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娄室神道碑碑文的史料价值述要

2015-08-15 00:53王久宇
关键词:金史完颜碑文

王久宇,孙 田

(哈尔滨师范大学金源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完颜娄室,金朝开国时期的著名武将,在伐辽攻宋的战争中功勋卓著。大约在完颜娄室病故四十多年后,也即金世宗大定年间,朝廷为表彰娄室的功勋,专门为其立建了记录其生平业绩的功德神道碑,地点位于今吉林省长春市东郊的石碑岭。虽然该神道碑早已佚失,但幸好有《柳边纪略》等文献传抄其碑文。传世碑文虽然残缺不全,但大部仍完整,可供后人通过碑文了解金初完颜娄室等人驰骋战场、伐辽攻宋的大量史事。据统计,完颜娄室神道碑碑文有四千余字,而《金史·娄室传》只有不足两千字。因此,完颜娄室神道碑的碑文不仅对于我们研究娄室本人,而且对于研究金初历史都是具有史料价值的。笔者认为完颜娄室神道碑碑文(本文所取碑文文字选自张中澍先生人校注的《完颜娄室神道碑》,引用碑文不再单独注释,见陈相伟、张中澍等校注《金碑汇释》,以下简称“碑文”)[1]在下列方面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一、碑文详细交代了娄室祖先及娄室本人早年的历史

《金史》记述完颜娄室出身和出道经历,只在《娄室传》中有短短两句话:“娄室,字斡里衍,完颜部人。年二十一,代父白荅为七水诸部长。”[2](P1649)从《金史》的这两句记述中,我们所能了解到的有关娄室身世和早年经历的信息极为有限,而碑文则提供了《金史》所不载的大量有价值的历史记述。

1.关于娄室祖先

碑文记载娄室先祖和祖父的历史非常详尽:“王讳娄室,字斡里衍,与国同姓。盖其先曰合笃者,居阿注浒水之源,为完颜部人。祖洽鲁直,赠金吾卫上将军,以财雄乡里。枝属浸蕃,乃择广土徙雅挞濑水。拿隣麻吉等七水之人皆附丽焉。”碑文中的这段历史记载,是包括《金史》在内的现存辽金史其他文献资料所不载的,甚至合笃、洽鲁直等人名也不见诸其他历史文献。从这段碑文记载中,我们可以得知如下历史信息:一是娄室家族之所以以金朝皇族的姓氏完颜为姓,乃是因为当年他的先祖合笃生活在阿注浒水(《金史》称为“按出虎水”)之源,并在此加入完颜部并成为完颜部人。如按接下来的碑文所记,娄室“父白答,赠金紫光禄大夫,事世祖(劾里钵)为七水部长”的情况向前推算,合笃加入完颜部大致是在金朝四世祖绥可徙居按出虎水之后,即大体在昭祖石鲁时代前后。这个情况也说明了,在函普―绥可一系女真完颜部迁居按出虎水之前,合笃这一部女真人本并不姓完颜。因此,这一信息有助于我们理解金朝建国前女真完颜部发展的历史情况。二是娄室的祖父名叫洽鲁直,被追授金吾卫上将军的官职。三是为适应本部族规模发展壮大的需要,娄室祖父洽鲁直曾率所部迁徙到雅挞濑水。四是迁徙雅挞濑水之后,拿隣麻吉等七水部都归附了洽鲁直。

2.关于完颜娄室青少年时期出道的经历

《金史》中没有留下有关娄室青少年时期出道的经历。关于娄室青少年时期的成长和表现出来的个人品质,碑文记载:“王简重刚健,矫捷过人,擐甲蒙胄,手之所及,无不超越。而器识深远,幼不好弄,卓然有成人器,为乡闾所爱。年十有四,金紫公(娄室父白答)知其材,曰:‘儿胜兵矣’。乃献于穆宗。一与语,器之,曰:‘是子他日可以寄军旅重任尔。’”这是说,娄室自幼即表现了卓越的个人素质,在十四岁那年被自己的父亲白答推荐给穆宗盈歌,并且深得穆宗盈歌的器重。

《金史》和碑文均记载,娄室二十一岁那年代父为七水部长。而碑文记载娄室青年时代参与了三次重大的历史活动,则完全为《金史》所不载:一是娄室参与平定腊醅、留可、婆诸刊等人的叛乱,并立功受赏。碑文原文记述:“阿拍、留可、蒲余罕等相继逆命,王从之征,屡立战功受赏。”阿拍,《金史》作“腊醅”;蒲余罕,《金史》作婆诸刊,石显之子。上述三人叛乱事见《金史》卷67 的《腊醅传》、《留可传》和《石显传》。但《金史》未曾提及娄室参与平叛战争,此处碑文为第一次提到娄室参与平叛战争并立功的历史情况。二是娄室参与征讨辽人萧海里的战斗。《金史》卷1《世纪》的穆宗九年(1102年)条下,记载了辽人萧海里叛辽入女真后,被女真人杀死并献其首级于辽的基本情况,《金史》没有提到完颜娄室参与了征讨活动。碑文则记载了娄室参与此事的具体情况,“辽人萧海哩(《金史》作‘萧海里’)叛,入于系辽籍之女直部。穆宗使王觇之所在,勒兵讨捕。王登先鏖击,蒙赏,以甲胄俱装战马。”三是娄室参与了征讨高丽和讨伐斡豁的战斗。《金史》的《世纪》《斡带传》《斡赛传》《斡鲁传》《高丽传》等均记载了女真人征讨斡豁和高丽的战争,其中尤以《斡鲁传》对此记述得最为简洁清楚:“康宗初,苏滨水含国部斡豁勃堇及斡准、职德二部有异志,斡带治之,斡赛、斡鲁为之佐,遂伐斡豁,拔其城以归。高丽筑九城于曷懒甸。斡赛母疾病,斡鲁代将其兵者数月。斡鲁亦对筑九城与高丽抗,出则战,入则守,斡赛用之卒城高丽。”[2](P1631)在《金史》中多处有关这两次战争的记述,均记载斡带等讨伐斡豁在前,斡鲁等征讨高丽在后,并且均无有关完颜娄室参与其中的记录。而碑文记载高丽出兵“曷懒甸,进筑九城……什实款(《金史》作石适欢)帅师讨之,王从其攻城”在前,完颜娄室“从魏王斡带讨讹浑(《金史》作斡豁)叛帅”在后。似乎碑文与《金史》的相关记录有很大差异,那么是否可认定其中至少有一种记载是误记呢?笔者认为,碑文和《金史》都不是误记。具体的情况是,按照《金史》中《世纪》和《高丽传》的记载,在穆宗末年至康宗二年(1104年)期间,高丽和女真之间因争夺曷懒甸时有冲突发生,“(康宗)二年甲申,高丽再来伐,石适欢再破之”[2](P16)。对照碑文,女真人以什实款(石适欢)作为统帅“帅师讨之”的应该是康宗二年的这次高丽来伐,而不是后来康宗四年(1106年)斡鲁等人征讨高丽的那次战争。那么,康宗二年的这次战争当然是在斡带等讨伐斡豁之前了,娄室参加的也就是这次对高丽的战争,在对高丽久攻不克之际,娄室为主帅石适欢出谋划策,正如碑文所谓:“王言之于帅曰:‘宜遏彼外援,绝其饷道,可不攻自下。’”在跟随石适欢讨伐高丽之后不久,娄室又参与了以斡带为统帅的讨伐斡豁的战斗,碑文记曰:“攻其城,王登自东南隅,斧其楼柱,流矢中手,贯于柯,攻犹不已。”在这次战斗中,娄室表现出勇敢顽强的战斗精神。

二、碑文文字可补证《金史》的若干遗漏

1.完颜娄室参加了攻打宁江州的战役

辽天庆四年(1114年),完颜阿骨打誓师伐辽,并于当年十月打响了伐辽第一战——宁江州战役。《金史》的《太祖纪》《娄室传》等均未记载娄室参加了此役,只是记载在宁江州战役后,“使完颜娄室招谕系辽籍女直。”[2](P25)而碑文则明确记载,在阿骨打攻打宁江州之前,完颜娄室参与了战前的谋划,而且“太祖攻取宁江州,王登先以战”。这说明,娄室不仅直接参加了女真人攻打宁江州的战役,并且在此战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碑文的这一记载,亦在《辽史》以及《金史》卷72《活女传》中得到了间接印证。《辽史》卷27《天祚皇帝一》的天庆四年(1114年)秋七月条下记:“阿骨打乃与弟粘罕、胡舍等谋,以银朮割、移烈、娄室、阇母等为帅,集女直诸部兵,擒辽障鹰官。及攻宁江州,东北路统军司以闻。”[3](P328)这是说,娄室参与了攻打宁江州战役之前的军力集结。这段材料虽然没有直接说娄室参加了攻取宁江州战役,但实际上在没有其他极特殊情况下,娄室是不会退出宁江州战役的。《活女传》亦记载:“活女,年十七从攻宁江州。”[2](P1653)活女,是娄室十七岁的长子,所谓“从攻宁江州”,想必只能是跟随其父参加了攻打宁江州的战斗。

2.完颜娄室在攻打黄龙府战役中立有殊勋

黄龙府,为辽朝的军事重镇,此地乃是完颜阿骨打建国后首选的攻击目标。收国元年(1115年)九月,女真金朝的军队攻克了黄龙府。正史的有关篇章在叙述攻打黄龙府之战的史事时,大多比较简略,对娄室等所立功勋亦无过多的交代。如《金史》卷2《太祖纪》记载:收国元年(1115年)“八月戊戌,上亲征黄龙府……九月,克黄龙府。”[2](P28)《金史》卷72《娄室传》记载:“与银朮可攻黄龙府,上使完颜浑黜、婆卢火、石古乃以兵四千助之,败辽兵万余于白马泺。”[2](P1650)《辽史》也只简略记为:天庆五年(1115年)“九月丁卯朔,女直军陷黄龙府。”[3](P332)

碑文在记述娄室等参与的黄龙府之战时,则花费了颇多的笔墨。在黄龙府战前,完颜阿骨打召集众将商议攻取方略,碑文中详细记录了完颜娄室为完颜阿骨打建言献策的情况,显示了娄室卓越的军事谋略,娄室建言:“黄龙,辽之银府,所以圉边者,拒守甚坚。若不行遏其巡属,使绝外援,则未易可拔,请试效之。”按碑文所记,阿骨打采纳了娄室所献方略。首先讨平了“自辽水以北、咸州以西暨诸奚部城邑”。之后,阿骨打又遣娄室一军驻扎黄龙府东南,扼守敌军出入之咽喉要道,“且巡其村堡,凡有以应援者,使不得交通,度城中力屈可攻,使驰奏。”碑文亦记载,在围攻黄龙府的战斗中,“王攻东南隅,选壮秉苋倚梯,望其楼橹,乘风纵火。王乃毁民家、堞,趋士力战,至火燃靴伤足而不知”。在各路军马打击之下,金朝军队终于攻陷了黄龙府。据碑文记载,黄龙府之战后,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表彰了此役立有大功的完颜娄室,“赏御马一,奴婢三百,仍赐誓劵,恕死罪”。碑文记载的黄龙府战役中娄室的战前谋划、讨平黄龙外围、扼守要道、率队火攻、火燃靴伤足而不知以及战后受奖等情况,不但完全为《金史》所不载,而且碑文详细具体地描述了完颜娄室等攻陷黄龙府的战争场面,是难得的形象化的历史资料。

3.娄室与付古乃在天德之战前有过激烈争吵

天辅六年(1122年),当斡鲁、娄室等伐辽诸军在天德地方会师之际,“夏国王使李良辅将兵三万来救辽,次于天德之境”[2](P1634)。碑文也记,“闻夏人出兵三万援辽。”在敌众我寡、形势危急之际,金军统帅部内发生了意见分歧,《金史》对此的记述是:“时久雨,诸将欲且休息,娄室曰:‘彼再破我骑兵,我若不复往,彼将以我怯,即来攻我矣。’乃选千骑,与习失、拔离速往。”[2](P1650)但按照碑文记载,此时金军统帅部内不仅发生了何去何从的意见分歧,而且分歧相当严重,甚至出现彼此拔刀相向的状况,争吵的双方分别是宗室付古乃和完颜娄室。按碑文记载,当时的情况是:在敌众我寡的情势下,诸将纷纷主张退守休整等待援兵,此时只有完颜娄室力排众议主张主动出击。针对娄室的这个意见,碑文记曰:“宗室付古乃诃之曰:‘尔安轻举?我军既寡,马力疲甚,将何以交战?’王曰:‘制敌如救烈火,一后其时,反为所乘,则难益为功,宜必迎战。’付古乃拔佩刀勃然曰:‘诸帅皆不欲,尔敢咈众邪?’王厉声曰:‘我独与战者,非为身计,盖国家大事耳。阿昆乃欲屈忠勤之志,而沮诸军之气乎?’亦挺刃相向,诸帅大惊,起扞之。”通过碑文的这段记述,可见当时娄室与付古乃之间争吵相当激烈,火药味十足。也据碑文和《金史》记载,娄室的意见得到了主帅斡鲁的坚决支持和落实,并最终取得了此役的完全胜利。当然,碑文肯用大段的文字记载当年的争吵,用意是明确的,即为突出完颜娄室在形势极度险恶的战争环境下勇于力排众议、坚持己见的作风,事实证明娄室的选择是正确的。而这些情况,在《金史》的常规文字表述当中是很难明显看得到的。

4.碑文文字提供了完颜娄室准确的生卒时间、安葬、立碑等情况

有关娄室的生卒时间,正史诸本中只有《金史》记载:“天会八年,薨。”[2](P1653)根据这条记载,读者不能判断娄室去世时的确切年龄。而碑文则明确说:娄室“天会八年十二月九日卒于泾州回之西原,年五十有三。”金太宗天会八年农历十二月九日,当为公元1131年1月9日。中国古人习惯以传统农历记录时间,以虚岁表示年龄,那么以完颜娄室天会八年虚岁五十三岁推算,娄室当出生于公元1078年,即辽道宗太康四年。碑文和《金史》所记载娄室二十一岁时候代父为七水部长,那一年应为1098年,即辽道宗寿昌四年。

此外,正史中也没有娄室病逝后安葬、立碑等情况的明确记载。碑文记载娄室病逝后“归葬于济州之东南奥吉里”。金之济州,即辽之黄龙府,在阿骨打攻下黄龙府后,曾封娄室为万户,守黄龙府。娄室死后,其子活女世袭了黄龙府万户。黄龙府,“天眷三年改为济州……大定二十九年嫌与山东路济州同,更今名(隆州)。”[2](P552)其治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境内。20世纪,随着考古工作者对完颜娄室家族墓地的清理、发掘和考证,完全确定了娄室归葬地的确切位置,即今长春市东郊石碑岭[4]。那么参照娄室归葬地的相对位置,可进一步印证,辽代的黄龙府,即金代的济州(隆州)所在地在今天吉林省农安市无疑。再者,碑文亦记载,金朝“大定十六年,天子思其功烈,诏图像太祖原庙。明年,大袷,配享太宗庙庭,谥曰壮义。又敕词臣撰次之,建碑墓隧。”据此,后人可准确推断,完颜娄室神道碑当建于大定十七年(1177年)之后。

5.关于娄室的后代

《金史》只记录娄室育有三子,即活女、谋衍、石古乃,并分别有传。碑文则记录娄室有七子,留下名字的除上述三人外,还有一子,“曰斡鲁,光禄大夫,迭剌部节度使。”除此之外,碑文还记有娄室孙辈入仕者五人,分别是斛鲁、度剌、宁古、撒葛祝、辞烈。

三、碑文文字与正史文献之间存在若干差异

在有关金初许多历史事件的记述当中,碑文的文字要详于《金史》。当然,碑文的某些记录与《金史》记录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的甚至根本矛盾,这些差异或矛盾也是值得后人进一步研究的。例如:

1.关于讨伐萧海里之战中完颜娄室“登先鏖击”

前文已述,按照碑文记载,完颜娄室参加了讨伐辽叛将萧海里的战斗。但是碑文在记载此次战斗情况时记道:完颜娄室“登先鏖击”。此处记载与《金史》“是役,康宗最先登”[2](P15)的记载矛盾,值得商榷。因无其他材料佐证,究竟是完颜娄室“登先鏖击”,还是康宗乌雅束“最先登”,实难确定,但不排除碑文为突出娄室功业而张冠李戴的可能性。

2.关于蒺藜山、显州之战的先后顺序

《辽史》《金史》等正史文献均记载,1118年1月,即辽天庆七年、金天辅元年十二月,金军先破辽兵于蒺藜山,后拔显州。如《辽史》记:“十二月丙寅,都元帅秦晋国王淳遇女直军,战于蒺藜山,败绩。女直复拔显州旁近州郡。”[3](P336)《金史》记:“耶律捏里军蒺藜山,斡鲁古、娄室等破之,遂取显州。”[2](P1650)碑文则记金军是先克显州,后破蒺藜山,“及斡鲁古、阿思魁等平乾显路,攻克显州,遂与大帅邪律捏里、佛顶战于蒺藜山,大破之。”金军的这两次胜利,孰先孰后,因无第三种资料佐证,难以确定。

3.关于娄室被赐誓券(铁券)

誓券,乃是古代帝王分封诸侯或国家赐予功臣特权时颁发的凭证。金代的誓券(即铁券)“以铁为之,状如券瓦,刻字画栏,以金填之,外以御宝为合,半留内府,以赏殊功。”[2](P1338)碑文记录,在完颜娄室等攻克辽朝重镇黄龙府后,完颜阿骨打表彰了娄室的战功,所谓:“太祖嘉其功……仍赐誓券,恕死罪。”此事之后,碑文中没有再出现给予娄室赐誓券(铁券)之赏的记载。《金史》的相关内容中,在黄龙府之战后,没有提到皇帝赐誓券之事,倒是在娄室俘获辽天祚帝之后,金太宗给予娄室的奖赏是“赐铁券,惟死罪乃笞之,余罪不问”[2](P1651)。可见碑文与《金史》记录娄室获免死誓券的功绩因由以及时间是不同的,那么碑文和《金史》关于此事的记录是否存在矛盾呢?我们有必要对照一下碑文关于娄室俘获天祚帝的有关记载来看。在碑文记载娄室俘获辽天祚帝的后续记载中还有这样的文字:“遂获辽君,厥功茂焉。自今或罹罪,罚,余释勿论,藏之册府……”从这段文意分析,很可能记载了金廷再一次赐予娄室誓券,但此段碑文之前存在大量辨识不清的文字,我们不能断然确定这就是记录有关誓券之事,只能是根据语义来分析和猜测。如果这段记录确实是有关铁券之事的,那么即是说,完颜娄室很可能曾先后两次因功被赐予誓券(铁券),这两次情形不同,很可能是娄室所获得的特权有所不同。这也有待新的证据出现。

4.关于金军破宋将樊夔部

在记述攻宋战争的史事中,碑文亦有记载与正史间有所差异。例如,碑文记载娄室与银朮可破宋军樊夔部:“银朮可独不能办,宗翰遣王以军与之协力。遇宋将樊夔之众十万于城,破之。”而《金史》则记:“宋樊夔、施诜、高丰等军来救太原,分据近部,银朮可与习失、杯鲁、完速大破之。”[2](P1659)可见,按《金史》记载,击破宋将樊夔等部之事与娄室无关。故此事难以确定,当然也不排除张冠李戴的可能性,即碑文为娄室歌功颂德,而把与娄室无关的功劳强安在他的头上。因此,我们对此事同样应抱存疑态度,等待新的相关证据出现。

5.关于娄室死后追赠封号、谥号

碑文记载:娄室“天会十四年,追赠使相。官制行,改赠开府仪同三司,又追封莘王。正隆二年,改封金源郡。”此事既可与《金史》记载相互印证,同时二者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一是关于“使相”。《金史》称:“赠泰宁军节度使兼侍中,加太子太师。”此处碑文中的“使相”,“使”当指泰宁军节度使,“相”,当指侍中。但《金史》记载此事是在天会十三年,与碑文所记天会十四年有所差异。二是关于开府仪同三司、莘王。这也得到《金史》的印证:“皇统元年,赠开府仪同三司,追封莘王。”[2](P1653)《金史》记载:金熙宗天眷元年(1138年)“八月甲寅朔,颁行官制。”[2](P73)此即碑文中所谓“官制行”,颁行新官制三年后的皇统元年(1141年),娄室被改赠开府仪同三司并追封莘王,此与碑文所记在时间上不矛盾,并可互相印证。三是关于金源郡王和“壮义”谥号。《金史》记:“以正隆例改赠金源郡王,配享太宗庙庭,谥壮义。”[2](P1653)此处所记改赠金源郡王的情况与碑文可相互印证。但碑文记载的“明年大袷,配享太宗庙庭,谥曰壮义。”是指大定十七年(1177年),完颜娄室配享太宗庙庭,并被定“壮义”谥号,此处事实为当时人记当下历史,相对更为准确,故此事应以碑文为准。

此外,按照碑文所述史事,对照《金史》《辽史》《宋史》等正史文献,完颜娄室在女真人建国、伐辽、攻宋的过程中所参与的绝大多数历史活动,碑文与正史文献之间皆可相互印证。在此不一一赘述。

[1]陈相伟,张中澍,等.金碑汇释[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

[2]脱脱.金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脱脱.辽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刘红宇.长春近郊的金代完颜娄室墓[J].北方文物,1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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