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断与“咸和谱籍”问题蠡测

2023-02-06 22:17
江海学刊 2023年6期
关键词:台城沈约户籍

毕 云

土断是两晋南朝时期的特殊历史产物,主要指集中对侨流人口户籍的整理及对侨置行政区划的调整。目前史有明文的第一次土断发生在东晋咸和年间,相关记载集中在两处:一是《陈书·高祖纪》记陈氏先祖“世居颍川”,后“咸和中土断,故为长城人”,陈霸先即署籍“吴兴长城下若里”;二是梁武帝时沈约上言宜校勘谱籍事:“晋咸和初,苏峻作乱,版籍焚烧。此后起咸和三年以至乎宋,并皆详实,朱笔隐注,纸连悉缝。”(《通典·食货三》,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9页)《南史·王僧孺传》亦记此事,作“咸和二年”。

倘若据此认定沈约所提以上制作精良的新户籍为咸和土断的成果,将面临时间上的矛盾:苏峻之乱起于咸和二年十一月,攻入台城的时间是咸和三年二月,但并无纵火焚籍的记载,并且纵火也不符合他挟帝矫诏的行事逻辑;九月,苏峻战死于白石垒,宫城此时完好。据《晋书·成帝纪》记载,次年正月苏硕攻台城并纵火泄愤,“焚太极东堂、秘阁,皆尽”,造成“户籍资料焚毁”。那么“咸和二年”或“咸和三年”的记载都不符合时间逻辑,除非“咸和”为“咸康”之误。咸康二至三年(336—337)与建康局势恢复安定的咸和四年(329)相隔七年左右,从大乱初平,到组织集录地方户籍资料、统计重修,再到检校定本、誊善入库,形成一套全面而精确的官方文档,就所耗用时间而言,尚算合理。如此,咸和土断的户籍整理到咸康初年完工,沈约之言便与史实无碍,足以自洽。

如果新籍不是咸和土断的成果(土断包含户籍整理,但户籍整理却未必构成土断),换言之,如果咸和土断确实发生在咸和二年(咸和三年乱已成但版籍未毁,反而不如二年可信),那么主要工作可能就是对黄白籍的界定和登记。咸康七年另有一次土断(事见《晋书·成帝纪》及《资治通鉴》《建康实录》咸康七年四月的相关记载),目的是“实编户”,把临时的“白籍”登记为正式的“黄籍”,令境内属民都成为承担赋役的编户民。考虑到永嘉南渡时不可能为颠沛逃难的中原士庶办理“入境手续”颁发白籍,作为咸康土断对象的白籍必然是东晋初年某次户籍工程的产物,而目前所知在时间和性质上都符合的就只有咸和土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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