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的呼吸中朴素地返乡

2017-01-11 19:27刘波
湖南文学 2016年12期
关键词:目光故乡诗人

刘波

《锦衣夜行》是一首还乡之诗,但不是衣锦还乡,而是低调且秘密地潜入故乡。故乡在诗人心目中是一面映照自我的镜像,同时也是一道平衡生活的力量。诗人只要一下笔,就回到了故乡,这已成为了不少人的惯常认知,也相应地成了诗人们的精神自觉。我知道,向未仿佛回不去了,他只能一如既往地前行,并将所有的修行都以诗歌的方式呈现出来,他其实是在完成一种人生的建构,人生或许就是在这种不断地累积与叠加的志业上逐渐圆满的。向未诉诸文字的那些道义、幽怨和想象,都是趋于古意的德性,有着他至高至深的精神容量。这种大气象的写作,非长久的捕捉、沉思和酝酿,难见真义和痛感,即便诗人一气呵成,也可能早已在心中揣摩运思良久,这才有了一场在结构和趣味上匠心独运的诗学之旅。他将回家当作了一条途径,以抵御那些诱惑、冒险与冲突,它们可能是现实的困惑,也可能是内心的禁忌,不管怎样,诗人是以返乡的方式重新构筑了他的精神堡垒。

人来到这个世界,我们最先就应该是用眼睛来观察周遭的世相与环境,来捕捉那些既陌生又新鲜的面孔。向未在《锦衣夜行》中,也是以“看”的方式进入家乡,这种还乡的方式常规而温和,然而,诗人的切入口虽然很小,他并没有以浩浩荡荡的喧嚣去敲响故乡的大门,可是内有深意。“时光滴落/过隙喑哑/家乡的树叶/没有一片能记起我的绿/我典当下家乡的小与静”,这种绵软的诉说里有一股柔情,但似乎又带着一种隐隐的苍凉与伤感。夜行之时,一切都变得安谧宁静,唯有内心的牵挂是真实的,难道诗人是要急切地看到或了解故乡的全部内容?然而,记忆的出场,好像早就在诗人脑海里形成了一种对于“乡愁”的疑难之景:故乡还是原来的故乡吗?那些不知不觉的变化,已开始让人感觉变得陌生,尤其是夜的“孤独”与“悲壮”,更是渲染了回乡的低沉氛围。

现代人对故乡的认识,除了缅怀和凭吊儿时的记忆,还剩下些什么呢?这样的乡愁,对于诗人来说或许是最好的书写题材,可在现实里,它的确已经物是人非了。虽然故乡还留下了些许的熟悉,但已在更多外界的侵袭和时间流逝中渐渐模糊。“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老槐树/这董郎与七仙女的见证者/慈眉低目/我有着董郎的身世/却没有遇到七仙女那样的女子”。我们感慨、叹息,可终究无法再回到童年的故乡,那一现场已成历史。当诗人试图在笔下恢复内心的故乡时,他也只是变相地回到了自己:“我人穷/人家视我卑贱/我太爱写诗/人家视我神经/我低头找不到自己/仰头我看不到自己”,这种对自我的审视是历史,也是现实。在故乡的遭遇如此残酷,那是因为诗人走得比别人更远,无论从精神上,还是从世俗中,他在诗歌里获得了一个全新的自己。“每个人看我的目光异样/我看每个人的目光异样/这里没有一个诗人/这里没有一个人看到过诗人/我唯有向诗歌敬礼”,他在诗歌中找到了心灵的归宿,这处归宿并非所有人都可以自由进出,那不仅需要天赋和兴趣,还需要多年孤独的历练与承担。

诗人将人生的“异样”归结于自我和他者的较量,但这个较量是没有结果的,或者说,他从中找不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答案,因为这无解长久地被悬置于意义的天平上,我们很难参透其中的玄妙。与其苦苦去寻求答案,还不如真正进入诗的王国,这样,他以自己的目光扫视故乡,并由此回到灵魂,那里才是力量之所在。在诗歌里,“我的目光看到我的灵魂飞翔/我的灵魂看到我的目光痉挛”,这双重的对视,显出了一个诗人的真,所有的苦楚与不安都暴露出来了,根本不用刻意去掩饰。他在诗歌里所倾诉的,也许就是在日常中所无法表达的,那些异样的目光,那些无助的冷漠,那些向常人无法诉说的苦衷与欢喜。“我常常向一只病狗学习/反复练习它奄奄一息的呻吟”,何以如此卑微?只有真正卑微和谦逊到骨子里,方可看清自己和这个世界的真相。他似乎要将一切都倾吐出来,以让自己接受检验,因此,他从“呻吟”到“失语”,沉默是最好的交流,目光替代了自己与这个世界的相遇,哪怕它们是碎片化的,不成体系的,也是目光所能拥有的全部使命。诗人在这种诉诸视觉的“眼识”中对接了大千世界,大到自然山川,小到个体心思,这些由外与内构成的对象,正是“目光”所检视的现实。当“生命与目光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一切的存在都由此获得了被观照的可能,“恐惧,色泽斑斓/目光就色泽斑斓/邪恶,千疮百孔/目光就千疮百孔/慈悲,佛光注照/目光就佛光注照”,由恐惧到邪恶,再由邪恶到慈悲,这种转化看似内心一点点的体悟所得,其实也是目光之力所呼应的精神空间。

诗人从还乡中重新反思了自己,慈悲的目光就是“眼识”的根本,那是“佛光注照”之意,它们投射到诗人身上,成为了一道辨识自我和世界的“神秘之光”。诗人由此进入,从此不会再过多受凡尘之事困扰,他看待世界的方式更有了一层神性的笼罩。“我是用目光生活的人/我是生活在目光里的人”,当一切都诉诸视觉,从眼见为实到眼见为“识”,还是要经过内心的转化,由眼到心,然后再回到眼,这种摆渡仍然暗含着对生活的信任,虽然这信任里可能不乏怀疑,但这些也许就是诗人生活的动力。“对一草一木都无限着迷”,这才是以目光对待生活的态度,他可以上升到精神层面,更能回到对自然物事的关怀。诗人以平视的目光沉入到对故乡的理解中,这关乎心态,也联于他立身立德的修行,这些都不是短暂的走马观花所能达到的境界。诗人仍然行走在故乡,以他所有的感官来全方位地触及日渐稀薄的乡愁。

之所以来阐释向未的《锦衣夜行》之“眼识”,是希望能找到一种进入他这首小长诗的方式,就像他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等各种感官来进入故乡一样,诗人是要从多角度、全方位地认知自己既熟悉又陌生的故乡。如果说以自己所有感官来呼应故乡的山水人文,这种独辟蹊径的方式,对于诗人来说,的确是需要勇气和胆识的。它并非是诗人一味地去打开感官,去不断地迎合,这中间同样需要审视,需要付出更多的心思来丰富对故乡的书写。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诗人在此是回不去了,他必须再次回到自我,以另一种更显客观的方式去打捞故乡的历史与记忆。

以诉诸听觉的路径进入故乡,是否就会因此获得认知上的转机?也未可能。诗人只不过以更细腻而敏感的方式重新再走一遭命定的程序,这样,他其实是强化了更加现实的故乡,所有时代的困境都在此得以显现,但他无法绕道而行,唯有迎难而上。向未到底如何从批判性视野出发,再度返回到对乡村文明的质疑之中?“环境日益厌烦目光/目光日益厌烦环境”,这相互的厌烦足以构成对时代的追问。如果说我们无法再从第三方的角度对故乡的环境进行叩问,那么,还乡所带来的冲突,就不仅是感官的矛盾,而是某种时代的“罪恶”所致。对于“山高水长的罗坪”,诗人是感恩的,否则,他也不会觉得自己欠了故乡什么。于是,他“要在故乡策划一个诗会”,“我要让这里的山和水/同时感受倾听的力量”,故乡和诗歌又联系起来了,无论它是自然的,还是诗人人为之举,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在于他以诗的方式回到故乡,这足够高端,也足够理想主义,可面对如此功利的现实,我们又能以何种更显从容的姿态来面对故乡的衰败?只有诗歌这“无用”的言辞,还能让故乡获得一个相对真实的定位。它可能需要化解部分冲突,同时在一种声音的召唤里,再次为故乡寻找新的出路。“为诗歌奔波的人不惧怕死亡/把诗歌拴在十字架上的人宠辱皆忘”,这种为诗歌而献身的境界,必须要立足于一种宗教情怀,这甚至就是他的信仰,在此,诗人可以透过诗歌看故乡,也可以在故乡里重新认识诗歌的力量。“我是故乡的儿子/也是诗歌的儿子/我把诗歌带回故乡/目的是想让故乡与诗歌/皆能获取西天的云彩”,这看似非常宏大的理想,其实又何尝不是某种虚幻的假定?生活本该如此,那些浪漫与抒情在现实中都成为了奢侈,皆因我们被残酷的现实所绑架。当人生无法在被裹挟的现实中获得突围和释放时,诗歌这一剂良药,可以让我们在无边的黑暗中找到一丝精神的光亮。向未义无反顾地走向了这样一条路。“诗歌都是最好的经文/我把诗歌带回来/诗歌到哪儿/我的听觉就到哪儿”,生命在这种轮回里,好像部分地获得一种完善,这是诗歌的力量点亮的黑夜之灯,它在为诗人照明,也为更多迷路的人引导前行的方向。在“鼻识”一节中,诗人忽然变得更富激情,也更显决绝,他回忆了往事,并沉入悲苦的记忆,那可能是他不堪回首的一幕,然而,他最终还是通过诗歌拯救了自己。就像他说,“我的鼻子没有嗅觉/故乡自然也没有味道”,倒在故乡的那一刻,“如果不是一首诗扶起我/我就可能不再站起”,他在绝望中又找到了希望,这是无论多少悲伤也无法击溃的人生。在诗歌中,他变得更强大了,不仅是身体的强大,更是内心精神的强大。

诗人身上的累累伤痕,他又是如何去疗治的?通过诗歌来抚慰受伤的身心,这也只有如此沉于诗歌之信仰的人能做到,但我觉得,那并不是无用的自我安慰,甚或是自欺欺人,他就是在一种理想主义精神的支撑下重新认识了自我,才得以把握住了那几近于要被历史尘封的生命体验。他的还乡之旅虽然显得悲壮,但正是这种带有悲剧意味的行走,才真正让我们看清了诗人和故乡之间的对抗与融合,是随着时间的淘洗而逐渐被某种暖意和情感所化解,变成了生命的力量之源。

向未有一种说法,写诗跟开车一样,要胆大心细,他曾在一首诗中道出此言,而自己也是在以此身体力行:他大胆地构筑了一个宏大的返乡结构,在这样一个结构里,他又要用什么来填充那庞大的空间呢?诗人首先需要的就是解放自己,而他心细的一面在这一过程中有了其精准的投射,那些微妙的人生细节相应地就此拉近了故乡和内心之间的距离。如果要问向未的这首长诗胜在何处?在我看来,一方面是其独特而颇见创意的结构,另一方面,就是他在故乡所撒下的那些记忆的碎片,它们庞杂而丰富,我们需要去捡拾起那些碎片,并将它们一一安放在其所应在的位置上,这样的完满,是在持续不断的“叙事”中完成的:诗人将过去所有“善”与“恶”的遭遇和盘托出,于是,我们在领受他的悲苦中,也从精神上获得了一个时代的共鸣。

当然,在“舌识”与“身识”中,诗人向我们讲述了他在家乡曾遭受过的屈辱,那虽是一生的伤痛,但他终究还是承受下来了,并从中领悟到了人性的幽暗与微妙,那里面的确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存在,我们只可以自己的经验与悟性去领会。诗人以故乡为精神根据地的书写,其实就是在自己身体内完成的一趟旅程。“翻过西山垭口/就翻过我人生的伤口/就到了我的家乡——罗坪”,家乡无法容纳他,更无法收留他,他在逃亡的路上皈依了佛门,这是天意,还是命定?他默然地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当他走投无路而身处绝望之境时,可能是那逃亡路上的十根萝卜救了他,向未至今仍然还将味觉停留在那萝卜和斋饭上,那是痛苦的记忆,但也是不可多得的人生经历,诗让他陷入了忧伤,也从另一个方向救了他。他如何以身体认识了故乡?皆因写诗,写诗成了一个笑谈,也成了他的一项罪名,世间事竟是如此荒唐,但他不得不忍辱负重地吞下这枚人生的苦果,因为现在来看,这就是他的一部成长史。“我的痛伤到尘埃/哀伤愈加厚重/想起故乡混淆的面孔/竟然层次分明”,一场莫须有的“犯罪”,不仅改变了自己,而且也从某种程度上挽救了“我”和父亲的关系。人生就是如此吊诡,更多时候似乎由不得自己,我们只能服从这命运的安排,而诗人一直在服从内心的自由,因为那自由的内心里还藏着诗歌的潜力。

从眼、耳、鼻、舌到身体,最后到意识,这一悲苦的旅程快走到了尽头,而这也更像是佛家的轮回。向未以诗歌串起了这一旅程,也许他并非刻意,是诗歌在某个阶段毁了他,也是诗歌让他最终获得了自我救赎。作为卑微的肉身之躯,他的现实抵抗好像只会加重惩罚,相反,在诗歌里求生存,这一“荒诞的行为”郑重地安慰了他。尤其是最后一切都归结到意识时,就是思想和精神境界改变了其命运,他和故乡的对抗关系,也开始慢慢得以被化解,“结实而富有想象力的故乡啊/我们头一次握手言和”,这看似偶然,实乃必然,他在逃亡的途中重塑了自我,“我不能拆除世界/我只有拆除自己”,于是,诗人在苦难重重的压力下蜕变了。正如同此诗的题记所言:“识者,心也。”所有的“识”,都要归到“心”,从肉体到灵魂,他逃离了自己的“罪恶之身”,又重新以故乡之名感化了自己,这新塑的自我如同化蝶般优雅地转身,跃然纸上,栩栩如生地呈现于世。

诗人与故乡的爱恨以如此形式完结,这似乎有悖常理,然而,它们也无必要再被悬置于世俗的意义上,腾空倒是解脱,由此回归内心,皆因他的信仰,他的执念,他与诗歌的缘分。“我已把我的真身捐给寺院/我已把我的法身捐给寺院/我已把我的化身捐给寺院/我有孤独/有比孤独更大的慈悲/我有清高/有比清高更低的谦逊/微笑是泪水的另一种形式/回到故乡/诗歌是故乡的呼吸/回到寺院/经文是我的血脉/我的故乡最合身的补丁/我是佛前最亮的长明灯/如果我走了/我只是一座坟的客人/铁打的江山/任凭我们来去/我的对面/你也是客人/经不起青山绿水的呼吸”。一趟“锦衣夜行”的还乡旅程走到了终点,画上了句号,诗人在诗歌中已经走远,可我们似还意犹未尽,仍在宏大的感喟里面对更多的矛盾和挣扎而惆怅,而叹惋。

如同诗人所言,有时,抵御强大的乡愁是一颗柔软的心,他和故乡的对抗真的了结了吗?这好像也有着宿命般的无解之意。通过诗歌返回故乡,这是最朴素的返乡,因此,他只能是锦衣夜行,这种低调,或许有悖于诗的张扬,但它正符合诗人如今的平淡处世之道。故乡是一生的心结和顾虑,他不仅要调动所有的感官去触及那些敏感的外在区域,而且,还要以更长久的凝视、探索与感触,去见证其内在的肌理与变迁。

责任编辑:易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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