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思考与对策

2016-04-05 17:25
山东畜牧兽医 2016年10期
关键词:畜产品兽药畜牧

李 林

(山东省东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57091)

东营市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思考与对策

李 林

(山东省东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57091)

当前我国畜牧养殖业正处于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期,日益严峻的疫病风险、畜产品安全迫切要求更加专业化、社会化的兽医服务体系。针对这种需求,笔者近期对东营市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思考,提出了一系列对策。

1 社会服务化体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1机构设置不健全原有畜牧兽医局及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的设置,受历史因素、编制人数及参公等因素影响,常常出现一岗多职,临时编派任务等情况。尤其是畜产品质量安全在县区缺少明确的分工科室和专职人员,在基层成立一个专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已是迫在眉睫。县区设立的动物疫病防治监控中心及其在各镇(街道)派出的基层防控所,负有动物防疫、重大疫病控制、动物卫生执法监督等主职,人员经费紧张,一兼多职不利于工作的统筹调度。此外,镇(街道)基层防控所还承担着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这与防控所的监督管理职能相冲突。

1.2基层防疫工作基础薄弱乡镇(街)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在思想上仍认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是兽医部门的职能任务,因此缺乏组织辖区内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而基层动物防疫机构人员偏少,有些甚至仅有一个官方兽医,达不到执法必须2人以上的要求。基层执法人员的匮乏不可避免的导致了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逃检、漏检现象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缺失。

1.3执法难度加大面对现阶段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手段匮乏、情况复杂、执法监督涉及面广和现行法律法规滞后等诸多困境,许多执法行为只有在工商、公安、农业、食药监等部门的协助下才能顺利结案,暴露出畜牧兽医执法的弱势地位。县级防疫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执法监督手段和硬件设施,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往往需要成立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设置与现行法律冲突,其“合法性”无法得到解决。

1.4人才断层现象严重基层专业人员普遍存在人才缺失。一方面是原有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综合业务素质较低,年龄普遍较大;另一方面是经过系统专业培训的高层次人员少,畜牧兽医专业人才极难引进且人员流失现象严重。从进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来看,报考县区级、乡镇级的畜牧兽医机构人员总数逐年减少而由畜牧部门转职其他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年轻人正逐年增多。

1.5监测检测经费缺乏一些县、乡、村三级仍缺乏充足的疫情应急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尤其是村级冷链设施断档;县区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不配套,缺乏必要的二、三类疫病临床诊断设备和诊断试剂;兽药质量监察、兽药残留监控与安全评价等方面的设备落后,能力不足,经费缺乏;暂停征收检疫费后,部分县区难以保证正常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原有的协检员制度受到冲击,人员缺口进一步增大。

1.6市场经营行为缺乏自律(1)屠宰企业整顿工作困难。从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关停整顿工作来看,原有规模屠宰场普遍存在因城乡扩建而导致原有厂址不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现象。而非生猪定点屠宰的“散、小、黑”户仍屡禁不绝,屡打不止。(2)饲料、兽医企业仍存在制度不健全,监管不规范,违规添加,生产假冒伪劣兽医、制剂现象仍时有发生。(3)动物诊疗机构良莠不齐。随着兽医主管部门逐步撤销兽医站退出动物诊疗领域,民营动物诊疗机构成为市场主体。但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兽医,经营的兽药、器械来源和用途存在隐患。

1.7养殖业产业升级亟待完善养殖业产业升级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从技术角度看,畜禽养殖业发展趋势必然是高效、安全、生态、环保,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是实施规模化养殖。但随着国家扶贫力度的加大,部分农村地区将家庭散户养殖作为农民致富的重要手段,片面追求低成本、低门槛、低投入,这无疑增加了农村环境、疫病防治和执法监督的难度,也不利于社会服务化体系发展。

2 对策建议

2.1理顺机构建议根据业务职能,规范基层机构设置,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成立生产科技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等职能科室,单独设置动物卫生监督所。

2.2建立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保障体系乡镇(街)政府应真正落实国务院关于“各级政府对当地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同志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要求,为基层动物防疫提供支撑。

2.3建立人才引进保障体系制定人才培养、引进长远规划。根据我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按照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原则,从高等院校中引进专业精通、知识面宽、热爱畜牧事业的高素质人才,解决畜牧兽医人才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

2.4建立联动执法监管机制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商务、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部门联合严管态势和部门合力,提升畜牧执法质量。

2.5进一步加大投入一方面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家犬免疫、小规模养殖场的强制免疫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另一方面加大监测费用投入,改善区级兽医实验室条件,建设区乡村三级冷链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2.6强化防控监管,保障畜牧经济安全以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切实搞好免疫消毒、疫情监测、应急处置、动物标识追溯、屠宰企业整顿、兽药整治、兽药抽检、兽药监管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现代畜牧经济强市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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