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研究

2023-03-13 00:08李世泽钟蕾尚毛毛
桂海论丛 2023年6期
关键词:利用外资广西

李世泽 钟蕾 尚毛毛

摘要:近年来,广西利用外资规模稳步增长,但利用外资规模偏小,外资来源渠道较窄,外资行业分布和设区市分布不够合理,在外资项目招引、生产要素保障、营商环境、政策创新和落地等方面亟待改进。为此,提出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的对策:放宽市场准入,深挖外商投资潜力;优化外资投向,提升外资投资效率;创新招商方式,拓展外资来源渠道;强化要素支撑,降低外商投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外商投资服务。

关键词:广西;利用外资;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3)06-0058-07

黨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1]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培育国际经贸合作新增长点[2]。开展广西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研究,对于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将广西打造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具有重要意义。

一、广西利用外资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1.广西利用外资的总量和增速分析

广西实际利用外资从2012年的7.49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17.22亿美元,增速由负增长26.2%转为正增长72%,到“十二五”期末,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到达阶段性顶点。“十三五”时期,广西实际利用外资总体呈现下滑态势,其中2016—2018年增速持续较大幅度下滑,到2018年实际利用外资下降到阶段性低点5.07亿美元。2022年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额回升至19.97亿美元,但仅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额的0.16%,比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17%低2.01个百分点①。可见,广西利用外资规模总体呈现扩大趋势,外资集聚效应持续显现,但总量仍较小,增速波动较大,稳外资仍需加大力度。

2.广西利用外资来源分析

广西利用外资的主要来源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18—2022年,广西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占比排名前3位的国家和地区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35.74亿美元,占比80.98%)、新加坡(1.4亿美元,占比3.18%)、英属维尔京群岛(1.16亿美元,占比2.64%),排名前3位的国家和地区合计占比达86.8%;排名第4—10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省、萨摩亚、开曼群岛、英国、荷兰、澳大利亚②。总的来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广西最大的外资来源地,其在广西投资规模呈现加快扩张趋势,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企业在广西投资规模占比也有所提升。

随着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市场不断出现新变化,产能转移伴随订单流失削弱了广西外商投资优势。尤其是越南等东盟国家抓住机遇,不仅承接了欧美地区相关产业直接转移,而且吸引了中国很多企业前往投资设厂。2022年越南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近224亿美元,同比增长13.5%,创近5年来最高纪录[3],这对广西吸引外商投资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广西投资的东盟国家除了新加坡、马来西亚,其他东盟国家在广西投资额占比均不足1%,且东盟国家对广西的投资趋于下降,其中新加坡对广西投资额占比由2012—2022年的10%下降到2018—2022年的3.2%,这与其扩大对越南投资密切相关,2022年新加坡以近64.6亿美元对越南投资额位居第一,占越南总投资额的23.3%,而同期新加坡对广西实到外资仅为11.27亿美元,比2018年的12.3亿美元减少8.4%③。由此可见,广西利用外资来源结构单一的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广西设企偏少。广西作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而且面临与越南等东盟国家的激烈竞争。

3.广西利用外资行业分布分析

2021年,广西外资企业按营业收入排前20位的头部企业中,制造业企业有15家,占比为75%。

从外资企业增速看,高新技术制造企业发展速度加快。2021年,按营业收入排名前20位的外资龙头企业中,增速最快的3家企业主要集中在有色金属压延业和电子制造行业④。2022年,广西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72.61%,其中高新技术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88.9%⑤。与此同时,受原材料不足等问题制约,叠加煤矿、铁矿、钢材、铝材、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2021年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房地产、机械、汽车等领域的外资企业订单减少、产量大幅下降,营业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⑥。

从外资企业规模看,外资龙头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优势行业。2021年,按营业收入排名前11位的外资企业均为制造业企业,且主要属于传统优势行业,其中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有5家⑦。

总的来看,广西外资企业行业类型逐步优化,制造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外资企业占比逐步提高。但是,广西外资企业涉及的行业领域比较单一,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领域的龙头企业仍然较少,传统行业的外资龙头企业占比仍然较大,且抗风险能力比较弱。

4.广西外资设区市分布分析

2022年,广西实际利用外资规模最大的3个设区市依次是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分别占全区比重的37.5%、15.6%、15.4%,前3个设区市合计占比为68.5%,比2012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规模最小的后3个设区市依次是贺州市、桂林市、河池市,分别只占全区比重的0.8%、1.1%、1.1%,后3个设区市合计占比为3%,比2012年下降1.9个百分点;与2012年相比,贺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呈现缩小态势,分别下降81.5%、48.7%、25.1%,在全区的占比分别下降11.2个百分点、4.5个百分点、7.1个百分点⑧。

近年来,广西利用外资集聚效应逐步显现,表明南宁市强首府战略取得积极进展,北部湾经济区和沿边城市开放合作成效显著,区位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区域。与此同时,各地市利用外资分化趋于明显,“头部”城市利用外资占比大幅提升,而“尾部”城市占比趋于下降,尤其是内陆的非沿海沿边城市利用外资规模下降态势较为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1.外资项目招引有待强化

广西一些市县及园区等重要主体对外资项目招引目标任务、计划安排落实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有待提高。招商引资行为主要还是靠政府行政化手段驱动,缺乏与市场对接的活力。招引外资方式方法相对滞后,多停留在实地考察招商等层面,创新方式不够、创新力度不足。县级外资招商机构力量薄弱、体制不顺,外资招商职责、人员和经费由投资促进部门管理,而考核由商务部门分管。招商引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例如,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园区等引资载体大多未组建外资专业招商队伍,能够熟练运用外语、懂产业、会谈判的专业人员较少,缺乏经验丰富、年轻化、专业化的外资招商团队。

2.生产要素保障难度加大

(1)工业用地结构性短缺。据统计,当前全区尚有2.04万公顷存量工业用地,占2010—2019年工业用地审批量的48%,相当于广西历年年均新增工业用地量的6.8倍⑨,存量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不多,全区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仍在大幅度增加。工业用地聚集性不够,全区5.81万公顷城镇工业用地中,已“入园入区”的工业用地2.61万公顷,占比为45%,创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85.7%;园区外工业用地3.2万公顷,占比为55%,仅创造了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4.3%⑩。在广西“增存挂钩”的建设用地考核机制下,各地市灵活安排用地指标的空间有限,加上自治区统筹安排用地指标的范围只覆盖到年实际利用外资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国家鼓励类外资重大项目11,难以有效满足各类外资企业用地需求。

(2)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待创新。广西跨境金融产品种类较少,金融创新还不够丰富,在账户体系管理、交易平台建设、股权投资工具运用、融资租赁、航运金融、期货交易等方面有待突破。现行的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清算体系对东盟国家尚未实现大额人民币支付系统的互联互通,部分结算银行甚至未与东盟国家的商业银行建立起有效的直接跨境通汇结算关系,无法实现跨境结算与境内结算的同步,导致资金跨境循环流通不畅。与发达地区相比,依然存在金融机构服务效率偏低、办理业务时间偏长以及企业相关成本偏高的问题。

3.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1)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有待提高。铁水联运、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的运输组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铁路专用线与关键点的连接线仍需强化,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难题有待破解。现有的港口航道、锚地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港口发展需求,港口通过能力不足与发展需求矛盾凸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薄弱,部分园区的水、电、路配套标准低,标准厂房等基礎设施项目规模小,引进外资大项目难度较大。

(2)服务流程标准化有待提升。由于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全方位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尚不完善,外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同一事项办理各环节分别在不同的层级,实际办理过程中流程封闭导致相关事项无法通过网上平台进入下一个环节办理。虽然在“互联网+政务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标准化梳理,一些部门为事项制定了对应的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文本,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审批事项还存在一些不清晰、不明确的地方,尤其是需要并联审批的项目,因为审批信息不明确需要来回往返的情况依然存在,行政审批标准化程度仍需提高。

4.政策创新和落地有待强化

广西为促进外商投资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但相比周边省和部分东盟国家吸引力偏弱。广东、湖南、海南等周边省在财税、土地、人才等方面出台的鼓励外资进入相关扶持政策力度远超广西,来自周边省的招商竞争更加激烈。部分东盟国家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竞争力优势明显。广西除了南宁等少数市,大部分市均无法兑现引进重大外资项目所承诺的财政资金奖励,使得利用外资效果大打折扣,影响在谈项目落地和落地项目增资。受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之间关税调降、投资准入门槛降低等因素的影响,广西外商投资的制造业产业存在向东南亚、非洲地区转移的风险。

二、近年来广西利用外资的探索及成效

(一)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外资稳定增长

1.综合性政策措施方面

制定广西利用外资“十四五”规划,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广西高质量实施RCEP行动方案(2022—2025年)》,全面提升广西与RCEP成员国的合作效能,挖掘外资增长潜力。用好开放优势,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和崇左片区结合实际出台促进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强化针对外商投资项目的要素保障和政策奖励。

2.财税金融政策措施方面

强化项目落地财政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外资招商政策,强化投资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国家鼓励类外资重大项目的资金奖励和土地出让优惠力度,明确一般外商投资项目的财政资金奖励范围,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适当的范围内给予减免。强化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出台《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工作指引》《广西推进跨境金融创新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鼓励中介机构帮助广西招商,对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中介机构,按经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3.产业政策措施方面

向国家争取推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广西条目增加至50条,比2020年版增加了12条,条目数量居全国第3位12。强化重点产业招商力度,出台《广西重点产业链招商攻坚突破年工作方案》《“制造强桂”招商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指导文件,聚焦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数字经济等15条重点产业链13,提升产业扶持力度。按照“巩固港澳、深化日韩、对接RCEP、拓展欧美”的工作方向,加大外资龙头企业招引力度,推动优质外资项目落地,促进先进产业链发展。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外资企业加速进入

1.用好展会招引外资

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办好中国—东盟产能与投资合作论坛,拓展论坛招商引资功能,论坛于2022年首次设置了项目签约环节,共12个涉及日韩和东盟国家的重点领域项目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实现签约14。在论坛框架下精心设计举办中日韩—东盟投资合作企业交流会,为中日韩和东盟各国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搭建平台,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从服务“10+1”合作向服务RCEP和“一带一路”拓展。强化重大展会宣传,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展会,充分展示广西产业优势和投资环境,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推介。

2.开展境外招商活动

成立外资招商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外资招商,开展外资招商研究分析,科学确定外资招商重点国别、重点招商产业、重点目标企业,加强与跨国公司、外国商协会常态化联系。赴境外开展系列经贸合作专项活动,围绕重点项目、结合自身优势同境外政府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世界知名企业和商协会进行对接,强化项目合作,推动外商投资。

3.发挥开放平台作用

成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建立片区联动招商机制,实现招商信息互通、招商资源互享、招商渠道互用。建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外招商网络,选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招商大使,与新加坡、德国、美国等国家的13个海外招商合作机构开展合作15,走访联络国内外知名投行机构、招商机构、海外广西商会,提升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吸引全球投资。在南宁片区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明确对来自RCEP特别是东盟国家的试点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实施“投资广西”外资招商,舉办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中国—东盟信息港等专题外资招商活动和系列外资进广西活动。

(三)强化产业集聚效应,夯实吸引外资基础

1.强化链主企业龙头带动

聚焦汽车、绿色化工、高端金属新材料、机械等关键产业,以深化产能合作为抓手,引领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布局建设区域生产基地和原材料保供基地,推动五菱印尼工厂、恒益文莱炼化厂等项目落地,积极打造与东盟紧密合作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吸纳外资上下游企业。打造本地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中国—东盟金融城、中国—东盟信息港、钦州石化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建设,建成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盟保险服务中心、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等服务中心,引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产业龙头企业,构建产业生态圈,以链主企业进驻拉动链上外资企业入驻。强化链主企业组织管理,建立链主企业清单,组建产业链联盟,促进上下游企业联动,推动链主企业引资招商,引进一批上下游产业链企业落地集聚。

2.创新投资模式吸引外资

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跨境投资建设,实现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新管理模式以及广西首批私募股权基金跨境投资试点项目落地,10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完成注册,注册资本达到14.72亿美元16。拓宽外资投资渠道,积极对接区内外外资企业依法参与广西不良债权重组与处置,引导外资企业通过合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参与区内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水平。推动区内企业以跨境并购、境外上市、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等方式,引进国际高端要素资源。

3.推动优质企业增资扩产

实施外资招商“百日访千企”活动,上门走访存量外资企业,重点梳理形成拟进资增资企业名单,提供个性化服务,及时精准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开展“促外资优服务”等专项服务活动,以在广西投资链主企业为重点,区市两级联动,实行“一对一”服务和清单式管理,量身定制帮扶措施,推动企业加快履约进资、增资扩股。推进已批项目落地,实行外资项目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掌握外资存量重点分布、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底数,建立完善各级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创新项目审批服务,推动已批项目早落地、在建项目早投产,切实提高外资项目的资金到位率,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四)优化外资企业服务,激发外资企业活力

1.加大外资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力度

建立外商投资服务“直通车”协调机制,全面梳理重大外资项目生产经营、落地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跨区域、跨部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直通车”联席协调机制解决,保证外资企业的诉求能得到及时回应。建立和完善各级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创新项目审批服务,落实用地指标、环境指标、用林指标、“桂惠贷”政策等要素保障,推动已批项目早落地、在建项目早投产,切实提高外资项目的资金到位率,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投产。优化涉外资金的境内使用和涉外登记业务管理,推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等便利化业务在广西全面实施,便利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2.提升外资企业和项目的服务水平

推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分会在全国贸易促进系统率先成立RCEP推广实施中心,并同步在其他14个RCEP成员国建立RCEP境外企业服务中心,为各国企业投资广西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经贸信息发布、投资风险预警等多维度服务。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业务、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本外币合一的银行账户体系管理和跨境信贷融资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加快构建全方位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外资企业跨境投融资、贸易等方面的金融保障能力。设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推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到广西设立分会,成立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在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设立商事法律服务点。

3.优化利用外资“一站式”服务平台

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围绕外资企业设立、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全流程,打造外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投资信息发布,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指引,提高外商在广西投资的便利度。创立“一专员两清单”机制,安排外资企业服务专员,制定重点外商投资项目“进展清单”和重点外商投资企业“问题清单”,开展“政策上门、服务下沉”活动,向重点外资企业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开展免费代办跑腿,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费用补贴等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外汇收入、招工用工、投资者保护等全流程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提供“一对一”全流程对接服务,帮助企业破解难题。

三、进一步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的对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深挖外商投资潜力

1.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全面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对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按内外资一致原则准入;对负面清单以内项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准入管理。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4]。加快落实取消或放宽外资股比限制的政策措施。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相关业务开放,深化农业、制造业开放。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着力清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确保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在要素获取、标准制定、准入许可、经营运营、优惠政策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

2.加快探索利用外资改革

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支持更多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基金落地,支持跨部门联合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內投资[5]。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境内再投资,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相关专户管理要求。全面推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增量扩面,提升个人外汇双向便利化水平。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创新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本外币资金池一体化试点等创新业务。鼓励银行精准对接企业跨境融资需求,加大对高新技术及“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绿色领域融资的支持力度。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境内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鼓励直接利用外资向收购股权、增资扩股、融资租赁等引资多元化方式转变,促进民营企业外资并购、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利用资源倾斜优势吸引更多有外资背景的内资项目转为外资形式运作,扩大有效外资存量。

(二)优化外资投向,提升外资投资效率

支持外商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广西重点产业链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外资企业投资建设制造业标志性重大项目。支持外商企业在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汽车制造、节能环保国际海上运输、船舶代理、大旅游、大物流、大健康等新开放领域设立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并通过以商招商,引进关联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化改革,健全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等机制,鼓励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紧扣沿边临港产业园建设,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增强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提升广西在全球产业布局的知名度,吸引世界跨国企业来广西进行全球布局。加快对接RCEP经贸新规,重点推动形成“日韩+中国+东盟”的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绿色化工、东盟特色产品加工等跨境产业链[6]。引导更多外资投向科技创新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在广西设立研发创新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各市县可在基础条件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配套服务、运行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创新招商方式,拓展外资来源渠道

抢抓国际新形势下发达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加快转移的机遇,鼓励各地整合境内外招商资源,积极探索与相关国家(地区)及驻外经贸代表机构建立常态化联动招商机制,进一步密切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沟通合作,加大对世界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的招商力度。打好与东盟、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合作牌,扩大与“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共建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承接东部地区和国际产能转移。加大对日本、韩国的招商引资力度,拓展、深化与英国、法国、德国、美国等欧美国家的投资合作。注重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有针对性举办投资促进活动,加强中介招商、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推动一批优质外资项目落户广西。完善全球化招商网络体系,强化海内外中介招商,全面实施招商合作伙伴行动,加强与境外驻国内经济代表处、境外商协会、咨询机构、投资机构、华人社团、产业智库、综合服务平台等的交流合作,常态化开展项目信息分享、产业谋划、招商推介等活动。发挥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中德(柳州)工业园等国际(地区)合作产业园的示范带动效应,开展链主企业“以商招商”,推动高能级外资更多开展“园中园”模式整体开发投资[7]。强化招商人员队伍建设,持续打造“三懂四会”(懂经济、懂服务、懂管理,会谋、会做、会说、会写)的专业化、高素质招商干部队伍。

(四)强化要素支撑,降低外商投资成本

1.保障外资项目用地需求

推动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因地制宜,进一步梳理明确制造业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土地要素向建设快、发展好、单位产出高的项目配置,保障制造业外资项目合理需求。对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自治区重点项目管理。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土地使用协调机制,每年安排足够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入库项目的地价和占补平衡进行统筹协调,保障重点外资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外商投资工业项目的土地供应,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工业用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及弹性土地出让年限供应政策。

2.优化外资企业金融服务

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付工具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资企业信贷支持,鼓励扩大首贷、信用贷投放,结合“连续贷+灵活贷”“担保+信贷”“保险+信贷”等方式,持续减费让利,差异化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纳入广西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名单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将到期的普惠项下存量贷款转换成再贷款支持的优惠贷款。加快存量浮动利率企业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适当向实体经济让利,促进外商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行。对小微外商投资企业无还本续贷,积极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要求。积极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实现“线上+线下+24h”精准融资对接服务,推动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组织开展金融服务外企行动,鼓励金融机构组建外商投资金融服务团,采取“边走访、边对接、边协调”的模式,主动走进外商投资企业,摸清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及融资需求,量身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鼓励和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介机构加大上市挂牌的培训辅导和服务力度,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行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挂牌上市。联动境内外金融资源支持外资企业,以境内外融易通、背对背信用证等金融特色产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内外贸综合业务。

(五)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外商投资服务

1.强化外资企业精准服务

以链主企业为重点,持续优化外资企业服务“直通车”协调机制和“一专员两清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加大对重点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及时响应企业需求,保障项目各类生产要素配套。针对龙头外资企业,建立每周联系工作制度,提升企业在广西投资的信心,制定落实超常规利用外资支持政策。分行业梳理外资企业办证流程,与行政审批局外商企业审批窗口建立良好联系,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指导协助企业最快最简便地办证,全力助推企业资金尽快到位、尽快投产。建立营商环境负面清单,对于企业提出的共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后暂时还是无法解决的,形成营商环境负面清单。积极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容缺受理机制、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

2.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加快推动出台《广西外商投资条例》,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国家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等支持政策。完善公平竞争机制,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8]。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协调机制,促进各类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落地实施,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外国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拓展畅通涉外法律咨询服务通道,及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華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网。

②③⑤⑧⑨⑩11数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④⑥⑦数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131415数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

16数据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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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莫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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