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社会交流语言“三忌”

2014-04-17 02:20王家伦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定势教师职业交流

王家伦 陈 琼

(苏州大学文学院,江苏苏州 215123)

众所周知,教师的语言实际是一种专业语言,是一般语言在教育行业中的特殊运用,它是教师传递信息的媒介,是教育学生的主要工具。然而,教师并不生活在教育的真空中,除了教学工作外,还必须和方方面面的人打交道。离开学校,教师的交流语言将具有社会性,与教学语言不尽相同。社会生活中的语言交流,其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口语表达。然而,在社会交流中,教师们的口头表达常有一些不尽如人意地方,使得交流受阻或陷入尴尬的境地。

一、第一忌:因定势错觉而好为人师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千百年来,教师们以“传道、授业、解惑”为己任,对学生孜孜不倦,谆谆教导。其中,“言传”成为最直接的教育方法,其收效显而易见。

积极的思维定势对问题解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积极的思维定势能根据面临的问题联想起已经解决的类似的问题,将新问题的特征与旧问题的特征进行比较,抓住新旧问题的共同特征,将已有的经验与当前问题情境建立联系,利用处理过类似的旧问题的经验处理新问题;或把新问题转化成一个已解决的熟悉的问题,从而为新问题的解决做好积极的心理准备。也就是说,运用积极的思维定势,可以省去许多摸索、试探的步骤,缩短思考时间,提高效率。在日常生活中,思维定势可以帮助我们解决每天碰到的绝大部分的问题。如,教师教学中常碰到一些类似的学生或类似的问题,用同样的话语对之循循善诱,会收到同样的效果。

但是,思维定势也有其不利于创新思考,不利于创造的一面。当某人在反复多次(10—15次)观察两个大小不等的球之后,一旦把两个大小相等的球放到他面前,他会错误地感觉到这这两个球的大小也不一样。这类现象实际上就是思维的“错觉”,也称为“定势错觉”。这种消极的思维定势阻碍了思维的开放性和灵活性,造成思维的僵化和呆板。

不同的事物之间既有相似性,又有差异性。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揭示了事物的差异性。差异是自然界人类社会的根本动力,是一切动力之源。没有差异就没有量子涨落,没有自组织、没有演化、没有系统、没有生命。没有差异就没有一切的存在,没有多元化的世界,没有人类的进步。[1]而消极的思维定势所强调的是事物间的相似性和不变性;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它是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思维策略,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往往会将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

教师对学生的言传恰当,能起到积极的教育效果;但是,久而久之,教师就容易形成一种“好为人师”的职业习惯。由于职业习惯与生活习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职业习惯又经常影响人的生活习惯,人们经常有意无意地将职业习惯渗透到生活习惯中。教师是生活中的人,必须与社会上的方方面面打交道,很容易将这种“好为人师”的“惯性”带到社会生活中,“言传”在社会交流中被异化为“说教”。于是乎,一些教师到了社会上也喜欢大谈道理,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别人。在平时随意的聊天中,教师们也乐于给出各种“建议”,习惯性地将交流对象假想为学生,给对方指出各种不妥,“懂吗”往往成了口头禅,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会任意表达自己的不满与愤怒。所以就有了教师常“把教室‘搬’到马路上”一类的调侃。

教师的这种“说教”,虽然很可能是条条在理,但总给人盛气凌人的感觉,交流双方不平等的地位常使“受教者”语塞不爽。

由此可见,教师应该多考虑事物之间的差异,在社会生活中应该辨证地将生活与工作分离,不要一味地站在教育者的角度去对待身边的人。教师应该把自己放在一个与其他普通的、懂文明礼貌的人相同的位置,善于并乐于与其他人进行平等对话。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而不至于令人“谈师色变”。

拒绝“说教”,在特定的条件下卸下教育他人的责任感,岂不是对自己的一种犒赏?——放下架子,努力地向社会人靠拢学习,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

二、第二忌:因无形压力而卑躬屈膝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在于角色的“被”多样化。荀子曰:“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2](P.21)从古到今,教师社会地位一直处于波动发展之中,或高或低。这一定程度决定着教师在社会交流中的态度。[3]在社会问题丛生的时代,曾经被神圣化的教师角色正在被有些人任意地夸大或缩小。教师作为知识分子群体中的一员,既经历过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也经历过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即使就现代而言,被打成“臭老九”批斗的一幕还令人不寒而栗。教师地位的不受重视直接影响着社会大众对教师的态度以及教师对自身的价值定位。如今教师地位虽说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仍然较为低微,有些教师错误地定位自身,轻视甚至无视自身的知识资本,认为教师职业的性质就是“服务”,教师应该无条件地为学生、家长、社会大众服务,致使自己表现得卑躬屈膝。另外,外界也有不少人持这种观点,给了教师无形的压力。在社会生活中,当某些教师被置于较低或被动的地位时,这些教师的反应决定着此次交流的意义有无,决定着教师的尊严有无。

特定的条件和特定的背景下,少数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家长,在孩子的老师面前也会貌似“强大”,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子。教师地位的不被重视促使教师在交流中经常处于被动的位置,将教师的“服务者”身份带入社会生活中,在这样的交流情景中,部分教师逆来顺受,甚至卑躬屈膝。交流中教师表现出的卑躬屈膝主要体现在交流方式的怯懦以及交流语言中的卑微元素。这时,他们或点头哈腰唯唯诺诺,或心惊胆战,一言不发。他们认为自己身处不利地位而低声下气地讨好,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不敢争取自己的权益。这样的教师,还能在课堂上理直气壮地“传道授业解惑”吗?

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即使在今天,还有很大的警示意义。社会交流中,教师应尽量摆正自己的地位,而不应妄自菲薄,忽视自身的存在价值与意义。人人生而平等,教师虽不是趾高气昂的指挥者,也不是低声下气的侍奉者。教师在社会交流中应该与人为善,将交流双方摆在平等的位置。倘若教师不能从根本上正视自身的平等地位,执意把自己放在“位卑者”的位置上,就算交流对象没有高高在上的气势,自己也将完全沦为俘虏。

我们认为,教师在社会交流中想要摒弃卑躬屈膝的态度,就需要摆正好自身的心态,充分意识到自身地位的独立性与精神人格的平等性。教师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不是口号,在某种程度上,教师更应受到尊重。同时,学生家长以及其他自恃有一定社会地位或掌握着大把金钱的社会成员也应树立正确的观念,平等友好地对待教师。

三、第三忌:因角色错位而纵情肆意

教师职业是一个崇高的职业,从一般意义上说,教师的平均素质应该高于一般人。教师在社会交往中必须展示教育者的素质,这影响到社会大众对教育的信心程度。而社会交往的最多也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语言交流,语言交流是消除隔阂的软化剂,也是建立心墙的砌砖石。语言交流主要通过语言的内容与方式起作用,教师的教学语言要求健康、智慧等。教师的课外语言虽然不需像课堂语言那样有太多的规范与束缚,但是,教师说话应随和而不应肆意。随和的语言会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使别人感受到教师的个人魅力;肆意是指纵情任意、不受拘束、不顾一切由着自己的性子行事,肆意的语言是产生厌恶的催化剂。说话的纵情肆意体现了一个人的不自律,是一种长期形成的不良习气。如,有的教师沾满了市井的油气,常会爆粗口,“国骂”时有出现;有的教师满口的流行语;有的教师口无遮拦,甚至还有人发出“宁可为妓,绝不为师”的惊人之语。

之所以部分教师在社会交流中肆意无禁,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责任意识比较薄弱,不能意识到教师在社会生活中对人类进步的向导作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思想较为狭隘,盲目地将学校与社会分开,将教书育人完全当成“为稻粱谋”的手段。认为教师只需做好本职工作,在学校里规范语言就可以了,至于个人的社会生活已不属于工作范畴,“我的业余生活我做主”,尽可随心所欲,“畅所欲言”。虽然说学校与社会不同,但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一个教师而言,即使在社会,也不能忘却自己的特殊身份。——当然,这里指的是文明的言谈举止,而不是指“好为人师”的职业病。

其二,在一些“纯社会人”的眼里,教师与社会格格不入,几乎不食人间烟火。教师和这些人接触,动辄会被“你是一个人民教师,怎么能……”所调侃。于是乎,一些教师为了显示自己未被“潮流”抛弃,就有意识地从市井、从网络学得一些话语,美其名曰“接地气”。我们积极推崇教师“接地气”,其目的是让教师在社会交往中更加自然和顺畅,但“地气”中既有滋润人生的养分,也有雾霾留下的渣滓。何去何从,不难选择。

其三,与所有人一样,教师的工作、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或是教学,或是生活,遇到挫折在所难免。遇到挫折需要发泄内心的郁闷,乃人之常情。教师是人,是活生生的人,如将郁结聚于心中,其后果不堪设想。但是,泄一时之愤,岂能诋毁教师职业本身?所以说,在大庭广众发出消极情绪的言论必须有所禁忌。

马克思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是无所谓的。[4](P.329)责任是为人之本,教师肩负着传播文明的使命。保持交流语言的健康、纯洁是传播文明的保障,而净化交流语言需要一定的语言规范。语言的纵情肆意体现在交流方式与态度的过分随意,呈现交流语言内容的不文明、不友好。作为社会的一员,在社会生活的大环境中很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倘若长期处于一种不健康的交流环境中,就很容易养成不良的交流习惯。

教师职业是以“育人”为指向的职业,对教师语言的规范、文明、艺术等方面的要求也不言而喻。[5]预防语言肆意要在交流态度以及语言内容上做正确导向。不文明用语是良好的个人素养的天敌,文明交流是每一位社会公民应该遵守的原则,人民教师更应在社会生活中以身作则。一些肤浅恶搞的流行语污染了美丽的汉语,在社会上肆意传播的“网络语”“火星文”,将给语言交流涂上一抹灰暗,作为传播文化的教师首先应坚决抵制。另外,教师的社会交流也要杜绝口无遮拦等弊病,说话随和谦逊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值得称赞和鼓励。

教师是人,所以必须在社会中生活,必须与各色人等打交道。这个交道怎么打,颇值得玩味。教师语言的社会运用其实是课堂语言的延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课堂语言的质量。在社会交流中,教师的交流对象几乎不再是自己的学生,教师语言的运用体现着教育者的素质,所以教师在社会交流中也应对语言有所斟酌,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语言的运用能力。

[1]乌杰.关于差异的哲学概念[J].系统科学学报,2008(2).

[2]荀况.荀子:第十九卷[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

[3]孙暖暖.教师社会责任的依据及路径选择[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4).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5]沈贵鹏,陈建蓉.教师“忌语”与“冀语”[J].思想理论教育,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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