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村庄: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践过程与内在机制
——基于川西Z村的个案分析

2024-01-01 21:49张新文
探索 2023年5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村庄集体

张 龙,张新文

(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在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和应有之义,决定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当下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具体地看,共同富裕面临着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动力不足、贫富差距较大、阶层利益固化等多重困境,而单纯地依靠自上而下的项目投入或自外而内的资本下乡等外部力量不仅造成了资源输入内卷化与资本挤压村庄等困境,同时阻碍了乡村高质量发展。在这种资源嵌入性梗阻的困境下,需要通过再造村庄主体性与能动性以整合嵌入性资源与内生性资源,聚合发展合力,激活乡村内生性发展动能。而村集体作为内生于村庄的、兼具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的复合型组织(1)本文所指的村集体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位一体的复合型组织体系。,具有组织同构、要素集聚、资源整合等叠加性优势[1],能够通过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农民共同富裕。

1 文献梳理与问题提出

关于村集体与农民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学界大致形成了价值功能、驱动模式和路径创新三个维度的研究理路。价值功能视角强调村集体对农民共同富裕所发挥的重要功能,主要包括促进产业发展以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与优化农民收入结构[2]、改善农民福利与遏制两极分化[3]、利用村社组织再造搭建农民共同富裕的组织轴心[4]等多个方面。驱动模式视角指出村集体可以通过不同的模式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比如,从驱动主体来看,包括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5]、政府主导模式[6]、“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联合体模式[7];从驱动对象来看,主要包括产业带动型、为农服务型、资产租赁型、资源开发型等几种模式[8]。路径创新视角注重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手段与措施。主要是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社会发展的“动能转换”[9];通过增强村集体作为产权主体的实施能力,建构集体与个体之间互利共赢的产权共同体[10];通过“资本的经营嵌入性”提升农业经营绩效,强化其兴农富民的带动效应[11];通过维持地域特色形成有竞争力的品牌,增强品牌辐射能力,实现集体经济持续增长[12]。

总体上看,既有的研究从不同侧面刻画出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运作逻辑,但仍面临着以下三个方面的挑战:其一,价值功能视角虽然指出了村集体对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但缺乏两者之间的运作机制与逻辑关联的深度分析。其二,驱动模式视角主要是在基层实践中归纳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缺乏理论上的总结与观察。其三,路径创新视角聚焦于增强村集体的能力,忽略了村集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联结与协同。而经营村庄机制不仅揭示了村集体与农民共同富裕的运作机制,而且提供了一个深层次的理论观察窗口,同时彰显出了以村集体为本位、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主体结构。换言之,经营村庄机制深度契合了农民共同富裕所要求的发展与共享的统一、效率与公平的协调。因此,本文从经营村庄的角度出发,并以川西Z村个案为分析对象,阐释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经营过程与内在机制。

本文的经验材料来自笔者及所在团队于2023年2月24日至3月29日在川西Z村所做的田野调查。Z村地处C市P区西北部平原地带,距离市区25公里。全村面积2.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 930亩,下辖9个村民小组,共529户、1 704人(2)2020年Z与J村合并成新Z村,合并之后全村有16个村民小组,共1 445户、4 469人。全村地形为平原地貌,版图面积5.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 441.5亩,由于本文所讨论议题聚焦于原来的Z村,故此在文中主要使用原来的数据。。截至2022年底,Z村村集体资产达11 179万元,集体经济收入622万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万元。近年来,Z村获得了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全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百强村等荣誉称号。

2 经营村庄: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分析框架

经营村庄构成了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机制。经营村庄的核心在于它的主体结构、经营过程和内在机制。基于此,本文将从经营村庄的内涵与特征、经营村庄的运作过程和内在机制方面搭建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关联性分析框架。

2.1 经营村庄的内涵与特征

学界对经营村庄的理解主要是从基层政府、村干部和村集体、村企关系等经营主体视角展开讨论。不同的经营主体所期待的经营目标、承担的经营角色与拥有的资源禀赋不同,从而能够塑造出不同的经营过程与经营结果。

以基层政府为经营主体的视角认为经营村庄是乡镇政府在多元激励下,借助项目进村的形势要求,集中体制内资源打造某个村庄。其目的是满足自身的政治与经济层面的利益诉求[13],并将经营村庄的角色定位分为“谋利型经营者”[14]47-52和“公益型经营者”[15]两种不同的类型。而基层政府主要发挥自身能动性,达致“经营”和“公益”之间适度均衡。

以村干部和村集体为主体的视角认为经营村庄是以经济能人为主体的村干部通过将自身前期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移植到村域,依靠对村庄的经营实现村庄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16]。村干部经营村庄主要表现为一种“富人治村”模式。这种模式过度依赖富人的个人关系与管理经验,蕴藏着权力集中与经营失败的风险[17]。因此,不能仅仅依靠村干部的个人禀赋经营村庄,需要通过“有为集体”整合资源,推动村庄发展与村民致富[18]。

以村企关系为主体的视角将经营村庄实践划分为“村庄型公司”和“公司型村庄”两个阶段。前者指的是在企业发展初期,企业对村庄资源依赖程度高;后者是指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获得了相对于村庄的优势地位[19]。无论是“村庄型公司”还是“公司型村庄”,都是“村企合一”模式在村域范围内的具体呈现,同时也是一种村企边界模糊的制度安排。在“村企合一”的村庄关系中,企业往往是内生于村庄的“在地化”企业,这种关系模式遮蔽了外来企业与村庄之间关系的阐述。因此有学者用“村企合作”[20]和“村企统合”[21]等更具包容性的概念框架阐释经营村庄的主体模式及其运作机制。

纵观经营村庄的前期研究成果,可以发现:经营村庄的主体呈现出多元交织的状态。聚焦于基层政府的研究忽略了村集体的主体性,但仅仅依靠村集体也无法获取村庄发展的全部资源。村企关系视角虽然指出了企业对村庄发展的重要性,但缺乏对村企之间具体角色与地位的分析,容易造成企业资本挤压甚至吞噬村庄的发展空间。因此,经营村庄应当是村集体、政府、企业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过程。村集体作为连接市场、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键枢纽,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备的资源、权力与信息优势,能够成为经营村庄的核心主体。政府在经营村庄中起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作用。企业主要以资本、技术和人才激活村庄的市场能量。政府和企业不能直接代替村集体介入村庄的经营。总之,经营村庄的主体理应是村集体为主导的“村企合作、以村为主、政府支持”的复合性主体模式。

本文所说的经营村庄是指以村集体为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利用市场机制和企业经营的理念与方式,在经营土地、经营产业与经营项目等多重复合型经营的基础上,提升村庄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激活村庄内源发展动能,以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过程。经营村庄具有以下几个特质:第一,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成本—收益”的理性观念,注重各种资产、资源与要素的投入产出效率;第二,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重心,强调通过促进村庄集体资源开发、集体资本积累与集体资产增值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第三,以实现村庄公共利益和共同富裕为价值旨归,经营村庄并非像经营企业一样要获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强化农村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以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总之,经营村庄蕴含着经济性、发展性与公共性、共享性相结合的复合性特征。

2.2 经营村庄与农民共同富裕:运作过程与内在机制

通过经营村庄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实质上包含了“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两个核心内容[22]。“做大蛋糕”注重共同富裕中的“富裕”,对应的是经营村庄中的“经营性”。“经营性”注重通过经营土地、经营产业、经营项目等经营活动以激活村庄集体经济发展动能。其目的是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基础上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优化农民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以此奠定农民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分好蛋糕”强调共同富裕中的“共同”,对应的是经营村庄中的“村庄性”。“村庄性”指的是土地由成员共同所有,土地权利由成员均享的分配型共同体[23]。它强调通过村社自主性、内源性发展、分配正义以促进村庄场域内的权利、资源、机会的公平分配。在村集体经营村庄的实践过程中,“经营性”和“村庄性”作为农民共同富裕的一体两面,两者互为条件,孰轻孰重取决于乡村经济的发展阶段。在当下大多数的乡村发展情境中,如何通过村集体的“经营性”发展集体经济以“做大蛋糕”是这些村庄面临的首要问题。同时,在发展的基础上,也要注重分享蛋糕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从经营村庄的运作过程来看,经营村庄主要包含经营土地、经营产业、经营项目三个维度。首先,在经营土地维度,有学者指出经营土地是指基层政府在土地征用、土地开发和土地出让的基础上,依托财政和金融手段形成“三位一体”的土地经营模式[24]。也有学者提出另外一种经营土地的模式,即通过村集体自主开发、利用土地的模式促进土地资本化,将土地的级差收益与增值收益留在村庄内部[25]。本文在后一种经营土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经营土地是指村集体在面临土地零散化、碎片化与低效利用的困境下,通过对农用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不同性质的土地进行调整、规划和管理,以重塑土地空间格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与促进土地资源价值显化的过程。其次,经营产业指的是以农业产业、农村空间、农耕文化为基本依托,以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为路径,以实现产业链延伸、产业结构升级、产业功能拓展为表征,以提升农村市场竞争力、优化农民就业结构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目标的动态的、系统的、联动式的发展过程。最后,经营项目是指在项目资金自上而下的“发包”与“打包”的过程中,村集体利用各种机遇、策略和技术“包装”“设计”与“推介”村庄,使其在项目竞争中能够脱颖而出,从而达到吸引上级注意力以及争取上级项目、政策、资金支持的过程[26]。从这三者的关联来看,经营土地是经营产业和经营项目的前置条件,经营产业是经营土地和经营项目的目标指向,经营项目为经营土地和经营产业提供了政策、资金上的强力支撑。

从经营村庄“何以可能”的角度来看,村社自主性机制、内源性发展机制、分配正义机制三者合塑了经营村庄中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制(如图1所示)。首先,村社自主性一方面意味着村集体在与多个经营村庄主体互动与博弈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相对主体性与独立性,尤其是在面对“部门下乡”和资本下乡的过程中,能够避免“被项目俘获”以及“被资本绑架”[27];另一方面揭示了村集体能够将自上而下的项目资源与自外而内的资本资源内部化为村社集体资源,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8]。其次,内源性发展是在与外源性发展相比较的基础上提出的。外源性发展主要是借助外来的主体,利用外部的政策、项目、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促进村庄资源开发与经济增长。但这种发展模式往往会导致乡村的依附性、扭曲性与破坏性发展,从而加剧村庄的衰落[29]。内源性发展在批判外源性发展的基础上,强调要尊重村庄主体性,通过挖掘乡村本土的人才资源、文化资源和其他物质资源以提升村庄自我发展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最后,分配正义指的是在机会均等基础之上的差异分配原则,这种分配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中最弱势群体的最大利益[30]76。具体到村庄场域范围内,分配正义是要保障全体村民平等地享有参与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在此基础上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村域范围内的弱势群体[31]。从三者之间的关系来看,村社自主性是内源性发展和分配正义的基础,内源性发展是村社自主性和分配正义的动力来源,分配正义构成了村社自主性和内源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3 经营过程: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Z村实践

从经营过程来看,经营村庄包含经营土地、经营产业、经营项目三个维度的主要内容。经营土地构成了经营村庄的资源基础,它通过土地整合促进了土地资源价值显化。经营产业是经营村庄的重要目标,它在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基础上推动了村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营项目构成了经营村庄的重要支撑,它通过强化政策支持提升了村集体经营土地和经营产业的信心。

3.1 经营土地与土地资源价值显化

经营土地指的是村集体促进土地资源价值显化的过程,可以从经营土地的性质和经营土地的组织基础两个方面来解析这个过程。从经营土地的性质来看,Z村的土地经营可以从农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三个方面讨论。首先,对农用地的集中经营可以追溯到2002年。当时Z村面临着农地撂荒、村集体空壳、村庄发展瓶颈等结构性困境,村“两委”在外出考察学习之后认识到土地集中经营与统一规划是村庄得以发展的基础。具体地看,Z村农用地的集中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三分地集中,即在2002年开始通过每人集中三分地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村集体通过向村民播放发达村庄视频的思想动员以及为农民代缴农业税的利益动员下,最终集中了100多亩农用地,并通过流转给村内的经营大户获取土地租金收益;第二个阶段是农地成片集中,由于前面的三分地集中所采用的是生产小队内部集中的方式,这种方式并没有打破村域范围的耕地碎片化,因而Z村在2006年通过成片集中的方式打破了队与队之间的土地界限,这次农地调整促进了500多亩土地向村集体集中,为全村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第三个阶段是全村农地集中,Z村从2009年开始对全村范围内的零散地块进行归并整理和集中整治,到2019年年底,全村农地集中1 900余亩,占全村耕地的97%。其次,从宅基地的经营来看,宅基地经营的核心是通过宅基地的整治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以“增减挂钩”的形式汲取村庄建设所需要的项目和资金。Z村在2007年开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拆院并院”方式整理了村民原有的宅基地、院落等,通过这种“拆并结合”的方式新增了440.8亩建设用地指标。其中215亩作为安置村民的新型小区及基础设施用地,另外200多亩建设用地指标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办法置换到城市使用,实现土地置换收益1.3亿元。最后,在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维度,主要是通过土地入市的方式获取土地出让的增值收益,Z村在2015年将原有的村办复合肥料厂、预制构件厂和村委会老办公楼等碎片化、利用率低的土地整合为集约化的、便于交易的集体建设用地,通过这种整合获得了13.45亩的建设用地,并通过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交易,最终以52.5万元/亩的价格获得了706万元的土地出让收益。总之,Z村通过不同性质的土地整治和土地经营合理调整了土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充分释放了土地资源的价值和潜力。需要强调的是,农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不同性质的土地整理是一种整体性、系统性的土地综合整治,且这种土地综合整治要以有利于村庄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为导向。

从经营土地的组织基础来看,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经营土地的核心组织设置与经营载体,它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及丰富土地经营方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维度,Z村土地股份合作社(3)土地股份合作社在Z村被称为“Z村蔬菜专业合作社”,但实质上它是一种土地股份合作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为避免歧义,本文称之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主要功能在于:一方面,将分散到户的承包地重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在此基础上进行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与经营,由此获取土地经营的规模收益;另一方面,通过合作社提升复垦土地质量以及完善道路沟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具体的经营方式层面,Z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土地出租、土地出让、作价入股、集体自营四种方式经营土地。土地出租的风险最小,能够给村集体带来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出让可以在短时间内以土地资源资本化的方式为村庄带来巨大的现金流,有利于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其劣势在于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仅仅依赖土地出让不具有可持续性。土地作价入股是Z村经营土地的普遍形式,即通过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分享经营土地的增值收益。这种方式有利于疏通社会资本下乡的制度通道,建构村企之间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但它的经营风险要高于土地出租和土地出让。集体自营是通过集体自主投资、自主运营、独享收益的方式增强村庄自我造血功能、撬动村庄内生发展动能,但这种独享收益伴随的是更高的经营风险。不同的土地经营方式蕴藏着不同的风险与收益。而Z村通过多元化的经营组合方式既避免了单一经营所蕴藏的市场风险,同时也拓展了集体的经营空间、增强了集体的经营韧性与经营的可持续性。

3.2 经营产业与三产融合发展

经营产业主要是以村企合作为主体,通过一二三产业的优化组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与产业发展。从具体的组合形式来看,经营产业可以分为一二产业、一三产业、二三产业三种不同的融合方式。其中,一二产业融合表征着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一三产业融合折射了农业功能的拓展,而二三产业融合彰显了工业旅游的全新价值。

首先,在一二产业融合方面,主要是通过二产带动一产的方式提升农业产业纵向融合水平,延伸农业产业链与价值链以及优化农业产业结构。Z村主要是以现代农业产业园的组织和管理方式推进一二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能够以优质的农业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为纽带,立足于当地特色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发展需求,有选择地介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32]。Z村在2007年开始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并依托当地适合种植蔬菜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促进了农业产业的优化升级。比如在农业生产方面,利用现代农业科技建立蔬菜育苗中心,打造创意农业观光园,并引进澳洲无土栽培技术试种蔬菜10余亩;在农产品加工与销售方面,通过规划种植区和蔬菜初加工区,引进5家企业(业主)入驻,在此基础上打造“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地利益共同体,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绿色蔬菜生产以及农副产品产、加、销为一体的农业产业链与利益链。一二产业的融合将第一产业的富余劳动力吸纳到了第二产业,有利于农民分享一二产业融合的增值收益,提升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其次,在一三产业融合方面,主要是挖掘农业的生态、文化、教育等多种功能,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构多功能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体系,激活乡村发展动能。Z村在一三产业融合方面呈现出一种动态的发展历程。由于地处水源保护地,Z村2010年之后关停了复合肥料厂、预制构件厂、树脂厂等高能耗、高污染的工业企业,Z村也因此面临着解决被关停企业员工就业问题以及村庄产业发展问题等困境。在此情境下,Z村制定了推进一三产业互动、农旅融合的产业发展规划。在2010年通过引入第五季投资有限公司,打造以“妈妈农庄”为主体的4A级创意农业观光景区(4)“妈妈农庄”是融观光农业、婚纱外景基地、酒店、餐饮、会务、运动休闲、乡村旅游度假、当代艺术观赏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项目。。此项目打造了“一三联动、以旅助农”的典型样板,对以后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此后,Z村逐步引入蓝莓园、草莓园等农业观光采摘项目。在2015年,Z村与成都迈高公司合作打造第五季·香境文旅商业综合体,形成了以独特川西民居建筑风格为主体,集乡村民宿酒店、餐饮美食街、特色手工体验坊为一体的情景院落式商业街区,健全了Z村旅游产业功能配套。一三产业融合所催生的新产业、新业态为Z村农民创造了多元的、丰富的自主就业机会,有利于提升农民的经营性收入。

最后,在二三产业融合方面,主要是秉承“工业旅游”的价值理念,通过农副产品加工流程的展现以及与观光旅游相结合,营造产业互动的良好氛围。Z村的满江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江红)深度契合了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作为Z村豆瓣行业新发展方向的引领者,满江红致力于豆瓣文化的弘扬和三产融合发展。依托Z村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蓬勃发展的乡村振兴文旅产业,满江红企业逐步实现了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融合发展之路,从最初的加工生产技术站稳脚步,到后期通过豆瓣博物馆向游客展示豆瓣生产的制作技艺与流程,在游客深度游览与互动的过程中提升他们的参与感与体验感(5)资料来源于Z村满江红食品有限公司案例概述。。其核心是通过豆瓣加工流程的展现营造富有文化特色的旅游场景,而后以观光旅游所产生的客源释放消费潜力,带动企业产品的销售。通过这种二三产业的交互作用映射出了一种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

Z村通过纵向的产业链条完善与横向的农业和工业的产业功能拓展建构了相对完善的产业生态系统和产业共同体,在此基础上提升了产业综合竞争力和产业发展韧性。这种完善的产业体系不仅可以盘活村庄闲置的资源、资产,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且可以通过产业集聚提升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让农民群体分享全产业链、价值链与利益链的增值收益。

3.3 经营项目与获取政策支持

如前所述,经营项目的核心是要把握政策机遇,获取政策和项目的资金支持。Z村无论是经营土地抑或是经营产业都离不开经营项目的强力支撑。换言之,经营项目深嵌于经营土地和经营产业之中。在经营土地维度,无论是农用地、宅基地还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它们的调整与集中都离不开项目的支持。比如在农用地集中方面,在2006年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之后,Z村向县级农发部门争取300多万元的项目资金,用于修建沟、桥、路等基础设施。这些项目资金改善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了设施基础,同时获得了由农地改善所产生的级差地租,即农地流转租金的提高。在宅基地集中方面,Z村在新型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把握住了县政府在2005年发布的“拆院并院”的政策试点和在2007年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项目。这些政策和项目为社区内部道路修建、配套设施建设、院落复垦等奠定了资金基础。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Z村抓住了县政府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机遇,这一政策打通了Z村土地入市的制度阻隔与政策通道。正如Z村前任党委书记所言:“当时在土地集中的时候,如果没有项目和政策支持,村集体根本不可能集中土地。因为村集体本身是没有足够的能力调整乃至经营土地的。”也就是说,项目和政策的支持增强了村集体经营土地的信心和能力。

同样,在经营产业维度,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与产业之间的融合也离不开项目的支持。这主要体现在项目对村庄的直接支持和项目所产生的连带效应。一方面,在项目直接支持方面,Z村在推进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得到了项目的资金支持。比如Z村在建设自主经营的“乡村十八坊”(6)乡村十八坊是Z村利用集体资源,整合乡村工匠,采用前店后坊的运作方式,集产品制作展示、体验销售为一体的特色产业。时直接得到了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项目的连带效应指的是项目资源下乡对资本的吸引作用。换言之,由财政项目所支撑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塑造了村庄吸引资本进入的通道和平台。前述所说的第五季投资有限公司、迈高公司等企业之所以选择Z村投资,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Z村能够获得政府的项目支持。项目支持不仅意味着可以改善资本进入的投资环境,降低企业前期的投入成本,同时也映射出了该村的建设与发展有政府的大力支持。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投资风险、提升了企业经营在政治与行政层面的合法性。

4 经营条件: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内在机制

村集体通过经营村庄促进农民共同富裕需要一定的经营条件才能得以成功。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村社自主性机制、内源性发展机制、分配正义机制。村社自主性是村集体维系经营能动性的主体基础。内源性发展有利于激活村集体和村民参与经营村庄的内生性动能。分配正义塑造了村集体持续地、稳定地经营村庄的重要保障。

4.1 村社自主性机制

如前所述,村社自主性是村集体与多元利益主体博弈时能够保持主体性并将外部资源内部化的过程。具体地看,村社自主性主要通过内部整合能力和外部博弈能力彰显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内部整合能力是村庄自主性得以形成的基础,主要指的是村集体能够自我维系内部秩序,提升内部凝聚力,建构村庄认同感与归属感的能力。Z村主要是从民主决策、情感动员、以村庄公共利益为导向建构自身的内部整合能力。首先,在民主决策方面,Z村有一个长期形成的惯例,即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核心议题都要征求村民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比如土地集中、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等都要经过村集体和村民之间的反复讨论与协商,直到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才统一推行。通过这种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塑造了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和话语权的公共空间。这种公共空间场域有利于村集体和村民进行利益协调、责任回应、冲突化解[33],进而达成集体与个体之间的共生共赢,同时促进村庄公共价值、公共舆论、公共秩序的再生产。其次,在情感动员方面,主要是利用村域范围内丰富的亲情、友情、人情等情感关系营造村庄情感互动氛围。Z村在2003年再造集体经济的初期,为打消村民对发展集体经济的疑虑,主要通过情感宣传与情感动员唤醒村民的集体记忆与集体情感,使村民产生对集体再造的情感共鸣与情感信任。在具体的土地集中过程中,也大量利用情感动员的方式降低动员难度,强化村民对村集体组织在情感上的依赖感和归属感。最后,在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方面,Z村自1965年建村以来,就确立了以村庄整体利益为导向的奋斗目标。让Z村村干部和村民引以为豪的是,Z村通过八任书记的无私奉献、接续用力,一任接着一任干。每一任村书记都在各自的时代背景下做出了有利于村庄整体发展的战略选择,对村庄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Z村正是通过这种讲民主、讲共识、讲团结形成了强大的内部凝聚力、整合力与向心力,使其在与外部主体博弈时具有厚重的内部支撑。

从外部博弈能力来看,村集体在与外部的政府和市场互动的过程中并非依附性的损缺主体,而是有自身独立性的能动主体。它能够与外部主体平等的合作与联合,并在此基础上利用各种机会扩展自身权益。从村庄和上级政府的关系来看,Z村在获取上级项目支持的过程中并非一味地“迎合奉承”,而是融入自身的想法与发展意图。比如在2016年县国土局为Z村做了村庄整体规划,在征求Z村意见的时候,Z村党委书记指出对这个规划并不满意。因为此规划中的产业布局、发展目标并不符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在多次互动与博弈中,县国土局根据Z村的要求重新做了规划。从村庄和外部资本之间的关系来看,Z村在吸引资本下乡的过程中,秉承的一个重要的理念就是资本是经营村庄的工具而非主人,不能以牺牲村庄整体利益为代价被资本所“裹挟”甚至“吞噬”。此外,Z村对资本的无序进入始终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即并非所有的资本都会被接纳,而是选择与村庄整体规划、发展战略与共同富裕等相符合的项目与企业。当然,Z村之所以有能力和“底气”选择性吸纳资本下乡,这与Z村所营造的良好的营商环境密不可分。总体来看,村社自主性塑造了经营村庄的组织基础与主体基础。换言之,只有具有主体性的村集体才能够掌握村庄的发展权,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能力禀赋和积极作为决定村庄资源利用方式、村庄发展目标以及利益分配方式,最终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4.2 内源性发展机制

内源性发展的关键是在村庄主体性的基础上盘活村庄的内部资源,撬动村庄内生发展动能。其核心特征包含村民的参与性、村庄发展的开放性以及村庄发展的可持续性三个方面[34]。首先,从村民的参与性来看,村民是推动村庄发展的能动性与主体性力量。因此,动员属地村民参与是激活村庄发展动能的关键。Z村村民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可以分为动员型参与和自愿型参与两个阶段。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初始期,村庄的土地集中、确权确股、土地入市、集体资产分配等都需要动员村民参与。在集体经济发展稳定期,Z村建构了相对完善的产业融合体系。产业融合的溢出效应让村民分享了大量的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增值收益,尤其是旅游产业的兴起带动了相关产业链条的延伸,由此激发了村民参与的主动性。比如村民广泛参与建设与运营的产业具体包括18家手工作坊、3家精品酒店、15家旅游民宿、6家特色餐饮、1家露营基地等。其次,村庄发展的开放性强调村庄不可能脱离外部环境而独立与封闭地发展,它总是要从外界获取资源、信息与能量。Z村除了与政府和资本合作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还通过打破村庄的地理与行政边界拓展了村庄的发展空间。随着Z村的产业扩张与持续发展,原本以土地为基础的资源资产无法满足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需求。因此,在2020年,Z村通过与J村合并成立了新的Z村,合并之后的村庄版图面积为5.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 441.5亩,比原来扩大一倍有余。这种强弱互补的合并不仅拓宽了原有村庄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而且探索出了村与村之间相互协作的新路径,促进了两者之间的资源共享、产业共兴与联动发展。最后,村庄发展的可持续性强调土地的节约利用以及人才的培育和更新。在土地节约利用方面,Z村认为土地是村庄发展的核心资源,任何一个村庄发展都避免不了在土地上“做文章”。但土地的不可再生性是村庄以地谋发展的掣肘因素,因此Z村在经营土地的过程中强调要节约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尤其是注重建设用地的存储与规划,不能单纯以卖地的形式获取暂时的利益,要为村庄的发展留存充裕的后备资源。在人才培育方面,人才是推动村庄可持续发展与振兴的第一资源。Z村主要通过“内育外引”的方式优化村庄的人才结构。从内在培育来看,一是村干部培养方面,形成了Z村完善的“老带新”辅导机制,即在每个部门聘请一位老干部来辅导新干部,其核心是将组织与动员群众的经验、策略与技术传递给新干部;二是在产业发展方面,积极发掘和培养村庄内部各领域能工巧匠和乡土人才,比如“乡村十八坊”中的酒坊、醪糟坊、酱油坊等都是将本村内部工匠的传统技艺转化为了村庄特色产业发展优势。从外部引才来看,主要是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感召和引导青年人才返乡工作,比如,Z村分别主管党建与产业振兴的两位党支部副书记就是返乡人员的典型代表。总之,从内源发展与经营村庄的关系来看,内源发展构成了经营村庄的动力来源。换言之,只有在村庄保持开放的基础上动员村民群众广泛参与以及注重资源的节约利用与人才培育,才能激活村庄的自主造血功能以及促进村庄可持续发展与共同富裕。

4.3 分配正义机制

分配正义从类型上可以划分为制度分配正义和实质分配正义两个维度。制度分配正义在村庄场域内体现在通过制度赋权为农民提供“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财产性权利。Z村的制度赋权包括成员权认定和股份赋权两个方面。一方面,成员权认定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有的集体资产股份、参与集体管理决策、分配集体收益的“权利证明书”。Z村在2011年通过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明确了成员对集体资源资产的各项权利,具体是将清产核资后的资产均分给1 704人,并规定“生不添、死不减”。但近几年随着村庄人口的变动,又制定了“生添死减、五年一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调整机制,这种动态调适机制不仅深度契合了当地村民的利益诉求与价值偏好,同时更加彰显了集体资产的制度分配正义。另一方面,股份赋权是通过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的方式明晰集体成员的股权份额。Z村在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之后便制定了“保底收益+效益分红”的土地股份收益分配制度。这种股份制使得村民与土地之间的关联由实物形态的土地权利转化为价值形态的股份权利,因而村民的收益会随着股份合作社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从Z村股份合作社成立以来,其所分配的收益呈现出一种稳步提升的状态。从2009年开始,合作社将支付给农民的土地保底收益定为每人每年1 200元,此后采取固定保底收益和浮动效益分红的方式逐步提升收益分配。比如,2010至2012年村民每人效益分红200元,2013至2014年为300元,2015至2017年为350元,2018年为 400元,此后基本保持不变。由此可见,制度分配正义的目的是使每个村集体成员都有机会、有权利、有资格平等地、公正地分享集体资源资产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实质分配正义在本文中指的是村集体通过矫正正义缩小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Z村所采取的矫正正义的手段是最大限度地将就业机会和集体福利向弱势群体倾斜。在就业机会分配方面,Z村强调本村企业要优先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比如村股份合作社招聘的农业产业工人大多都是55岁以上、在就业市场竞争能力弱的本村人。在集体福利分配方面,Z村给不同年龄段的老人发放数额不等的“村福利金”,并且给入托儿童提供补助。总之,通过这种制度与实质分配正义不仅增强了村民对村集体的信任感与认同感,而且营造了稳定的村庄社会环境,而稳定有序的环境构成了经营村庄的坚实保障。

5 结论与讨论

Z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实践表明:经营村庄是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在经营村庄的过程中,经营土地、经营产业、经营项目三位一体构成了经营村庄的主要内容。从这三者的关联来看,经营土地是经营产业和经营项目的前置条件。经营产业是经营土地和经营项目的目标指向。因为经营产业所塑造的产业融合与产业升级是优化农民就业结构、提升农民收入的核心,也是村庄得以良性运行与持续发展的关键。经营项目为经营土地和经营产业提供了政策、资金上的强力支撑,由政府项目所提供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是吸引资本下乡的重要原因。在经营村庄的运作过程之中,经营土地、经营产业和经营项目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经营村庄体系“大厦”的“基石”。从经营村庄的条件来看,经营村庄包含了村社自主性机制、内源性发展机制、分配正义机制三个方面。其中,内源性发展是村社自主性的外在呈现形式,也就是说只有具有自主性的村庄,才能够塑造村庄的内源性发展动能,形成有利于村庄公共利益的分配正义机制。具体地看,村社自主性在提升内部整合能力和外部博弈能力的基础上塑造了经营村庄与农民共同富裕的主体基础,内源性发展在动员村民参与、保持村庄开放性以及促进村庄发展的可持续性的基础上构成了经营村庄和农民共同富裕的动力来源,分配正义通过制度与实质分配正义缔造了经营村庄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本文所提出的经营村庄给其他村庄集体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带来的启示有以下几点:首先,农村土地资源是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共同富裕的首要资源。村集体需要掌握对土地的所有权、支配权与管理权,并通过土地整合促进土地资源优化利用与价值显化,进而为村庄产业结构升级与集体经济发展奠定资源基础和空间基础。其次,村庄产业发展是集体经济与农民共同富裕可持续运作的重要条件。村集体要通过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功能拓展和三产融合优化农民的就业结构与收入结构,以此搭建村集体与农民之间紧密型利益联结纽带,塑造两者之间共创、共享、共富的均衡状态。再次,要建构村庄的主体性。一方面,村集体要有主体意识和独立意识,要主动谋划村庄未来的发展方向,根据村庄不同的空间区位、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因地、因时制宜地确定村庄的经营方向与经营模式,选择与本地情境相符合的发展路径;另一方面,村集体在与外部主体互动与博弈的过程中,既要防止被外部力量所裹挟,又要利用外部力量撬动内生性发展动能,使其为村庄集体经济发展与公共利益服务。最后,要将村庄视为一种财产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以村庄整体共同富裕为价值旨归。村集体要清楚经营村庄的目的是依托村庄发展所产生的红利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本文也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方面,本文通过个案来分析村集体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运作逻辑,集中在村域范围内部的讨论,缺乏对村际范围之间的共同富裕研究;另一方面,本文主要聚焦于如何通过经营村庄中的“经营性”提升村庄的综合生产能力与自主发展能力,对村域不同阶层之间的财富与利益分配研究则相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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