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的干部工作

2015-08-15 00:53李若辰
关键词:在职干部陈云延安

李若辰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上海 200241)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干部,早在抗日战争爆发前,毛泽东曾指出:“指导伟大的革命,要有伟大的党,要有许多最好的干部。在一个四亿五千万人的中国里面,进行历史上空前的大革命,如果领导者是一个狭隘的小团体是不行的,党内仅有一些委琐不识大体、没有远见、没有能力的领袖和干部也是不行的。”[1](P277)随着抗日战争的不断深入、抗日根据地的逐步形成,中共的工作范围不断扩大,需要越来越多的各类干部来处理党政军以及各专门性的工作。

同时,一大批革命青年、进步人士、爱国知识分子奔赴延安,毛泽东面对大量人才来到延安的情况,十分欢迎人才前往延安,并提出应更广大地培养人才,“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可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但是,现有的骨干还不够支撑斗争的大厦,还需广大地培养人才。目前,在革命斗争中已经涌出很多的积极分子,我们的责任,就在于组织他们、培养他们、爱护他们,并善于使用他们。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2](P526)。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非常重视干部和干部的培养,把干部看作影响革命胜利重要因素,并以开放的心态面对各类的人才,重视新干部的培养。

陈云在当时负责组织部的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干部工作,在《关于干部工作的若干问题》[3](P211)一文里,陈云专门强调了干部的重要性。他指出:斯大林同志在1935年曾经指出,“人才、干部是世界上所有宝贵的资本中最宝贵最具有决定意义的资本。应该了解:在我们目前的条件下,‘干部决定一切’。”陈云对干部的认识是正确的,在革命时期,党的所有方针政策都要通过干部去传达、实施,并最终落实。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是党的组织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应当具有更清醒的认识和更强大的能力。只有更好地培养干部并建设可靠、坚实的干部队伍,才能保障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并最终获得革命的胜利。陈云重视干部,认为“干部决定一切”,是在干部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形成的认识,发展和丰富了党的干部工作思想。

一、干部政策初步确立:“十二字方针”

中共通过实际工作的不断探索,逐步确立了干部政策。1937年,陈云被任命为中央组织部部长。1938年9月,陈云在抗日军政大学向即将奔赴前线的毕业学员发表题为《论干部政策》的讲演。首次详细论述了党的干部政策,党的干部政策可以看作党的“用人之道”。这次演讲中所阐明的干部政策可以基本概括为十二个字——“了解人、气量大、用得好、爱护人”,即“十二字方针”。

1.了解人,是正确使用干部的前提。对干部要了解得彻底是很困难的,如果对于一个干部没有全面的认识,选拔任用他后就容易在工作中出现很大的问题。陈云认为在了解干部的过程中,应该避免出现两种错误的倾向:一是不从全面了解人,不深入地了解人,只是道听途说看到别人的一面,不能全面地看到;二是只看到这个人能力的高低,没有看到他品质的好坏,只看到这个人现在的表现,没有看到他以前的表现。要全面地了解人,既要看到长处又要看到短处。一个人的长处里同时也包括某些缺点,短处里同时也含着某些优点。要通过对干部的了解,帮助其安排合适的工作,干部就能发挥其特长,获得更适合自己的岗位和发展空间,更好地投身到革命事业中去。同样,任何有才干的干部肯定不会是十全十美的,尤其是那些敢于开创新局面的干部,在开拓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这都是难免的,不能因为怕犯错误就不去做事,更不能因为干部有缺点就不任用,在充分了解干部的优缺点后,如何扬长避短才是领导干部应当思考的问题。

2.气量大,就是要广泛地团结人。陈云说:“十年来,人心大变,不管男女老少,都不怕艰苦,不远千里来延安。干革命如果怕复杂,便会愈弄愈复杂,不怕复杂,革命就好办。只有几个人,不要发展,才简单,但是革命一定不会成功。共产党是先锋队,要领导广大的后备军,要与广大群众打成一片,它周围必定是复杂的,要团结更多的同志和广大的群众。”他认为共产党人应向孙中山学习,“孙中山先生是一个伟大的人物,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几天之内全国就有十几个省起来响应。何以孙中山先生能够成功呢?原因之一就是他气量大,什么红枪会、哥老会、三教九流的人他都要,不论党派成分,各种人都要,所以才能成大事。我们也必须善于用人,只要这个人有一技之长,就要用,只有这样,才能成大事业。我们能不能说只有共产党人才是了不起的人才呢?不见得。社会上的人才不知有多少,许多人都不是共产党员。所以我们要有大的气量,善用各种人才。单枪匹马,革命到底是干不成功的。”[3](P113)还有,气量大一个重要表现是党对尊重和团结非党干部的重要政策。针对存在于党员与非党干部之间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要气量大,尊重和团结非党干部。

3.用得好,就是要正确的使用干部。陈云认为,用人用得好就是“只要是在你的领导下的人都能很高兴工作,都很积极工作,能够这样,工作就一定会做得好”。要善于使用干部,解决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态度诚恳,要大公无私、任劳任怨,对人以同志式的态度,不可有架子。在党内不怕有人说错话,就怕大家不说话,领导干部一定要虚心,多听不同意见,要注意不同意见里面的合理部分。在处理干部的安置工作时时,要遵循德才兼备、扬长避短的原则,将干部选拔和安放到党的最需要、最适合的环节上。在实际的干部工作中,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正确理解、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选拔标准,努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合理安排干部工作,使用干部到当时当地最需要的环节上,而不是平铺分配。选拔干部,并把他们安置在最合理的岗位上,要注重党的革命事业建设的要求,同时又根据干部的才能,使他们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有效地促进党的干部队伍建设,从而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4.爱护人,要关心爱护好干部,是一种过程管理。陈云说:“使用干部不要今天拉起来,明天又放下去好像打桩一样,既然提拔起来,要经常关注他的工作,等到他实在不能支持的时候,要想办法帮助他。不要等他垮台以后,再来追究责任、撤换他的工作。对下面干部任何不安心的问题,都要想办法解决。当涉及一个干部政治生命的时候,要很郑重很谨慎地处理。对于干部不要‘抬轿子’,要实事求是。”[3](P109-122)党对一些有争议的干部审查,要求审慎、严肃、细致地对待,坚持查清事情的始末,不冤枉任何一个干部。

二、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德才兼备,以德为主

中共的建设需要大批干部,选拔任用什么样的人当干部,有个标准问题。“选贤与能”在党的干部选拔任用上的具体体现就是坚持德与才相统一。毛泽东、陈云等党的领导人一直重视干部的德才问题,但在实际工作选拔干部时,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对待干部的德与才的比重问题。如果选拔干部德与才的比重处理不好,整个干部工作就会受到影响,这不仅容易导致干部的思想波动,还会影响到党的各方面的工作,危及党的革命事业。

1940年11月29日,陈云撰写《关于干部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讲话提纲,首次正式提出提拔干部要“德才并重,以德为主”的主张。反对只顾才而不顾德,也反对只顾德却不顾才。才和德应当是统一的。才不是空才,德也不是空德,主要应看其在完成任务中的表现[3](P214)。把考察干部的德才放在实际工作中,是看他们做了什么、怎么做的、做的效果。将德与才放在一起考察,二者缺一不可,但“以德为主”是把德放在干部考察的中心地位,首先要看干部在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是不是符合党的要求,然后再去衡量干部的才能,干部的才能固然重要,但在革命的实践中是可以锻炼的;如果干部的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存在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才能越大,对党的事业造成的伤害也就更大。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战场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当时在延安的中共中央党员人数不断增加、党员队伍不断扩大,日本帝国主义对华侵略战略开始调整,加强调动兵力攻打八路军、新四军抗日力量,敌后根据地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在1939年和1940年两年中,仅华北地区日军出动千人以上的大规模的“扫荡”就有100 多次,使用兵力总计在50 万人以上[4](P162)。应对这样的严峻考验,敌后抗日根据地对干部的需求增加,但战争条件非常艰苦,个别新党员干部开始不愿意前往敌后根据地,这一情况随着战争的进行逐步凸显。

严格党的纪律在党的干部政策中有着重要作用,干部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品质。当时延安的一些新党员只是经过一些学校的学习,生硬的理论掌握了一大堆,却忽视了实践的作用,干部是从实践中锻炼出来的。在分配党员工作时,党固然要考虑到个人的特长,但主要还是要服从党的工作需要[3](P124)。很多新党员干部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检查自己是否按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一些原本要求调换工作的干部主动请求撤回,一些分配工作还未到岗的干部主动及时到岗,形成了良好的风气。

“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在强调政治素质的同时,中共也十分重视干部的才能,干部需要的才能包括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同时应具备相应的领导才能。一个干部只有德好是不够的,有德无才的干部在政治上虽然是能够信赖的,但由于缺少必要的文化知识、业务能力,使得其在决策和组织方面难以发挥作用,无法完成好工作,更不能在工作中找出新思路、新方法。因而,干部的选拔不能只注重“以德为先”,必须“德才兼备”,对那些有德无才的人不能委以重任。

“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选拔任用标准不仅在当时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更对党的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虽然陈云在新中国成立以后转向负责经济、生产等方面的工作,但他一直关注着党的组织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伴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党的干部选拔工作中出现了只重才而忽视了德的现象,陈云结合新时期的干部工作实践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德才并重,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准则。

三、干部教育是重中之重:学校教育与在职教育并行

延安时期,中共通过开展干部学校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培养了大量的干部,这些干部后来大都成为革命建设的中坚力量,确保了中共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的顺利执行,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人才基础。同时,这一时期的干部教育也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干部教育和培养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中共对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的干部教育不断开展,专门性的学校纷纷成立。陕甘宁边区出现了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中央党校、中国女子大学、行政学院、军事研究院、自然科学院、中国医科大学、鲁迅艺术学院、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延安民族学院、日本工农学校、延安大学,以及陕甘宁边区师范学校、边区农业学校、新文字干部学校、边区职业学校、警政学校、边区医药学校、鲁迅师范学校、边区党校、纺织学校、八路军抗日军人家属学校和荣誉军人学校等20 多所干部学校[5](P375)。这些学校都有自己的教育方针,培养方向清晰,并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充实教学内容,使得干部学校能在短时期内培养出一大批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人才,为党的各方面建设提供了保障。

学校是干部教育的重要途径,但长期缺乏实践的学校教育容易造成教条化、刻板化的问题,在实践中探索和学习是很多从学校走出来的年轻干部十分需要的,而且一些经过拥有革命实践经验的老干部缺乏理论修养,很难进一步提升自己,他们工作繁忙,无法长时间地离开工作岗位,这就使得在职干部教育尤为重要。很多教员组织了各种学科的研究会,成立了各类短期训练班,形成了普遍的干部学习高潮。很多干部通过实践和理论的结合,进一步丰富了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了自身素质,对当时的抗日根据地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938年10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六届六中全会,这次会议确定了在职干部的教育方针:“一般地说,一切有相当能力的共产党员,都要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都要研究我们民族的历史,都要研究当前运动的情况与趋势;并经过他们去教育那些文化水平较低的党员。特殊地说,干部应当着重研究这些,中央委员和高级干部尤其应当加紧研究。”[2](P532-533)在六届六中全会对在职干部教育的推动下,各级机构有系统、有计划地成立学习小组,系统地学习、研究理论知识和现实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分析能力。

在对在职干部教育的实践中,由于干部原本的知识素养不同,干部的学习差异体现出来,因此,党及时调整了在职教育的方案。1939年3月,中共中央干部教育部制订了《延安在职教育暂行计划》,根据干部的文化水平和工作经验的差异,把在职干部教育对象分为甲、乙、丙等三类,对每一类的学习内容都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延安在职教育暂行计划》施行后,在职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很多干部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了自身的才能。通过总结六届六中全会以来在职干部教育的经验和教训,到1942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发布了《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把在职教育的内容系统地归纳为业务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和理论教育。在职干部教育内容逐步完善,在职干部教育的制度基本确立,形成了干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式。

延安时期,中共的干部工作相对集中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学校、在职教育,通过工作实践逐步形成了干部的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监督干部权力,防止干部滥用权力给党的建设造成不良影响,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关于量刑标准,该条例规定:贪污千元以上者处死刑;贪污五百元以上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凡犯贪污之罪,应追缴其贪污所得财物,无法追缴时,则没收其财产抵偿[6](P420)。在此条例颁布之后,陕甘宁边区的反腐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边区1939年年初至1941年6月间20 个县的统计,由司法机关审理的主要刑事案件中,有关贪污的刑事犯罪案件从1940年年初的644 件下降到1941年上半年的153 件[6](P420)。在此基础上,1943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对奖励的条件、惩戒的情况、奖励办法和惩戒方法都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初步建立了干部奖惩制度,激励和督促干部更好地完成工作。

除了干部的奖惩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党对干部的审查非常重要。1940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央关于审查干部问题的指示》,对审干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说明。当时,党建立了各级审干机构,方便统一管理,以确保审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不同部门的审干机构负责各自审查各自部门的干部,比如,军队干部由总政治部管,中央西北局管边区政府的干部,中央组织部管中直机关的干部。各级审干机构负责审查各级干部,比如,地委和县委干部科负责审查支部书记以上干部,县委干部科负责审查每个支部委员,区党委干部科负责审查县委委员以上干部。在军队中,团政治处审查班排长及支部委员等干部,旅和支队政治部干部科审查连长指导员和支书以上军政干部,师政治部审查营军政干部,八路军、新四军政治部干部科审查团以上军政干部,军政学校和党校干部科审查每个教职员及学生。在各级审干机构建立后,审干不仅是以前只针对少部分人和特殊问题的工作,而转变为一项经常性的日常工作。审干工作对当时对纯洁干部队伍,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并为后来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毛泽东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选集: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陈云文选: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刘家栋.陈云在延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

[5]梁星亮,等.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局部执政史论[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6]双传学.毛泽东干部教育思想研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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