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周边白族居民的传统生态观及其现代价值

2015-03-22 03:50
大理大学学报 2015年9期
关键词:洱海白族生态

牛 坤

(1.大理大学科技处,云南大理 671003;2.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昆明 650091)

传统生态观是民族发展的实践经验和生存方式的总结,体现了少数民族的生态智慧及尊重保护环境的朴素生态思想,历来都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白族传统生态观亦是如此,从它萌生之日起就已意识到人与大自然相处的一致性,他们自觉自愿地把自己融入自然,形成了朴素的天人观,继而又把原始朴素的宗教信仰和社会道德内化为行为规范运用到生态领域,形成了卓有成效的白族传统生态观。着眼当下,洱海的生态文明建设不能仅局限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还需要古今关照,筛选出白族传统生态观中积极的因子进行可持续性地保护和继承,将纯朴的民族生态观引入洱海生态保护建设体系,通过学习和借鉴优秀的经验,以达到长久有效保护洱海的最终目的。文章基于以上观点,对白族传统生态观中有关洱海保护的部分予以总结、梳理,进而分析出其意义及现代价值,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洱海区域的人类历史发展回顾

考古资料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洱海周围就已有人类活动,现发现的遗址有马耳、佛顶、马龙、龙泉、白云、莲花、银梭岛等数十处〔1〕;商代中晚期,洱海地区又率先步入云南的“青铜时代”,相继出土了铜斧、铜镰、铜鱼钩、铜夹等铜器〔2〕,可见此时洱海区域内的渔业及农业都得到了发展;汉武帝元封年间,苍洱地区始设叶榆县,属益州郡;蜀汉时期又新置云南郡,晋人常璩《华阳国志·南中志》载:“云南郡,蜀建兴三年置。属县七,户万……”〔3〕,此次变动极大地促进了洱海区域的快速发展;唐开元二十六年至蒙古宪宗三年,以苍洱大地为核心建立起了南诏、大理国,作为一个云南少数民族建立的地方政权,前后延续了515年。从以上历史沿革可见,洱海确是云南古代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其对整个洱海区域数千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关于洱海的记载最早见于《汉书·地理志》,称作叶榆泽,大理又称叶榆城也是由此而来。今名洱海,始自明朝中叶。在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中,洱海地区的人口密度最大,其周围有12个乡镇数十万群众一直靠洱海打鱼或是种田为生,《蛮书·云南管内物产》记载:“蒙舍池鲫鱼大者重五斤,西洱河昆池之南接滇池。冬月,鱼、雁、鸭、丰雉、水紥鸟遍于野中水际”〔4〕。然而,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由于长期污染导致湖水富营养化,洱海接连出现两次大规模的蓝藻“水华”现象,湖水透明度骤降,局部发臭,影响极大。因此,如何对洱海进行长久有效的保护,从而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成为周边白族居民及所有大理人民责无旁贷的终生使命。

二、民族生态观的概念及意义

生态观或称为生态伦理思想,在我国先秦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已有所体现。民族生态观的源头更可追溯至采集狩猎时代,历经时代变迁,民族生态观不断发展丰富,成为少数民族观念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5〕。李群育在对纳西族传统生态文化进行研究后指出,在纳西族的观念体系中,山林川泽、风雨雷电、鱼虫鸟兽等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为“孰”,而“孰”与人类的祖先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兄弟和睦相处,保持一个和谐的生态环境,人与“孰”才能共存共兴〔6〕。蒋高宸认为傣族人相信“森林是父亲,大地是母亲”,森林和大地共同孕育了傣族人民和傣族文化〔7〕。廖国强指出创造了辉煌梯田稻作文化的哈尼族对森林有一份特殊的依恋,称森林为“亲亲的阿妈”,更将水视为命根子,称为“亲亲的水娘”〔5〕。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奠基人、美国生态学家莱奥波尔德首次提出人类要和自然建立伙伴关系模式,以取代把自然当成征服和统治对象的传统关系模式,然而这种在当时被认为“超前”的生态理念,却早已扎根于中国许多少数民族的思想深处。

三、洱海周边白族居民的传统生态观

(一)习惯法(村规民约)

在大理白族的习惯法中,不仅规定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一些准则,还有很多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准则,如大量保护水源、山林、动物的规定,这是一种古老的环境意识,又是一种最现代的法文化观念。如大理市下关吊草村地母神庙内《永卓水松牧养利序》碑记载:“盖自天一生水以来,原以养人。水也者,源之远者流自长,必有得天时之善者也。不然,岁序之变迁靡定,天时之迭运无期。或遇天干有几年,遇雨水有几岁。择水之不平,亦人事之不明,特恐因水以起其事也”〔8〕。碑文用朴素的语言指出水是至关重要的资源,并反映出白族先民希望保护和利用好水资源的观念。又如至今仍立在现龙尾关城洞西侧的石刻告示,碑文曰:“自示之后,该渔户等,只准网取大鱼入市售卖,其余螺蚌虾蠏鳅鳝等物,概不准捕取图利……”,从此碑可见,150余年前的洱海周边居民就已深刻认识到洱海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之源泉,且已具备了强烈的生态保护意识。

如今洱海周边的各个村庄仍延续着制定村规民约的习惯,且每一个村规民约都有关于“保护洱海”的详细规定,村中“保护洱海人人有责”的标语随处可见。在田野调查中,海东镇上节村村民王某(男,70岁,白族)告诉笔者:“法律是规矩,村规民约也是规矩,只有遵守好村规民约,村子才会更和谐”,在他的一个本子上工整地记录着上节村的九条村规民约,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保护洱海,整治脏乱;增强环保,促进旅游。又如下关镇洱滨自然村的村规民约规定:“一、树立保护洱海、保护田园风光的思想,不乱扔、乱倒垃圾、秽物,不使用塑料袋,不乱排污水入洱海,不乱扔农药瓶及废旧电池等有害污染物。二、不得在封湖休渔期间进入洱海进行捕捞作业,不得使用违禁渔具进行捕鱼……”。

(二)宗教信仰

公元7世纪,南诏统一洱海地区以后,四川的道教首先传入白族地区,影响广泛,道教的生态思想也广泛渗透进白族人民的思想信仰、生活方式、传统习俗和情感之中,流传至今。如大年初一的头一件事就是“请天地”,并到龙潭、水边“请水”,这种习俗一直保持到现在。白族特有的本主崇拜中,道教所祀奉的水神、山神、土地神、日神、月神、风雨雷电之神、牛神、马神等神祇几乎都有〔9〕。

随后,佛教传入洱海区域,佛教信仰长久以来成为一种全民现象,其深刻影响绵延至今。元初,郭松年在《大理行记》中描述了白族地区佛教信仰的盛况:“此邦之人,西去天竺为近,其俗多尚浮屠法,家无贫富,皆有佛堂。人不以老壮,手不释数珠,一岁之间,斋戒几半,绝不菇荤、饮酒,至斋毕乃已”〔10〕。佛教中优秀的生态观对广大白族先民自然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形成均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佛教自然观基本精神的指导下,洱海周边的白族居民具备了万物有灵的观念。他们历来懂得热爱万物,珍爱自然,认为大自然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佛性的体现,都有其存在的价值。调查发现,如今他们当中仍不少保持着素食、放生、清洁环境、佛化自然等对保护洱海非常有意义的自觉行为,这其中又以莲池会的活动最为典型。

莲池会又被称为“妈妈会”或“斋奶会”,是白族民间流行时间最久,流行范围最广的中老年女性组织,其信仰活动成为了当前洱海区域白族居民最为重要的民族宗教文化事项。在莲池会的理念中无不渗透着崇尚自然、天人合一、友爱万物的思想,她们坚信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应和谐相处。天上地下所有的神灵,包括佛、道、儒、本主,甚至日、月、山、水、五谷、六畜等都应当作神祇来加以敬奉。例如莲池会经文中的《地母经》实际上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甚至是宇宙万物和谐相处的劝世、警示文〔11〕。在大理市喜洲镇文阁村有一份光绪年间的莲池会会期手抄本,其中有关自然生态方面的人神圣诞会期有五月十六日天地玄气及造化万物之辰,六月初十海蟾帝君圣诞,六月十三日井泉龙王圣诞,十月十五日下元水官圣诞等。在这种宗教观念的深刻影响下,莲池会经母会将这种理念广泛运用到实际生活中,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教育功能。如面对近年来洱海生态环境的恶化,经母认为是“上天要惩罚我们了”,于是莲池会成员常相约聚集在一起进行祭祀祷告,请求上天免去对人类的惩罚,以此获得全村、全境平安。同时也会回到家中教育自己的子孙,“不能往洱海中随意倾倒污水、垃圾”“要爱护洱海”“不要过度打捞洱海鱼虾”“不能做违背大自然、违背民心的事”等等,这些质朴的祷告与教育行为,对保护洱海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三)风俗习惯

洱海周边的白族居民在长期的渔猎、农耕以及各种手工艺劳动实践中,形成了白族传统的劳动职业道德和风俗习惯。如在洱海捕鱼就有很多约束自己行为方式的准则和独特的道德观念。通常捕鱼都有相对固定的地点,称为“河口”或“鱼道”,凡是捕鱼靠近村边的河流或湖边就属这个社区的,其他地区的人不得参与,否则是不道德的。长期以来,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体现了白族人纯朴的道德观念,沿袭、传承至今〔12〕。此外,白族在水田用水也形成了传统的道德准则,在洱海周边的白族地区随处可见水利碑,便是白族农耕用水的道德规范凭证。

另外,洱海周边的白族先民自古就认为江河湖海,就像阳光、空气一样不可或缺。水是生命和幸福的源头,这种对水的渴求,进而产生了对水的崇拜,并与祖先崇拜、神灵崇拜联系在一起,这种强制或约束力量被大大强化甚至神化,由于有了“神”的光环,客观上促进了对水的保护力度。例如洱海周边的白族居民历来就有祭河伯水神的习俗〔13〕。年终岁首,老人们还要到经常取水的地方烧香磕头,告诉小孩向水中乱扔垃圾是很不道德的行为,因为它会加重筛水神仙的负担。大年初一,许多地方有“抢处需”(汉语意为“抢春水”)的习俗:大年三十晚上备下香烛、容器,大年初一,天蒙蒙亮就参与“抢处需”。人们相信,大年初一抢到的春水象征福水,可保全家当年的吉祥幸福、清吉平安〔14〕。

除此之外,洱海区域的白族居民还形成了明显的龙崇拜,并由此创作并流传着大量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据粗略统计,仅大理地区的龙王本主就有近50 个,如大理市城邑乡才村本主四海龙王、大理市宝林村本主白那坨龙王与段赤城龙王、洱源县乔后本主龙太子等,每位本主都有一段传奇故事;文学作品有《九隆神话》《雕龙记》《玉白菜》《浪穹龙王》《小黄龙与大黑龙》《苍山九十九条龙》等100 余篇〔15〕。另外还有独具特色的鱼崇拜,鱼作为一个氏族的根,几经流传已深深植根于洱海先民的意识中。新中国成立以前,居住在洱海周围的未婚白族女青年就普遍戴着一种“鱼形帽”。今天白族居民无论是宗教的祭祀,还是日常生活中的婚丧嫁娶,鱼仍显得非常重要。例如本主庙中有鱼神;结婚宴席上的主菜是鱼;新媳妇过门后最先要买的是鱼;丧葬中的殉葬品是鱼;妇女上衣、袖口、衣襟上有象征鱼鳞、鱼人的缀织;围腰、裤脚边、鞋上有鱼纹刺绣和图案等〔16〕。

(四)节日庆典

各种与洱海相关的节日作为一种千年传承的习俗,蕴涵着丰富的崇水观念,成为洱海周边白族居民传统生态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始于南诏、大理国时期并一直流传至今的“耍海会”。“耍海会”相传是为了纪念为民除害,勇斗蟒蛇的段赤城所办,于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三至八月十三日举行,洱海沿岸的每个村庄都有1~2 天的会期。据师范《滇系》载:“七月二十三日,西洱河滨有赛龙舟之会。至日,则百里之中,大小游艇咸集,祷于洱海神祠。灯烛星列,椒兰雾横,尸祝既毕,容与彼间。即人无贵贱、贫富、老幼、男女皆出游,酒肴笙歌,扬帆竞渡。不得舟者,列坐水次,藉草酣歌。而酒脯瓜果之肆,沿堤布列亘十余里。禁鼓发后,踉跄争驱而归。遗簪堕舄,香尘如雾。大类京师高粱桥风景。”可见“耍海会”当日规模之巨大,这在云南古代的节庆活动中也是十分罕见的。如今,“耍海会”和赛龙船已从最初的崇奉龙神过渡到群众性的大型文体活动,但白族人民对洱海的敬畏与感情从未改变,并一直通过这样独特的纪念方式告诫后代,洱海是我们的“母亲湖”。

四、洱海周边白族居民传统生态观的现代价值

(一)提供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范式

明代大理著名文人杨黼在其《词记山花·咏苍洱境》中描绘出了一个历史上真实存在的“苍洱境”理想家园:“苍洱境锵玩不饱,造化工迹在阿物。南北金锁把天关,镇青龙白虎。山侵河处河镜倾,河侵山处山岭绕。屏面西污十八溪,补东洱九曲”,而要保持这样的世外桃源全赖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类与自然,始终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他们之间既可以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也会向恶性的方向转化。洱海周边白族居民在世代与洱海相依相存的漫长发展过程中,建立了一套平衡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技术手段、生产生活方式、制度措施、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这些传统文化中所蕴涵的朴素而深邃的生态观是可供我们借鉴、继承和弘扬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将为我们进一步保护洱海的环境、实施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有益经验和理想范式,从而保证人与自然能向着健康良性方向发展,因此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与重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创新性的适应自然的方式。

(二)丰富了构建现代生态文明的有益经验

洱海周边的白族居民在长期打鱼农耕的生产生活中,时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一些朴素的生态观,同时又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与积累自己的生态经验,并将这种生态经验上升为一种生态理念,一种价值取向,一种行为禁忌规范流传至今。虽然这些生态观大多带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和天命意识,但其本质绝非承认人们在大自然面前无所作为,而是主张通过某种信仰形式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例如传统生态观中对水、鱼、龙等的自然原始崇拜,虽多少具有一些迷信色彩,却传递给了普通白族人民善待自然、热爱自然的生态思想,客观上对促使他们身体力行保护洱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再如世代流传并沿袭下来的风俗习惯,洱海中有神灵居住,打捞鱼虾要进行相应仪式等,都充分表明了白族先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敬畏和尊重,且无形中形成了爱惜自然、保护环境的民族生态文化观,都可视为对洱海保护的一种有效的行为方式。

(三)指出了有效保护洱海的可行之路

洱海白族先民在长期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形成了与自然相协调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且随着周边环境的改变不断作出相应调整,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比如通过不断修正更改的村规民约,如今大多村民都已认识到家门口的洱海,关系着自己的生计,也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大理镇才村村民刘某(女,43岁,白族)告诉笔者:“现在的才村,如果村民还像以前一样在洱海中倾倒垃圾,就会被左邻右舍骂,很多人还自愿成为志愿者,每天主动清理洱海中的垃圾,家家户户也都挂起了洱海美景的照片。”大多村民已意识到,只有对洱海进行有度有节的开发利用,才能保证洱海资源的丰富供给而不枯竭。可见,通过村规民约内化为村民内心的约束可以从根本上达到督促村民身体力行来保护洱海的作用。

费孝通先生在描绘中国乡土社会时曾经说:“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17〕。费老形象地把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的关系比喻成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如此恰如其分的比喻形象地勾勒出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构。那么借用此经典的比喻,如果能把世代证明已切实有效的传统生态智慧当作一块石头丢进洱海,不断地产生一圈又一圈的波纹波及感染到越来越多的人,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这句口号真正内化成其行动和生产生活方式的习惯,再结合当前先进的科学治理技术,那么一个纯粹天然的“苍洱境”理想家园必能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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