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银行:自学考试制度转型的方向与机遇

2016-01-15 20:44张达志冷士良李培培
学理论·下 2015年12期
关键词: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转型

张达志 冷士良 李培培

摘 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自学考试制度面临发展的瓶颈,通过对比分析自学考试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的内涵、构成和运行模式,指出自学考试制度与学分银行制度在理念和形式上的不谋而合,提出了以自学考试制度框架为建设基础,从战略规划层面的学分银行模式选择、制度政策层面的运行保障和技术操作层面的标准建设三个方面开展自学考试转型学分银行制度的路径设计探索。

关键词: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转型

中图分类号:G72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6-0144-02

引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曾被视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各种教育形式的万能接口”等。它的权威性和法律依据是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之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是典型的精英型教育,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不足5%,作为成人教育的一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加速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同时,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在教育机会均等的同时,自学考试制度还保证了教育起点的均等。由于自考生的社会身份特殊性,自学考试制度以其灵活、开放和整合的特点,满足了学习者工学的双重需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各类成人与继续教育形式呈现多元化发展,自学考试制度也面临新的严峻形势,发展空间越来越小。笔者认为,“学分银行”制度是自学考试制度转型的方向与机遇,能够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与衔接,架构起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之间的桥梁,推进所有学习者正规或非正规的终身学习,探索构建人才成长和终身学习的“立交桥”。

一、“学分银行”的基本认识

1.“学分银行”的内涵与构成

“学分银行”是终身教育理念指导下的一种制度设计,我国“学分银行”的概念由韩国的Credit Bank System翻译而来,关于“学分银行”的概念和内涵,目前,我国学术界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下六种:(1)“学分银行”是一种基于学分制的管理制度,借鉴银行的功能特点,管理的教育的,以学分作为载体,记录个人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的终身的教育经历和成果,并根据相应的规则和标准对学习成果进行认定和转换[1]。(2)邓澳利认为“学分银行”就是具有学分存储和兑换功能的教学管理制度[2]。(3)刘耘疆认为,“学分银行”就是将教育或教学上的安排作出变革或改进而借鉴银行运作的基本机理的一种制度或模式,有广义、中义、狭义之分[3]。(4)彭飞龙等认为“学分银行”是一种将个人终身学习的学习信息进行储存、认证、流通消费及学习信用管理的银行化管理模式[4]。(5)覃兵等认为“学分银行”只是一种学分管理方式,学生通过多种学习途径获得学分,存入个人学分管理系统账户,累积到一定数量,可最终获得高等教育学位证书[5]。(6)杨黎明认为“学分银行”是具有存储和汇兑等基本功能的银行;但存储的是学分,汇兑的是学历或资格证书,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6]。

关于“学分银行”的构成,学者杨黎明认为“学分银行”包含课程标准、学分累积、学分互认、学分兑换和学分诚信五个子系统[7];国内也有学者将“学分银行”细分为课程体系、选课制度、存分机制、贷分机制、兑分机制和学生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8]。虽然研究的角度和侧重点各不相同,但这些观点均内含了学分互认、学分累积、学分兑换等核心要素。

2.“学分银行”制度的主要模式

虽然各个国家和地区国情不同,教育环境不同,“学分银行”制度的模式和特点各异,但其本质都是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从模式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国家资格框架的制度模式;另一类是没有国家资格框架的制度模式。

国家资格框架(NQF)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很短的时间内已成为影响国家教育、培训与资格证书体系的关键性政策工具,如英国资格与学分框架,澳大利亚国家资格框架等。从国际经验看,资格证书体系的发展趋势首先是保证资格证书的可信度与权威性;其次是努力实现框架具有可比性、透明性、同一性,以及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与融通;最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劳动力市场的国际化,应大力推动本国资格框架与国际接轨,推动国家资格证书从国家化到区域化再到国际化。国家资格框架的开发,是实施终身学习战略、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因此,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基于国家资格框架的制度模式。

实施非国家资格框架制度的国家往往通过制定国家层面上的法律、总统令、指导性文件和实施规则,使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有法可依,保障制度的顺利运行。这些国家一般具有较完善的课程体系和学分制,本身有比较健全的资格证书体系,具有完善的教育认证制度,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建立各类教育机构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移的合作机制。

二、自学考试转型“学分银行”的制度基础和条件

1.自学考试与“学分银行”在发展理念与形式上的相似性

国家大力提倡终身学习,开放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学分银行”这种具有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等功能的新型学习制度和教育管理制度应运而生,具有入口开放、教育机会公平、管理灵活、学习年限不定等特点。自学考试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以考试为主要手段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9]。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自学考试制度的特点是宽进严出、以考促学、学分零存整取。与“学分银行”的理念一样,自学考试也是以学习结果的评价为管理对象,具有教育对象的广泛性、施教范围的社会性、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学习形式的灵活性、教育投入的经济性、国家考试的权威性等特点[10]。

2.学业质量评价标准由国家组织实施

教育部自考办的命题组织、考试实施、成绩公布均建立在全国统一的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上,建立起了覆盖全国的中央、省、市及县的四级自学考试组织管理机构,虽然存在着评价方式单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等缺点,但由于学生获得的学分是真实、可靠、可信的,评价质量是公平与公正的,作为第三方的专业评价机构,其权威性和客观性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保证了开放教育宽进严出的原则得到真正的落实。

3.与其他教育形式学分认证取得一定进展

自学考试在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与衔接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一方面,自学考试认可个人在普通高校和正规成人高校的课程学分;另一方面,自学考试还认可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可自动获得学历教育课程的学分,从而避免了相同内容的重复学习。

三、自学考试制度向“学分银行”制度转型的路径设计探索

以自考制度框架为建设基础,进行制度创新和功能拓展,建立起新型的“学分银行”制度需要从战略规划、制度政策和技术操作三个层面开展工作探索。

1.战略层面,我国建设“学分银行”制度的模式选择

我国“学分银行”制度模式的选择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目前我国的教育体制和社会观念不在乎所接受的大学教育的实际效果,唯学历论;其次是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与培训互不融合;第三,重视正规学习,忽视非正式、非正规学习。

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我国“学分银行”制度模式应采取综合性的模式,即建立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综合性国家资格框架为主,建立国家层面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统一各层次、类别、等级资格证书的要求标准,通过阐明标准的要求、学习内容、证书类别及等级、适用范围、评估方式、学习量及晋升路径等,建立起各级各类学习成果沟通和衔接机制、标准与方法。同时,鼓励教育机构通过协议,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作为“学分银行”制度的配套措施,应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与法规,严格落实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准入制度,创造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使职业资格充分发挥其评价劳动力技能水平、调节劳动力供求、引导职业教育与培训发展的作用,提高资格证书的权威性[11]。

2.我国“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的目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年)》提出:“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需要和可持续的发展要求。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也提到“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从国家层面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可以看出我国“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各级各类教育沟通和衔接的机制,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二是推动建立开放的终身学习体系;三是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分析自学考试制度的特点,以自学考试框架为基础,这些目标都是可以实现的。

3.制度政策层面,制定颁布专门的法律与政策

通过梳理研究国外“学分银行”制度的建设与实践,发现这些国家或地区“学分银行”制度的建设均有政府或教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以立法的形式为“学分银行”制度的顺利实施予以保障。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QF)有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发布的白皮书,韩国“学分银行”制(ACBS)有《终身教育法》和《学分认证法》。这些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为“学分银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的自学考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自学考试转型为“学分银行”制度后,需要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基础上进行相应的修订。

4.成立专门的官方管理机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年)》明确提出,政府成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协调机构。在国家层面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国家资格框架的开发、实施与管理;设立专门的行政机构负责与“学分银行”有关的行政事务。建设“学分银行”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仅仅依靠一家机构是无法完成的,必须建立一个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确的管理机构,保障“学分银行”制度的顺利实施。

5.技术操作层面,建立统一的学科、专业、课程标准体系

标准课程是“学分银行”的纲领性文件,它规定了学习者的学习内容和层次,以及一门课程结束后应达到的预期学习目标。标准课程是“学分银行”的认证标准,在不同教育领域获得的学习成果都需要与标准课程进行比较,以此来决定兑换学分的数量。自学考试制度需要在终身学习理念的指导下,对自学考试制度原有课程标准进行改革和扩充,以满足新形势下“学分银行”制度的要求。

6.构建学分认证、积累与转换标准体系

“学分银行”是学分制的高级形态,学分制已成为各级各类资格证书之间进行顺利转换的制度性桥梁,是构建综合国家资格框架的基本要素。因此,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标准体系是“学分银行”制度运行的核心和关键。通过认证标准、积累与转换规则的建立,在所有教育类型、层次和体系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使学习者能够从多轨的教育和培训中自由地进入、选择和流动,为终身学习的真正实现提供保障。

7.建立功能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

网上信息服务系统是“学分银行”制度实施的重要保障。管理机构可以发布相关的政策、标准课程和大纲等信息;学习者可以注册账户,了解自己的学习计划,下载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学位以及缴纳费用等,并随时提供咨询、指导等支持服务;非正规教育机构、“学分银行”管理机构通过此系统实现信息的互动和沟通。

四、结语

“学分银行”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依托自学考试制度建设“学分银行”虽有较好的基础,但自学考试制度与“学分银行”制度毕竟具有不同的功能与属性,不仅涉及教育观念、教育结构体系、教育功能、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一系列深刻的变革,而且涉及终身学习体系构建、教育国际化和劳动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重大社会变革,因此,需要从国家层面及早进行,整体设计,协同推进。

参考文献:

[1]杜社玲.韩国、欧洲学分银行实践及其启示[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1.

[2]邓澳利.学分银行制度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07.

[3]刘耘疆.基于内在机理研究“学分银行”的一直分析范式[J].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2):36-38.

[4]彭飞龙,陆和杰,陈海强,等.构建市民学分银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C]//2009年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年会论文集.2009:115.

[5]覃兵,胡蓉.韩国高等教育学分银行制探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9(12):65-68.

[6]杨黎明.关于创建上海市“学分银行”的理论与实践研究[J].职教论坛,2009(9):4-6.

[7]杨黎明.关于构建我国“学分银行”框架的设想[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31):15-16.

[8]郭庆春,寇立群,孔令军,等.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研究[J].中国远程教育,2011(8):33-35.

[9]王海东,刘素娟.依托自学考试制度构建国家继续教育学分银行[J].开放教育研究,2011(3):31-33.

[10]程世沙.基于个性化教育的自考学分银行制度研究[D].上海:华中师范大学,2012.

[11]赵昕,严璇.发达国家资格框架发展最新态势及启示[J].教育与职业,2012(29):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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