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文化观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创新

2023-03-21 17:23左曼丽
大众文艺 2023年3期
关键词:文化观马克思文化遗产

左曼丽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甘肃张掖 734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蜿蜒历史长河中的璀璨遗珠,既是民族、地域历史文化累世发展的活态见证,也作为文明标本,为未来精神文明多元化、多层次创新发展提供不竭的创造灵感。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珍贵的文化资源财富,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历程中不可或缺的精神传承与文化基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观的演化前身及理论基础,马克思文化观以其唯物史观及发散的科学文化理论,为现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创新提供关键指导。尽管在马克思时期还并未诞生“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但时代先哲对于希腊神话、荷马史诗、音乐戏剧及传统风俗制度的探讨,已呈现出关于文化本质、传承价值及发展创新等从属于马克思文化观的思想内涵。马克思文化观中对于人类文明发展辩证而动态的价值阐释,能够对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创新、发扬产生启发作用。结合当下时代文化背景,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剥落陈旧外衣,在历史与现实的文化激荡之中焕发新生。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文化概念关系及特点分析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其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它通常以世代相传的方式延续于时间流逝之中,并在与自然、历史、社群环境的互动中不断丰富与再生,最终成就人类历史文化的多样性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之间可定义为从属关系,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保护、继承与创新等方面的相关研究时,应将其从传统文化的概念体系之中剥离,以二者的内在关系分析为切入点,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属性。包括传统舞乐、戏曲、杂技、雕刻、民间医药及手工技艺等在内的民俗文化项目,既是传统文化的主要形式,同样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项目分支[2]。二者在文化形式与内涵上具有相对同一的历史与继承属性,但在属类范围划分上,传统文化的内涵范畴更为宽泛。不同于传统文化的成文记载,口传心授的“口头文化”与“行为文化”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特点,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得以突出。

而民间文化则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了概念交叉。民间文化衍生于民间社会底层文化形态,带有浓厚而质朴的集体化、大众化特色。底层民间文化的根基深厚,其文化艺术形式基本带有群众性的普遍认同与流传习惯,也是最广大人民阶层的心理与行为写照,因此其传播与留存并无区域、文化及传承人的特殊指定。相较于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及“濒危性”得以显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源起、发展与流传通常需要相对特殊的文化空间与条件,许多歌舞、运动、武术、手工技法只能流传于固定地域或家族继承人之间,也正因流传方式的非程序化及弱保存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袭更加弥足珍贵。

二、以马克思文化观为理论基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创新

(一)基于唯物史观的思想基础

文化与哲学之间的深厚渊源,使得马克思对于世界本源批判性的哲学阐释同样可作为历史文化发展的逻辑框架。马克思在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古典哲学理论基础上进行批判性改造,继而诞生唯物史观,并以此构筑其完整哲学理论中的文化观部分。马克思之前的文化史仅是宗教史与政治史的侧影,而唯物史观则立足于劳动实践来审视文化的形成、发展、传播与延续之路,直接揭示文化发展的自然与物质本源以及人类本质对象化的文化根本属性,最终伴随着经济、政治、哲学思想体系的构筑,而同步形成客观而发展的马克思文化观。

(二)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中国化

坚持民族形式,留存民俗风貌,是马克思文化观和中国传统文化继承与传扬工作的关键概念结合点,我国共产党人百年坚守的新文化观[3]。自十月革命马克思主义思想传入中国起,便深刻影响着中国先进知识分子与革命领导人的文化价值取向。中国革命领导人在文化历史观的塑造上,吸取了新文化运动时期割裂新旧文化“断崖式革命”的历史教训,充分意识到历史文化的延续性与发展性,并在后续文化发展指导中坚守民族特性,将文化发展下沉至群众内部,逐步呈现大众化趋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观形成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邓小平深刻总结国内外历史条件与文化环境变化,以“两个文明”为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本土化进行注解。至党的十八大,文化强国战略的提出,将马克思文化观指导下的动态文化发展形态升级到国家战略高度,坚持以批判辩证的看法来审视文化的本质、主体、价值及发展内涵,也由此奠定了马克思文化观的思想基础地位。

三、马克思文化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创新的实践路径

(一)建构文化意识,引导自觉传承

优秀的文化发源于民众,植根于民众,也传承于民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具有独特传承性、非物质性及濒危性的文化精粹,在文化多元交流的冲击之下,其传承无法仅靠固有的口头、行为以及单线继承模式进行,而是需要依托广泛地群众认识,在大众文化的发展底色中留下自身的文化印记。当非遗成为群众的共同记忆,便完成了马克思文化观中对于实践发展理论的落实,并以此继承与创新。

一方面,国家应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的宣传教育,唯有群众了解其价值,承认其价值,并守护其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方能真正实现其文化交流与传承价值。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我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自2006年起每年的这一天,都会被赋予不同的文化遗产保护主题。各地方政府也会以文化遗产保护主题为核心,开设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非遗文化知识竞赛以及国内外非遗文化交流论坛等文化宣传活动;对于具有地方特色的舞蹈、歌曲、武术、运动等文化项目,政府应为其提供公共演出的条件与空间,而对于剪纸、烧瓷、食品制作等手工艺文化项目,则为其连通商业渠道进行合作宣传;同时政府应结合新媒体技术充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宣活动,以非遗文化主题纪录片、城市及乡村主题短片等形式进行更加贴合现代大众信息接收方式的文化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留存于群众的记忆底片,为其传承、开发与创新奠定群众基础。

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核心人群的关注,如湖北云梦县龙舞、安徽花鼓灯、江西傩舞[4]等非遗项目,均面临着后继乏人的传承危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古老文化表现形式与现代文娱有着必然性的断层,许多非遗继承人迫于生存压力与市场选择而放弃传承。首先,国家应保障传承人对文化生活选择权、创造权以及文化成果保护权等基本权利与根本利益,使其对自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具有基本的认同感;其次,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统筹作用,积极促成文旅部门、企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联通,使非遗传承人能够在文化传承中“受益”,以此保障自身生活权利与文化传承的基本条件,继而调动非遗文化传承积极性,转变当下的式微局面。

(二)创新非遗形式,融合时代特色

现代社会背景下文化与经济愈发紧密的联系,要求传统文化须以形式上的创新实现发展,实现与现代社会生活的对接与融合。这便直接指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元素与形式的“再设计”,如宜兴紫砂陶一类的手工艺文化遗产,运用古法烧制陶泥,而将其塑成现下时兴的外观造型,以技法成就文化传承,以传承融入时代创新。在马克思文化观辩证批判视域下,深厚而质朴的文化内核与时尚大众的外在形式共同描画出了非遗文化的时代模样。

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核与时代形势的结合道路上,需关注如下两点。其一,文化生产本质上是人的生产,其生产过程中应把握人的精神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再设计亦是如此。从消费者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化创新应保留其质朴的文化内核,更加贴合消费者对于传统文化的贴近心理与文化自信需求;而从生产者角度来看,则应在非遗文化形式创新的文化成果基础上回推文化成本,切实保障传承人、生产方的合法权益与利益,方能实现双方供应的文化合作新局面。

其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再设计与在创造,应充分体现其主体价值。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承认并深刻关注着精神生产的“社会个人生产”属性,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创新过程中,应对“再设计”生产者的独特性与创造性给予充分肯定,尊重其文化理解与个性发挥,同样也应保护其创作权益。一方面国家应完善相关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打击抄袭、剽窃、盗版等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则应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创造提供文旅企多边合作空间,如景德镇瓷器、蜀锦、苏州缂丝等工艺便可配合当地文化旅游产业,对游客提供个性化文创产品的定制生产,以经济动能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创新。

(三)发展公共文化,实现合作共享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政府应在政策、资金、专业人才、信息管理与平台建设方面发挥主导力量。当下,我国政府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如各地民族文化传习馆的开设,既为传统文化、民间文化与相关非遗文化提供了展示交流空间,也为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物质生活提供基础保障,进而促进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而在未来发展中,政府还应在加强立法、创新管理机制、创设文化氛围等方面强化作用。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立法,汇集多方社会力量,兼顾文化遗产项目的合理开发与宣传保护;强化物质保障,确保文化传承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有效贯彻执法,坚持法律原则与法律手段相统一,如利用知识产权法与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故事、戏曲音乐等非遗项目,利用商标法规范和保护民间医药与非遗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创新的公共文化环境建设,需要完善的体制建设作为支撑。马克思文化观对于文化实践的阐述,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与创新探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地方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社群以及自然环境保护协调一体,构架出文化与自然和谐而原始的发展形态与空间[5]。马克思文化观中所体现的矛盾同一性哲学原理,国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验区。如广东省近年已开始省域范围内的自然村落人文历史普查,深入文化发展基层发掘非遗文化与本土社群基础之间的有效结合点,如针对端砚制作工艺、广东传统凉茶文化开设研学旅游项目,与高校、企业及文旅局展开合作,共同寻找创新支点;还可将小榄菊花会、瑶族耍歌堂等纳入非遗范围的民俗活动与传统节日进行同步宣传。

(四)拓宽交流渠道,扩大世界影响

马克思文化观指导下的中国特色文化发展道路,将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推向世界。习近平同志曾指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先进的科技文化将永远因国家、民族与文明之间的碰撞而长存光芒。我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世界历程中,对内则要“摸清家底”,深入群众文化底层,统查并全方位掌握我国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种类、分布及传承状况,根据其实际选择保护、传承及发扬方式。对外则要推进合作交流,国家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历史性、民族性与文化性的系统分析,明确不同非遗项目的类别特征及文化价值,关注非遗项目之间的横向文化联系,在研究中把握文化脉源的关联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整合更具科学性[6]。时下,我国与周边国家的非遗文化保护交流较为频繁,能够在部分领域形成文化保护合力,2005年,“蒙古族长调民歌”作为中、蒙共同的民间艺术瑰宝,在两国的联合申请下被列入世界非遗名录;2020年,我国与马来西亚将具有600多年悠久历史的民俗活动“送王船”进行联合申报,最终通过评审,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结语

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中对文化物质起源、创造主体、实践价值以及传承发展的阐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马克思文化观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历史性、社会个体性、传承性都得到了充分的认可。我国在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中国化道路上不断前行,以构建文化意识引导非遗传承,以融合时代特色创新非遗形式,以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合作共享,以走向世界合作实现非遗传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与当下时代文化有机结合的同时,留存本质,创新外沿,使得优秀的民族文化内核在辩证与发展的哲学思想引导下重焕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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