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康熙朝常平仓机制

2024-01-06 00:11高淑敏
中国民族博览 2023年19期

【摘 要】常平仓机制自汉朝初创以来,历经数代而沿用不辍,在清朝更迸发出强劲活力。以往学界研究多关注于雍正乾隆两个时段,在此间,常平仓机制发展至顶峰。但对康熙年间的机制草创却多有简略。事实证明,康熙朝的种种探索确定了整个清朝常平仓运行、管理的大纲框架。康熙朝的常平仓机制在仓廒建设上采取“新仓旧仓“混合使用,扩大了谷本来源,并初步提出易米为谷思想。在人员管理上,将常平仓积储和官员政绩相联结、确立了大臣监粜形式。在存粜运转上,严格规定了存粜比例、出粜价格,这都为清朝常平仓的发展奠定了机制基础。

【关键词】康熙朝;常平仓;仓廒建设;存粜运转

【中图分类号】F3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3)19—022—03

中国传统社会历来以农业为本,但人口压力大、灾荒频发,使得粮食供应极不稳定,丰年粮价低贱,积储生灰,荒年饿殍遍野,粮食有求无供。因此,历代统治者大多都有防灾备荒方面的考量,积储便是行之有效的防灾救灾之举。《礼记·王制》所载“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就是最好的体现。早在先秦时,就出现了负责积储的专职人员,《周礼·地官·司徒》中记载了遗人、仓人等职业,这是西周时期的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掌管乡里积粮、赈抚百姓。到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创立平籴法,用丰荒年粮食的买进卖出来平衡粮价波动。汉宣帝时,耿寿昌提出利用粮食的流通来平衡粮价,“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价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其价而粜以利民,名曰常平仓。”[1]此后常平仓历经数朝不辍,在赈济、平粜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清朝统治者入关以来,在实现国家大一统的基础上,也开始着手恢复常平仓建设,在此间还开创了许多新的机制。以往学界大多将康熙朝作为清朝常平仓制的草创期,与顺治朝一同简略概括,而着墨于雍正乾隆时期,但笔者认为,康熙朝奠定了许多机制框架,梳理清晰后才能更好的探究常平仓在清朝的发展轨迹。

一、康熙朝的社会现实

经济学家傅筑夫曾经这样写道,“一部二十四史,几无异一部灾荒史。”清朝水、旱、虫、蝗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史书中关于灾荒的记载随处可见。据史料統计,顺治六年至康熙五十四年,仅河南地区就有11次水旱灾害。[2]江苏、浙江、安徽等地是水灾高发区,直隶、山东、甘肃则旱灾、雹灾频繁发生,清朝灾害总体呈现出集中性和连续性的特点。“湖南、四川、两广新定地方,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湖南衡水等处卫所,数年并未开垦。成都、重庆、叙州、马湖各属人民,仅存十百。”[3]对此,顺治亲政以来,积极采取备荒储粮的救民措施,重新整理前代常平仓机制。“顺治四年,以江西水旱发仓米三千余石减价平粜”“又议常平义社各仓以积谷多寡定有司功罪。时各府州县俱有常平义社各仓,责成各道员专管,稽查旧积,料理新储,应行事宜听呈督抚具奏。每年二次造册报部,部臣按积谷多寡,分别议奏,以定该道功罪。”“(顺治)十三年令各省修葺仓廒。”但由于清初财政不足,终顺治一朝,常平仓建设始终没有取得大的成果。康熙即位以来,面对破败情形,励精图治、奖励垦荒、大力发展官方备荒粮仓—常平仓。

二、康熙朝常平仓机制建设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小农经济得以稳固的重要因素,除了不断发展农业生产技术外,节俭储存也是重要一环。康熙十分注重积储的作用,常常劝谕百姓平日注意储存粮食,他曾感叹“今零雨时降,可望有秋,惟恐愚民不知爱惜物力,狼籍耗费,只为目前之计,罔图来岁之需,应行各督抚饬令,及时积贮,度终岁所食,常有余储。”康熙十二年,他曾寻找建设常平仓的良方,曰“积贮乃天下之大命。乃常平之设,多属虚文,一遇荒歉,即需贩济,而奉行不实,致使朝廷之德意,不能遍及闾阎。其何以使利兴弊革欤……古者耕九余三,即有灾浸,民无饥色,其道有可讲求者与。”在长期的摸索中,常平仓机制在康熙一朝得到了很大发展。

(一)仓廒建设

在仓廒建设方面,常平仓廒主要有三个来源。首先是新建仓廒,“康熙二十四年,议山海关古北口张家口等处,积贮米石以备蒙古饥荒,令户部官监视运送,盖造仓厫。二十五年,令黑龙江墨尔根盖仓贮米。”“康熙三十一年知县陈灏捐建廒房十二间。”其次是沿用旧仓。如“康熙三十一年,山东除原有可贮仓廒外,其无仓廒之州县,交与地方官酌量建造。”最后是占用地方寺庙和绅士富户的多余房屋。“康熙二十九年怀柔县始收常平仓谷3000石,借各寺空屋堆积”[4]雍正朝也有类似的记载,“常平积贮必须仓厫坚固,始可为经久之计,闻各省中偏僻之邑,竟有向来本无仓厫或寄顿寺庙或借放绅士富户之家,而霉烂亏折生事滋扰之弊多由此起,大非朕慎重民储之意,凡各省未有仓厫之州县著该督抚即行建造。”这从侧面显示了占用旧有仓廒、寺庙和借用绅士富户之家储存常平仓粮以是惯例。

(二)仓谷来源

(1)捐输。捐输是指,通过有关部门的提倡、荣誉嘉奖,使官民百姓自愿出粮充实仓廪。早在顺治时期,就有鼓励捐输的现象出现,“顺治十一年,令旌奖捐谷百姓”、十三年“其绅民乐输者地方官多方鼓励,勿勒定数,勿使胥吏侵克及加耗滋扰。”康熙时期,鼓励捐输的现象更多、捐输现象的规模更大,逐渐成为仓谷的重要来源之一。“命有司,劝谕捐输,谕大学士等曰,时届麦秋,令地方官劝谕百姓量力乐输,委积储峙,州县将捐助者姓名与米数注册,秋成之后亦仿此行,焉其春时乏食者贷与之,至秋照数收入以为积蓄。”秋收后鼓励百姓捐输,将捐输者的姓名与米数登记在册,待青黄不接之时再借贷与他,以助其度过难关。对于劝捐成功的官员也多有奖励,增长官员的劝捐积极性。“康熙二十一年,令州县卫所官员设法劝输,一年内劝输米二千石以上者纪录一次,四千石以上者纪录二次,六千石以上者纪录三次,八千石以上者纪录四次,万石以上者加一级。”对于捐谷的绅民给予特殊奖励和免役优待,“五十四年,议定绅民捐谷,按数之多寡,由督抚道府州县分别给扁,永免差役。”[5]康熙之后,国强民富,捐输现象更是不断发生,涌现了一批好善乐捐之人。

(2)捐纳。捐纳例定,有捐实官、捐虚衔、捐封典、捐出身、捐加级纪录、捐分发、捐复、捐免等诸多种类,捐监生是捐出身中最重要的一类,“康熙四年,民间俊秀子弟捐米一千石者,可以送监读书,其谷收入库内,存储待济”。后又放宽捐监标准,二十八年复议酌减数目,俊秀捐米200石即准为监生。[6]但捐纳不同于捐输,有卖官意味,历代皇帝皆对此采取谨慎态度,到乾隆时就曾暂停过大部分的捐纳,“朕以前本欲将各项捐纳,尽行停止,后经廷议,请酌留捐监一条。”[7]所以常平仓捐纳事例多发生于清朝前期和后期,有局部战略准备、严重缺粮之地或国家财政状况极度紧张、难以负担大量仓粮的采买之时。

(3)采买。采买指地方官于秋收时购买粮食,充实仓廪。采买的资金来源在康熙时期也逐渐固定下来,一为动用地方司库银两或国家直接分拨库银,如“康熙十八年江宁受灾,题准拨库银前往湖广购粮。”“康熙四十三年题准动西安司库兵饷银十四万两,以十万两照时价买米,以四万两盖造仓厫。”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直接拨款采买的形式具有简便和时效性,能够较为迅速的补充仓粮。二是采用平粜价银购进粮食,康熙三十年规定,“各州县储粮俱于每年三四月照市价平粜,五月初旬将平粜价银尽数解贮道库,九月初旬仍令各州县买新谷还仓。“因此,常平仓储有钱粮并存的情况,一部分仓粮在短时间内是以货币形式储存于道库之中。

(4)截漕。漕粮是封建时代从全国各地运往京师的税粮。京师缺粮时,主要通过京通两仓平粜、运丁出卖漕船剩余米粮的形式将漕粮转为商品粮流向市场,而京师以外的地方,如遇灾害、战争等导致缺粮的紧急状况,主要是通过截漕的方法补充仓粮。康熙朝截漕已经大范围使用于常平仓粮食补充中,史料中的案例数不胜数,如“康熙三十年令江宁、京口等处官兵驻防之地各截留漕米十万石建仓存贮。”康熙三十三年“密云、顺义饥,截留东漕以备用。”[8]与采买和捐输相比,截漕具有快捷性、精准性等特点,在采买不及时、捐输数量不足等情况下,对地方赈灾救济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康熙朝在谷本来源方面已经逐渐形成捐输、捐纳、采买、截漕几个互不干涉又相互补充的系统,并在康熙以后的朝代得到了大规模的运用。

(三)常平仓的人员管理

常平仓是由国家下令设置、地方有关部门严格管理的官方粮仓,由督抚、布政使司、司道各官、府州县等地方官吏共同管理。所以官员个人能力的好坏以及道德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常平仓日常运转的重要因素。顺治朝就将官员治绩优劣与常平仓积谷多寡相联系。至康熙朝,中央有关部门的惩治机制愈加完善。康熙三十一年议定“各省常平倉,俱照直隶分储,各州县有升迁事故离任者,照正项钱粮交代,有短少者,以亏空论。”将常平仓积储正式作为官员在职时的官方财产严格前后交盘。康熙四十三年,又议定了州县官员看管不力致使霉烂仓谷的处分,“州县仓谷霉烂者,革职留任,限一年赔完复职;逾年不完,解任;三年外不完,定罪,著落家产追赔。”[9]康熙时期,就已经确定了大臣监粜的形式,“五十二年命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往广东发常平仓谷平粜”“上念陕省富户积藏米石甚多,复发内库银五十万两,令左都御史朱轼光禄寺卿卢询,往陕省劝谕富户照时价粜卖米石。”雍正之后,大臣监粜现象更加普遍。

(四)常平仓的存储与运营

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地形地势差异大,南方潮湿,存米易烂。因此,康熙初步提出易米为谷思想,“康熙三十年即覆准常平积储米谷随宜,惟直属捐米内有秫黍一种,春气一动,即易发红,宜粜卖易粟还仓。”“江西常平仓,粜米易谷,春间概行出陈,秋成买米一石,收买谷两石还仓。”虽然终康熙一朝,易米为谷并未得到大范围实施,但却为雍正三年更换米谷的高峰奠定了思想基础。

“顺治十七年,户部议定常平仓谷,春夏出粜,秋冬籴还,平价生息,凶岁则按数给散贫户。”初步订立下常平仓储的日常运营方式。“康熙三十四年,议定江南积谷,每年以七分存仓,三分发粜,并著为通例。”[10]自此,存七粜三的比例逐渐成为定制,并在全国流通开来。但是,各地有不同的气候、民情,且每年的光景也各不相同,存七粜三的严格规定有时并不能起到灵活救助灾民的初衷,到了雍正朝后,逐渐不再拘泥于七三比例,开始因地适宜,采取弹性灵活措施。

三、康熙朝常平仓建设的特点

(一)体现了统治阶层的意志

康熙朝新建仓房的分布充分体现了统治者的意志,作为防灾赈灾的手段之一。在历史文献中,康熙朝有大量在边地、卫所新建仓房的记载,康熙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在山海关、古北口、黑龙江等地盖仓,体现了国家利益先行,常平仓服务于统治者一统意志之下,康熙初年的赈济是大多是为了更好的供应军需,更好的招揽人心。

(二)以赈济为主

康熙朝常平仓的功能以赈济为主,平粜次之。常平仓从汉朝耿寿昌创制以来,就大力宣扬其平粜、稳定粮价的功能,随着唐宋的逐渐流变发展,逐渐也具备赈济灾荒之用。每逢荒年,无偿赈济给贫苦百姓,有偿赈贷给有生产能力的人民,帮助灾民们顺利度过难挨之日。翻阅史料,康熙一朝利用仓储赈济的案例远远超于平粜的次数,赈济灾民的功效是显而易见的,但平衡粮价的作用在清前期还并未得到完全认同,甚至引发众人质疑,在乾隆十三年,就出现因为扩大仓额导致米价上升而引发的群臣大讨论,结果就是乾隆帝下令缩减常平仓额。因此,康熙朝的常平仓用于赈济的作用远远大于平粜。

四、结语

自耿寿昌创制以来,常平仓经过数百年流变,在清朝逐渐完善,康熙朝继承前朝成果并有所创新,订立存七粜三常例,更好的用于管理仓谷、开创大臣监粜先河,不断完善官员惩治机制、提出易米为谷构想,因地制宜的选取粮食种类。这些机制草创在雍正以后得到了很好的实施,并成为清代为常平仓制发展贡献的独特力量。总而言之,尽管在康熙帝统治时期,全国常平仓并未达到高效运转的标准,但其间创造的机制框架和治理思想却逐渐形成,为清代常平仓机制走向成熟奠定了基础,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参考文献:

[1]俞森.常平仓考[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9.

[2]闫娜轲.清代河南灾荒及其社会应对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13.

[3](清)贺长龄.清经世文编(卷34:户政)[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4]李映发.清代州县储粮[J].中国农史,1997(1).

[5][9][10]赵尔巽,等.清史稿(卷121:食货)[M].北京:中华书局,1976.

[6]许大龄.清代捐纳机制[M].北京:哈佛燕京学社,1950.

[7](清)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42:户政)[M].上海:上海中西书局,1985.

[8]王庆云.石渠余记(卷4:漕运)[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

作者简介:高淑敏(1998—),女,汉族,河南三门峡人,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中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