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国路径”:典型事实、内在逻辑与策略选择

2023-09-16 13:30欧阳日辉荆文君
改革 2023年8期
关键词:数字经济发展

欧阳日辉 荆文君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稳增长和促转型的重要引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当前,全球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加速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出台与实施。1994 年4 月20 日,中国实现了与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同年5 月15 日推出中国第一套网页,开始融入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浪潮。此后,中国数字经济从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蜕变,部分应用端的模式创新从并跑到领跑,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算,2012—2022 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 万亿元增长到50.2 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1.6%提升至41.5%,2022 年三二一产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44.7%、24.0%和10.5%,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1]。2013年以来,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中国、美国和欧洲形成全球数字经济的三极格局,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稳居全球第二。中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在国际竞争中后来居上,加速迈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因此,有必要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阐释,以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中国数字经济提供政策建议,从而更好地发挥数字经济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关于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模式与独特路径,尚没有专门文献进行研究,已有文献零星涉及这一问题,大致从三个方面进行解构:一是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视角,分析美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和特点,研究当前数字经济全球格局的形成因素以及美国对中国的遏制战略,可以局部解释中国数字经济的独特道路;二是从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和发展优势的视角,探究中国数字经济赶超的核心因素和动力机制,也可以部分解释中国因地制宜发展数字经济的原因;三是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就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推动经济增长的理论机理,解释中国数字经济道路的形成。

从全球视角来看,美国是全球最早布局数字经济发展的国家,是全球数字技术创新的主要推动者。美国商务部早在1998 年就发布《浮现中的数字经济》报告,指出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着工业经济走向数字经济。纵观美国数字经济发展历程,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政府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从1993 年发布《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建设“国家信息高速公路”开始,美国政府有计划地实施了一系列数字战略,有着强烈的政府干预和政治性特征[2]。二是美国注重技术创新驱动,发展资本友好型数字经济。美国充分运用政府的力量,形成以技术领先为牵引、以推进数字技术应用为支撑,公私部门合作、公众共同参与的战略路径[3]。彭文生和周子彭分析了美国二十多年国民收入分配的数据,发现美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呈现机器替代劳动力的趋势,原因是美国的数字经济偏向资本,是资本友好型的发展模式[4]。

数字经济发展对现有全球利益分配机制造成巨大冲击,推动形成新的国际利益分配格局。欧洲和日本等国正在错过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主动权,美国把中国当作数字经济领域的最大竞争对手。发展数字经济有助于美国在未来更好地占据全球经济的核心位置,甚至有研究指出,美国的全球霸权是“科技霸权”而非“军事霸权”,“数字霸权”是维系科技霸权的支撑力量[5]。一方面,美国抢夺未来科技制高点,将中国定位为美国“战略上的竞争对手”。近年来,美国打着维护“国家安全”的幌子,高筑技术壁垒,严控技术投资,出台《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出口管制改革法案》《芯片和科学法案》等一系列遏制中国科技和产业发展、维持自身全球科技霸权地位的举措。有研究指出,美国已基本放弃对华的“接触”政策,转而采取“全面战略竞争”[6],主要原因是中美两国在数字产业方面存在同质性,迫使美国开始极力维持自身的全球数字霸权地位,防范中国等新兴大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对其构成挑战[7]。另一方面,美国在5G、人工智能、数字平台等领域与中国展开了激烈竞争,加强了对美国技术产品的出口管制。通过“技术和技术产品清单”制度、“实体清单”制度、“未经核实清单”制度等,限制中国获取先进计算芯片、开发和维护超级计算机以及制造先进半导体等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材料。美国在国际上企图构建“芯片四方联盟”“科技民主联盟”等遏制中国的科技联盟,筑起技术领域的“小院高墙”,压制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国际生存空间,阻碍中国数字企业在海外的发展[8]。美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对中国的遏制和打压,可以理解为先发国家对后发经济体赶超的政策应对。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中国发展数字经济不可能一直模仿或者紧随美国步伐,必须走自己的道路。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中国发展数字经济最大的优势在于超大规模市场。一般情况下,落后经济体可以通过引进发达国家的技术形成后发优势,大量采用和借鉴先发国家成熟的经验教训,实现追赶[9]。数字技术的进步对于数字经济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数字技术将全球化引向深入,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也赋予了企业开源优势、连接优势、一体化优势[10]。一些研究关注数字经济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在微观层面,数字技术形成兼具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及长尾效应的经济环境,进而更好地匹配供需,形成更完善的价格机制和均衡水平;在宏观层面,数字经济通过新的投入要素、新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新的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11]。现有研究分析了中国发展数字经济的优势与模式。比如,有学者提出,中国庞大的网民规模使其在数字市场方面存在优势,但在数字技术和数字治理方面仍有提升空间[12]。王震宇等探索性地提出了平台治理模式的跨国比较分析框架,认为中国选择了安全优先、旨在保障国家对数字空间秩序支配能力的调节型治理模式,美国则选择了发展优先、旨在支持本国平台在全球数字市场竞争的扩张型治理模式,英国采取了严于服务治理、宽于数据和竞争治理的均衡型治理模式[13]。然而,已有文献对于中国数字经济如何实现快速发展及赶超缺乏动态深入分析。

长期以来,经济学解释增长问题总体上沿着制度与技术两条主线,从经济增长理论视角也可以部分理解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路径。在监管层面,中国与数字经济发达国家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态度有趋同趋势,初期都体现为以培育为主的宽松政策,后期为纠正市场失灵逐渐走向严格。以美国为代表的数字经济相对发达国家,出于培育新经济形态、抢占国际话语权等目的,早期的数字经济政策以引导培育为主。近年来,美国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出现了明显变化。比如,2020 年10 月,美国众议院反垄断调查委员会公布的《数字市场竞争调查》认为这些“主导性数字平台”阻碍了创新、削弱了消费者选择、侵蚀了民主体制。中国的数字经济政策也经历了由包容宽松到宽松审慎的转变。中美两国相似的监管环境和监管变迁,产生了相近的经济结果,两国均培育了一批互联网巨头企业。在技术层面,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等数字经济的重要技术,几乎都诞生于美国。美国进一步培育出了一批与ICT 技术密切相关的硬软件服务商,如甲骨文、思科、IBM、英特尔等。这些企业不仅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而且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等,推动美国数字经济快速增长。由于没有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存在一个数字经济发展的孕育准备阶段,中国数字经济并未沿着一条明显的技术驱动路线发展。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初期的重点集中于电子商务、电子邮件、门户网站、即时通信等信息服务产业,庞大的消费市场助推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地走到了世界前列。综上,单从监管与技术视角并不能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全面解释。中美数字经济发展对技术创新的依赖程度不同,虽然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一直面临缺乏技术积累的诟病,但其在规模上的快速扩张又显而易见。

与发达国家相比,过去的二十多年中,中国在关键数字技术创新方面不具备优势,却出现了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局面,跃升为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国家。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呈现什么特征?跨越赶超的背后又遵循着怎样的逻辑、面临何种困境?深入分析这些问题,既有利于促进中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又助于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在国际竞争中打造新优势。鉴于此,本文将回顾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历程,总结其经验、特点及优势,分析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提出推动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策略。

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历程、特征与经验

数字经济起步之时,中国紧随全球步伐,迎接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潮。2000—2002 年,互联网泡沫在美国破灭,给美欧互联网行业造成了严重打击。与此同时,中国互联网企业开始兴起,腾讯、阿里巴巴、百度成立,新浪、搜狐、网易在美国上市。经过不到二十年的努力,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成功赶超部分先发国家,成为规模位居全球第二的数字经济领先国家。我们需要从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归纳出典型特征,作出理论解释。

(一)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历程

从全球范围来看,数字经济起源于1969 年阿帕网(ARPANET),经过50 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当前较为完善的商业化局面与强劲的经济增长助推动力。拉斐尔·科恩-阿尔马戈尔(Raphael Cohen-Almagor)按照标志性事件,将全球互联网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早期阶段(1957—1984 年)是数字经济的技术准备阶段;商业阶段(1984—1989 年),互联网正式从技术领域走向日常生活;深度融合阶段(20 世纪90 年代至今),更多的用户和企业加入互联网[14]。各国数字经济发展阶段划分虽不统一,但有着相似的逻辑——由数字技术进步和应用推动商业模式变革、传统产业数字化和社会治理创新。

中国于1994 年正式接入互联网,开启了数字经济时代。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技术孕育阶段、爆发增长阶段、融合协同阶段。第一阶段(1994—2004 年),是中国数字经济的技术孕育时期。此时全球数字经济相关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和开放,发展中国家可以跳过技术储备阶段。这一时期,中国企业引进美国模式,诞生了当今的互联网巨头企业,如信息门户领域的搜狐、网易,电子商务领域的阿里巴巴,即时通信领域的腾讯,以及搜索引擎领域的百度,形成了中国数字经济的基本格局:“门户+社区+电商+社交+游戏+文娱+搜索”,实现了第一次跃迁。第二阶段(2005—2015 年),中国的数字经济实现爆发式增长,与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态势遥相呼应。这一阶段中国在商业模式创新上已经从模仿式创新走向自发式创新,优先发展消费互联网,淘宝的市场占有率超过eBay,谷歌惜败于百度,QQ在商务领域战胜MSN,当当在图书领域战胜亚马逊。2015年以后,中央政府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出了“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人工智能等11 项具体行动,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数字经济的范围进一步扩展。第三阶段(2016 年至今),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对内融合协同发展、对外积极引领和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这一阶段中国深化了对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的认识,发展数字经济的决心和信心激增,开始探索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方式。

这三个阶段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逻辑大致相似,但由于自身技术储备、商业模式、具体国情等一系列原因,在时序上看存在一定滞后。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数字技术领域的后发国家,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依赖于先发国的技术红利,因此,中国没有一个明显的技术孕育阶段,更多的是将国外商业模式进行本土化应用。另一方面,中国在爆发增长阶段,采取以跟随和模仿商业模式为主的策略,因而在时间上有些许滞后。在技术孕育阶段和爆发增长阶段,时间上的滞后影响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深度和广度。直至融合协同阶段,中国才真正进入全球数字经济的前沿领域,并深度参与国际竞争。

下一个阶段,中国数字经济将进入创新发展阶段。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字经济发展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中国要牢牢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必将培育创新生态体系,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二是数据要素流通和利用的制度创新。协同推进技术、模式、业态和制度创新,鼓励和促进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数据要素成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三是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商业模式创新。未来,中国既要建立价值共创、利润共享、协同共生的数字生态,促进数字企业与传统企业融合发展,又要基于发展数字生产力创建更具特色的新型商业模式。

(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典型特征

不少经济学文献就如何在经济上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甚至超越发达国家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从技术模仿和经济赶超的视角,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主要呈现六大典型特征:

第一,中国充分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将全球各国发展数字经济的主要时间节点进行对照,可发现中国与美国在开展互联网商业化应用的时间和商业模式上没有明显的滞后。比如,美国1990年诞生了第一个商业性质的互联网拨号服务供应商——The World,中国紧接着诞生了四通利方(1993 年)等一批互联网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15]。发展数字经济契合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中国抓住了时代的机遇,最终实现赶超。

第二,中国数字经济走了一条从模仿与本土化改造到自主创新的道路。在全球互联网商业化初期,尽管中国在数字技术的积累上落后于西方,但一批中国企业家很快地抓住了市场机遇,在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购物、社交网络等领域的互联网企业迅速崛起。在数字经济的几个典型业态领域,中国互联网企业诞生时间都略晚于美国,发展初期主营业务模式以效仿和借鉴国外经验为主。同时,在效仿的过程中,中国互联网企业进行了本土化改造和创新。比如,在电子商务领域,2003 年阿里巴巴宣布定位于C2C 模式的淘宝网上线,2004 年阿里巴巴创造性地开发第三方支付模式,首创在线担保交易解决方案,解决了网络零售中的信任问题。继阿里巴巴公司推出支付宝后,中国相继出现了一系列类似的支付平台,推动C2C 和B2C 业务模式成为中国电商市场的主流模式。2012 年中国网络零售的渗透率超过美国,2013 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达1.89 万亿元,跃升为全球最大网络零售交易市场。网络零售、即时通信和社交网络企业成为连接消费者与数字经济的桥梁,培育了中国庞大的需求市场。

第三,中国优先发展消费互联网,形成“市场牵引”型数字化发展模式。区别于数字经济先发国“技术驱动”式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中国由于在核心技术上存在缺口,其更多地表现为通过已有产业基础或市场需求,牵引数字经济增长。中国的大市场、消费者的高接受程度、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以及丰富的人力资本等因素,加上物流、支付体系等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为中国发展消费互联网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形成了数字经济在消费领域的繁荣局面。优先发展消费互联网,成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中最大的亮点[16]。在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场牵引下,中国加快技术创新。比如,中国5G 实现了技术、产业、网络、应用的全面领先,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EDA、数据库、操作系统等方面也取得重要进展。2014 年以后,中国数字技术应用逐步从消费领域向产业领域推进,渗透至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推动了产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从消费互联网到产业互联网,中国拟合了数字经济的全部领域,成功搭建了国内外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接轨途径。

第四,中国数字经济注重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新。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多样化的需求被进一步激发,这些多样化的需求又进一步带动了新兴技术的应用甚至研发过程,呈现商业模式创新与技术创新融合发展的局面[17]。一是中国数字企业将新技术与传统业务结合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比如,将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信息推荐服务融合,形成智能推荐服务,该服务已广泛应用于网络购物、短视频、新闻门户等领域,培育了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内容电商、即时零售等新型商业模式。二是中国数字企业的商业模式已经成功走向国际市场,从模仿者转变为引领者。比如,头条系短视频国际版TikTok已成为美国用户表达自我和认识新朋友的新平台;阿里巴巴的“海外仓”模式也在俄罗斯跨境电商发展中被广泛应用。三是中国数字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逐渐步入世界领先阵营。在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中国数字企业依托强大的经济社会需求和技术融合创新双轮驱动,正在从商业模式驱动和产品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中国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能力与势头不断增强。

第五,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探索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道路。中国高度重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早在2004 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指出,“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数据要素开放、共享、交换、交易实践,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动数据要素成为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引擎。比如,电信、金融、交通、医疗、制造等领域,都在实践中探索数据要素实现价值的途径。一是政府和企业通过业务数字化实现数据在信息系统有效运转和贯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二是通过数据的加工、分析和建模,数据要素与其他要素协同发挥乘数效应,提高供需精准对接、智能决策的水平,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不同来源的优质数据在新的业务需求和场景中汇聚融合,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推动下,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第六,地方政府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探索出具有当地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发展数字经济是各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地加速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更是各地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构筑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央的部署,地方政府根据区域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特点等将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目标进行本地化“落细”和“分解”,纷纷制定了数字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地区间数字经济“大比拼”,不仅形成了“以竞争促增长”的数字经济发展态势,而且探索出具有当地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18]。2020 年12 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机构发布的《中国区域与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0 年)》归纳了六类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模式:综合经济实力驱动型、产业集群驱动型、数字政策环境驱动型、融合应用驱动型、创新要素驱动型、市场需求拉动型。中国通过丰富的地方实践探索,积累起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有益经验。

(三)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国经验

从1994 年全功能接入互联网以来,中国数字经济已经发展近30 年,成为举世瞩目的网络大国,数字经济规模稳居全球第二。中国数字经济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创造了中国经验。

第一,优化政策体系和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 年以后,党和国家构建了从顶层设计、战略部署到具体措施的政策支持体系,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数字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党和政府尊重互联网发展规律,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适度超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

第二,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将产业数字化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拓展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是中国数字经济从规模上实现赶超的重要经验。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初期不具备技术优势,利用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拓宽数字技术应用空间,以需求来驱动数字经济发展,以场景来拓宽数字经济应用,加大数字经济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领域的渗透和应用。实践证明,融合所带来的生产效率提升以及生产模式改变,成为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

第三,创新驱动是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因和第一动力,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两大核心支撑。中国始终把创新摆在首要位置,强化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性支撑。一方面,中国瞄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方向,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核心技术的攻关,掌握数字经济发展主动权,在5G、量子信息、高端芯片、高性能计算机、操作系统、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另一方面,中国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直播电商、即时零售、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社交媒体、金融科技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网络零售交易额、移动支付交易规模稳居全球第一,数字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创新最活跃、增长速度最快、影响最广泛的领域。

第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平台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一个鼓励创新、公平公正、包容审慎的市场环境,是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中国政府在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保障网络安全、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了制度、交易、资金、管理等各类成本。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颇具创新活力的数字企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活力所在。中国做大做强数字经济领域领军企业,做活做多数字经济领域中小企业,形成了既拥有华为、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美团等领军企业,又拥有诸多中小企业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第五,稳步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共享数字经济红利。中国发展数字经济一直注重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共谋合作发展。近年来,中国积极搭建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数字经济论坛、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等开放平台,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推动达成《金砖国家数字经济伙伴关系框架》《“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等,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积极推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一带一路”沿线后发国家开展数字基础设施、跨境电子商务和数字服务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并在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等细分领域与数字经济发展领先国家展开合作,已与28个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

三、中国数字经济发展道路的内在逻辑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已经从跟随、并跑走向领跑,已有文献鲜有分析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并实现赶超背后的机理。对数字经济“中国路径”的理论解释,需要回答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中国数字经济高速增长的持续动力来源于哪里?二是如何实现赶超其他经济体?前者是从静态的维度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机制机理进行归纳,后者是从动态维度总结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逻辑。二者结合使生产能力逼近生产前沿面的同时,也在倒逼技术进步,形成新的生产前沿面,进而开始新一轮的要素积累与效率提升过程。这就是中国发展数字经济路径的基本内在逻辑。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促使中国发展数字经济的禀赋优势和后发优势形成了动态关联。生产能力不断逼近生产前沿面和生成新的生产前沿面,使得中国数字经济保持了长时间的高速增长,最终实现赶超式发展。

(一)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动力来源:禀赋优势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禀赋优势在于庞大的消费市场。中国数字经济的优先发力领域是消费领域,遵照先“2C”再“2B”的发展路径,符合中国国情和禀赋优势。可见,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有着较为特殊的动力来源。从理论上看,技术进步总是从降低成本的角度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显然来源于需求侧的市场潜力。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在依靠需求侧的数字经济中国路径中,市场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对此,可以从静态、动态两个层面进行阐释。

就静态层面而言,数字技术与市场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协调关系。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在增加消费主体、创新消费模式、拓展消费维度、延伸消费空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方面,数字技术广泛运用扩展了国内市场边界。数字经济相关技术连接供需双方,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使原本不能实现的远程非接触交易变得可行。数字平台不断打造新消费场景,培育消费者习惯,降低了消费者运用数字技术的门槛,有助于更好地挖掘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19]。同时,数字平台具有开放、共享、协同、去中心化的特征,信息摩擦减弱、产业链协调性更高,可以更高效地在全球范围内重组资源,不仅可以利用网络效应拓展市场,而且可以实现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有效对接,形成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循环。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商业化满足了中国庞大内需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一是网络零售与长尾效应形成耦合关系。兴趣电商、直播电商、即时零售不断创新网络零售业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利用长尾效应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二是平台和数字技术进步形成了更精准的匹配机制。2008 年后,中国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在数字经济发展初期,数字平台把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服务与服务连接起来,是一种为供需及相关主体提供连接、交互、匹配与价值创造的媒介组织。数字技术推动了供需精准匹配,在大数据、智能推荐等技术的加持下,数字平台敏锐而准确地把握细分需求的种种特征,促使需求激励由“量变”转变为“质变”。需求的“升级”带来的是更广阔的交易空间和更活跃的市场活动。

就动态层面而言,超大规模市场和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且充分的创新激励。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2008 年6 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53 亿,首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2010年中国互联网实现第二次跃迁,美团、滴滴、今日头条、小米、快手、B 站、陌陌等企业搭乘移动互联网的热潮登上历史舞台。当前,一些传统的数字经济领域,如电子商务、门户网站已经出现成交额或用户增速下滑的趋势。深入挖掘数字经济创造消费的潜力,方能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一是流量思维导致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唯有通过创新才能继续生存。因此,大型数字企业开始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从商业模式创新向技术创新转变,如“BAT”均开始涉足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并打造应用场景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更低成本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二是技术的突破式发展催生数字经济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培育信息消费等新增长点。比如,基于智能推荐服务功能的应用,带动了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企业的崛起。新一轮的技术研发或应用激发了更为旺盛的需求,形成了更为活跃的市场环境。三是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提升消费创造能力,助推企业快速成长。基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浏览器、搜索引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既在降低搜索成本、复制成本、运输成本、跟踪成本、验证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作用[20],又可以为企业根据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进行柔性生产、打造C2M 等商业模式、挖掘下沉市场消费潜力等提供技术支撑。因此,企业在需求侧获得了更大的生存空间与利润来源,找到“风口”的企业会快速成长。

综上所述,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中国数字平台基于国内庞大的需求市场以及对该特征的精准识别与匹配,使资源禀赋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市场边界的进一步扩展与市场主体的更加活跃以一种近似“点面结合”的方式形成更为有效的市场——不仅具有更高的规模和效率,而且有助于企业的成长。同时,中国的数字经济业态和模式很好地解决了技术与市场的融合应用问题,二者的协调关系有助于激励更多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由此进一步激发数字经济市场活力,不断形成和强化增长的内生动力。

(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中的赶超机制:后发优势

禀赋优势可以阐释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来源,但无法在开放经济的视角下解释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实现赶超的现象。已有文献多从技术进步、市场体制、政府干预、国际竞争甚至文化制度上解释后发国家赶超的路径,形成了一些规范的理论范式,如赶超理论、蛙跳理论等。我们参考这些理论的思路,回到索洛提出的经济增长模型①索洛经济增长模型认为,经济增长由三方面因素决定:要素积累、效率提升和技术创新,分别对应着模型中的资本(K)和劳动力(L)等要素的增加、函数F(·)的形式改变以及参数A 的变化。,讨论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如何实现赶超。

增长理论通过以下方式描述后发国的赶超:第一,存在一个前沿生产函数,即一组投入生产要素可以产生最多的产出,发达经济体在该函数形成的前沿面上进行生产;第二,后发国通过资本积累、技术引进、“干中学”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使本国的生产能力不断逼近前沿生产面,追赶发达国家;第三,后发国家利用新技术窗口,率先发展新技术,形成新前沿生产函数;第四,对于发达经济体而言,“转换”至新技术所代表的前沿生产函数机会成本较大,其通常会被“锁定”在原有技术路径中;第五,后发国将在新技术代表的生产前沿面进行生产,超越原有技术代表的生产前沿面,即实现赶超。上述内容为解释中国数字经济赶超提供了框架,但难以回答以下问题:其一,中国在技术领域赶超的基础是什么?其二,中国依靠何种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逼近发达经济体的生产前沿面?其三,中国如何克服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形成新的生产前沿面?

首先,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禀赋优势可以破除后发国的要素制约困境。要素不足是制约后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临界最小努力理论(the theory of cirtical minimum effect)指出,发展中国家需要提高投资率,使人均收入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方能使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恶性循环”和“低水平均衡陷阱”。在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庞大的市场需求衍生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一种内生性投资[21]。2012 年以来,中国数字基础设施规模能级大幅提升,光缆线路长度从2012年的1 479 万公里增加到2022 年的5 958 万公里;截至2022 年底,累计建成开通5G 基站231.2 万个;数据中心机架总规模超过590 万标准机架,建成153 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投资使中国的“人口红利”在数字市场得到延伸,2022年,中国5G 用户达5.61 亿户,全球占比超过60%;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达到18.45 亿户,这又进一步激发了中国数字经济的庞大内需。中国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资,以及规模庞大的人口总量,形成了“市场需求—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市场需求”的发展闭环,牵引着中国数字经济产出规模快速扩大,可以视为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实现赶超的基础。但以上内容仍是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中依靠要素积累达到产出“量”上的趋同,尚没有形成可以推动生产面向前沿移动的效率增进。

其次,各类要素的优化组合缩短了中国与生产前沿面的距离。从理论上看,效率的提升主要来源于生产函数的优化。中国除了通过对先进技术或商业模式的引进、模仿、吸收及本土化改造,缩短与前沿生产面的差距之外,还挖掘了“数据”这一新兴生产要素,提升了数字经济领域的生产效率。中国的数据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各类存储、大数据、算法技术融合应用可以更好地实现数据价值,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与人才、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协同联动,发挥使能性和通用目的性的特性,以互联网为基础、以大数据为主线、以人工智能为驱动的“数据链”穿插联动,围绕产业链、整合数据链、联结创新链、激活资金链、培育人才链,实现数据融合、业务融合和价值融合[22]。例如,智能推荐服务来源于数据积累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通过浏览记录、订单记录等数据,运用机器算法更精确地匹配供需。智能推荐逐渐成为一些新商业模式的技术基础或传统商业模式更新的必备条件,正广泛运用于电子商务、短视频、新闻门户等领域。作为数字经济领域后发国的中国,在全球数字经济大浪潮中,抓住了数据这一关键生产要素,并恰当地将其用于生产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其作用,使其具有联结创新、激活资金、培育人才、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的作用。

最后,大国市场促进了新技术的产生与应用。对发达国家的学习和模仿,以及数据要素的引入,会缩短中国与发达国家在生产前沿面上的差距。但技术、学习行为、数据要素从长期来说均存在着边际报酬递减的规律,后发国在追赶中不仅面临着增速减缓的问题,而且存在着“最后最小的差距”(the last minute gap)难以逾越。唯有通过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生产前沿面,才有可能实现“赶超”。中国具有大国市场的基本特征:具有人口众多内生决定的超级规模市场,以及完整、多元的产业链[23]。中国巨大的需求市场为新技术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一方面,对于诞生于其他国家经济体的重大技术突破,巨大的市场规模会帮助企业快速回笼创新投入资金,实现规模经济,其研发收益更可能超过机会成本,企业的研发积极性更高。从技术周期的角度来看,相较于发达国家,此时的后发大国更容易进入技术的快速增长期。实践中,2022 年信息领域相关PCT 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球的37%,中国人工智能发展指数仅次于美国,中国在量子通信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另一方面,长尾效应在大国市场内更为显著,市场充当了创新方向的“自然实验室”,克服了企业研发投入的盲目性和创新的不确定性。实践中,互联网企业的研发投入逐年增加,2022 年中国市值排名前100 位的互联网企业总研发投入达3 384 亿元,同比增长9.1%。完整且多元化的产业体系促进了中国产业升级转向高附加值的经济活动。这意味着如果将生产要素配置于附加值高的产业部门,将会大幅增加经济产出。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等被认为具有高附加值的产业都是技术进步的产物。更为重要的是,立足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不断融合形成技术集群,技术创新与跨部门应用创新协同推进,中国逐步形成了“技术集群—核心技术研发—融合创新应用”的创新生态体系。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技术融合和融合应用达到足够的规模、广度与深度,必将引爆“技术蛙跳”,从而开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的跨越式发展局面。

综上,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赶超进程分为三个过程:一是依靠禀赋优势的产出扩张过程,二是学习效应和新要素引入下的前沿逼近过程,三是依靠创新形成的生产前沿面跃迁过程。这是一个创新式的追赶过程。

(三)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关联

中国数字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离不开禀赋优势与后发优势“两个优势”的共同作用,其中,禀赋优势对应着增长动力的形成,后发优势有制度环境作保障可以对应赶超过程的实现。但是,仅凭上述“两个优势”并不能完全解释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赶超历程。纵观全球,G20、金砖国家、OECD 等国际组织中亦有具备相似优势的国家或经济体。不同的是,中国的“两个优势”不是独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在数字经济领域找到了禀赋优势与后发优势的内在关联,协同助力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本文将其概括为“优势关联”,两个优势长期相互依赖。两个优势得以关联的关键是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较好地处理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使赶超中的扩张过程、逼近过程、跃迁过程构成了较为完整的路径闭环(见图1)。

图1 中国数字经济赶超的内在逻辑

一方面,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制度设计思路有助于激活市场活力,充分发挥禀赋优势。一直以来,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制度设计呈现一种“粗中有细”的典型思路——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并谨慎对待新生事物,适时纠偏。以电子商务为例,在发展初期,政府采取包容宽松的态度对待新生事物。从1997 年中国推出中国商品交易中心和中国化工网,到发布第一部专门指导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 号),中间存在近8 年的政策空窗期,且该文件是针对中国电子商务应用范围不广、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的指导性意见。2015 年,中国发布了电子商务第二个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 号),旨在消除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方面的作用,力图融合传统、培育新兴、走向国际。电子商务是中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两项国家层面的电子商务政策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发展数字经济的理念:尊重经济发展规律,顺应新生事物的发展趋势,政府不干预企业技术和模式创新,并不断调适政策,系统构建适宜的政策制度体系。宽松的政策环境带来了活跃的数字经济市场,中国数字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使中国数字经济的禀赋优势充分发挥。

另一方面,政府的适时适度干预克服了技术创新中部分非理性因素,加速了赶超进程。后发优势理论表明,后发国可以享受通过模仿、借鉴获取技术前沿的红利,但技术前沿国家必然面临着寻找“正确”生产前沿面的问题,技术路径的偏移会使各类经济体错过窗口期,最终走向落后。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市场干预特征,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上述问题。一是产业政策制定中的灵活性可以有效应对技术变革的不确定性。中国涉及数字经济的很多产业竞争政策的制定,是在政府主导下由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共同完成的,中国政府也始终坚持有利于自主技术能力构建、快速相机调整及竞争对手竞合关系等方式,实现产业发展与外部环境的动态适应。二是相对宽松的竞争政策不断促进技术进步。当后发国家与发达国家技术水平接近时,内部竞争将为创新提供足够激励[24]。中国政府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政策一直持有较为宽容的态度,尤其是在2018 年以前,本土的科技巨头企业没有接受过实质性的惩罚。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数字经济领域,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加速了市场进入,各类依托新技术或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中小型企业不断入局,由此产生的竞争压力又迫使在位企业加速创新。

四、中国数字经济发展道路面临的困境

中国数字经济独特的发展方式,可以概括为禀赋优势与后发优势的充分发挥,以及在政府作用下形成的优势关联。这种发展方式可以实现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跨越式发展。但也需要清晰地认识到,上述逻辑也存在断点的风险,可以概括为四方面的矛盾。

(一)禀赋优势与发展路径依赖性的矛盾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禀赋优势是一把“双刃剑”。“人口红利”使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产出可以很快接近世界其他发达经济体,但也容易因此产生两方面的弊端:一是容易形成粗放型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中国庞大的需求市场在数字经济发展初期起到了强大的牵引作用,也使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依靠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迎合市场需求,形成粗放式的发展方式。二是产出规模“趋同”会营造出一种虚假的繁荣,削弱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导致创新不足。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数字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从最初的互联网、计算机,到当前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均来源于国外,中国平台企业侧重于对商业模式进行微创新。围绕消费互联网争夺流量,中国平台企业热衷于通过“烧钱”模式,追求“赢家通吃”,鼓励“过度消费”,呈现“内卷化”的竞争趋势。

(二)引入新型生产要素与市场主体转型惰性的矛盾

数据要素等新兴要素只有与传统生产要素、生产模式融合,才能更好地实现价值[25]。而当前存在的问题是,除了数据要素的供给和流通之外,作为市场主体的传统企业,在接受新技术、融合新业态等方面不够主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平台企业与传统企业融合发展难。平台企业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组织形式,平台企业通过搭建双边市场,能更精准地匹配供需,通过资源输出、数据支持、运营辅导等方式,帮助传统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但是,当前平台企业与传统企业在发展中的协调程度仍不高。企业的逐利性与有限市场容量使传统企业与平台企业之间的竞争成为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一道障碍。另一方面,数字化发展中存在个体、企业和行业的“数字鸿沟”。因企业规模、企业类别、转型基础等差异,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中小型企业、传统产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的困境。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数字化基础不同,发展差异明显,甚至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三)不够完善的创新激励体系与创新内生动力不足的矛盾

当前的政策环境难以全面适用于以“中国路径”逻辑为主线的数字经济发展。换言之,当前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政策体系,仍有未覆盖到的短板或隐患,或使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追赶过程中后劲不足,主要可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保守的制度偏好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逻辑链条。早期的制度安排本着保护、培育本土企业快速壮大的出发点,造成了本土企业相对封闭的市场范围。当企业跨越原始积累后,缺乏全球竞争的激励,反而会阻碍其成长,从主体层面制约了数字经济的发展动力来源。第二,缺乏技术创新精准激励。中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了一套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但在具体实践中,却产生了“强数量、弱质量”的表征[26],以及“骗补式创新”“策略式创新”等问题,表明中国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激励政策有待优化。第三,静态的治理体系难以完全应对数字创新的复杂变化。当前的治理思路和治理方式,遵循着“现象—匹配”的运行机制,即针对某种现象选择某种应对方案。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所产生的系统性新现象,冲击着治理体系的理念、手段和体制。例如,面对着平台巨头隐蔽性极强的垄断行为(如猎杀式并购、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与隐私保护等新现象,现有治理体系、治理机制、监管手段的治理效果不尽人意,亟待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四)中国赶超与美国打压的矛盾

我们在讨论赶超问题时,一个假设是处于生产前沿面的发达经济体与后发国没有策略性互动。当前,以美国和中国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竞争格局已经逐步形成,中美在产业体量、人才集聚、技术创新、影响力等方面均表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中国在多个领域的研发实力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中美两国就数字经济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必将展开激烈竞争。近几年,美国对中国数字经济的抑制策略快速升级,试图打造“去中国化”的全球数字经济新生态并掌握主导权,打造“脱华”数字经济阵营[27]。可以预见,未来中国数字经济领域将面临来自国际竞争者的更多、更大的压力,特别在技术创新方面有必要做好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的准备。如何从大国博弈角度出发,在稳固“双核”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拓国际市场,深化各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沟通与交流,建立数字经济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未来一个阶段面临的重要挑战。

五、促进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15]。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如果说路径依赖、转型惰性阻碍的是数字经济的禀赋优势与后发优势发挥作用,那么治理体系不完善则制约了数字经济对传统经济的赋能。综合来看,必须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加大力度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数字平台、数字化转型大企业,发展前瞻性技术和新型应用模式,多措并举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效能,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这样才能进一步实现跃迁与赶超。

第一,更加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快速增长和赶超的关键,其重点在于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重视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协同作用。一方面,以功能性产业政策补齐治理中的短板。功能性产业政策在激励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不断迈上新台阶。因此,补齐产业政策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短暂“缺位”,建立其与竞争政策相协同的治理体系,或是破除制度障碍的良方。另一方面,加快数字经济领域的法治建设。加快发展数字经济需要法治护航,既要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统一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鼓励数字经济朝着创新的方向发展,又要建立数据要素、数字资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和推广提供法治保障。

第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作用。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有效推动资源配置方式的市场化、精准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也需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数据要素和资本对数字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至关重要。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形成“技术创新—融合应用—资本推助”良性循环,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既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生态保障等环节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包括数据与其他生产要素相互组合中的市场化配置,形成以市场配置为根本的数据资源体系。未来资本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主要发力点有以下方面:理性认识资本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性,提升资本市场对数字资产的估值定价能力,提升种子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股权基金等不同资本形态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中长期资金融资服务能力,支持数字企业在境内外市场便利化上市,强化资本要素和数据要素深度融合带来的效率倍增效应,完善数据要素和资本市场融合发展体系。

第三,增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中国是商业模式创新的引领者,是技术创新的跟随者。牢牢掌握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既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又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平台,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因此,一方面,应打造“政府引导+平台企业主导+制造业龙头企业参与+软件开发企业协同”的集中攻坚模式。准确把握与理解关键核心技术的主要特征,探索建立具有延展性与包容性的数字平台创新生态系统[28]。鼓励和支持数字平台企业依托市场、技术、数据等优势,紧跟数字技术的国际前沿面,加快高端芯片、关键基础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的研发突破和迭代应用。另一方面,将满足国内需求和服务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作为当前的“内生源动力”,培育国际一流的具有核心技术产品、生态构建力强的数字经济标杆企业,发展壮大新实体企业。把发展数字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充分激发数字平台赋能实体经济的潜能上,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和创新发展体系。支持平台企业不断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拓宽发展空间[29]。

第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中国数字经济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需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数字产业高地、数字产业集聚区和数字产业集群[30]。一方面,加强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的顶层设计,聚焦人工智能、数据产业、智能制造、算力产业、工业互联网、软件产业等方向,引导和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辐射强的数字产业集群。另一方面,高质量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名园,引导优质要素资源向全局带动效应强的园区高效集聚,提升数字产业集群在数字技术、数据、场景、平台、解决方案等方面的发展能力。此外,营造集群协同发展的数字生态,支持集群建立协同发展组织、创新促进中心、产业孵化加速平台,着力构建数字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数字人才培养等高度融合的集群发展生态,引导产业集群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演进与发展。

猜你喜欢
数字经济发展
“林下经济”助农增收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增加就业, 这些“经济”要关注
答数字
民营经济大有可为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数字看G20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
成双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