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视野下的生态乡村建设策略探索

2024-01-26 10:31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3年11期
关键词:生态建设发展

陈 苏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福州 350000)

0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我国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纷纷出台了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促进乡村发展。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在新的发展阶段要想把乡村建设得更好,就一定要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第一位,推动生态乡村的建设。

1 美丽乡村视野下生态乡村建设的内涵

1.1 美丽乡村的内涵

“美丽”是一种美学阐述,具有人文情怀;而“乡村”承载着中国千百年的传统智慧和古老文明。美丽乡村主要是指生态良好、农民富裕、环境整洁、乡风文明的乡村,是一个综合群体的象征。它不仅关注乡村外部环境美,更重视乡村的乡风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层面。美丽乡村并不是回到传统的小农社会,而是在新乡村建设过程中实现生态发展,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目标的继承和发展。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全国乡村建设的各方面提出了指标,对新乡村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就包括“村容整洁”这一项,这毋庸置疑指向乡村生态建设。“美丽乡村”是2013年第一次提出的建设目标,其核心内容也是指向乡村生态,包括加强乡村生态建设、美化乡村环境和促进乡村一体化发展[1]。在2022年的二十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统筹安排,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这是党中央对乡村发展的新安排和新目标。创建一个适宜居住和就业的和美乡村,是一个不断深入、不断发展的过程,是党和国家在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方面的最新成果。虽然这一新政策只是把“美丽”二字改成了“和美”,在字面意思上似乎差别不大,但这标志着党和国家对乡村建设提出了下一步规划,标志着我国乡村建设有了历史性的阶段转变。

1.2 生态乡村建设的内涵

研究生态村的学者罗伯特·吉尔曼认为:“生态村是指在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前提下,以人为尺度,将人与人的活动相融合,形成一种居住空间,从而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发展。”[3]在生态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生态乡村建设的出发点是对乡村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改善,对农户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促进农户自觉地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并促使其对生态平衡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辩证思考,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4]。”要建设美丽中国,就必须建设和美乡村,而生态建设又是建设和美乡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整体上提高乡村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系统恢复和生物再生,提高乡村地区的宜居性,有利于乡村的文化品位得到提高,有利于将乡村建设成“美丽中国”的靓丽“名片”。

2 生态乡村建设的现状和困境

最近几年,随着生态乡村建设力度的持续加强,乡村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卫生条件也得到了显著改善,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果,但是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生态乡村建设发展不完善不均衡

一是村民对乡村生态建设的参与程度较低。我国农民的生态意识比较薄弱,其生态意识和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亟待增强。二是乡村生态发展项目完整性不足。目前,我国的生态乡村建设还存在规划模式散乱、目光不够长远等问题,这对乡村的生态建设造成了一定困扰。三是缺乏均衡发展的乡村生态环境。当前,生态乡村建设一般从经济发达地区开始,如沿海地区发展较好的村庄,将资金、项目、劳动力和物资都集中于这些基础好的乡村,对相对落后地区的贫穷村庄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各级政府对其的扶持力度也较小。

2.2 生态乡村建设规划与实际脱节

一是理论规划和实际建设之间的脱节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乡镇制定的总体规划“假大空”,没有考虑到实施起来的难度和可行性。二是乡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的关系不够密切。在制定规划时,由于不熟悉当地的情况,许多规划忽略了产业的发展和生态的保护,没有把产业繁荣、生活舒适、生态良好作为目标。三是乡村“空心化”,缺乏对乡村的有效管理。近年来,一些乡村“空心化”问题仍然突出,虽然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开始回乡居住,但是他们在乡村实际生活的时间很少,同时又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这就加大了社会治理的成本[5]。

2.3 投资主体少,资金匮乏

一是整体投入资金量不大。生态乡村建设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共同发力的系统工程,投资规模巨大,但现实的投资没有跟上。由于一些乡镇经济实力不强,很难保证有足够多的资金用于生态乡村的建设,这也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二是人力投入不足。一部分干部和群众,只看到眼前的困难,缺少勇气顶住困难砥砺前行,不愿意参与到建设中。三是社会资本的参与程度较低。乡村生态保护工程的投资周期长、风险大、收益低,社会资本参与热情不高。要想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必须有强大的政策支撑和创新的激励方法。

2.4 缺少后续发展和保障

一是后续资金保障问题。公共生态保护人员的工资支出需要投资,乡村地区的后续管理也需要大量投资,而生态乡村项目完成后,大部分管理和维护费用将由社区自己承担,因此很难获得更多的资金。二是后续村民文明程度提高的问题。生态乡村建设不是一时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需要长久发展不断完善的战略目标。村民的文明素养是决定乡村生态环境能否不断改善、不退回起点的重要因素,需要重点关注。三是后续生态经济发展的问题。建设美丽乡村的出发点是为人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仅仅改善生态环境是不够的,还需要帮助人民发展当地的生态经济,让村民在家乡也能安居乐业,不必外出务工。但针对这种状况,目前还没有一种通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3 生态乡村建设的发展策略

当前,尽管在全国范围内,生态宜居乡村的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乡村地区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要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仍然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巨大的压力,必须推动其更深入发展。要想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快,就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心和更强的保障,要找准短板,及时补缺。

3.1 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

政府应深入了解生态乡村建设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情况,在制定改善乡村生态的建设规划时着重考虑其可行性和现实性。保护耕地资源,退耕还林、退耕还湖时要注重各种土地资源间的平衡,为生态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与此同时,应依法优化土地的空间分配,使开发的土地能够支持高质量的乡村发展,有效支撑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等战略的实施。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总体及配套规划,注意各项规划的配合,防止出现重复与冲突,促进“多规合一”的生态乡村建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更加重视生态乡村建设规划的权威性,确保各项生态乡村建设措施切实落实。为此,要确保乡村建设规划的严肃性,在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包括符合乡村发展规律的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应考虑到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一致之处,并及时进行纠正和调整。此外,要定期监督检查各项建设计划的实施情况,做好管理工作,确保生态乡村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

3.2 进一步转变政府服务职能

政府进一步转变服务职能,就是要处理好“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关系。生态乡村建设的主体是村民,但村民需要领导,政府应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做好规划布局、组织协调、政策保障和监督落实等工作。政府在生态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表现在:一是切实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公共支出效率;二是加强宣传,加强经营,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生态乡村建设;三是要加强监管,提高对资金的利用效率;四是建立和完善生态乡村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保证工作落实到位。此外,政府应该将生态宜居的生态乡村建设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并将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避免“一刀切”现象,也要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增强其可控性和实用性。此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在生态宜居生态乡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进行深入、广泛地宣传,收集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好引领和推动作用。

3.3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

从总体上来说,生态乡村建设应该由政府主导,但这并不是让政府包办所有的事情,市场在配置资源等方面的作用也应得到充分的发挥。比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政府主导的,但是生态保护补偿不能局限于政府的主导,要让农民积极参与进来。此外,通过生态保护补偿,让过去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建立健全基于市场的生态系统补偿机制,以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综合保护和系统管理。在建设过程中,既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和评价体系,相关产业要发展就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让生态产品能够进行交易,才能够让人们意识到它的价值。绿色产品的价值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实现,如将绿色效益转化为经济、工业和产品效益。因此,政府和市场都应高度重视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和恢复,从而为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条件。

3.4 做好“两山”资源的科学转化工作

要实现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转变,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方法。在贯彻“两山”思想的生态乡村建设中,乡村应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环境特点、地理优势、产业环境、基础设施以及目标消费市场。一是注重发展基于当地生态的相关产业、衍生产业和扩展产业,这将拓宽发展思路,为内生的生态发展铺平道路。二是改变“绿水青山”的营销观念,建立原产地市场,把原产地变成销售地,从而提升“绿水青山”原产地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打造特色化的生态品牌。比如,利用当地资源,开发当地有特色的地理和人文景观,打造专属旅游IP,吸引游客,发展当地旅游产业。四是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的新途径。比如,通过建立绿色产业园和农业示范区等方式,将乡村的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从而带动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五是建立生态资源产权交易平台。比如,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各方力量,将闲置的土地、山林、水域等自然资源进行经营权流转或者入股到合作社当中,培育新的农业生产主体;也可搭建生态资源产权流转平台,将乡村闲置的资产变成资本。

总之,要在“两山”思想的指导下,实现产业专业化,利用各地区的区域优势和特有资源发展各自的乡村经济,培育绿色发展的新动力,为生态经济探索更加创新的发展道路。同时,通过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来促进经济的发展,使乡村变得更加强大,让村民富起来,实现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完美结合,从而促进乡村建设的长久发展,达到“生态美、百姓富”的目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3.5 创新体制机制

要实现乡村生态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齐头并进,关键在于体制机制的创新。当地政府应充分发挥体制机制在环境治理、经济发展中的引导和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生态乡村的治理体系。首先,要对生态乡村的产权制度进行创新,让乡村的资源转换成可以利用的资金,转变成农民可以切实收获的红利,从而有效地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户的收益,提升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其次,要对乡村生态环境的管理体制进行创新,以党建为先导,以制度建设的方式,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为老百姓提供高质量的生活产品。在村规民俗的基础上,成立各村生态乡村建设合作会,提高村民的参与积极性,提升文明素养。

4 结语

美丽乡村视野下的生态乡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理论与实践课题,也是乡村发展策略的重大课题。在全球生态思维和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中国的乡村发展一方面要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不能忽略乡村经济的发展,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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