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文学作品外译选材的重要性
——以高罗佩英译《武则天四大奇案》为例

2016-03-15 22:4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英译选材启示

岳 坛

(中央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81)

论中国文学作品外译选材的重要性
——以高罗佩英译《武则天四大奇案》为例

岳坛

(中央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81)

摘要:当前,我国非常重视中国文化“走出去”,文学作品外译便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文学作品外译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这与作品的选材不无关系。荷兰著名汉学家高罗佩英译的《武则天四大奇案》是一部传播效果较好的译介作品,而高罗佩对原作的精心挑选是这部译作成功传播的原因之一。本文旨在通过分析高罗佩对于作品的选材,总结其成功的选材经验,以期对我国文学作品外译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中国文学作品外译;选材;《武则天四大奇案》英译;启示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中国文化“走出去”也上升为国家战略,译介中国文学作品是实现文化“走出去”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事实证明中国文学作品的译介效果却不容乐观。鲍晓英曾指出,“一方面,中国文化迫切需要‘走出去’,国家设立了数十个中国文学译介工程,另一方面,中国文学译介作品在域外接受情况不容乐观,译介效果欠佳”[1]。“英语世界中国作家翻译作品销量若能‘成功’地达到两三千册的指标已属不俗”[2]。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是这也跟文学作品的选材不无关系。目前,文学经典和历史典籍是我国翻译文学作品选材的重要来源,陈小慰认为,“把文化走出去狭隘地认识为经典文学和历史典籍走出去,这实际上是一种急于求成、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望,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3];袁莉也认为,“中国文学经典和历史典籍需要翻译,其受众主要为小众和专业的西方读者,就对中国缺乏基本了解的大众读者而言,这类题材未必能够引发其兴趣”[4]。而英国汉学家蓝诗玲(Julia Lovell)也曾指出,许多西方受众对中国文学还停留在中国文学是“枯燥的政治说教”等负面的认知和判断上[5],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所选择译介的文学作品题材的单一。

综上可以看出作品选材单一影响了中国文学作品的译介效果,有的不仅未能引起西方读者的兴趣,甚至还让他们产生了负面的认识。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在作品的选择上要着实下一番功夫。

荷兰著名汉学家高罗佩翻译的《武则天四大奇案》在西方国家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这一点笔者在下文中会展开论述),笔者研究发现,高罗佩的精心选材是译本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因此,探究高罗佩的选材之道,总结其成功经验,在某种程度上会给中国文学作品外译事业,为中国文化“走出去”提供一些借鉴。

一、《武则天四大奇案》英译本在西方世界的成功传播

首先,《武则天四大奇案》英译本非常畅销,其于1949年由东京凸版印刷公司(Toppan Printing Company)出版,1976年由纽约都佛出版社(Dover Publications Inc.)再版。对于第一次出版时的情况,“高罗佩在日记中写道,他自费出版此译本,结果非常畅销,六个月内便收回了成本还有盈利”[6]。华尔街日报于2010年8月8日高罗佩诞辰100周年之际刊登了一篇纪念性文章,文章写道《武则天四大奇案》卖得很好[7]。张萍认为,西方人翻译的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不论是从长度和质量上来说,高罗佩的《武则天四大奇案》翻译都可说是首屈一指,在西方读者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并与其用英文创作的《狄公案》系列小说一起风靡西方[8]。

其次,读者反映很好,译本在国内外各大书刊网站上均有销售,读者评论踊跃。在亚马逊书评上,英国网络评论人肯尼迪(David Kennedy)指出,他爱读这部小说,不仅因为它新奇的题材和唐朝的背景,也因为故事和人物都很有趣[9];在有“美国的豆瓣读书”之称的Goodreads网站上,美国小说家罗杰斯(Richard C. Rogers)也指出,这部小说通俗易懂,作为一部情节交错的侦探小说,从单纯欣赏的角度来说它就给他很愉快的阅读体验,而其中的中国元素和中国历史让他觉得这部书更有趣了[10]。

二、原作介绍及翻译背景

(一)原作介绍

《武则天四大奇案》又名《狄梁公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狄公案》,它是一部典型的公案与侠义合流的小说,成书于清代末叶,作者无名氏。此书采用传统的章回体,共有六十四回,大体可以分为两部分,前30回为第一部分,后34回为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述了主人公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所断的三庄谋杀案,分别为六里墩双尸案、淫妇谋杀亲夫案和新娘饮毒暴死案。故事情节紧凑严密,环环相扣,一案未破一案又起,跌宕起伏,令读者欲罢不能。第二部分是写狄公入朝担任宰相整肃朝纲的故事,即与女皇武则天及武氏党羽的宫廷斗争,描写了狄公面对昏暗复杂的朝局,如何运用智慧和谋略力挽狂澜,拯救李氏江山的故事。这一部分是对清朝末年时政的影射和鞭挞。而在翻译时高罗佩却删去了第二部分,对此笔者会在下文中予以分析。

(二)翻译背景

清朝末年,中国饱受侵略之苦,积贫积弱,国人极度不自信,进步之士开始向西方寻求救亡图存之法,西方的科学、法律、制度、文学等很多方面都被引入中国,而外国侦探小说也被大量翻译成中文,并受到时人的追捧,形成了一股“侦探热”。阿英曾评价道,“当时译家,与侦探小说不发生关系的,到后来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如果说当时翻译小说有千种,翻译侦探要占五百部上”[11]。高罗佩的论述也佐证了这一点,“前清末年,英国柯南道尔所著福尔摩斯之侦探小说译成华文,一时脍炙人口;是后此类外国小说即遍流国内,甚至现代人士多以为:除英、美、德、法四国所出以外,全无此类述作”[12]339。然而,在如此大势所趋之下,高罗佩却选择了逆流而上。

三、高罗佩选材原因探析

(一)对作品类型的选择

在译者前言里,高罗佩解释了为何选择侦探小说的原因。首先他看到在许多西方侦探小说里中国形象被扭曲了,中国元素通常被用来营造一种诡异的氛围。其次,中国公案小说作为中国文学的一个分支早在埃德加·爱伦·坡和阿瑟·柯南·道尔出生前已经存在了数百年并且早已发展成熟:短篇故事已经存在了一千多年,在说书人的口中流传了数个世纪、在舞台上也表演了几百年;而长篇小说的写作开始于17世纪,18-19世纪艺术创作达到顶峰,以至于古代大名鼎鼎的侦探早已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第三,高罗佩通过调查发现,截止到他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之前,还没有一部中国公案小说被翻译成英文[13]I。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高罗佩选择翻译一部中国侦探小说首先要为侦探小说中的中国元素正名,其次是要向西方译介中国传统侦探小说,弘扬中国优秀的侦探小说文化。正如他所说,“盖宋有《棠阴比事》,明有《龙图》等案,清有狄、彭、施、李诸公奇案;足知中土往时贤明县尹,虽未有指纹摄影以及其他新学之技,其访案之细,破案之神,却不亚于福尔摩斯也”[12]339。

最后,结合当时的翻译背景,笔者认为高罗佩在西方侦探小说大量译介到中国的情形之下,为译入与译出的严重失调,为中国侦探小说不为西人所知、被国人遗忘的情况感到遗憾与不公,因此,他是要借此翻译之举提醒当时的中国人,不要忘记自家优秀的侦探小说文化,国人要提高自信,不可一味崇洋媚外。

(二)对具体作品的选择

至于高罗佩为什么选择《武则天四大奇案》来翻译,首先,可以从高罗佩写的日记中还可以找到部分原因:“当我发现书市上有大量的日本年轻作家写的关于芝加哥和纽约的三等侦探小说时,我决定发表我的《狄公案》的英译本,以向那些作家展示古代中国侦探小说中有非常多的好题材”[14],就是说高罗佩要向日本作家证明中国侦探小说有非常多的好题材。

其次,在译者前言里,高罗佩提出了他翻译中国侦探小说的标准,即 “最大程度上体现西方侦探小说的特点并能最大程度地吸引读者”[13]V,而《武则天四大奇案》即符合他提出的标准,因为此书没有在开头揭示出罪犯、对超自然因素和道德说教的描写非常克制、人物比较精简、不相关的细节描写减少;而情节也非常精彩,安排合理,对西方侦探小说里常用的设置悬念的方法运用娴熟,并且能使读者跟随着侦探一步步深入案情。

(三)对原作后半部分的删除

需要指出的是,高罗佩并没有翻译全书只翻译了第一部分,即前30回,而上文中高罗佩所说的原作符合他提出的他翻译中国侦探小说的标准也是针对前30回所说。对于高罗佩为何只翻译前一部分而舍弃第二部分,在译后记里,高罗佩给出了明确的说明:他认为前后两部分在风格和内容上差别很大,第一部分描写狄公为官的前半个时期,内容主要围绕三个谋杀案所展开,内容非常紧凑,情节安排巧妙。而第二部分是关于他入朝作宰相时期的描写,内容重复、冗余,情节粗陋。他认为第一部分自成一体,能构成一部很好的侦探小说。因此,他选择只翻译第一部分[13]225-227。

在原作介绍中笔者也有所介绍,第二部分主要是写狄公入朝担任宰相整肃朝纲的故事,对于宫廷斗争着墨较多,对案件的描写相对较少,而原书作者也旨在借这一部分借古讽今、针砭时政。而在上文的分析中可知高罗佩的翻译目的是向西方介绍中国的侦探故事、发扬中国侦探小说文化,因此,与侦探故事不相关的政治色彩、道德说教较浓厚的内容删去也是情理之中。

四、高罗佩选材经验的启示

通过上文的原因分析,高罗佩的选材经验可以为我国的中译外翻译提供以下几点借鉴:

第一,选材要多样化,文本类型、题材等都要多种多样。我国文学作品译介效果不佳与我国大量翻译文学经典与历史典籍不无关系,这些作品在我国虽然文学价值、思想价值极高,但是对于西方读者来说可能过于深奥,不能引起他们的阅读兴趣。而像侦探小说这样的通俗文学虽然一直处于主流文学的边缘地位,但是却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因此,要想让中国文化“走出去”,选择一些目标读者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与题材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第二,选材时要有读者意识,目标文本要尽量符合译文读者的阅读习惯,以减少抵触心理及阅读障碍,如选择他们熟悉的文本类型、叙事方式等。高罗佩在确定了翻译侦探小说之后对于选择翻译哪本小说是经过仔细考量的,他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只有符合标准的文本才能够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前30回正是符合西方侦探小说的文本类型才得以翻译,而对于后34回,因不符合标准被高罗佩果断舍弃。从译本的受欢迎程度及读者的反馈来看,他这么做可谓是明智之举。

第三,要对翻译潮流有预见性,这样才能有市场,甚至引领潮流。高罗佩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的时期(1941-1945),正是西方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期[15])。可以说,不仅是中国,在西方世界,侦探小说也受到热捧,因此,任何一部侦探小说都有成功的可能,更何况是符合西方读者阅读习惯的侦探小说。而高罗佩的聪明之处更在于他翻译的小说是以中国的故事为题材,在众多西方侦探小说中可谓独树一帜,因而更容易受到关注,引言中读者的评论即可看出他精准的预见性。当然,前提是所选的文本确实是好文本,经得起推敲。而在翻译过此文本之后,高罗佩又以狄公故事为题材创作了狄公案系列小说,并迅速风靡西方,因此可以说是引领了潮流。然而对于潮流的精准把握并非易事,需要译者不断加深对域外的了解,同时辅之以高科技如大数据分析等,对潮流做出判断。

参考文献:

[1]鲍哓英. 从莫言英译作品译介效果看中国文学“走出去”[J]. 中国翻译,2015,(1):13-17.

[2]王侃.中国当代小说在北美的译介和批评[J].文学评论,2012,(5):166-170.

[3]陈小慰.对外宣传翻译中的文化自觉与受众意识[J]. 中国翻译,2013,(2):95-101.

[4]袁莉. 著名翻译家倾谈“文化走出去”[J]. 上海采风,2010,(3):17-29.

[5]Lovell, J. Great leap forward [N/OL].TheGuardian, 2005-06-11 [2016-02-21] http:// www. theguardian.com/theguardian /guardianreview/saturdayreviewsfeatres.

[6][荷]巴嘉迪(Carl Dietrich Barkman),万莲琴(Helena de Vries).大汉学家高罗佩传[M]. 施辉业,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11:155.

[7]Sala, I. M. A Dutch Diplomat in the Tang Imperial Court; On the centennary of Robert van Gulik’s birth, his Judge Dee Mysteries remain a splendid introduction to classical Chinese culture[N/OL].TheWallStreetJournal, 2010-8-8 [2016-02-24] http://www. proquest.com.

[8]张萍.高罗佩及其《狄公案》的文化研究[D]. 北京:北京语言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2007:1-122.

[9]Kennedy, D. Review of the book 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Z/OL].[2016-2-21] http://www.dkenne dy.org / C2025243227/E908965988/index.html.

[10]Rogers, R. Review of the book 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Z/OL].[2016-2-23] http://www.goodreads.com/review/show/1202321028?book_show_action=true&page=1.

[11]阿英.晚清小说史[M]. 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217.

[12]无名氏.狄梁公四大奇案[M].刘世德,竺青编. 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

[13]Gulik, R. 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M]. 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1976.

[14]严晓星.高罗佩事辑[M]. 北京:海豚出版社, 2011:69.

[15]百度百科.侦探小说(小说类型)[Z/OL]. [2016-2-28] http: //baike.baidu.com/subview/ 23185/7863772.htm#viewPageContent.

责任编辑:彭雷生

On the Importance of Source-text Selection in Chinese Literary Translation— A Case Study of Robert van Gulik’s English Translation ofCelebratedCasesofJudgeDee

YUE Tan

(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At present, China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Going global” of Chinese culture, in which translation of Chinese literary works should have played a major role. However, the translation of Chinese literature has not achieved the expected result, which has something to do with the selection of the source texts. The English version of 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 translated by Dutch sinologist Robert van Gulik is well received in Western world and the careful selection of source text is one of the reasons of its success. This paper analyzes Gulik’s selection of the source text and concludes useful experience, aiming to shed light on China’s literary translation.

Key words:translation of Chinese literature; selection of source texts;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 inspiration

收稿日期:2016-02-25

作者简介:岳坛(1989-),女,山东菏泽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I207.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44X(2016)04-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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