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创业融资对策研究——以武汉市为例

2012-08-15 00:43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财政监督 2012年29期
关键词:全民融资企业

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全民创业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也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社会就业的有力保障。各地政府均将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纷纷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积极推动创业实践的蓬勃发展。武汉市早在2008年政府报告中就提到 “全民创业”,提出要制定实施全民创业行动方案,实行更加有效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创业之城。就目前情况而言,武汉乃至湖北地区与沿海相比,在创业环境、创业政策、创业热情、创业成功率以及创业的社会经济绩效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究其原因,武汉创业活动受资金限制难以全面开展,融资问题是关键。

资金是创业企业能够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和保证。对创业者来讲,如何快速、平稳地获得资金弥补先天条件不足,使整个创业企业运营进入良性循环,就成为企业发展所要解决重要问题。本文以全民创业浪潮为背景,研究武汉全民创业实践过程中的融资问题,旨在促进武汉地区全民创业活动繁荣有序开展,从而提升武汉市乃至湖北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社会就业水平,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一、武汉全民创业现状分析

从《2011年武汉市全民创业工作情况》了解到,武汉市全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8.40万户,新登记私营企业3.17万户;协调中小企业担保融资120亿元,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金额4.54亿元;新建市级创业示范基地14家,新增创业基地面积110万平方米;创业培训人数达3.51万人;新增就业人数15.3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8.71万人,表明武汉市的创业规模和层次得到了很大提高。具体创业现状如下:

(一)政策环境。武汉市积极响应“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主体、扩展创业空间、加强创业服务”的政策,相继提出了武汉东湖人才特区 “3551人才计划”、“黄鹤英才计划”、“海外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百人计划”、“4050计划”等。发布了《关于开展全民创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汉创业蓝皮书》《武汉市全民创业行动方案》、《东湖高新促科技人员创业》《创业指南》等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市民的创业热情,激活了各类创业主体。优惠政策以留学生创业园、创业中心、创业街、大学科技园、软件园和孵化基地等园区和基地建设为契机,涵盖了全市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妇女、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者等创业主体人群,从创业服务体系、创业手续简化和创业激励机制三个方面促进全民创业积极开展。

武汉市出台的创业优惠政策种类很多而且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分析发现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部分创业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某种局限性,政策落实不到位,放慢了创业企业募集资金的脚步。其次,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部分企业和创业者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不甚了解。最后,相关部门仍然存在部分部门审批手续复杂,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因此如何加强创业培训指导,营造创业文化和提高服务质量依然需要不断探索。

(二)融资能力现状。综合武汉的情况来看,创业融资渠道广泛,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政府财税资金支持、民间借贷融资、信用担保融资、小额担保贷款、银行借贷融资和典当融资等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在融资成本、融资效率及可行度上各不相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创业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武汉全民创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借贷融资的主体,银行积极结合“全民创业”战略的形式,给予创业者优惠的信贷支持。在融资渠道方面,提出创新信贷模式,开发新的适合全民创业的信贷品种。如“行业协会(商会)+担保基金(联保基金)+银行的信贷模式”、“产业链模式”、“综合授信模式”等。在资金供给方面,金融机构优化产业结构,为全民创业拓宽了融资渠道。在银企关系方面,人民银行直接提出各金融机构要结合创业企业成长的阶段性特点,做好“小企业贷款”营销工作。虽然各金融机构都努力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加大对创业企业信贷的投放力度。然而,大部分的金融信贷机构还存在手续繁杂,个别信贷银行还存在拖延、推诿等现象。导致创业者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融资渠道仍然不畅通,武汉市创业企业的资金瓶颈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二、全民创业融资影响因素

(一)政府因素。政府发挥其社会管理者和协调者的引导作用,是全民创业融资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具体来看,政府在全民创业融资过程中服务职能主要体现在提供政策优惠以及创业服务两个方面。

一方面,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政府引导基金和补贴免费等,提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为全民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有力保障。第一,政府发挥税收经济职能,切实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缓解创业资金压力。第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通过财政提供贴息补贴,银行发放小额贷款,政府导向性的担保基金提供贷款担保的运作模式,最终帮助广大有创业能力及愿望的人顺利融资,实现就业。第三,政府引导基金发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数倍的民间资本、国外资本注入创业投资领域,为创业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第四,给予广大创业者资金补贴或者免收行政事业性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融资压力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另一方面,开展创业培训,安排专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全民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如纳税服务、创业审批等,不仅有助于创业者控制风险,提高融资成功率,而且对于创业企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金融因素。全面实现全民创业,缓解就业难等社会问题,金融支持体系的影响更为直接。我国虽已形成多层次的正规融资市场体系,但功能分层较为单一,直接阻碍全民创业发展步伐。只有从根本上实现其功能分层,才能极大地满足创业融资需求,使创业企业真正从正规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支持。相对于正规融资市场,民间借贷凭借其清晰的产权界定、手续简单等优势已逐渐发展成为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之一。民间借贷市场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创业企业融资规模,甚至关乎到创业企业的发展命运。

创业企业大多难以达到银行信贷条件,且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资产。由于担保机构能够为银行信贷转移风险,使创业企业更容易申请到信贷融资,可以说担保体系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创业企业融资成功与否。创业资本只有能正常地从投资项目中退出且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投资者才会进入创业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创业投资退出环节无疑在创业资本市场运作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创业者自身因素。由于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自身弱点,金融机构出于对贷款安全性、流动性的考虑,其融资受到一定限制。第一,中小企业信用度的高低决定了中小企业能否获信贷资金。创业者个人的信用度,也对创业融资有一定的影响。第二,创业企业内部管理决策机制、财务制度以及人员素质和融资息息相关。第三,创业公司资产结构与规模情况成为影响创业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固定资产在总资产所占比例中较大的创业企业和资产规模大的企业,比较容易获得较多的融资金额。第四,提升创业者自身盈利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助于提高创业的融资平台。

三、解决武汉创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业者在不同的创业阶段对资金来源和结构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政府应针对不同的创业对象以及各阶段的融资需求制定相应的扶持策略,尽可能地对创业人员、企业给予有效的财政援助。尤其是在创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应对外界风险的能力十分薄弱,政府应加大各种扶持力度,具体方式包括,实行税收优惠、投资补贴、就业补助和创业基金等。切实考虑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员、4050人员创业的特殊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其次,政府在制定扶持政策上应注意因地制宜,加强政策间的协调,各项政策的相互配合,统一执行口径和标准,发挥协同效应。最后,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创业政策宣传。如免费发放优惠政策宣传单,上门宣传、答疑,确保政策深入人心;不定期在社区、人才市场、高校、农村举办 “自主创业政策”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创业主体普及相关优惠政策;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在注册登记窗口、征税大厅设立创业咨询站,开通全民创业咨询热线,及时提供各类创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加强政府监管,提高服务质量。政府的政策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是否切实给创业人员带来帮助,还需要加强后续监管。在小额担保贷款监管方面,首先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强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全过程管理,安排专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沟通信息,保证贴息资金专款专用。其次,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把好贷款资格审查关,定期对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情况进行调研。各财政部门应积极筹资设立贷款担保基金,根据贷款需求情况调整基金规模。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代偿损失补偿机制和贷款奖励性补助机制。在政府引导基金监管方面,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保护政府资金资本安全和基本收益;坚持市场化运作导向,拓宽创投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渠道;完善引导基金的股权退出机制,保证引导基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促进创业投资有序发展。

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方面,成立专门的全民创业管理和服务机构,为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政策、法律、技术、项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搭建网络融资平台,使创业人群可以在互联网上反映融资诉求、回应和解决相关问题;降低准入门槛,减免各项费用,提供个性化服务。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落实全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银行体系。由于我国金融业准入管制较为严格,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要真正实现正规融资市场体系功能分层,满足创业融资需求,首先,应放松银行准入管制,提供宽松的金融政策环境。更多的民间资本会进入到银行业,从而加剧银行业竞争。各银行将会有不同的市场定位,不同的发展目标,银行业的结构分层也随即实现。然后,各银行应在对创业需求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创业的实际情况,开发出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金融产品,切实解决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最后,对处于不同层次的银行实现差异化监管。银行监管机构应根据银行发展规模、经营绩效以及风险管理等多种因素对银行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别所具有的特征,对其量身定制监管措施。

(四)健全创业资本退出机制。创业投资退出环节在创业资本市场运作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要解决创业融资难问题,必须建立资本退出机制。我国退出机制缺位,难以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由于创业资本市场决定了创业资本的退出渠道,而法律法规规范资本退出方式。因此,健全创业资本退出应从创业资本市场和法律法规两个角度进行。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仍不成熟,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拓展资本退出渠道。仅仅有IPO或中小板、创业板等几种退出途径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应完善证券市场,建立收购、IPO、海外上市等多种退出机制。我国创业投资起步较晚,法律法规体系存在较多缺陷,只有完善法律体系,创业投资才能获得法律保障,资本退出也能更为规范。由于严格规范投资机制才能防范资金挪用等违法行为产生;同时,创业投资主要涉及高新技术研发等,知识产权保护是影响创业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完善创业投资法律体系可以从建立规范投资机制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着手。

(五)加强创业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大多数创业企业内部管理决策机制不完善,内部财务制度混乱。家族式的决策管理方式和不规范建账、记账等加剧其融资困难。创业者只有提高自身融资能力,才能顺利取得资金支持。

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管理者的决策和管理,所以首先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内部控制意识,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由于创业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在完善治理结构方面经验比较少,可以尝试着与治理结构相对完整的大型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借鉴大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提高自身素质。为保证创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按计划的要求进行,达到预期的目标,创业企业应设立独立有效的审计部门,定期对内控制度进行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并且强化责任追查,以便促进和保证企业顺利发展。财务管理也是企业在创业融资中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部门要规范会计资料,强化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职责,杜绝财务报告失真、造假等现象,提高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保证其会计信息的合法性与真实性。树立诚信为本的商业意识,恪守信用,提高自身资信状况。这样才能获得政府、银行及多方的资金支持,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

(本文为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全民创业的融资体系创新研究》编号〈110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成思危.2003.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与信用担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刘亚娟、孙静、徐弥榆.2011.创业融资.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王书芬.2008.天使资本:中小企业创业融资的有效途径.经营与管理,2。

4.詹继生.2006.全民创业金融支持.企业经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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