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浦劬在2014年5月14日《中国科学报》撰文指出,新时期行政体制的深化改革既是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体制改革的继承和接续,又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下呈现新的理论内容和实践推进,呈现新的历史特点:一是行政体制改革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自身目标;二是行政体制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前提和牵引;三是行政体制改革坚持和贯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四是行政体制改革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五是行政体制改革着力于政府管理权能责的结构性优化;六是行政体制改革是制约监督政府权力与开拓公民权利空间的有机结合;七是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与政府治理制度建设并举;八是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共同成为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九是公共政策创新与行政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