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市场经济的路径思考

2017-03-08 18:11赵燕翔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法治化市场经济法治

赵燕翔

(淮南东辰集团公司, 安徽淮南232001)

建设法治市场经济的路径思考

赵燕翔

(淮南东辰集团公司, 安徽淮南232001)

中国社会深化改革、限制行政权利、完善市场经济、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道路任重而道远。中国当前的市场经济是一种“权力市场经济”,由此就产生了当前社会的三大矛盾即官民矛盾、劳资矛盾、贫富矛盾;然而这些矛盾并不是改革引起的,而是改革不到位产生的,只有全面推动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和法治化、民主化的政治改革,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才能缓解和解决当前诸多社会矛盾,实现民富国强、人民生活幸福和民族振兴。

深化改革; 法治市场经济; 法制; 法治; 简政放权

一、引言

中国的社会经济改革开放,从1978年开始,历经30多年的探索、破旧、更新和奋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和成就,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光彩辉煌、史无前例和无比巨大的丰功伟绩。然而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人治”思想深刻地影响着国人的思维,当前整个中国经济体制仍然是半统治与半市场的双重经济体制。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只有全面推动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和法治化、民主化的政治改革,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才能缓解和解决当前诸多社会矛盾,实现民富国强、人民生活幸福和民族振兴。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有序、稳定和有效运行的制度保障。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专门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尚属首次,这对中国建立实施法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又明确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必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法治市场经济的内涵

(一) 法治的内涵

古书《晏子春秋》说:“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 ;《淮南子》说:“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 ;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具有不同政治本质的含义。在中国封建政治思想中,“法治”是与儒家的“德治”相对应,一为“黑脸”、一为“红脸”,即“王道”和“霸道”组合成封建皇权至上和专制集权的政治统治,是属于“人治”的范畴。只有法治才能消除人治,才能实现国家民主,因此法治是使民主制度能发生实际效力的方法,民主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法治即依法治国之义,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略,强调法律至上,即“依法执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法治主要有两个基本含义:狭义的法治与广义的法治,狭义的法治仅指依据法律治理事情;广义的法治扩展了概念,用制度和规范保障人权及各种有关信仰、自由、利益、隐私等个人基本权利。

(二)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所有行为人都是为了寻求利益,体现着人性中身体物质属性本能需要和生理欲望的合理性;同时,市场机制必须有规则,要求诚信、公平、自由和正义,体现着人的“灵魂”和高尚、善良和美好的人性意义 ;而市场经济的法治,则是展现了人的社会意义:和谐、正义、文明和人类合作共同繁荣的需要。商人依法盈利、政府依法干预,社会依法以正义公平为资源和利益分配,一切市场活动都要求合情合理和合法,其中最根本的是“合法”。

合情。所有的市场活动主体都应当以诚信为本,理性、自觉和严格地遵守职业道德和市场规范—“君子好财,取之有道”。

合理。合乎市场经济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之竞争规则,合乎自由自主的契约原则,合乎平等互利、权利与风险制衡的自负盈亏的市场逻辑。

合法。国家建立良性、完备和有效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其中“公平交易法”“反垄断法”“产权制度”“维护消费者权益法”和“环境保护法”“国际贸易法”“政府采购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是必不可缺的。由此,使市场经济的一切主体、活动、核算和争端解决都具备公正、权威、明确和可行的法律依据和行为标准。

三、建设法治市场经济面临的问题

(一) 公共资源配置

公共资源配置是指对稀缺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上加以比较作出的选择。当前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公共资源配置规则不平等、机会不平等,引发的权力寻租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这要求人们对资源合理配置需要法律规范才能解决。

(二) 政府简政放权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依法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实行法律手段的宏观调控,而不是行政手段的宏观调控。所以,简政放权是当前建立法治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 市场监管体制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当前市场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监管部门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这样就会产生不同监管部门对同一人、同一事重复管理、交叉执法,给企业与个人造成沉重的负担。依法组建权威性、统一性、专业化的市场监管机构势在必行。

四、在深化改革中建设法治市场经济的路径

改革就是利益调整,深化改革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革命,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是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根本保证。三十多年来我们的改革取得巨大成功,但是改革的局限性尚存,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主张,把建设法治市场经济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进入新阶段后,红头文件管理越来越难以奏效也越来越难以体现公平竞争,经济运行凸现矛盾反映法治市场经济建设的滞后。法制建设的滞后制约着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只有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建设法治市场经济,才能搞活经济,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最终实现国富民强。

(一) 建设法制化运营环境

建设法治市场经济,需要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营造良好的经济运营环境,首先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特别是确认和保障非公经济的平等主体地位和平等权利。其次是要打造一个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政策,破除一切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后要积极推进和完善自贸区和经济法治示范区的建设。

(二) 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经济规律,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引领和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产权保护制度,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条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

(三) 以法治化方式领导和管理经济

政府要按照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总要求,改进经济管理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转变政府职能,在法律严格制约和监督下以法治化方式领导和管理经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简政放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政府部门要抛弃“人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政府官员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认真吃透市场经济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精髓,树立依法行政的好榜样。

五、结语

十八大提出:把建设法治市场经济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全面深化改革顺应了历史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缓解和解决当前社会诸多矛盾,创建成功的中国市场经济模式,实现国强民富。政府依法行政,深化改革是走向法治市场经济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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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赵燕翔(1974-),女,安徽颍上人,经济师,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电话:1386632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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