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解放的可能性及其现实道路
——李达女性解放理论的再思考

2013-04-07 04:03
山东社会科学 2013年9期
关键词:女权运动李达俄国

李 志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女性问题的出现

根据李达所译的《女性中心说》,有一种深入人心的观点认为,女性无论在体力还是智力上都要逊于男性,而且这种比较常常是以还原论的或自然主义的理论为前提的。根据这类观点,两性在智力上的差异也被归结为“在精神能力上,男子当然较女子为优”,‘因为“男子的脑髓大概比女子的大”①[日]堺利彦编述:《女性中心说》,李达译,商务印书馆1922年版,第5页。。

与这种观点针锋相对的,是一种强调“女性中心”的论说。依据这一理论,女性与男性之间的差异,并不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是先天的和固定不变的,相反地,它具有鲜明的历史性,总是伴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或者说,人类社会里最初是没有所谓的女性问题的,这是一个后来才出现的问题。

那么,哪些历史条件的改变,对于女性问题的出现具有决定性意义呢?根据李达的另一本译著《妇女问题与妇女运动》,女子所从事的劳动样式以及经济地位的变化,带来了从母系制度到父系制度、从氏族公有制到私有财产制的转变。对此,该书明确提出:“由母系家族制度到父系家族制度的变迁,乃人类生产方法进步经济组织变化的结果,是数千年来徐徐进行的一种大的社会变革。原始社会获得食物的方法,是男子从事畋渔,女子从事农业。农业被尊重为主要产业,其收获亦归妇人管理,妇人在种族内部的经济地位,自然是提高的。后来社会进步,取得生活资料的畋渔工作,渐次失其必要,畜牧事业便发达起来了。畜牧是男子的工作,由畜牧所得的丰富物资也归男子管理,于是男子的地位便大大增高了。同时农业日增发达,那致力于畋渔工作日少的男子,便代替女子从事这方面的主要劳动,因而妇女的活动范围便限于家事和育儿一方面,男女经济的地位从此便颠倒起来了。”②[日]山川菊荣:《妇女问题与妇女运动》,李达译,上海远东图书公司1929年版,第67-68页。

当女性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家务事和生儿育女之后,女性问题也就相伴而生。一般而言,女性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女性在家庭内部处于无权和无人格的地位——作为女儿,随时有可能被父母以买卖婚姻的形式出让掉;作为妻子,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自己的丈夫,无论在人身上还是经济上都是如此,在古代甚至是丈夫淫欲和泄愤的对象。其二,就女性作为社会的一员而言,女性在政治上也是无权的,只有男子具有参与国事的权利,即使到了16、17 世纪,仍只有男子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三,因为女性在成人之后无法参与公共事务,所以女性历来被排斥在教育之外,在文化上是没有话语权的,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所有这些,使得女性的生存状态类似于奴隶,而非一个“人”;而且,因为女子历来被教育要顺从于男性,所以,她们对于自己的这种被奴役状态缺乏自我反思,这仿佛就变成她们心甘情愿成为男性的附庸。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里也提到了相似的看法:“我们从过去的社会关系中继承下来的两性的法律上的不平等,并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在包括许多夫妇和他们的子女的古代共产制家户经济中,由妇女料理家务,正如由男子获得食物一样,都是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需的事业。随着家长制家庭,尤其是随着专偶制个体家庭的产生,情况就改变了。料理家务失去了它的公共的性质。它与社会不再相干了。它变成了一种私人的服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7页。

要而言之,女性的这种附庸的、受奴役的状态,并不体现一种自然的安排和自然的秩序,而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即所谓的“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恩格斯)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8页。。如果女性问题的出现是带有世界历史性的,那么,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就不可能限于某一种文化或民族,而必定在一种世界历史的范围内得到理解和解决。于是,在人类的历史当中能否出现世界历史意义的变革,就成为女性是否可能获得解放的关键所在。

二、女性解放的可能性

既然女性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因女性劳动样式的变化而起,那么同样地,女性的附庸的、受奴役的生存状态就不可能是永久的不可更改的状况。这正如马克思批评那些资产阶级学者妄图把资本主义永恒化一样:“经济学家所以说现存的关系(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是天然的,是想以此说明,这些关系正是使生产财富和发展生产力得以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的那些关系。因此,这些关系是不受时间影响的自然规律。这是应当永远支配社会的永恒规律。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没有历史了。”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页。而且,既然劳动或生产是造成这一问题的“症结”,那么,它也将是唯一可能解开这一“症结”的药方。或者说,劳动样式的再次变革,就有可能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合适的社会条件。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尽管不断地有新兴的劳动形式涌现出来,但都没有对已有的男性与女性的劳动分工形式产生明显的影响,女性依然负责家务事而在社会事务上受到轻视。这种情形直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与拓展,才出现了改变的可能性。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打破了以往田园式的“男耕女织”的平静生活,仅靠男子的劳动已经无法维持家庭的生计,女子被迫从参与社会劳动,即“取得谋生的职业”。这一变化在客观上却为女性的解放提供了可能性与条件:女性为了参与社会劳动,就必须接受一定的教育和职业培训;反过来说,女性一旦成为有智识的人,就可以谋取较好的工作机会和较高的收入,就会逐步要求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文化上的两性平等。这正如李达在《女权运动史》一文中曾指出的:“近代欧洲产业革命以来,经济组织大生变化,以前的农业经济,手工业经济,一变而为机械的工业经济。都会的资本主义工业勃兴,手工业大受打击,人民的生活,因而发生变动。无产的妇女固然要到工厂作工,而中流阶级的妇女更陷入困苦颠连的境遇。因为中流阶级的妇女,向来靠结婚为唯一谋生途径,现在逢着社会的变动,不得不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活了。但伊们虽欲取得一种谋生的职业,却因为缺乏职业的训练和智识,又因为感受社会的习惯和束缚,依然得不着谋职业的机会,所以伊们首先起来要求教育的门户开放,要求职业的门户开放,要求一切法律上经济上社会上的两性平等,以便能够得到自营生业的能力和机会,从苦痛的境地解放出来,这便是女权运动的开端。”④《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7页。

更进一步来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最初还仅限于少数几个西方国家,但由于资本生产在本性上的扩张性,使得这一生产方式通过各种政治的、经济的或文化的方式渗透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从而呈现为一种世界性的变化。如前所述,劳动方式的这一世界性变化,必将带来不同国家与地区的女性的自我意识、社会地位、政治地位乃至文化地位上的变革,从而使女性解放运动呈现为一场世界性的运动。

正因为女性问题的核心在于劳动,所以李达在论及女性解放运动的可能性与条件时,并没有过多地强调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没有过多地强调中国女性问题的特殊性,而是强调女性解放运动的一般逻辑与原则。对此,李达指出:

“妇女问题发生于私有财产制度确立之后,这无论中国与外国都是相同的。至于把妇女问题当作问题实际起来解决的女权运动,却是开始发生在资本主义发源地的欧洲,尤其是开始发生在资本阶级大革命的爆发地的法国。”①《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9页。“我认为中国的女权运动,也必是要受同样的社会进化的原则所支配。特就欧洲各国女权运动的历史叙述出来,使女权运动者知道社会进化的定律,能够于过去的历史中,寻求根本解决的目的和手段。”②《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9页。须特别一提的是,尽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与拓展,为世界范围内的女性解放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可能性,但是,真正现实的女性解放运动则由于发生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由于处于不同因素和条件的作用下,所以总会呈现出一些复杂性与多样性。因而,虽然李达并不强调中国女性解放运动在原则上与其他国家的女性解放运动的差别,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李达将中国女性解放的道路简单地等同于西方女性的解放道路。事实上,即使就西方的女性解放运动而言,李达也依国别作了一番细致的梳理工作。根据这一贡献,我们将发现,有些国家的女性解放道路是比较相近的,而有的则并非如此。对于中国而言,中国社会在20 世纪初的特殊境况,更是需要审慎地决定:我们究竟采取什么样的女性解放道路才是合适的;在这方面,我们更应该借鉴哪些国家的成功经验。

三、女性解放的不同道路

女性解放运动起于西方,因而很自然地,为了在中国开展女性解放运动,除了通晓女性解放运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从这场运动的源头——西方那里获得丰富的经验。关于西方的女性解放运动,李达主要研究了法国、英国、德国、奥匈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瑞士、斯干的那维亚(瑞典、芬兰、挪威与丹麦)、保加利亚和俄国的情况。俄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其后再叙;就其他几国而言,其女性解放运动都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凸现男性与女性在教育、政治与经济上的不平等,要求将“天赋人权”的观念从男性拓展为“人”,即要求女性获得这些方面的权利;二是劳动运动的阶段,即女性与男性携手合作,要求从资本生产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从而成为真正自由的“人”。关于这两个阶段,李达说道:“欧洲女权运动的经过,大概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期为中流阶级女权运动的时期,第二期为无产阶级女权运动的时期。在第一时期,女权运动的最大目标是打破男权专制,要求法律上、社会上、经济上、政治上一切方面的男女机会均等。……到第二期时代,女权运动的中心,由中流阶级移到无产阶级。多数女子为了生活的关系,都投入劳动市场,和男工竞争起来,徒使资本阶级获得渔人之利。竞争的结果,男工女工,两败俱伤。男工受了女工的排挤,劳动条件有日趋低劣之势;女工受了经济独立的美名所欺,牺牲了青春、健康和一切幸福,取得工钱奴隶的地位。到这时候,劳动的妇女就觉到有利于中流妇女的女权运动的无效,而纯粹的妇女劳动运动的倾向就发生了。”③《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7-148页。

在李达看来,从第一时期到第二时期,女权运动逐渐触及到了妇女问题的核心,因为“妇女问题的中枢本是职业问题,而职业问题若用广义解释,即是劳动问题,劳动问题解决了,妇女问题自然会消灭”④《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8页。。但问题是,上述国家所开展的女权运动仍旧是在资本主义的框架中寻求一种解放,所以它不可能最终解决劳动问题,也不可能最终解决女性问题。比如,李达在谈到英国女权运动的第二阶段时,只是提到了各种形式的劳动组合或工会组织以及这些组织所举行的罢工,而未涉及更为根本的工人解放的问题。在谈到德国时,李达也是以这一标准来评判其女权运动的:“德国在现在虽说是社会民主党掌握政权的国家,而种种施设,纯系有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政策,是无产阶级所不满意的。妇女的权利虽说是较旧德帝制时代伸张了不少,而与劳动者的国家劳农俄罗斯妇女比较起来,却相差很远了。”⑤《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70页。

换言之,对李达而言,这样一种由平等权而逐渐上升为劳动运动的女性解放的道路,是不能令人感到满意的。相形之下,俄国女权运动所展示出的另一条道路,却是非常成功的,而且还因为俄国与中国在当时的很多相似性,对于引导中国的女性解放运动,则更具有示范的意义。关于俄国,李达特别强调了俄国女权运动与欧洲其他国家这一运动的差异性:“俄国底女权运动与英法等国底女权运动各有不同。英法等国底女权运动,最初在于要来承认妇女底权利。俄国底女权运动却不是如此。俄国男子处在极端专制政治之下,也并没有什么自由可言,妇女们从始便不必要求和没有自由的男子相等。所以伊们运动底方向是和别国底妇女们不同的。伊们最初的目的,就在结合国内和伊们处同样境遇的男子们,共同向专制政府及大地主贵族资本家作战。”①《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0-181页。

李达进一步指出,俄国女权运动之所以没有出现明显的两个阶段,而是直接迈进劳动运动阶段,主要是因为当时俄国的特殊境况。概括起来,俄国的特殊性主要体现为:其一,旧俄国是绝对专制统治的国家,人民在政治上没有丝毫自由可言,无论男女,都不例外;其二,旧俄国是农奴制度盛行的国家,农民处在大地主的压迫之下,在经济上没有幸福可言,无论男女,都不例外;其三,俄国在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开始受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出现了一种在经济上文化上混杂的状态。“在农村仍旧为中世纪时代幼稚的农村经济,在都会则为二十世纪的资本经济,两者混合,遂成为一种新的经济状态。同时在这种政治的经济的状态之上反映出来的人民思想,就有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虚无主义……。”②《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1-182页。这些特殊性决定了俄国的女性解放运动不可能像英法等国那样按部就班地缓慢地开展,而是一开始就同民族解放、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等诉求一道爆发出来,展示了强烈的革命性。所以,李达评价道:“我以为俄国底女权运动史,简直可当作女子革命史看。因为俄国妇女们底运动,始终一贯都是带着革命性质的。”③《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1页。

李达认为,俄国女性解放运动的革命性,突出地体现为彻底性,即它从来都没有把运动的目标归结为低层次的要求(教育权、参政权)上,而是明确地要求完成无产阶级的革命,建设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而,李达才感慨地说:“真正的妇女解放……竟在劳农俄国首先实现了。”④《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4页。为此,他还特地引用了列宁的一段话:“最近十年之中,世界最进步的民主国中,无论什么民主的党派在解放妇女上,能够做到我们专政后第一年所做事业百分之一的,一个也没有。在我们国内,凡有关屈辱意义的法律,如拒绝妇女底权利,妨害自由离婚,处罚私生子等法律,现在都废止了。”⑤转引自《李达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0页。

总之,就当时西方已经开展的女性解放运动而言,唯有俄国取得了真正的成功,因为唯有俄国的女性解放运动直接是与无产阶级革命相伴而生的,直接是为着消灭资本生产这一目标的。而且,俄国道路所展现的,直接是以自由而非权利的平等作为解放的目标。这一点类似于马克思关于两类解放的解释。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曾经将解放区分为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前者使国家的公民在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方面的差别变成非政治的差别,即国家宣布不论每个人在这些方面具有怎样的差异都是主权的平等参与者⑥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7页。;后者使得个人在出身、阶级、文化、职业方面的社会差别最终被消灭掉,即每个人都是自由而平等的社会共同体的成员。尽管马克思肯定政治解放的伟大意义,但他十分清楚地指出了政治解放的限度,即差别和不公正不是被消灭,而是以其他形式最终保留了下来。与之相类似,英法等国的女性解放运动的道路只是实现了政治解放,即女性在教育、政治和经济上的各项权利以法权的形式被承认,但距离真正的女性解放还有相当长的路途;俄国的女性则因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直接取得了这些平等权利,并在社会劳动的层面上获得了自由。在这一意义上,俄国女性解放运动的成功,实际上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必然产物。

四、中国女性解放道路的探索

对李达而言,上述关于西方女性解放运动经验的系统概括,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关于女性解放的理论;实际上,李达的学术研究从来不是为理论而理论,所谓“社会学应负改革社会之使命”⑦李达:《现代社会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页。,因而,上述研究与探索最终是为了回应已经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女性解放运动,并为其提供理论的导引。

根据上面的分析,一方面,从国情上看,旧中国与旧俄国有诸多的相似之处——在社会大变革之前,二者都是政治上十分专制、经济上十分落后。这些相似的国情,也直接决定了两国女性的相似境遇,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女性的处境由于传统的家族制度而显得更为糟糕,“中国家族制度,特别谨严,礼教之束缚,家长之专制,为世界各国所未有”①李达:《现代社会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2页。。此外,如果说19 世纪20 世纪初的俄国还存在着资本主义自发生长的可能性,那么,与此同时的中国正面临着变成西方国家之殖民地的严重威胁,资本主义这种生产形态是以帝国主义强权的方式在中国推行着。因而很自然地,对当时的中国女性而言,封建传统与帝国主义共同构成近代中国女性问题的源头,共同造成了中国女子被奴役的命运。这正如李达所言:“近自欧化东渐,而妇女问题亦与其他社会问题同时并起。中国妇女社会问题,亦可分为普通妇女问题与妇女劳动问题两方面言之。就普通妇女问题言,最显著者莫如婚姻问题,其次为参政问题。中国女子在法律上无继承财产之权,中流妇女之地位虽较下层妇女为优,而其同为无产者则一。经济上既不能自给,欲求婚姻之自由,不可得也。中国女子教育不甚发达,且以产业幼稚之故,工商界不能吸收有智识之女办事人,女子殊难取得服务社会之机会。此中国普通妇女问题之特性也。次就妇女劳动问题言,亦自有其特别之点,盖自手工业被资本主义商品压迫之后,农村妇女之生计大受影响,不能不群趋都市以谋生,惟女子所操之工作及其所受之工银,较男劳动者尤为低劣,且因劳动法尚未颁布之故,女工所感受之苦痛,特别重大,此亦中国妇女劳动问题之特性也。”②李达:《现代社会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2页。

既然中国的女性问题与劳动问题并起,那么相应地,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即女性解放运动,就不可能像英法等国的女性解放运动一样,体现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伴生物,而可能像俄国的女性解放运动一样,从一开始就呈现出强烈的反对资本主义的立场。这一点已由后来的中国历史所证明。

另一方面,如前所述,俄国女性解放运动的成功已经透露了社会主义与女性解放运动的内在关系。对于这一点,李达是深信不疑的。比如,李达在其译述的《社会主义底妇女观》一文中谈到:“但就现在底事实说,社会底发展已经由个人主义进到社会主义了。竞争制度将达到极点而至于破坏了。所以妇女要得到真正的经济独立,只有从事社会主义运动。”③[日]山川菊荣:《社会主义底妇女观》,李达译述,上海《民国日报》副刊《妇女评论》1921年10月12 日第11期(署名鹤鸣)。在《现代社会学》一书中,李达更是明确地将现代社会所发生的、用于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包含女性问题)的社会运动,理解为“无产阶级一切解放运动之总称也”④李达:《现代社会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3页。。此外,他在谈到社会运动的种类时是这样规定妇女运动的:“劳动运动为劳动阶级对于有产阶级要求解放之运动,究属于男子方面之问题;妇女运动为女子对于男子要求解放之运动,则属于男女双方之问题……劳动问题固不能离妇女问题彻底解决,同样,妇女问题亦不能离劳动问题单独处理。故今日妇女运动之趋势,其中心已由中流妇女移于无产妇女,而成为最有意义之社会运动矣。”⑤李达:《现代社会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8-169页。

综上所述,在李达的眼中,中国的女性解放运动只可能采取类似于俄国女性解放运动的道路,即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通过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主义的制度,来实现自身的自由以及在教育上、政治上和经济上与男子相同的权利和地位。如李达所言,这条解放道路所通达的是,不是女性与男性之间的再次对立与隔阂,而是男性与女性的和谐共存;不是女性自身的解放,而是全人类的解放,所有人共同成为真正的自由的人。

1949年之后中国女性也同俄国女性一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先前的束缚与压迫一一被解除了。不过,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指出的,社会主义毕竟只是通向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其自身的不完满性是不可回避的,法权意义下的平等权依旧会发挥极大的作用,而作为生存方式的自由并不能完全得以实现。⑥参见李志:《马克思对平等权的质疑——兼论平等权的人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11),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06页。因而,女性解放就和人类解放一样,依然作为一项历史的课题,摆在我们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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