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论视角的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解决路径

2015-06-05 14:54胡高福曾繁强
关键词:周边国家效用渔业

胡高福 曾繁强

(浙江海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316022)

基于博弈论视角的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解决路径

胡高福 曾繁强

(浙江海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舟山316022)

近年来,在海洋权益越来越被世界各国重视的背景下,中国与周边国家频繁发生的渔业纠纷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关注。用博弈论理论可以为理解和分析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渔业纠纷提供一个新的视角。通过领土地缘、自然资源、经济利益、军事战略、民心制度和历史传统的博弈效用比较分析发现,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渔业纠纷问题极易陷入一个囚徒困境,需要双方进行博弈行为协调,妥善处理纠纷,维护地区和平。

博弈论;渔业纠纷;行为协调;对策

近年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渔业纠纷和海洋权益争议日趋增多。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及地区关系中,如何处理好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愈演愈烈的渔业纠纷,不仅关系到我国广大渔业从业人员的生计,更关系到中国与周边国家乃至全球区域的国际外交关系以及中国的和平崛起。博弈论(Game Theory)既是现代数学的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现已被广泛地应用于经济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军事战略等其他学科的研究和分析。将博弈论运用到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渔业纠纷问题的分析,是基于博弈论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解释力,可对中国和周边国家在渔业纠纷博弈中的策略选择和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将中国与周边国家在该问题上选择不同策略所获得的收益用“效用”的方式计算出来,使分析更具有精确性。国家利益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对外关系到国家权力的实现,对内关系到国民福祉的提高,因此还要结合经济学的社会福利函数理论对国家利益进行分析。

一、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的缘起与现状

近年来,我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不断,已经成了一种常态化事件。以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中韩渔民暴力冲突、中菲黄岩岛对峙等事态发展为标志,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渔业纠纷及引致的海洋主权博弈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不加以妥善处理,极易成为影响双边(或多边)经贸关系和西太平洋区域局势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渔业纠纷缘起

1.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自身海洋权益的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对专属经济区划界等问题的规定,客观上使各国调整了其海洋战略。随着陆地能源的枯竭,丰富的油气资源、渔业资源及其他海洋资源加剧了各国对海洋的争夺。

2.相关国家海上执法机构及人员的粗暴行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渔业纠纷的升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渔船违反一国政府根据《公约》所制定的涉海法律和规章时,应该首先采取非武力管制措施,如对进入其专属经济区非法捕鱼的渔船采取拦截、驱逐、紧追、登临、检查、司法审判等管制措施,不得使用武力伤及船上渔民。但在现实中,相关国家在处理中国渔民技术性违规等原因所导致的渔业侵权行为时,往往采用非法扣押、逮捕甚至使用武力等过激行为,不仅导致中国渔民为逃避追捕而反抗,还屡屡发生伤亡事件,极易激起民族情绪。

3.中国与周边国家在领海划界问题上争议犹存。如中韩对黄海海域专属经济区及苏岩礁的归属各持主张,至今尚未解决。而中日关于东海海域的专属经济区的划分向来敏感,对钓鱼岛归属的争夺更是接近白热化状态。在南海诸多岛礁中,至今仍有40多个岛礁被周边国家非法侵占,其中越南占据了29个、菲律宾占了9个、马来西亚占了5个[1]。

(二)渔业纠纷现状

1.我国黄海海域与朝鲜和韩国相邻,是渔业纠纷发生的高频地区。中国与朝鲜先后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和文件,对渔民越界捕鱼、渔业纠纷处理、海上救援等做出了明确的条款规定[2]。即使如此,中朝之间的渔业纠纷仍然频发,尤其集中于邻近东经124度的黄海海域,不仅中国渔船被扣押,而且中国渔民经常遭到朝鲜海警的殴打和虐待。中韩渔业纠纷自《中韩渔业协议》签订以来就逐渐显现,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2.我国在东海海域的渔业纠纷主要集中在中日之间,而钓鱼岛海域附近则是中日渔业纠纷的核心地区。中日两国政府虽然于1997年11月签署了《渔业协定》,但并没有在解决中日渔业纠纷上起到很好的积极作用。2010年发生的中日撞船事件直接导致中日双边关系的急剧恶化,而后日本政府甚至企图将钓鱼岛等具有争议的水域“国有化”,打破了中日有关钓鱼岛“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既有默契,导致两国在钓鱼岛海域对峙局面的持续紧张。

3.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没有涉及渔业问题,而现阶段中国与南海有关声索国①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大多是因渔业纠纷而起,主因在于中国与南海声索国之间至今尚未签订渔业协定,以致给渔业纠纷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二、相关国家在渔业纠纷中的主要利益诉求

(一)国土空间的拓展

在一定程度上,渔权的争夺实际上是海权的争夺。一方面,渔民在相关争议海域进行捕捞可以宣誓主权存在;另一方面,在相关争议海域对渔船进行登船检查、驱离违规船只等海上执法管理,是对相关海域的实际管控,可以有效宣示主权国家对临近岛礁及海域的所有权。渔业纠纷并不仅仅只是经济和外交问题,更关乎一个国家的海洋主权。因此从领土、地缘因素来讲,渔业纠纷关系着相关国家对海洋空间资源拓展的根本利益。

(二)渔业资源的争夺

渔业资源是指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鱼、虾、蟹、贝、藻和海兽类等经济动植物的总体,是渔业生产的自然源泉和基础,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渔业纠纷最直接的表现便是对渔业资源的争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渔业纠纷主要围绕渔业资源的争夺展开,针对渔业资源进行的争夺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都将存在下去。尽管渔业资源的丧失不会直接威胁到相关国家的生存与安全,但关系到相关国家的重要海洋权益。

(三)经济效益的追求

渔业资源是一国重要经济资源之一。对于相关国家渔民而言,渔业资源也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渔业捕获量的多少直接关乎他们的生活水平。对于相关国家而言,渔业经济虽然所占比重不大,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组成部分。各国尤其是越南、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对渔业资源的争夺,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出于对渔业经济效益的追求。从经济发展因素讲,渔业纠纷的处理关系到相关国家的重要利益。

(四)军事战略的考量

从军事角度上讲,渔业纠纷的处理同样关系到相关国家的重要核心利益。如日本坚持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对正常捕捞作业的中国渔民进行管理,并高调处理,甚至声称在面对危机时不惜使用海上自卫队,其背后有着强化海上力量、应对所谓“中国威胁”、建立区域“军事大国”的目的。南海声索国也以应对中国渔民为借口,积极发展军事力量,以图更好地维持霸占中国南海岛礁的现状,并在未来可能与中国发生的海上冲突中占据优势。从军事角度上讲,渔业纠纷的处理关系到相关国家的次要利益。

(五)政治行为的博弈

从民心角度来看,无论是中国还是周边国家的人民都越来越关注和重视海洋权益的维护,一些国家的政客在竞选时,为了顺应本国“民意”,也往往承诺在处理涉及与他国的渔业纠纷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从制度角度来看,中国分别与日本、韩国、越南签订了相关渔业协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国往往选择性地引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有利于本国的条款,从而加剧了分歧的扩大。如《中韩渔业协定》生效后,大批渔船被迫从传统外海渔场返回我国近海渔场作业,渔民们短时间无法接受传统渔场的丧失,迫于生计,不得不冒险前往相关海域进行捕捞作业[3]。从民心、制度角度分析,渔业纠纷的处理,对于相关国家尤其是中国国民意识均会产生很大影响,关系到相关国家的极端重要利益。

三、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的博弈论分析

(一)博弈模型的设计

构建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的博弈论模型的假设条件如下:

首先,博弈双方均未加入任何明确的、公开针对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的政治、军事联盟,由此假设双方的策略选择均为独立自主,未受第三方影响。其次,鉴于纠纷相关国家围绕渔业纠纷问题进行了多年的对峙与合作,因此,博弈双方均明了己方和对方的策略。最后,假定博弈双方拥有完全理性,知道各种博弈均衡的结果所产生的支付的大小。

模型中有两个参与人:中国,纠纷相关国。中国有两种选择:对峙,合作;纠纷相关国有两种选择:对峙,合作。

以前述的利益诉求分析为基础,对不同层次的国家利益诉求设定不同大小的效用值:军事战略-次要利益效用为1;渔业资源/经济效益-重要利益效用为2;政治行为极-端重要利益效用为3;领土主权-根本利益效用为4。②假设博弈双方在经济发展上的利益只有在相关国选择合作时才能实现,其在模型中的表现为双方效用均增加1。

除民心、制度和文化因素的博弈外,所有博弈均为非合作博弈,即一方得利必有一方受损。在民心、制度和文化因素的博弈中,由于双方均受到较多非理性因素影响,因此在效用上表现出以下特点:双方民众不仅关心渔业纠纷解决的结果,更关心官方在解决纠纷过程中的姿态。因此中方对峙的效用为3,合作的效用为2;而相关国家对峙的效用为3,合作的效用为2。在完成各因素的博弈模型后,依据“功利主义”社会福利函数(即将个体福利的简单加总构成社会的总体福利),对双方各选择结果的效用进行加总,得出双方各行为选择的总效用,即:

Utotal=Ulan+Ures+Ueco+Umil+Ux

其中Utotal表示总的效用;Ulan表示领土地缘方面的效用;Urec表示自然资源方面的效用;Ueco表示经济效益方面的效用;Umil表示军事方面的效用;Ux表示民心、制度和文化方面的效用。

根据以上情况,可以构建出中国与周边国家关于渔业纠纷的博弈模型,具体见图1。

图1 博弈效用表

(二)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博弈模型选择分析

对以上博弈矩阵加以分析可知,该博弈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1,1)和(10.5,10.5)。

我们已经假定博弈的参与方是理性的,都期望获得更多的收益,在进行选择的时候仅仅只考虑自己,而不关心对方。以中国为例,如果中国选择“对峙”,有可能获得1和14的收益,选择合作则可能获得-7和10.5的收益。相对而言,“对峙”比“合作”更安全,获得的收益更多,而“合作”有可能损失收益,风险较大。因此,对于中国来说,不论对方采取什么样的战略,自己的最优选择都是“对峙”。同样,对于其他相关国家而言也是一样的。

在这个博弈中,双方的占优战略都是“对峙”。当双方都采用“对峙”战略时,(对峙,对峙)便成了双方的占优战略均衡,得到的收益为(1,1)。显然,均衡(1,1)的收益较差,这意味着协调失败,因为存在(10.5,10.5)这个对双方来说都是更好的选择。一般而言,(1,1)策略组合被称为风险占优策略,(10.5,10.5)则被称为得益占优策略。在现实中,人们往往会选择风险占优策略而非得益占优策略,因为均衡(10.5,10.5)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自己无法判断对方的行为选择,万一对方没有采取“合作”的策略,自己将损失7的收益;相较而言,选择“合作”策略则可以保证有1的收益。这种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悖论被称为“囚徒困境”。“囚徒困境”反映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关系:每个博弈方都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选择行为,结果却没有实现两人总体的最大收益,也没真正实现自身的个体最大利益[4]。

(三)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策略选择现状

在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愈演愈烈的背景之下,有必要对我国对外渔业合作现状进行一些分析和反思。在现实中,中国与周边国家在渔业纠纷中呈现“对抗与合作并存”、“对抗多于合作”、“合作层次不高”的局面。

中国与周边国家既有以中日、中韩、中越渔业协定为代表的渔业合作,也有涉及中日钓鱼岛、中菲黄岩岛和中韩东海渔业的激烈对抗。相较而言,双方的对峙远多于合作,尤其是在争议海域。自日方逮捕中国船长詹其雄和钓鱼岛“国有化”始,双方的对抗愈演愈烈;中国渔民刺死韩国海警和韩国抓捕中国渔民则引发两国民间情绪的爆发。双方之间既有民间之间的对抗,如抗议游行;也有政府间的对抗,如双方海事船的对峙,菲律宾多次逮捕中国渔民并判刑。既有政治对抗,如外交抗议;也有经济文化对抗,如中国游客赴日降温,双方文化交流减少等。在这一系列冲突的爆发和升级背景下,相关渔业协定早已形同虚设。双方的合作在水平和层次上也是极为有限的,且并没有在解决纠纷中发挥该有的作用。到目前为止,中国虽然与日本、韩国和越南签订了渔业协定,但这些协定对中国而言是不太公平的,中国渔民丧失了大量传统作业渔场。然而相关国家却以协定为据,加大对本国专属经济区和钓鱼岛等争议水域的执法巡察力度。这样的“合作”,不仅没有缓和局势,反而加剧了“对抗”。纵然双方都有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但其中涉及的利益纠葛以及双方的不信任却往往裹挟着中国与周边国家在实际操作中选择对峙而非合作。

然而,“对峙”极易引发进一步的冲突,甚至引发局部战争,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主题的今天,对抗所带来的成本和支付的代价是极其昂贵的。中国与周边国家围绕渔业纠纷所进行的博弈并不是一次性博弈,而是一个长期的重复博弈的过程。中国或者相关国家并不能保证每次都在选择“对峙”时占据优势。虽然在博弈中选择“对峙”策略可以获得单次博弈的效用最大化,但一旦博弈失败将损失惨重。

四、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的解决路径

无政府性质是国际体系的自然属性[5],在盛行权力政治和机会主义以及偏好相对效用的国际社会,如何跳出这种囚徒困境,是化解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的关键所在。

(一)进行有效的博弈协调是解决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渔业纠纷的关键

一般而言,造成博弈行为不协调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信息问题,即无法判断对方采取何种行动;二是约束问题,那些违背协定者往往不受处罚。据此,协调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博弈的对策有三:第一,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信息的不完全是博弈协调性不高的最主要原因。假如博弈各方能够对对方的偏好、选择等信息加以完全的掌握,则一般就不会造成个人理性冲突,因为信息的完全将有助于确保对可能发生冲突的预判。博弈双方的信息沟通可通过建立双边、多边对话机制,尤其加紧建立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如热线联络机制,加强驻外使领馆、涉外机构、远洋渔业企业和渔船之间的联系,以处理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随时可能发生的渔业纠纷。第二,建立有力的违信惩罚机制。从一国的现实角度来考虑,对国家利益的维护和争夺是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的理性和由此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对合作构成威胁的主要因素。因此,应该通过违约惩罚的方式,改变博弈的效用矩阵,让合作成为更优的选择。这种约束和惩罚机制可由三种类型组成:自我约束、对方约束和第三方约束。第三,强化博弈双方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是一切合作的基础和前提,缺少共同利益基础往往导致博弈双方在博弈中采取单方面行动而无所顾忌,博弈矩阵因缺少共同利益而没有产生帕累托最优纳什均衡,却存在帕累托劣解纳什均衡。强化双方的共同利益,进而夯实合作基础,可以更好地解决纠纷。

(二)正确认识和解决渔业纠纷背后的利害关系是解决中国渔业纠纷的根本

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渔业纠纷并不仅仅只是单纯的资源争夺,其中涉及国土的拓展、经济效益的追求、军事战略的考量、政治行为的博弈。倘若将这些问题同渔业纠纷的解决割裂开来,只会陷入矛盾复矛盾、纠纷复纠纷的死循环。有效地解决渔业纠纷,需要中国政府主动推动与周边国家的对话与谈判,合理解决海洋主权争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积极推进与邻国的海洋划界。当主权界定清晰之后,渔业纠纷便不再是一个难解之题。研究建立双边或多边渔业合作政策和机制是解决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渔业纠纷的保障。这需要中国政府重新审视既往的渔业合作政策,为研究建立新的渔业合作框架和机制积累经验教训。第一,在政府层面,可以考虑建立双边或多边海上渔业联合执法队伍,共同执法,以避免违规执法行为的发生。第二,在民间层面,可以加强双方民间团体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合作网络。有学者曾提出可以考虑与周边国家订立双边或者多边性质的《国际社会共同保护海外公民安全协议》,并尽可能成为联合国文件和国际法的一部分[6]。第三,在法律层面,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是当务之急。有效的法律机制和管理部门是推动渔业合作的重要保障。各参与国在根据目前现状情况下,应对当前的渔业协定等相关条约进行完善,各国应针对相关条约确立相关渔业合作办法,作为渔业纠纷解决的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在中国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道路上,会遇到一系列诸如渔业纠纷之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如何处理和应对与周边国家的海上渔业纠纷与冲突已经超越了渔业问题本身。在当前“一路一带”战略规划、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美国“重返亚太”的背景之下,营造和谐的周边安全环境和地区秩序对中国的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为此,中国应加强与周边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主动发展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通过共享合作成果,扩大共同利益,增强彼此互信,淡化矛盾和冲突,改变博弈矩阵,有效解决中国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

注释:

①主要指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文莱等国。

②效用值大小的不同仅表示各层次国家利益相对不同的重要性,不表示不同层次国家利益重要性的绝对差距。

[1]朱坚真,陈泽卿.南海发展问题研究[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3:23.

[2]邱昌情.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渔业纠纷及其对中国周边外交的影响[J].社会主义研究,2013(6):148.

[3]熊涛,车斌.中韩渔业纠纷的原因和对策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9(19):9166.

[4]朱富强.活学活用博弈论[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270.

[5]阎学通,阎良.国际关系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4.

[6]保护海外公民应有新思路[N/OL].(2012-04-05).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4/05/c_122930925.htm.

A Study on the Fishery Disputes between China and Its Neighboring Countr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ame Theory

HU Gaofu ZENG Fanqiang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hool,Zhejiang Ocean University,Zhoushan 316022,China)

In recent years,countries of the world attach more and more importance to marine rights and interests,the multiple fishery disputes between China and its neighboring countries aroused attention inevitably in this background.Game theory can provide a new perspective for understanding and analyzing it.Through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game utility of geographical territory,natural resources,economic interests,military strategy,and system and historical tradition,we can find the fishery disputes between China and its neighboring countries are easy to fall into a prisoner’s dilemma.It requires both parties to exercise restraint and calm, properly handle disputes and maintain peace in the region.

game theory;fishery dispute;action coordination;countermeasure

D829.12

A

1008-8318(2015)04-0006-06

2015-01-13

胡高福(1962-),男,浙江杭州人,副教授,研究方向:海洋经济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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