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博然,薛文礼
(山西大同大学文学院,山西大同 037009)
民俗可以被描述为一种长期生活在历史语境下的文化事项,而创造并沿袭这一文化传统的社会群体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不断回放、演习这种流行风尚,并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赋予民俗以文化权利。民俗因此成为追溯历史语境的重要符号,尽可能地展现、复刻存在时期的社会风貌。而作家群体拥有将客观真实转化为内在真实、将生活与艺术无限叠加的能力,他们发挥艺术手法,在不同时空的视野下演绎民俗的发生与进行。在这种可以预见的行为路径中,民俗成为铁凝不断书写的文化素材与灵感来源,民俗的意义与范畴在真实与虚幻的交接下得到充分扩展。
(一)民俗文本的呈现 20 世纪60 年代末70 年代初,民俗学界产生并兴起了“表演理论”的学派与方法。民俗在其中存在一个文本化的过程,进而动态表演民俗,“将民俗事象形塑为文本的大部分编创过程可能在表演中重述它之前很久就发生了。……是一次话语的实现,一个将一段口头表达展演——包括再生产——为文本的实际过程。”[1]与表演理论不谋而合的是,文学作品中同样存在民俗的文本化问题。无论是文学的民俗化,还是民俗的文学化,作者与读者实际上是共同参与到民俗表演中去,民俗表演也藉由作者之手传递到读者——即接受者的手中。
铁凝的文学创作也基于此。每一次落笔都会创造一个不尽相同又暗藏逻辑关联的文学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