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阐述人力资本产权理论的周其仁

2011-12-11 09:23卢栎仁
产权导刊 2011年1期
关键词:周其仁李四公有制

□ 卢栎仁

系统阐述人力资本产权理论的周其仁

□ 卢栎仁

周其仁,我国著名制度经济学理论家,他以科斯企业合约理论为基础,系统阐述了人力资本产权理论。

周其仁,男,1950年8月7日出生,1968年从上海到黑龙江上山下乡;1978年恢复高考考入中国人民大学;1982—1989年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工作,主要为中央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中长期背景研究;1989年至1995年先后在科罗拉多大学、芝加哥大学和洛杉矶加州大学学习,获博士学位;1996年在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任教;2001年起,每年春季在浙大任教,秋季在北大任教。现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长江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周其仁曾获得“孙冶方经济学奖”等荣誉。

周其仁长期从事产权与合约、经济史、经济制度变迁、企业与市场组织、垄断、管制与管制改革等理论研究,主要著作有《改革面临制度创新》、《农村变革与国民经济发展》、《真实世界的经济学》、《产权与制度变迁》《公有制企业的性质》、《科斯定理与国资转让》、《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企业和企业家研究》、《企业家人力资本经验研究》等。

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

周其仁认为,科斯提出“生产要素(或它的所有者)之间的一系列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表明科斯已经把企业看成是要素市场上的一个合约。张五常关于“企业无非是以要素市场的交易合约替代了产品市场上合约”的论述,是对现代企业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

市场里的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都是企业未来产出和收入增长的源泉。企业契约的特别之处在于包括了人力资本(工人的、经理的和企业家的)的参与。企业是一个市场契约的思想,说明企业不可能只有一个所有权。在古典企业里,企业的物质资本所有者同时又兼任企业的管理者和企业家,资本家就是这种古典资本的人格化代表。但是随着现代企业组织的发展,企业家才能和管理才能这些人力资本从一体的“资本”里分离了出来。市场范围的扩张、交易从内容到形式的复杂、企业组织的成长,使企业家和企业管理的人力资本的独立不但势在必行,而且在经济上有利可图。古典“资本家”逐渐被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单纯的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另一方面是企业家(管理者)人力资本的所有者。

人力资本产权是天然的个人私产

任何其它经济资源包括各种非人力资本和土地所有权,既可以属于个人,也可以属于家庭、社区、其他共同体或国家,还可以不属于任何人或群体。但是,人的健康、体力、经验、生产知识、技能和其他精神存量的所有权只能不可分地属于其载体。这个载体不但必须是人,而且必须是活生生的个人。所以,人力资本是一种独一无二的所有权,同样具有排它性。

即使在奴隶社会,人力资本只属于个人的命题仍然成立。在奴隶社会,奴隶在法权上属于奴隶主,是其主人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奴隶是一种“主动的财产”,不但会跑,而且事实上控制着劳动努力的供给。奴隶主要在强制条件下调度奴隶的体力和劳动努力,即使支付极其高昂的“监控和管制成本”,也不能尽如其意。为了节约费用,一部分奴隶主不但必须善待奴隶,而且只好实行定额制,即允许奴隶在超额后拥有“自己的”私产,以致一些能干的奴隶积累了财富,直到最后买下了他自己,成为自由民。这就是说,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天然的个人私产,甚至奴隶制的法权结构都无法做到无视其存在。

人力资本产权是主动性资产

像其他任何资产一样,在完整的人力资本的利用、合约选择、收益和转让等等的权利束中,有一部分权利可能被限制或删除。但是,当人力资本产权束的一部分被限制或删除时,产权的主人可以将相应的人力资产“关闭”起来,以至于这种资产似乎从来就不存在。更特别的是,这部分被限制和删除的人力资本的产权,根本无法被集中到其他主体的手里而作同样的开发利用。一块被没收的土地,可以立即转移到新主人手里而保持同样的面积和土壤肥力;但是一个被“没收”的人,即便交到奴隶主手里,他还可能不听使唤。

主动寻找机会实现自身的价值是人力资本的特性。周其仁举例说,人民公社时期,寒冬腊月在公家地里睡觉的“懒虫”,一回到他的自留地里,居然会干得满头大汗。这说明,作为私产的人力资本,就是要实现自己的市值。

人力资本产权需要激励

人力资本产权需要激励是由人力资本的产权特性决定的。一方面,人力资产天然归属个人;另一方面,人力资本的产权权利一旦受损,其资产可以立刻贬值或荡然无存。人力资本产权激励就是把人力资本开发利用的市值信号,传导给有关的个人,由他决策在何种范围内、以多大的强度来利用其人力资本的存量,进而决定其人力资本投资的未来方向和强度。

经理人努力的供给,是由激励机制的安排和执行决定的。企业家才能属于个人,如果“激励”不足,这种才能就好像“天生匮乏”,你会看到到处“管理不善”。只有以“利润”回报企业家,即由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分享企业经营的剩余,企业家的才能才会被“激励”出来。

公有制企业不能消灭人力资本产权

即使是在设想中的社会主义社会,一切生产资料都归了公,人力资产仍然归个人所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讲到,在他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还要默认“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还必须保留按照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来分配消费资料的“资产阶级法权”。

公有制企业可以按照计划命令组合全部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从而免去了基于个人产权的市场交易体制的一切麻烦。但是,在法律上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人力资源,并不能直接听由公有制企业调动和指挥而得到发挥。各种卑微的私人利益和动机在公有制企业里不但依然存在,而且仍然在实际上决定着人力资产的实际供给水平。劳力、知识、学习能力、技能、责任心和创造性的实际供给水平,依然是由负载着这些资产的个人决定的。除非人力资源事实上的“主人”即个人乐意接受国家或集体的目标,公有制企业同样不能自动地动员已经被“配置”在企业内的、在法律上“公有的”人力资源。

公有制企业人力资本产权激励存在体制障碍

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不可能消失,由于国家间政治、军事和经济实力整体竞争的压力传导,公有制企业其实从来没有放弃过鼓励个人增加人力资本供给的努力,并且不断地寻找替代承认个人产权、又能够动员人力资源的制度安排,通过逐步分享国家租金来激励人力资源的供给。但是,公有制企业的国家租金体制与市场企业的利润体制在激励强度方面还是有实质性区别。第一,由于个人可以合法分享的国家租金限额较低,与“无须封顶”的利润激励不可同日而语。第二,国家租金大量以等级制实物福利的形式发放,允许个人占用、消费和享受,但不可交易和投资,这削弱了激励效果。第三,国家租金体制下个人可得的租金索取权很小,但可能获得的租金控制权相比却很大,这样的制度安排会给公有制企业体制带来滥用控制权的危险,从而成为负激励。第四,国家租金索取权、特别是控制权总是按照在职在位的原则分配,这增加了竞争现职的激励强度,但并不激励人们顾及企业长远利益,常常会对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国企改革的核心是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改革

在科斯指出“市场交易无非是产权交易”的时候,其实已经提到了确立个人产权是市场化改革的真正基础。但是,在法权上否认个人私产的传统公有制企业体制不会轻易接受这一观点。于是,产生了“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新理论,而市场交易似乎也可以被限定在部分产品、并且是公有制企业的部分产品的范围之内。但是,一切产品和生产要素都互为投入产出的市场特性终究要表明,人为划定只允许一部分产品进行自由市场交易是徒劳的。部分产品的市场经济总会扩展为全部产品的市场经济,进而扩展为包含一切生产要素的市场经济。当人力要素终于可以合法上市交易时,公有制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就触及到了根本。因为任何一种人力资源只能以个人为载体:能够走上劳动力市场、技术专家市场、经理和企业家市场的只能是一个个自然人,而再也不可能是抽象的“全民”、“国家”和“集体”。公有制企业的改革终究要回答以下问题:承认还是否认个人对其拥有的人力资源的产权,承认还是否认个人的人力资源产权可以转化为非人力资本的产权。基于上述理由,应该把公有制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定义为最终指向界定个人产权的改革。

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人力资本最为重要。企业家人力资本驱动了国企控制权的最终转移,即从政府机构和官员手里逐步移转至企业家手里,国企改革进程中开始有了“承包经营”的概念。这是当年国企改革实践中获得的一个重要经验。

控制权必须辅之以一整套的制度安排。市场经济的实践表明:控制权交付一些人,须有另外一种权力去锁定它。此权力在经济学上被称为“剩余索取权”,即对企业总收入扣除所有固定合约支付后的剩余额的要求权。产品销售价值与固定合约支付之差构成“剩余”。这些“剩余”与企业家的决策努力相关联,如果决策错误,则可能导致零剩余或剩余缩减。因此,可以设置期股、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当然,激励机制必须附着包括一整套商业道德和商业法规在内的防范机制,在最大限度内保证受激励者利益与股东、雇员利益的一致性。

在国有净资产增值部门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股份,奖励有贡献的职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是一种更具优势的解决方案。因为它照顾了历史上的资产形成过程,注重企业家人力资本在资产形成中的贡献。

一则产权故事:资产和资本可以一鱼两吃

周其仁讲过一个十分通俗产权故事,在故事里,解释了什么是“资产”,什么是“资本”,怎样实现“资产和资本一鱼两吃”。

“资产”可以变“资本”。“资产”最浅白的意思,是可用的经济资源。房屋可以住,田地可以种,机器可以开,因为它们都有经济用途,所以都是资产。资产必须“有主”,才可能被好好利用。无主之物,谁也不爱惜,大家争相滥用的结果,总是一塌糊涂。“资产”怎样变“资本”?比如张三家的劳力多、地太少;李四家的劳力少、地太多,张三租种李四家的地,并且付给李四家一个代价。这个代价,对李四而言,当然就是一笔收入。但是这笔收入,不是来自李四自己的劳动所得,而是来自李四放弃利用自己承包地的权利。这时,李四家“资产”就转为“资本”。资本是构成“独立的”未来收入流的资产。就是说,李四放弃自种土地的权利、收取了“代价”,这部分被放弃自种的土地,就不再仅仅是可用的资源——资产,而且成为资本——可以源源不断生产出租金收入流。

资产和资本一鱼两吃。话说20世纪30年代,上海锦江饭店创始人董竹君女士自述创办的第一家公司益群纱管厂在日本飞机轰炸、逃难、市场骗局的重重打击下近乎瘫痪,山穷水尽之际,一位叫张云卿的人“慷慨借给我一张二百亩绍兴沙田地契,我凭此向一位为人直爽热心的友人郑素因女医师抵押三百元”度过了难关。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董竹君靠什么度过这一劫?故事里的张云卿,看来对董的为人有基本的信任,不过他并没有直接出钱相助,而是“借”出地契一张。就是说,资产转手可以千变万化。绍兴的那二百亩沙田(江南薄地,不是好田),农民照样耕耘其上,同时这200亩地的“所有权”却可以借一纸契书,独立流转于上海,为企业家融资充当“过手”的工具。倘若问,董竹君度过了难关,在上海继续她的事业,对于农民进城就业,是不是大有帮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是“一鱼两吃”了。二百亩沙田,在一个看得见的地方可以种植,在另外一个看不见的契约市场可以转手融资,并行不悖,难道不是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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