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的困境与纾解
——基于信息传播理论的视角

2024-01-03 01:49张善超李宝庆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3年5期
关键词:实施者选科科目

张善超, 李宝庆

(1.湖南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南 长沙 410082;2.西南大学 教育学部, 重庆 400715)

引言

通过增加学生选择权,从而实现学生个性化成长与全面发展,是我国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要目标。在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下,实验省份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选科选考方案,如浙江省的“七选三”选科选考方案、上海市与山东省等省份的“六选三”选科选考方案以及湖南省、重庆市等八个省份的“3+1+2”选科选考方案等。由于新高考“3+1+2”选科选考方案在实现个性化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9月,江西省、安徽省等第四批新高考改革试验省份宣布继续采用“3+1+2”的选科选考方案。然而,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在实施中并非一帆风顺。学生盲目选科选考、功利选科选考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新高考改革。针对这一问题,学者们从学生、学校、选科选考制度等层面展开研究,揭示了蕴藏其中的原因,并提出了可行的化解之策。

就新高考制度本身而言,有研究者指出等级赋分制扭曲了分数差距[1](P.27),在志愿填报和选择过程中的反复博弈[2]等致使弃选(考)物理、化学的现象时有发生。就学校层面而言,研究者认为高中对新高考选科选考工作不够重视、对改革方案的解读和宣传不够[3](P.60)、软硬件资源配备不足[4]、有意引导选考某些科目[5]等导致新高考改革遭遇学生弃选(考)物理、化学的困境。就学生自身因素而言,有研究者指出学生自我认识不足、对高考选考科目不了解[3](P.57)、选择能力缺乏[6]、一时兴起[7](P.3)、功利化报考[8]等导致物理、化学遇冷。概言之,新高考改革遭遇的盲目化、功利化选科选考困境是学生在综合自身实际、招考政策、学校资源等基础上权衡利弊的结果。已有研究较为全面地诠释了学生弃选(考)物理、化学的原因,但是这些研究又略显宏观。因为它们只揭示了学生弃选(考)物理、化学是学生对外部因素“刺激”的反映,并未深度解释学生应对刺激的内在发生机制,即如何获取选科选考改革信息、如何认识选科选考改革、如何基于已有信息(如改革信息、自身兴趣爱好)进行选科选考,或者它们是如何引发学生弃选某些科目的。学生如何获取、加工改革信息并依此进行选科选考的过程不仅是其选科选考行为的内在逻辑,而且还能够系统解释学生弃选(考)物理、化学的内在原因。

信息传播理论是研究信息如何有效传播、接受者如何接收和加工信息并进行决策的理论。信息传播理论主要有拉斯韦尔(H.D.Lasswell)的“5W”信息传播理论、伯罗(D.K.Berlo)的SMCR(Source—Message—Channel—Receiver)信息传播理论以及威尔伯·施克拉姆(Wilbur·Schram)的有意义信号的传播和接收理论。拉斯韦尔的“5W”信息传播理论指出,信息传播是由传播者、信息、媒体、受传者、效果构成的直线式传播过程。[9](P.25)信息是否能够有效地传递给信息接受者主要受上述五个要素的影响。伯罗则认为信息传播不是简单的直线过程。信息接受者是否能够正确理解信息主要取决于信息源、信息、通道、受传者四个因素的综合作用。他还指出了影响上述四个要素的其他因素,如信息源主要包括信息发送者的传播技巧、态度、知识等,信息主要包括内容、要素、编码等,通道主要是信息传送媒介,受传者要素主要包括传播技术、态度、知识等。[9](P.26)施克拉姆详细地勾勒了信息传播的基本过程,即信息源对信息进行编码并选择传播媒介传播信息、信息接受者搜集并结合已有经验将其解读、信息接受者进行决策并采取行动。[9](PP.24~25)他还指出,信息接受者是否能够全部获取且正确理解信息不仅受其经验背景、价值观、信息处理能力的影响,而且还受信息传播媒介、外部噪音干扰等因素的影响。如果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信息接受者经验不足、信息处理能力不强、外部不良信息干扰等问题,那么信息发送者、接受者之间就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在信息不对称时,信息接受者就无法正确理解信息发送者的全部意图。双方的博弈还会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虽然上述理论对信息传播机制与影响因素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它们一方面揭示了信息传播的基本环节以及影响信息传播质量的各个因素,另一方面揭示了信息接受者是如何理解和处理信息、如何进行决策和采取行动的。进言之,信息传播理论不仅能够从宏观上合理解释改革遭遇困境的原因,而且还能够从微观层面提供分析改革信息是如何被传播,学生是如何获取、分析信息并采取决策的框架。基于信息传播理论,本研究拟从信息传播源头、传播过程、信息接受者三个方面分析新高考改革遭遇困境的原因,进而探寻有效的纾解之道。

一、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面临的困境

研究发现,选科选考改革场域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对选择性考试非常了解的学生仅占11.41%。[10](P.24)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新高考改革遭遇了学生个性发展弱化、学生恶性竞争、改革实施无序与低效的困境。

(一)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追求的学生个性发展弱化

信息是保障个体做出科学决策的必要条件。当个体不能掌握做出科学决策所需的信息时,他就会进行逆向选择,即仅凭自己对事物的片面理解做出保守或利己的选择。多个个体多次采用逆向选择行为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为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赋予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与学科优势进行理性选择考试科目的权利。然而,要做到正确选科选考不仅需要学生全面掌握自己的兴趣、高校专业选考要求、社会职业发展方向、选考科目难度等信息,还要正确处理这些信息,进行选科选考。但是,由于学生生活经验不足、获取信息能力有限,他们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取并处理上述信息。在不能获取、正确处理以上重要信息以及升学压力的驱使下,他们往往会采取逆向选择的策略,即放弃较难得分的科目(如物理、化学)、选择那些容易得分且能够满足高校专业要求的限选科目来增加自己考入理想高校的机会。例如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选科选考改革的最初几年,有大批学生为了考取高分而放弃物理。这些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因为理科基础薄弱而无法适应大学阶段的学习。虽然 “3+1+2”的选考方案和选考科目保障机制的实施规避了弃选物理的风险[11],但出于同样的原因,第三批实施改革的地区又出现了化学遇冷,尖子生选考历史的热情下降[12]的状况,学生素养被进一步弱化[13],致使新高考改革追求学生个性发展的价值诉求被极大地弱化了。

(二)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遭遇学生恶性竞争

道德困境是指在合同达成后,当信息劣势方不能获取信息优势方落实合同的全部信息或对其难以进行有效监督时,信息优势方就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采取“搭便车”、隐瞒真相等投机行为,使另一方利益受损。[14]可见,道德困境是信息优势方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制度漏洞等为实现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新高考改革要求的选科选考是学生在自身兴趣、优势、发展规划、高校专业要求等基础上进行的理性选择。在宏观上,全体学生选科选考行为表现为一种合理的、有序的选科选考行为。然而,作为“经济人”的学生却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即考高分。因此在选科选考时,他们可能会利用选科选考制度设计的漏洞、“搭便车”等方式为自己谋利。例如在新高考改革之初,上海市、浙江省就有学生利用两次选考机会、选考科目成绩两年内有效且取最高成绩计入高考成绩的制度设计,采用田忌赛马与多次重复选考相结合的策略打压其他考生,换取自己进入理想大学的机会,致使追求打破一考定终身、合理选科选考的新高考改革演变成了考生为升学而开展恶性竞争的“肇事者”。虽然第三批改革省份的选科选考改革在预防恶性竞争的制度设计上有所完善,如选考科目只有一次选考机会,但实际上,为了考取高分打压其他对手,仍有不少学生故意放弃兴趣、特长,功利性地选择相对能得高分的科目。[15]可以说,道德困境致使新高考改革仍然面临着学生恶性竞争的风险。

(三)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的无序化与低效化

阿克洛夫(George A. Akerlof)认为,在没有掌握足够信息的情况下,信息劣势个体只能根据自己的偏好、产品的二手信息等进行非理性判断和交易。当他们仅凭兴趣、利益偏好进行多次非理性选择时,往往导致市场运行的无序和低效,致使整个市场规模缩小甚至消失。[16]实际上,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就是通过改革的有序运转促成学生的个性化全面发展和高中学校的特色化发展。但学生个体的逆向选择和恶性竞争导致改革这个“市场”运行出现无序和低效的问题。

一是非理性选择使选科选考无序化。在选科选考实践中,为了增加进入名校的概率,某些学生故意放弃较难的选考科目(如物理、化学),选择容易得分的选考科目,其他学生发现这一行为有利可图便争相效仿。这种群体非理性选科选考产生的“磁吸效应”让选科选考改革追求的学生有序选科选考遭遇难以摆脱的困境。例如,浙江省2014级新高考第一届考生中的大多数考生不敢选物理,导致2015级的考生也不敢选物理,最终引发2016级新高考出现了严重的物理学科失衡问题。二是学校教育工作无序化。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化全面发展是选科选考改革的另一个价值追求。实际上,教育行政部门很难获取所有高中学校落实选科选考改革的真实情况。因此,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管难度较大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某些高中打着改革的旗号进行应试教学,从而使改革追求的高中学校落实素质教育、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变得低效。三是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推进缓慢。由于非理性选科选考导致实验省份选科选考改革追求的学生理性选考、高中落实素质教育等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其他计划实施改革的省份可能会选择拖延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的实施时间、观望其他省份的做法[17],致使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缓慢推进。

二、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困境生成的原因

信息的有效传播受到信息发送质量、信息传播方式、信息传递环境以及信息接受者接受与处理能力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选科选考改革困境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改革实施者信息供给能力不足,对抗式回应学生非理性选科选考

1.选科选考改革信息供给能力不足 选科选考改革实施者的信息供给能力指其能够有效地向学生传播选科选考信息的能力。这一能力主要包括解释选科选考内涵的能力、传达选科选考改革价值的能力、为学生提供理性选科选考操作方法的能力、确定哪些是学生选科选考必要信息的能力、有效传递选科选考改革信息的能力等。具体表现为改革实施者能够正确解释选科选考的内涵、意义与价值追求,能够根据不同的学生群体选择合适的信息传递方式与传播媒介,预先或及时提供必要的选科选考信息(如提供最新高校专业选考要求)等。例如,以是否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选择多元的改革信息传递方式,对改革实施者信息供给能力进行检讨,很多省份存在传递选考选科改革信息的方式相对单一的情况。他们往往采用新闻发布会或印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文件等形式向学生传达选科选考改革,要求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和高校专业要求确定选考科目,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又如在以有效提供清晰的选科选考指导信息能力为标准对改革实施者信息供给能力进行考察方面,很多省份并未提供有效明确的选科选考指导信息。例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只公示了各校各学科(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并没有在学生选定选考科目时给予必要的指导。[18]当他们不能有效、全面地向学生发送选科选考改革信息时,学生就不能全面获取和理解改革的意图与价值诉求,只能凭借对新高考改革的一知半解,按照错误或者应试逻辑选择容易得分的科目,放弃那些难度较大的科目。

2.改革实施者对抗式回应学生非理性选科选考 对抗式信息回应指信息发送者为满足自身需求而采取的一种刚性维稳式回应。[19](PP.106~107)刚性维稳式的信息回应虽然能够简单明了地向信息接受者发送传播者所要传达的信息,但是这种方式的不足在于信息供给的内容、方式易与信息接受者在情感上相冲突,或因关注点的不一致而诱发信息接受者的逆反情绪。在新高考改革遭遇学生非理性选考困境之时,某些省份的改革实施者仅仅注重对非理性选考事实和预防措施给予回应。其结果不仅不能换来学生的理解,反而会在某种程度上产生相反的结果。例如,当第一批、第二批改革实验省份出现弃选物理现象后,第三批实验省份便采用刚性维稳的方式回应学生弃选物理。如《江苏省高考综合改革50问》指出,“江苏新高考选考方案体现高校培养人才需要。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此方案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1)参见《江苏省高考综合改革50问》,http://jyt.jiangsu.gov.cn/attach/0/c224307581fe48cf849fdeef80a7a642.pdf,2019年4月26日,2023年7月25日。。这种仅强调为了高校培养人才需要而简单地提出为学生提供成长机会的回应方式不仅没有唤起学生理性选科选考的意识,反而诱发学生按照“弃难就易”的逻辑弃选物理。

(二)多级信道传播致使改革信息损耗,外部噪音对信息接受者产生干扰

1.多级信道传播致使选科选考改革信息损耗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传播的层级数值越大,信息丢失量就越大,导致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失真现象。在片面、错误信息的影响下,信息接受者因理解偏移而难以进行理性决策。在新高考改革场域中,学生获得的选科选考信息主要来自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而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获得的选科选考信息通常来自学校,学校获得的信息来自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来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获得的信息又源于教育部。可以说,学生获得的关于选科选考改革的信息至少要经过四层信息传播链,每层信息传播者对选科选考信息都会有自己的偏好和理解。他们在实践中基于自己的观点有选择地传播选科选考改革信息。如出于追求升学率的考虑,高中学校、教师在传递改革信息时会重点给学生讲怎么选科才能获取高分,而改革的意义、价值、职业规划等信息往往会被简单带过或只字不提,结果导致很多学生对新高考改革提出的自主选考完全不了解或了解很少[20],有的学生甚至将选考理解成选择同科“考伴”相对较弱的科目[21]。可以说,信息传播渠道过长导致的信息损耗是学生因不能获取全部的选科选考改革信息而进行非理性选科选考的重要原因。

2.外部噪音对信息接受者产生干扰 外部噪音的干扰是信息接受者难以获取、正确理解信息以及做出错误决策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外部噪音主要有媒介的噪音环境、公众的主观干扰。[22](PP.50~51)实际上,学生错误地理解选科选考改革信息、进行非理性选科决策同外部噪音的干扰密不可分。其一,高中学校向学生传递诱导性信息,利诱他们进行功利的选科选考。高中是新高考改革信息最底端的传播者与最有影响力的解释者。同时,高中是以追求升学率为目的的“经济人”,在向学生传递改革信息时,他们会以诱导性的方式传递、解释选科选考信息,达到引诱学生功利性选科选考以提高升学率的目的。如某高中以“不能只顾眼前,要看长远,先考到本科,进入大学要紧”为由成功说服考生放弃物理、化学。其二,网络媒体进行虚假报道,促成学生弃选某些科目。据实报道是新闻媒体的基本职责,但是媒体也有着自己的利益需求,如流量、点击率等。为了博取高点击率,某些网站会发布夸大甚至是歪曲新高考选科选考的言论来吸引家长、学生的眼球,如“新高考3+1+2暴露新问题!选科不当,学霸也成炮灰”“山东新高考遇冷,学霸集体沉没,名校被打回原形是由于有相当一部分考生选择了物理、化学”等不良言论不仅不利于学生对新高考改革的理解,而且还会诱导其进行非理性的选科选考。

(三)学生选科选考确认偏误,选科选考素养薄弱

1.确认偏误引发学生习惯性、非理性选科选考在未掌握所要处理事物的全部信息时,个体内心会产生一种由不确定性引发的不安全感。为了缓解这种不安全感,个体往往采用“确认偏误”(Confirmation Bias)的方式予以纾解。确认偏误指信息接受者对相关信息的选择性回忆、搜集、忽略和使用。他们在现有碎片化的图像、视频片段中寻找支持自己固有认知的证据,对自己的合理化解释进行强化。[23]由于生活经验不足、生涯规划教育缺失等,学生对自身专长、职业规划、高校专业等信息储备不足。另外,他们也无法在短短几个月内搜集并处理上述信息,用以支持自己的理性选科选考。所以,在面对选科选考改革时,学生会感到迷茫或焦虑。在心理迷茫的情况下,他们在选科选考过程中会不自觉地根据以往如何避难就易的考试经验进行选科选考,规避选科选考带来的焦虑。例如,在选科选考时,学生并不知道或不会主动了解物理、化学等科目对于国家战略发展、社会发展的意义。特别是在不明确选考物理、化学的难度如何,选考物理、化学人数等信息的情况下,他们会习惯性地依据物理、化学难度大且在一大堆尖子生当中很容易成为“炮灰”的逻辑下放弃物理、化学,进而缓解由选科选考带来的不适感和焦虑。

2.学生选科选考信息素养薄弱 信息素养指个体能够有效了解和使用数据,并据此做出决策和执行的能力[24],包括如何识别、收集、组织、分析、处理数据,并基于数据制定、规划、实施行动方案等的能力[25]。因而,学生选科选考的信息素养是学生运用心理因素、相关知识和技能获取、组织、分析、处理选科选考信息并将其用于支撑自己科学选科选考的能力。比如确定自身兴趣与特长的能力、职业发展的能力、搜集高校专业选考要求的能力、研判社会职业分类及未来发展的能力、基于上述信息选择适合自己就读专业的能力等。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少有培养学生选科选考信息素养的课程。因此,大部分学生在面对选科选考时,不知道如何搜集选科选考信息、如何确定哪些信息是自己选科选考的必要信息、如何处理这些信息来支撑自己进行正确的选科选考。有研究发现,59.6%的学生在选科选考时不知道如何搜索志愿信息且不了解专业的具体含义和学习内容。[26]在选科选考信息素养薄弱的情况下,学生很难在极短的时间内搜集、分析选科选考信息,更别说在此基础上进行理性的选科选考了。

三、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困境的纾解

改革信息传播质量不高、外部噪音干扰和学生信息素养薄弱是选科选考改革遭遇困境的主要原因。因而,提升选科选考改革信息传播质量、净化信息传播环境、提高学生信息素养是纾解选科选考改革遭遇困境的有效之策。

(一)提高改革实施者信息供给能力,采用价值引导式回应学生非理性选考

1.提高改革实施者的信息供给能力 信息传播理论认为,重视信息的重要价值、精准定位公共事件中的公众信息需求,能够优化政府信息供给能力。[27]因此,可从三个方面着手提高改革实施者的信息供给能力。

一是凝聚共识,重视选科选考改革信息。学生进行理性选科选考应以其能够获得并正确理解全部改革信息为前提。因而,改革实施者在思想上要意识到选科选考信息及其传播的重要性。这不仅关系着学生是否能够正确理解改革的意义,而且还关系着学生个性化全面发展的实现。二是传播完整、必要的选科选考改革信息。改革实施者一方面要保障选科选考改革信息传递的全面性,不能只是简单传递改革的意义与原则、从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六门或者七门中任选三门等信息,还应包括近两三年的选考人数信息、职业发展信息、高校各专业信息等。另一方面,改革实施者要善于向学生发送最需要且最能够引导他们理性选择的信息。如相关部门可建立专门的选科选考咨询平台,利用大数据、智能技术收集分析学生选科选考信息,确定哪些信息是学生选科选考迫切需求的信息,进而提高信息发送的针对性。三是实现改革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方式的多样性。选科选考改革的信息在种类和数量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不同时间参加高考学生的需求、高校专业的变化而变化的。改革实施者要做到及时将最新的选科选考改革信息通过选科选考指导手册、网络等方式传递给学生,使其对选科选考改革有相对全面的了解。

2.采用价值引导式回应学生非理性选考 对于公共事件的回应,要想实现民众认同政府所要表达的价值观,就需要进行事实回应与价值回应。[28](P.198)因而,政府对学生非理性选科选考的回应可采用“事实+价值”的方式唤起他们对改革的认同与支持。

一是要注重信息回应主体的权威性。在我国,民众对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有着天然的信任感。因此,改革实施者要利用自身的权威性对非理性选科选考的危害、原因、责任以及对策等展开实事求是的解读。这样能够有效预防和纠正学生因误读、焦虑而产生的非理性选科选考行为。二是选科选考改革信息的传播与阐释要站在学生的立场上进行回应。改革实施者在回应学生非理性选科选考时,不能仅站在国家、社会发展的立场传达选择物理、化学等某一科目的重要性,还要站在学生的立场上表达对他们放弃某些科目顾虑的理解。然后再详细说明选考某一科目对自身素养与职业发展的价值,进而唤醒他们对选科选考的正确认识。三是多次重复回应,强化学生对选科选考的正确认识。由于学生非理性选科选考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特别是在当前优质高等资源稀缺的情况下,非理性选科选考可能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在。因而,政府对学生非理性的选科选考应予以持续回应,强化其对选科选考的认识。

(二)拓宽改革信息传播渠道,净化改革信息供给环境

1.拓宽选科选考改革信息传播渠道 大众传媒(特别是权威知名媒体)扮演着政策宣传者的角色。它对已经出台的政策进行准确、全面的宣传与解释,使民众能够客观全面地认识政策内容,并真心接受和支持政策发展。[29](PP.178~190)进言之,选择多元的、专业的、权威的信息传播方式能够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信息渠道的拓宽有助于保障信息高质量的传播和信息接受者在最大程度上接收、正确理解并认同信息。因此,除了使用传统的自上而下、层层转发的信息传播方式外,改革实施者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拓宽选科选考改革信息的传播渠道。

一是改革实施者将权威信息传播平台(如政府网站、各类主流报纸等)作为同步、全面传播选科选考改革信息的渠道,达到拓宽改革信息传播渠道的目的。二是建构信息对话机制,提高信息理解度。施克拉姆强调信息的有效传播基于两端传播主体的对等性。[30](P.62)扁平化、面对面的交流是规避信息损耗和理解偏差的有效策略。改革实施者通过打造选科选考专家指导团队,利用官方微博、直播平台等信息沟通平台,定期在线上同学生就选科选考困惑进行交流、解惑,最大限度地确保学生接受、理解选科选考改革信息,为他们理性选科选考提供有力支持。

2.净化选科选考改革信息传播环境 净化信息传递环境的过程是对传播媒介进行有效治理,提升信息传播质量的过程。干扰改革信息噪音主要是由高中学校、某些网络媒体对升学率、高点击率的需求所致。因而,相关部门可通过以下措施对改革外部噪音予以治理,达到净化改革信息供给环境的目的。

一是强化对高中校长、教师的培训考核,保障其正确传递选科选考改革信息。相关行政部门一方面可以将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的意义、指导方法等纳入各级校长、教师的培训中,使其对选科选考的认知、理解同改革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可以将校长、教师是否存在曲解选科选考政策、功利性诱导学生选科选考等纳入奖惩办法,进而保障其忠实传达改革信息并按改革要求指导学生选科选考。二是建立信息检测机制,打击曲解、夸大选科选考改革信息的行为。对某些网站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不良言论的治理,相关部门可以建构类似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的检测举报机制,并发动群众对网上肆意歪曲、制造紧张氛围的网站、发帖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行政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网站、发帖人追究责任。三是发挥“回声室效应”,压缩不良信息的存在空间。相关部门应当在线上线下不断发送选科选考改革信息。这样既能通过“回声室效应”最大限度提升学生对选科选考改革的价值认同,又能最大限度压缩不良信息的生存空间。

(三)改善学生选科选考认知方式,发展学生选科选考信息素养

1.改善学生选科选考认知方式 研究认为,确认偏误的产生是由人的认知水平、相关知识的欠缺[31]和某些特定结构以及不同的发育状况所导致的。心理学研究指出,借助外部干预能够纠正非理性偏好。[32]可见,个体确认偏差程度与其认知水平和知识结构相关。因而,丰富学生选科选考经验并辅之以外部干预能够有效规避其确认偏差。

一是做好学生入学时的选科选考教育,使学生正确认识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高中阶段,在学生军训时或入学初对其进行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的培训。培训的重点是向其介绍选科选考的意义、基本程序与操作方法、选科选考同个人发展的关系、学校的相关帮扶制度等,以弥补学生对选科选考内涵、确定选科选考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大学招录要求等方面的不足。二是做好选科选考模拟训练,丰富学生科学选科选考经验。相关行政部门或者高中学校可按照选科选考的基本要求,对学生进行选课、选科、选考训练,丰富学生选科选考的实践经验。例如,2021年1~4月,福建、湖北、江苏、广东、湖南、河北、辽宁、重庆八省份从考试组织、评卷到招生计划编制、志愿填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适应性考试,帮助学生更快进入状态。[33]三是积极实施外部干预,规避确认偏误的发生。高中可以建构选科选考导师制、成立选科选考咨询室、引进智能化选科选考指导系统等,为学生选科选考提供外部支持。这样既可以弥补学生选科选考信息、高校专业等信息的不足,又能够提高学生选科选考的科学性。

2.提升学生选科选考信息素养 关于如何引导学生合理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是高中学校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指出:“加强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教育。”可见,实施、优化生涯规划指导是提升学生选科选考信息素养的着力点。在新高考选科选考改革过程中,学生选科选考信息素养薄弱主要表现为自我认知不清、对大学专业和职业环境不熟悉、如何基于个人兴趣和职业生涯发展进行选考不清等。因此,高中学校可以按照认识自我、熟悉大学专业与社会职业发展以及如何基于兴趣和职业生涯发展进行选科选考的逻辑,面向创造能力的学习能力建设[34],设计多元化的生涯规划课程,提升学生选科选考信息素养。例如,北京市顺义区第一中学通过设立认识自我模块、环境探索模块和生涯抉择模块建构生涯规划课程,提升学生选科选考的信息素养。在认识自我模块,顺义区第一中学通过霍兰德兴趣岛、MBTI 性格测试等心理体验活动帮助学生探索自己的兴趣和优势能力。在环境探索模块,学校通过组织学生赴顺义法院进行职业体验活动等,帮助学生全面认识大学专业及职业。在生涯抉择模块,学校设计了学生优势学科—专业选择—大学确定—职业探索—自我认知的循环选科模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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