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社会主义市民社会

2009-12-30 09:51陈青山
关键词:市民社会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

陈青山

摘 要: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对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构建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物质文明(主要以经济发展来表征)、政治 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五位一体”的基本内容在实质上与社会主义市民社 会是内在统一的。从科学发展观的视野中去研究社会主义市民社会,能更深刻地明确其与科 学发展观之间的密切联系,体会构建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时代意义。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D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101(2009)03-0010-04

一、传统市民社会与中国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崛起

市民社会在西方学术界原本是指伴随着西方现代化的社会变迁而出现的与 国家相分离的社会组织状态。具体而言,是指社会中各个个人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是国家 政治生活之外的所有社会程序和社会过程,它通常只有在把政治国家当作自己的参照系时才 有意义。市民社会代表“私”的领域,而政治国家则代表“公”的领域。按照现代政治哲学 的观点,所谓市民社会就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关系为中轴,以尊重和保护社会成员 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的社会组成。市民社会的显著特征在于,它是相对于政府而言的非官方的 社会结构和过程,诸如各种民间组织机构、私营企业、家庭、个人私生活、社会运动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正在从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 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异质的多样性社会转型;从伦理社会 向法理社会转型[1]。上述最突出的变化莫过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的 发展带来 产权制度的变革和利益结构的调整。当然,经济领域的变化势必带来社会的其他变化,如国 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许多具体的改革措施实际上导致了国家与社会间的结构分化,造成了 自由空间的出现和不断扩大,而以产权的多元化和经济运作市场化为基本内容的经济体制改 革则直接促进了一个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的形成。俞可平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正 在崛起,他列举了几个实例来说明这一点:1.体制外经济的发展;2.政府权力的下 放和职能的转变;3.私人利益得到承认和鼓励,产权概念开始明确;4.个人的生活方式开 始远离 政治。“所有这些变迁都表明,个人自由活动的空间已经明显增大,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 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明晰起来,一个相对独立的市民社会正在中国逐渐显形”[2]。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结构变迁使得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发育成为自觉。

二、对科学发展观的把握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并对这一发展观的基本内涵 和基本要求作了精辟的表述:“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 、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3]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科学发展观倡导全面、协调与可持续性的发展,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建设物质文明(主要以经济 发展来表征)、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五位一体”。其中的物质文明 是支撑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前提;政治文明是社会发展的组织框架和制度保障;精神 文明在思想文化领域对社会发展发挥思想指导和智力支持作用;生态文明当然是指人类生存 环境的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资源支撑和环境条件;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必要依 托和重要归宿。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建构和培育就落在 科学的基础上。

三、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关系

“五位一体”文明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概括,也是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本质要求,一个成熟 理性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必然是一个物质丰富、政治民主、精神理性、生态良好、社会和谐 的社会有机体。具体而言:

(一) 物质文明:完善发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市民社会的强大物质基础

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首要表现,也是中国特色市民社会的物质基础。在我国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不 断增大,经济发展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之 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不协调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要构建市民社会就要坚持以科学发 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力加强物质 文明建设,不断增加社会的物质总量,妥善解决我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和问题,使 经济尽可能快速、健康、和谐发展,为建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当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了最广阔的空间,物质文明的丰富 必然以市场经济发展为手段和途径。市场经济与市民社会的共生关系决定了发达的物质文明 是市民社会的基础。体现在:1.市场经济孕育并催生了市民社会。市场经济是市民社会的 基础,只有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换言之,市场经济必然造就 市民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孕育着市民社会生成的诸多要素,为市民社会的生成奠定了基础 性条件;2.市民社会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为市民社会的产 生提供了经济基础,成为市民社会形成的一个首要前提条件;但是,反过来,市场经济要取 得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同样也离不开市民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 方式,反对国家对具体经济活动的家长式干预和控制,而成熟的市民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独 立自主性。这样,就保证了经济运行能够按照自身规律正常展开,从而促进着市场经济的不 断巩固和完善。

总之,以成熟和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表征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极大丰富与发展,必 将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建构和培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 正是市民社会的发展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更加充分发展的自由空间。

(二) 政治文明:一个成熟理性的中国特色市民社会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意义

市民社会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现代政治文明是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过程中产生 和发展起来的。其中,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化是现代政治文明产生的源泉,国家权力向市 民社会回归,最终二者实现统一的趋势是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动力。同时,也为更新型的政 治文明提供了基础。现代政治文明具有普遍性。另一方面,国家与市民社会相互区别,特别 是市民社会所具有的私域的特点,又赋予了现代政治文明以特殊性。有什么样的国家与市民 社会之间的关系就有什么样的政治文明。从具体内容上看,民主与法治的基本理念 和基本制度,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和根本标志。

一方面,政治文明包括民主、法治、自由、平等、正义、理性、秩序等一系列具有进步意义 的政治现象和政治成果。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一种否定剥削,谋求最大多数 人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可以说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进步。市民 社会作为市场经济的社会组织基础,其在中国大地上的萌发和生长,必将推动中国的政治文 明继续向前发展。在目前中国改革的关键阶段,政治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入,民主政治建设要 取得突破性进展,都需要有新的动力。新的动力来自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而且新的动力的强 化也有赖于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自治性的逐步提高。无疑,中国正在生成着的市民社会恰好 担当了这一历史任务,因而需要有意识地培育与建构一个成熟的社会主义的市民社会。

另一方面,市民社会中的自主意识、平等意识、公共精神、理性精神、法治意识等公民精神 对政治文明起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1.公民精神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正社会公正是人 类的美好理想之一,也是政治形态文明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准。随着公民精神的增长,将有力 地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2.公民精神有助于形成新型的政治文化公民精神的日益深入,必 然形成新型的公民政治文化,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3.公民精神的深 入有助于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使人的全面发展 日益受到重视,这既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和成果,也是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动力。社会主义政治 文明的建立,必须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三) 精神文明:新理性的人文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精神动力

市民社会的培育需要有相应的文化支持,以科学精神、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为核心内容的理 性文化是市民社会培育和发展的精神资源和动力。“有了理性精神,市民社会成员能够明确 认识到自己是摆脱了人身占有和人身依附的社会主人,是一个公民,而不是一个臣民;是社 会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中的主体,而不是无足轻重的客体。”[4]他们清楚地意识 到 自己不可侵犯的平等自由权利,并以此独立于国家,享有在市民社会内活动和发展的自由。

1.市民社会的一般性原则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文明的契合。

独立自主的人格、平等原则、契约精神等一系列专属于现代社会公民的自觉、自律精神和公 民意识是现代市民社会的一般性原则。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文明建设适用于这些原则 。市民社会中人们遵从的基本道德生活原则,诸如互利原则、诚信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社 会责任感等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以社会责任感为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 下显得尤为必要。

2.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首先,从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和要求看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或者说出发点,是为构建社会主 义市民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道德支撑。近年来,中央对精神文明建设 的要求是重在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安全 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这 与市民社会建构所要求的外部环境显然是一致的。其次,从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看,精神文明建设包含民主法制、人民权益的尊重和保 护、政府管理和服务、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道德风尚、诚信和平安建 设、和谐人际关系、社会管理、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等。这些都是构建市民社会的基础性 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目标、任务紧密对应。

(四) 生态文明:市民社会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思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需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 能源资源和保护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是一种高级的文明 形态,生态文明的建构过程,是协调人与物之间、物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过程,是以 生态环境优化与发展为目的、促进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生态文明的构建过 程是对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主体性的重新认识过程,也是逐步推进人类全面发展的过程。” [5]因此,构建生态文明新社会不应单单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入手,不应仅仅从生态学 的角度思 考,而应从整个社会结构和人类发展的角度思考才可以看到生态文明的和谐本质。市民社会 与广义的生态文明有着紧密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市民社会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生态文明这样的高级文明形态提供了思路。建设生态文明新社会需要社会结构的调整, 即从构建市民社会入手,构造和谐社会。而市民社会对生态文明有着诸多的贡献:第一,物 质利益的协调。物质利益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生态文明在物质利益关系上要求处理 好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一个发育充分的市民社会,通过明晰的产权关系界定,保 障了市场经济的和谐运行,为人们创造财富实现自身的物质利益奠定基础,同时,通过产权 的界定,确立资源、自然环境的保护边界,通过公共空间与政府的合理互动,保障公共政策 的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而,在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发展。第二,精神和谐的缔造。在生态文明的框架下缔造精神和谐,市民社会通过其文化领 域的作用保证人们认知自然的同时实现人们生活的非物质化。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除了满足 人们进行物质生产活动以外,还创造了人们的道德生活世界,为人们提供广泛的公共生活空 间。在市民社会的生活世界中,人们可以自主地思考、自由地表达、平等地辩论、理性地宣 泄,有效地调节人们的情感和心理,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营造 人们和谐的心灵和精神秩序,从而实现人与自身、人与自然的和谐。第三,利益平衡的构建 。市场的作用导致了利益的分化,逐渐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单元。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不同 的利益都要有合适的利益表达途径,否则,便会形成政治上的不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危及生态文明。成熟和健康的市民社会会发展出非暴力的有序结构来进行利益表达,使各种 利益要求有条不紊地进入政治系统,在市民社会与政治系统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五) 和谐社会:中国当代语境下的市民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是一种公平正义、民主法制、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的社会,其“和谐”的内容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即人自身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 然的和谐。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是人理性自律的社会,是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而公 民社会的培育,公民意识的增强,有助于实现这一和谐。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相互包含,公 民社会中因人的独立人格、主体地位的确立,它本身包涵了许多和谐的因素,同时,一个健 全的和谐社会也一定是具有较强公民意识的社会。首先,培育市民社会,是人自身和谐的前 提。在市民社会中,公民在自愿原则基础上形成的自治组织和公共领域,才能相对独立于政 治国家而不受其任意干预。人才可能培养出平等观念、契约精神、合理的利益意识,有了这 样一些精神特质,才有自身的和谐。其次,培育市民社会,是实现人与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 。市民社会的本质特征离不开生活在其中的人的独立个体性人格状态。独立个体性 是形成契 约精神、民主与法制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等精神等市民社会精神的必备条件和基础 要素。“ 建立在这种精神基础上的法律,才能在兼顾各种利益的同时使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自 由与责任、道德与幸福、理性与情感、功利与道义相对平衡,现实地促进和谐。”[6]再次 ,培育市民社会,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条件。在以自然屡次报复为代价的教训中,人 类意识到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破坏自然界的平衡,开始学会和自然和谐相处,并在这 一方面积极行动。建立在公有制为主导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决定了中国市民社会中的人是 有责任意识与自由身份的人,其在谋求物质利益时能与自然和谐相处在理论和实践上成为可 能。

总之,科学发展观蕴含的科学精神、原则和方法,对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建构具有根本的指 导意义和促进作用,我们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建构好培 育好,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 李培林.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 93(3):125-134.

[2] 俞可平.社会主义市民社会:一个新的研究课题[M]//俞可平.增量民主与 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94.

[3] 赵小芒.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创新成果[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0.

[4] 孙笑侠.法治国家及其政治构造[J].法学研究,1998(1):16-26.

[5] 陈少克,徐兵强.市民社会与生态文明的耦合——市民社会理念下的生态 文明构建[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6(9):139-141.

[6] 李炳林.培育公民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J].理论导刊,20 07(7):7-9.

[责任编辑: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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