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生分段分流培养模式探讨

2010-08-15 00:45居继清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分流分段院校

居继清,邓 婕

(黄冈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专业学生分段分流培养模式探讨

居继清,邓 婕

(黄冈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

在新的就业形势下,地方高校政法类专业必须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作出重大调整,加强学生的基本素质教育,重视学生就业技能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适应社会人才市场的发展需求。

政法类专业;分段培养;分流培养;就业竞争力

要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地方高校政法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必须进行改革,实行分段培养和分流培养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所谓分段培养是指在大学本科四年制的学制基础上,分一二年级阶段和三四年级阶段,在一二年级阶段按学生原选定的专业进行培养,强化专业基础,在三四年级阶段按学生就业意愿进行培养,强化专业技能。所谓分流培养是在学生一二年级学完专业主要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发展潜力和就业意向进行分流,重新组织就业意向班,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有序组织教学与指导。

一、实行分段分流培养的必要性

(一)分段分流培养是地方本科院校办学现状的要求

我国高校是一个层次分明的大系统,第一个层次是教育部所属的院校及其211、985以上的院校,其次是普通地方院校,再次是高职高专院校。无论是从生源质量、师资力量、教育资源和教学手段来说,地方本科院校都很难培养高端的科学技术人才和人文文化人才及精英型人才;而相较于高职高专院校来说,地方本科院校也不能使学生掌握特定职业岗位的专门技能本领和熟练操作现代机械的能力。对于政法类专业的学生而言,“公务员考试选拔制度”、“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等人事制度的改革,使学生对口专业就业面临“高门槛”,一度使本科教育陷入“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境地,也使地方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需求对比差距大,就业难的矛盾愈发尖锐,使地方本科院校面临“毕业生分不出去、新生招不进来”的恶性循环。因此,地方本科院校以就业为导向,对学生实行分段分流培养,这是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由之路。

(二)分段分流培养是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要求

分流培养的人才模式归根结底是按照学生的兴趣、特长、就业意向为主提供相应的教学和指导,实质上遵循了“因材施教”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每一个学生在先天的潜能、秉性、性格、爱好、志向、才能、适应能力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一元化的培养方式只会使个体的差异被固定的、绝对的标准所“剪裁”或“扼杀”。因此,只能运用开放式的、灵活的、多元的培养模式保护和发展学生的差异和个性。对于学生的不同能力,如理论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社会组织能力、实践能力等,学校应主动适应学生的兴趣和需求,实行同等分流的培养和指导,这样才能使理论型的、思辨型的、学术型的、应用型的学生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成为具有特长的、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在大学毕业时,能迅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迅速为社会做贡献。

二、实行分段分流培养的主要原则

(一)学生自愿的原则

学生自愿原则是指学生接受何种职业能力培训由学生自主选择。在分流培养的过程中,高校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要改变高中阶段文理选科时教师和家长占主导地位的状况。原因在于在分段分流培养之前,学生已经经过了两年的大学学习,在大学学习期间,通过多途径的获取信息、广阔的人际交往、较多的社会感知以及学校整体氛围的熏陶,学生已经能够凭借自己比较成熟的价值取向和人生理想,结合自身实际,来自主选择和规划今后的人生道路。

因此,在分段分流培养中,应当尊重学生个人的意愿,让学生充分自由地按照自己兴趣、爱好、特长、人际交往特点、职业目标来选择提升和拓展的方向。当然,在学生自我认知和社会认知不足时,高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也应帮助其分析并提供必要的建议以供其参考,但不能替代学生的主体地位。

(二)以学生的就业意向为依据的原则

在分流培养阶段,其培养的教学目标、课程设置等应按照学生的就业意向为依据进行组织和设置。分流培养模式的目的和意义归根结底在于使学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目标、实用技能更贴近社会发展的需求,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因此,在分流培养的过程中,班级的组织建设、教学目标的确定、课程内容的设置都应当以学生自主选择的就业意向为导向和依据,为帮助学生实现就业目标而服务。

三、分段分流培养模式的具体做法、成效及启示

(一)具体做法

以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为例,我院有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三个专业,在总结分析历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明确社会就业趋势的情况下,概括了学生就业率较高的几种情况:包括直接就业、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考取公务员获得稳定的工作等。从2004级学生入校起,我院树立了新的人才培养观念,并着手实施了一系列教学改革,加大对学生的就业引导和指导,并随时根据社会用人需求进行适时的调整,以应对大学生就业日益困难的局面。

1.分段培养。在大学本科四年制的学制基础上,在一二年级阶段按学生原选定的专业培养,按培养规格学完该专业的全部基础课程,充分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通识教育,为学生打下坚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基础;三四年级阶段按就业方向培养,即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分流培养,按学生的就业意愿,打破专业限制,设考研班、考公务员班、司法考试班、求职技能班等,并开设有针对性的相关课程,拓深与强化相关知识,提高学生深造或就业的成功率。

2.分班组织。在分流培养阶段,改变了前阶段以专业班级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而实行了以学生的就业意向为依据的针对性课程教学,将有相同或类似就业意向的学生组织起来,形成新的班级组织,并安排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教学经验的高学历教师担任班主任,完成日常的班级管理,并进行课外的就业指导和心理调试,形成于该就业意向有积极影响的班级氛围,给分流培养提供组织基础。

3.专门指导。分流培养的关键在于强化学生某一领域的就业技能。在分流培养中,我院采取了多层次的教学方式。例如考研班,我院充分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安排教师对考研学生进行常规的考研政治辅导,聘请该校外国语学院的教授给学生讲考研英语,并安排院内在专业上有较高造诣的学者、教授和博士给学生进行考研专业辅导,争当学生考研专业的“活字典”。在公务员班中,我院常年聘请黄冈市内行政机关、党校的领导专家给学生进行公务员笔试和面试指导,先后聘请了黄冈市人大、黄冈市人民检察院、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在公务员选拔上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给学生进行指导,给他们颁发就业班的兼职教师证书,定期进行专题性的强化辅导。此外,我院的考研经验交流会、考公务员经验交流会、司法考试经验交流会、自主创业经验交流会已成为我院学习活动的常规工作,在院内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就业的氛围。

(二)主要成效

1.学生的就业技能、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普遍得到提高,打造出了自己的就业品牌。自实行分段分流培养模式以来,政法学院各专业就业比率和就业质量稳步得到提升,连续几年就业率都保持在100%的水平。其中,2009年同2008年相比,成功考研、考公务员的比例同比增长了56.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比例同比增长了80%。自2008年以来,先后共有84名毕业生考取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全国重点大学研究生,录取比率占到毕业生总数的11%;先后共有35名毕业生考取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广东省茂名市工商局、湖北省石首市国税局、湖北省京山县地税局等公务员,以及江西省、广西省、湖北省等县、市选调生。这在学校内外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并逐步打造出了“考研、考公务员”两个就业品牌,为就业工作的规划和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基层就业的号召,转变了择业和就业的观念。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规避大城市就业竞争激烈的风险,是国家和学校在现今解决大学生就业难这一社会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在分段分流培养模式中,学院积极向学生宣讲和灌输国家的相关就业政策和就业理念,鼓励学生响应国家的号召,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投身基层。近年来,学生参加“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热情高涨,四川籍的学生在汶川地震后,积极报名“三支一扶”计划,为家乡重建贡献自己的力量。还有大量的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投身新农村建设。学生的就业观念普遍得到转变,增加了就业成功的几率。

3.在学生中造成了巨大的榜样效应,拓展了学生的就业思路,提升了就业热情。近年来每届毕业生日趋看好的就业形势,极大地鼓舞和促进了在校学生对就业的关注程度,营造了浓厚的就业氛围。学生的就业形势日趋成为学院的文化氛围之一,学生对就业政策的了解越来越广泛,对就业方向的确定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在就业的问题上做到了“早立志、早准备”,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极大地改善了学院的学风。

此外,针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形式,学生们也不仅仅局限于“前人”的就业途径,而是积极拓展思路,丰富了政法专业学生的就业形式。例如,学生自主创业的风气看涨,近三年以来先后有8名毕业生自主创业,结合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开办了自己的广告工作室、自行车俱乐部、中小学生培训中心等,在黄冈地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面对法学专业的就业门槛,自2008年国家司法部允许在校大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来,我院两届共18名学生通过,为自己在毕业后从事法学专业工作奠定了基础,也消除了在校学生对“天下第一考”的畏惧之心,学习热情高涨。

(三)几点启示

1.完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前提。分段分流培养模式的实行,某种程度上将四学年制的本科教育的重点基础课程缩短在两年以内完成,这就要求在基础课程体系的设计上,要注意课程本身结构和学科体系的科学性,选取那些构成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的课程组成专业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要做到少而精、突出重点、突出专业特色,使学生能通过规定时间内的学习具备在本专业继续发展、深造的扎实基础,为分流阶段的培养和学习奠定基础。

同时,应在课程设置上要做好课程的优化工作,拓宽人才个性化培养的渠道,例如增加演讲与口才、辩证逻辑等课程,使学生懂得说与写的规范要求,系统传授学生掌握电脑办公软件的运用、基本英语口语的表达、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等,使学生能在课堂上实现“一专多能”。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分流培养质量。地方高等院校的师资力量相较于重点大学而言是比较薄弱的。在做好基础教育的同时,在分流培养中要加强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一方面,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很高、结构合理、教学方法新颖的就业教育教师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另一方面,在就业指导教师的组织过程中,要明确就业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加强培训和考核,实现就业指导教师的专业化。同时,要积极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聘请经验丰富、理论扎实、实际指导能力强的人员作为就业指导兼职教师,以提升队伍结构的层次和结构。

3.加大就业指导的力度,避免盲目择业。分段分流培养的模式是按照学生的就业发展意向为主要依据进行强化培养的,但是大部分学生的意愿在面临分流培养时,可能并不明确。即使在作出选择时非常坚定和果断,有明确的发展意向,但是并不排除这个发展意向选择因为冲动性和盲目性,随着分流培养学习生活的开始也会转变,这样容易导致半途而废,耽误了自己,同时也不利于分流培养班级的组织和管理。因此,高校要从学生进校时起便加大对学生就业指导的力度,定期为学生讲解和分析就业政策,帮助学生掌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方法,并适时给出意见,关心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避免学生择业的盲目性,同时也为分流培养做好铺垫。

4.建立完善的就业工作信息机制,实现就业的“三方”互动。建立就业工作信息机制,对强化学生就业工作起着极大的作用,分段分流培养模式也不例外。对此,各高校对内要积极指导学生合理择业,培养学生就业能力,对外还要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建立长期、稳定、丰富的信息联系渠道,搭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桥梁,并适时、及时双向发布就业需求信息,保证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此外,还要积极建立就业实习基地,为学生进一步提升就业能力、暂缓就业压力提供平台,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

[责任编辑:郭一鹤]

G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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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0)06-0080-03

2010-10-14

项目名称:黄冈师范学院2009年重大教改项目“以就业为导向的地方院校政法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实施研究”(2009ci08)

居继清,男,湖北武穴市人,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教授、党总支书记、院长,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党建学说;邓婕,女,湖北石首市人,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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