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促进社会公平的对策建议

2013-08-15 00:49王玉丹
三晋基层治理 2013年1期
关键词:公平分配发展

王玉丹

(乳山市委党校政治教研室,山东 乳山 264500)

社会公平,简单地理解就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以及为了实现这种平衡关系所形成的价值理念。社会公平是社会发展目标与手段的统一,与社会的稳定紧密相连,关系到政权存在的长久性,是任何社会应该而且也必须遵循的基本价值标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追求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公平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若公平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极易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一、新时期我国社会公平建设现状分析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经济建设得到快速发展,政治文明不断向前推进,同时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日益健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性的加强,公平逐渐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人们对公平的关注点也发生了变化,逐步摒弃平均主义,更加认同机会平等,期待在有序的规则下公平竞争。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急剧转型期,换个角度看,这一时期也正是“矛盾凸显期”。正如邓小平所说:“过去我们讲发展,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1]各种表层和深层、显性和隐性的问题正在以不同的方式不断表现出来,公众对社会公平的敏感度也逐渐增强,社会不公平问题已成为现代化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具体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贫富差距扩大幅度过大、速度过快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可以说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从近几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而且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表明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严重,贫富差距过大。应该讲,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先天潜力和能力差别很大,出现某种程度贫富差距扩大的情况,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但我们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目前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幅度太大,速度也过快,已经超出了正常限度,这种急剧的变化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社会再分配力度较弱

社会再分配是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着眼,对利益关系进行重新调整,以缩小贫富差距,尽可能实现社会公平。其中,国家在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状况是衡量社会再分配力度的重要指标。民众的公共需求按照重要性分为基本的民生需求(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及初级的市政建设等)和相对高级的民生需求(文化、娱乐、体育、中高档的市政建设等)。其中,基本的民生需求是最基础性的生活保障,理应放在公共投入的首位。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在基本民生需求方面的公共投入明显不足,社会再分配的力度相对较弱。

(三)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发展不均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的速度、总量、居民收入水平、社会开放程度、科技支出比例等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近年来,城乡之间发展差距也越来越突出,尽管国家已经着力改变,但农村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覆盖不够全面,科教文卫等方面财政倾斜的力度仍然有限。另外,不同行业之间在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方面的差距也不小,尤其是在邮电通信、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电力煤气等行业,其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大大超过了其他行业职工。

二、新时期我国社会公平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转型期利益驱动机制的负面作用

1.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人们忽视规则。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追求合法利益是人之常情,但由于人性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这就容易导致某些人轻视规则。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金钱万能”的错误价值观诱导,在一些体制还不太健全的领域,一些人就设法钻空子,漠视甚至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既得利益者的保守性。这主要是指利益一旦被某个或某些群体所占有,要想再从他们手里拿出来或让他们自动放弃就难上加难。某些人内心私欲的膨胀,促使他们对利益进行无限追逐,在思想上有漠视或抵制国家政策的倾向,在行为上则表现为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等。

3.获利多寡往往与成就感紧密相连。获利多者,往往在心里和行为上表现为优人一等,排斥其他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获利少者,虽渴望改变现状,但由于资源不足,自身能力又有限,在很多问题上无能为力,久而久之,这其中的一部分人就丧失了改变自身处境的勇气。这两种非正常心态影响下的行为会加剧社会的不公平。

(二)国家发展战略与制度导向的结果

1.长期施行重工抑农政策。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了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制定了优先发展工业的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在这一战略中,国家通过征收农业税和实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来参与农民的收入分配,客观上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期落后。改革开放后,我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税费改革,农民从制度创新中得到不少实惠,但总体来讲,在农业和农村基础建设方面,往往是国家出政策、地方出资金,结果致使农民的负担还是比较重。

2.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城乡分治最初是为了促进工业化发展,防止农村人口大规模涌向城市,通过法律、行政等强制性措施将社会人口分为农村和城市两种,并使他们的职业、生活固定化、模式化。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国家又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城市发展的产业政策、福利制度等,而农村则基本靠自给自足,国家资金投入很少。这种制度长期延续,分割了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导致了城市和农村发展的不平衡状态。

3.行业垄断。行业垄断是我国市场化改革不彻底的表现。在我国,多年来一直对关乎国计民生的诸如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电力煤气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给予税收、信贷等多项优惠,实际上这些行业并不比其他行业对社会贡献大,但由于在经济发展中占有特殊地位,因而生产和经营都受到国家保护,逐渐形成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这种利润有部分被转化为本行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这在无形之中拉大了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

(三)社会历史条件与自然条件的初始差异

在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东部沿海地区由于水陆交通便利,外国对华资本输出比较集中,金融机构、邮电交通设施初具规模,而中西部投入则相对较少。这样,我国逐渐形成东部地区工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制造业比较发达,而西部地区基础薄弱、制造业落后的历史格局,这为后期东西部发展差距埋下了伏笔。

从自然环境来看,我国地势西高东低,西部地区多高原、荒漠,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沙尘暴频发,全年降雨较少,生态系统脆弱;中部地区处于过渡地带,地势起伏也很大,多盐渍化,气候干旱,生物多样性差且极不稳定。而东部地区地势平坦,多为平原、丘陵,土地肥沃,季风气候明显,水热充足,再加上地理区位和交通便利的优势,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先决条件。

三、未来中共促进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

(一)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毛泽东曾说,“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是发展生产,保障需要,这是主要的、基本的,是起领导作用的经济法则”[3]。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社会物质资料的极大丰富和生产发展水平的极大提高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人民富裕了,才能彰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政府才能拥有强大的经济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环境。“单纯靠搞二次分配、三次分配来实现社会公平是不切实际的。即使能够实现,也只能回到计划经济时代那种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因而,我们必须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解放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把促进就业作为长期的战略性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就业是缩小收入差距、增强社会活力、增加社会财富、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前提,而严重的失业则会造成社会分化、政府权威下降,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近年来,尽管党和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就业,就业的状况也确实得到明显改善,但我们也应看到,在当前及今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就业形势依旧很严峻。主要表现为劳动力供过于求,尤其是伴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升级,新形成的劳动力待就业和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问题相互交织,加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快速转移,进一步加重了城镇就业压力。今后,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仍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继续制定各项针对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各项就业指导,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小额贷款、社会保险、就业援助等手段鼓励各类未就业人员创业和再就业,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就业环境,促进公民的平等就业。

(三)提高政府分配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公民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是当前维护和实现我国社会公平过程中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虽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有其客观必然性,但如果放任这种差距继续扩大而不加以合理解决,势必最终会降低经济发展速度,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因此,提高政府分配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显得尤为必要。现阶段,我们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同时不断规范分配秩序,调整分配结构,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逐步形成以中等收入者为主的“两头小,中间大”的稳定的橄榄型社会分配格局。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先富起来、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的同时,国家要通过税制改革,增加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合理解决贫困地区和群众的困难,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此外,坚决打击商业贿赂、钱权交易、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规范垄断行业收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不同群体、阶层之间的和谐互动,增强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增加社会公共财政的支出力度。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基石,它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取决于社会保障的支出状况。政府应通过加强社会保障预算等措施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的稳定性,充分化解社会风险。

2.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逐步建立起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劳动者的失业、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尽量让每个人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竞争,在竞争中获得相应的安全保障,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3.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建立健全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面向所有贫困人口的社会救济体系、大病住院保障机制以及养老保险制度等,充分保障处于社会边缘人群的基本生存需要,确保每个人的基本生活水平,逐渐消除社会贫困,实现社会公平。

4.重视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曾长期将农民排除在外,这实际是不公平的。我们应高度重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促进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为基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确立,继续推进以互助合作为原则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1]冷 溶,汪作玲.邓小平年谱[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1364.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82.

[3]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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