手,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把自然的形式理解为纯粹的形式因素,自然的形式是自然生命进程的外在显现。当我们进行自然审美时,就是在通过自然的形式审美通达对自然生命进程的认知。人们对自然形式的审美经验可以直接关联于自然的生命进程,因而通过对自然的形式审美我们可以从自然形式进入自然生命,由自然形式审美进展到自然生命进程的内容,深入自然内在的生命之中。自然形式审美在本质上是自然生命之美的展现,即自然形式显现出自然生态系统在其生命进程中的生死枯荣。通过自然形式美可以通达自然的生命进程,这是如何可能的呢? 我们可以通过海德格尔的相关论述解决这一问题。他在《论Φúσιζ 的本质和概念》一文中对“自然”(Φúσιζ)和“形式”(μορφ ˊη)这两个词语的相互关系进行了细致的梳理。“(μορφ ˊη)”一词在希腊语中具有现在该“词”(Form)所不具有的双重含义,一是指在场方式,二是指运动状态,由之,海德格尔认为“μορφ ˊη 构成了Φúσιζ 之本质,或者至少是参与构成了Φúσιζ 之本质”,形式与“质料”(λη)相比,形式构成了自然的本质要素,“μορφη ˊ 不仅比λη 更多地是Φúσιζ,甚至唯一地和完全地是Φúσιζ”,形式就是自然的本质,因为自然具有形式的在场和运动的特征,“Φúσιζ 乃是那种从自身而来、向着自身行进的它自身的不在场化的在场化。作为这样一种在场化,它始终是一种返回自身的行进,而这种行进又只不过是某种涌现的通道”。自然的运动是向着自身的运动,这种运动相对于自然本身来说,好像是不在场的,但是对于自然存在物来说,又是在场的。自然的遮蔽和自然存在物的无蔽之间需要打通一条涌现的道路,当自然向着自身运动的过程中,自然存在物的生死节律得以敞开,这种自然通过运动返回自身的行进,自然的遮蔽显现为自然存在物的生死节律,自然的无蔽状态得以现身,自然的真理也就得以发生。“存在(原初意义上的Φúσιζ)乃是自行遮蔽着的解蔽……自行解蔽乃是入于无蔽状态的显露,即首先把无蔽状态本身庇护入本质之中:无蔽状态就是真理。”(25)海德格尔:《海德格尔文集·路标》,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年,第325、325、352、354 页。自然形式向着自然本身的运动将自然存在物的真理敞开,这就是自然美的显现。

第二,就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关系来看,自然美比艺术美更加本源。对自然的审美经验是人类最原初的审美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美更能表现出人类生存的真理性问题。对于自然的审美经验,作为人生在世的本源性经验,它并不需要任何概念的介入,无论是自然的概念还是美的概念。在这种本源性的经验中,自然美所呈现出来的真理就是一种与原初的自然相统一的真理,这种原初的自然是一种未经人类染指的本源状态的自然,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自然的神秘,而正是通过这种自然美的言说方式,自然的神秘得以解蔽。自然美通向了无蔽的真理也不是“自然物完全是与自身同一的存在”(26)彭锋:《完美的自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年,第4 页。的样式,它们虽然不可重复、不可比较、不服从任何依据既有概念的理解,但是从终极意义来看,对自然的审美经验是自然神秘的敞开,通过对自然的审美经验,人们从自然中获得一种家园般的感受;自然作为人的存在的家园,并不是一种作为自然科学并被人们支配的他者的存在,而是与人须臾不可分离的本源性的存在。自然的神秘性是什么呢? 它就是存在的本源状态,通过对自然的审美经验,这种存在的本源状态得以无蔽地敞开,因而对自然的审美经验中就蕴含着人的生存的真理性问题。所以汤森德(D.Townsend)在对康德《判断力批判》的研究中就提到“直观自身的预先出现,产生情感甚至结果。这就是判断力的领域。判断力必须已经是可以变成具有更高秩序的知识形式之前的经验的一部分”(27)汤森德:《美学经典选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第118 页。。判断力之所以能够成为知识和道德之前的经验的一部分,就在于对自然的审美经验是最原初的经验,而认识和道德获得必须建基于对自然的原初经验之上才有可能。显然,艺术通过模仿自然而呈现出的艺术的真理性问题,在与原初的对自然的审美经验的比较中是处于次要地位的。与艺术美的真理性相比,自然美的真理性处于本源性的地位。

三、体系的建构:自然美学的生成与自然美的“可生长性”

自然美“可生长性”除了需要在形而上学的层面去追问自然何为以及自然美的真理性问题之外,还需要考察当代自然美学理论体系建构的问题。20 世纪60 年代以来,自然美开始向景观、环境、生态领域蔓延,自然美从整体的美学知识体系中分化出来,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美学体系。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这种自然美的独立性问题呢? 可以从现实层面、理论层面和美学学科层面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现实层面:人文主义视野的生态反思

从现实层面来看,工业文明在西方的确立,给人类的进步带来了福音,但同时工业化进程所带来的生态危机日益严重。全球变暖,温室效应,海平面上升,垃圾污染,病毒肆虐,不可再生资源流失等,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生态危机的严重挑战。从人文主义的视角对生态危机的反思在20 世纪中叶就已经开始,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在1962 年出版的《寂静的春天》就是意在批判美国现代农业大量使用农药和杀虫剂导致了“寂静的春天”到来。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获得通过,生态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核心问题。在此前后,《增长的极限》研究报告和挪威哲学家阿伦·奈斯“深层生态学”观念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将生态问题作为一个人文学科的反思问题提到了公众面前。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就说:“如果人类仍不一致采取有力的行动,紧急制止贪婪短视的行为对生物圈造成的污染和掠夺,就会在不远的将来造成这种自杀的后果。”(28)阿诺德·汤因比:《人类与地球母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年,第10 页。对于这场由工业化进程所导致的生态危机需要从人文主义的视野加以反思,这构成了自然美学建构的一个重要的现实语境。

(二)理论层面:人类生态学时代的话语彰显

从理论层面来看,后现代主义思潮成为当代理论发展的基本文化因子。自然美的扩容就是发生在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之下。由于现代性困境所造成的生态危机,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逐渐恶化,有很多地方已经不适合人类生存。后现代精神就是在反思现代性危机的境遇下重建一种新的人类生存境况的思潮,因而后现代精神在一些理论家看来就是“生态时代的精神”。作为超越现代性困境的后现代“不再让人类从属于机器,不再让社会的、道德的、审美的、生态的考虑从属于经济利益”,特别要把“对人的福祉的特别关注与生态的考虑融为一体”(29)大卫·雷·格里芬:《后现代精神》,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年,第81、3、23 页。。拉兹洛更是把我们所生活的时代称为“人类生态学的时代”(30)拉兹洛、默明哲、章绍武:《即将来临的人类生态学时代》,《国外社会科学》1985 年第10 期。。人类生态学时代需要对自然的观念进行新的规范,当代生态哲学、环境哲学、生态美学和环境美学将自然看作是人类生存须臾不可分离的生命共同体,自然也具有主体性,自然特别是有机体有着自己内在的生命体系和价值,自然不再是被人化的对象,在一定程度上人本身甚至需要自然化。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之下,自然美学获得了自身的独立性,包含了景观、环境和生态三个方面的内容,形成了景观美学、环境美学和生态美学三足鼎立的蔚为大观的景象。

(三)美学层面:自然美学的“可生长性”与多维拓展

从美学学科层面来看,现代美学的主体精神化进程使得美学成为艺术哲学,自然美逐渐走向边缘化。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对环境审美质量的关注,人们开始从艺术欣赏的视角去关注自然美的问题。但是从艺术的视角对自然美的关注还仅仅停留在传统的静观美学的层面,对自然审美的量化和主观化趋向使得自然审美本身呈现出肤浅和琐碎的特征。因而1966 年赫伯恩发表的《当代美学及其对自然美的忽视》一文成了环境美学的发端之作。在赫伯恩的开启下,环境美学形成了以卡尔松为代表的科学认知主义美学和以伯林特为代表的参与美学两条路径。科学认知主义美学强调科学知识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的重要地位,从而消解了康德审美与认知相冲突的传统审美模式;而参与美学则认为人们对自然的审美鉴赏需要多感官的参与,需要消融欣赏者与自然之间的对立,我们欣赏的不是自然对象,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环境整体,人处于环境之中,因而是一种参与式的审美,人们对自然的审美不再是静观的审美,而是动态的参与性的审美。

自然美学向环境美学的扩张一方面是从美学理论的层面进行的,卡尔松和伯林特就是从美学的理论层面将传统的自然美学扩展到环境美学;另一方面的扩张则体现在实践领域,一批从事景观设计和森林管理的专家将“景观生态学”的知识应用到具体的环境设计和森林的规划管理之中。“景观生态学”具有非常强的科学性,在进行环境设计和森林管理的时候,需要借助生态学、地理学等多种学科知识。建筑师贾苏科·科欧就将其生态建筑设计命名为“生态美学”(31)Koh,Jusuck,“An Ecological Aesthetic,”Landscape Journal,7(2),1988,pp.177-191.,强化了“生态”在环境设计中的重要地位。森林管理专家戈别斯特则是从“生态”的角度去考察具体的森林自然景观保护问题,提出了著名的“生态—审美”冲突理论,即森林的生态价值可能会与审美价值发生冲突。也就是说,对于景观感知,我们需要生态知识的理性介入,生态美学和景观美学的区分点就在于生态美学是在生态世界观的指导下生成的,而景观美学则强调自然的形式美和“如画”特点。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自然美学开始扩展到景观美学和生态美学的维度。但从美学理论发生的逻辑进程来看,环境美学还是自然美学的主战场,景观美学和生态美学是自然美学理论的实践应用。

那么,经过体系化建构的自然美学与传统的自然美学的区别何在呢? 当代以环境美学为代表的自然美学体系与传统的自然美学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区别:一是自然观不同。环境美学的自然观是融入式的,反对传统自然美学中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相分离的实体论的自然观。二是审美价值观不同。在传统自然美学中,自然的审美价值是人赋予的,而当代环境美学中自然本身就具有审美价值。三是审美方式不同。传统自然美的审美方式是人在审自然之美,而在环境美学中,人本身就是环境的组成部分,人与自然之间是融入式的。四是对艺术审美的态度不同。自然和艺术是两种不同的审美对象,因而对其采取的审美方式是各不相同的。以艺术的审美方式对待自然,在审美模式上就走向了误区。

结 语

纵观美学史上自然美“可生长性”的知识谱系,不难发现自然美的知识增长是自然、自然美、自然美学各自理论演进的“合力”的结果。对自然的存在方式的理解、对自然美的真理性的揭示、对自然美学与时代生态危机的关注,这三者共同勾勒出自然美知识增长的动态的理论谱系,也决定了自然美的知识增长是一个随着时代而发展的开放性的理论体系。进入21 世纪以来,自然美学进一步繁荣,自然美的“可生长性”在新的时代语境下有了新的特征:一是自然审美与艺术审美呈现出融合的趋势,一些艺术哲学著作甚至开始讨论自然审美问题,特别是生态艺术问题已经逐渐成为自然审美的一个重要场域。二是自然美学理论进一步丰富和深化,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为自然美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增长点。三是自然美学与环境伦理学形成新的合作联盟。一方面,国际上一些著名的环境伦理学家开始关注自然美学问题。哈格洛夫主张将环境保护政策的根据建立在自然的审美价值上。罗尔斯顿认为环境美学应该是一种平等地关怀自然万物的美学,应成为环境伦理的基础。另一方面,自然美学家们也开始探讨环境保护论问题。两个领域的交叉与合作,共同促使自然美学的生态意蕴日益加强,最终孕育了以生态存在论为哲学基础、以生态伦理为价值导向的生态美学。四是由于自然美学研究队伍的日益扩大,西方环境美学家已经把中国的生态美学纳入世界自然美学研究的队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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