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中的公共利益探究
——以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为视角

2017-03-11 00:35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年7期
关键词:政治学亚里士多德公共利益

黄 澜

(武汉理工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3)

公共治理中的公共利益探究
——以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为视角

黄 澜

(武汉理工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3)

当今时代,公共治理过程中难免遇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相冲突的情形,理解其本质、存在方式、价值地位,与现当代多元社会治理的联结意义,其根源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公共治理;公共利益

近年来,随着政府权力的扩大,公信力的逐渐丧失,人们陷入不信任的状态,而趋利避害,人之本性,如何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平衡?如何保障公共权力服务于公共利益?在人人都为商的金钱社会,还需不需要公共利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作为政治学术上的开山之作,是我们理解西方政治思想史传统、共和主义传统谱系的基础,追根求源,可以让我们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解公共利益,如何在公共治理中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有效防止社会矛盾的冲突。

一、公共利益的内涵

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以严谨的态度提到:“我们如果对任何事情,对政治或其他各问题,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发生的端绪,我们就可获得最明朗的认识。”[1](P4)利益的内涵,首先就应该了解亚式所理解的公共利益,在书中,作者在论述城邦的来源,阐明城邦就是一种至高而广的社会团体,是由人、家庭、村坊一步一步结合而来,就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全体享有优良的生活,这种至善目的离不开每个公民的努力,“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政体”[1](P9)公共利益在国家治理中显得尤为重要。其理论性质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

“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创造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成;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的。这是私人利益;但它的内容以及实现的形式和手段则是由不以任何人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2](P102)公共利益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个人与共同体利益的集中体现,作为一种与私人利益相对的概念,在此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表现了一种价值取向,是一种利益的指向性。

2.公共利益的客观性

从理性分析,公共利益并不是个人利益的集体叠加,也不能理解为基于个人利益而产生的共同利益,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就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本身就是一个天生的政治动物,而公共利益是城邦向善的整体呈现,客观地影响着共同整体的和谐发展,应该被共同体成员明确意识。

3.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

公共利益是一个国家社会里全体公民的利益。即每个人都享有的,影响着全体公民或绝大多数公民,因而具有社会共享性。从社会性看,这种社会性不是某一阶级的利益,而是全体阶级共同享有的权利,具有普遍性和非特定性;从共享性看,是全体成员的公有性,并且这种公有利益不一定是直接的利益体现,如果这种正当性利益间接受到侵害也可以说社会共享性的缺失。所以,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是一种全局的观念。

二、公共利益的表现形式

公共利益有其本质属性,以其客观形式存在,往往通过政府、社会、每个公民表现。

1.公共利益是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向我们描述了个人、家庭、村坊、城邦的起源,几千年的历史沉淀,经历过不同的历史阶级,国家仍然以呈现整体利益的理念而存在。“依绝对公正的原则来评断,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都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1](P135)17世纪的英国革命是第一次具有世界意义的资产阶级革命,洛克的政治思想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他的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思想也是当时时代进步的一个起点,政府的建立首先就在人民意志之上:“凡是显然为人民谋福利以及把政府建立在他基础之上的任何行为,都是而且永远是正当的特权。”[3](P100)卢梭认为:“政府就是在臣民与主权者之间所建立的一个中间体,以便两者得以互相适合,它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护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4](P72)显然,自古以来政府都是公共利益的合法性来源,政府的存在代表了共同体的利益,政府的权威和合法性具有存在的合法性,赋予的公共利益是被民众所承认的,公共政策的实施是出于全体成员的目的,与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是全体民意的代表。“即使在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为了社会合作的稳定性,政府的强制权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必须的……人们日益猜疑其他人没有履行义务和责任,这是由于在缺少权威的解释和规则的强制的情况下,寻找一些违反规则的借口是特别容易的。”[5](P230)因此,为了扩大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减少一切成员利益受损的局面,政府就是一个合理合法的必然存在。

2.公共利益是社会凝聚力的集合

卢梭认为,“只要有若干人结合起来自认为是一个整体,他们就只能有一个意志,这个意志关系着共同的生存以及公共的幸福。”[4](P131)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着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人民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根本原因是公共行政过程中有损公共利益出现的情况。“公共利益源于社会成员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观念,这种‘公共善’的观念是个体所处的社会中的一种文化传统,构成了个体选择的参考标准和自我认同,从众衍生的共同价值和目标对社会成员和社会行动产生凝聚力。”[6]阿奎那认为:“既然每个人是社会的一部分,则任何人的本身或其身外之物就都与社会有关;正如任何一部分就其本身而言都属于一个整体一样。”[7](P124)任何国家都需要这样一个社会,不停地凝聚共识,训练每一个人成为一个公民,在这种训练中,提升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最大化增强每个公民的民主意识,扩大社会公共利益。

3.公共利益是个人向心力的体现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里论述的人性,是建立在现实的参考基础之上,认为人性有很大的利己成分,而属于社会公共的利益,关心得少之又少,因而,作者提到“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人们要是认为某一事物已有别人在职管,他就不再去注意了,在他自己想来,这不是他对那一事物特别疏忽。”[1](P48)每个人都相对关注自己在乎的事物,作者阐明人人都自爱,这是一种本能,“某一事物被认为是你自己的事物,这在感情上就发生巨大的作用。人人都爱自己,而自爱出于天赋,并不是偶发的冲动(人们对于自己的所有物感觉爱好和快意;实际上是自爱的延伸),自私固然应该受到谴责,但所谴责的不是自爱的本性而是那超过限度的私意”。[1](P55)我们不应该针对人性本善还是恶进行区分,不过分夸大人性的美也不过分贬低人性的恶,用亚里士多德中庸的理念,在公共治理过程中,更应该让每个人都有公共意识,保护和维护整个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每个人都爱自己在乎的事物,而属于公共领域的事物也是每个人一部分,就相当于部分离不开整体,两者互相联系而相互存在。因此,在承认人性的本能的方向上,用这种自爱的天赋,将所有的私有集合成公有,发挥这种天性,“人们在施舍的时候,对朋友、宾客或伙伴有所资助后,会感到无上的欣悦;而这只有在财产私有的体系中才能发扬这种乐善的仁心”。[1](P55)

在论述财产公有还是私有的问题时,亚里士多德指出:“划清了各人所有利益的范围,人们相互间争吵的根源就会消除;各人注意自己范围以内的事业,各家的境况也就可以改进了。在这种制度中,以道德风尚督促各人,对财物作有利大众的使用。”[1](P54)卢梭在论述公意时提到,“每一个要使自己的利益脱离公共利益的人都看得很清楚,他并不能把两者完全分开;然而在和他所乞求获得的排他性的私利相形之下,则他所分担的那份公共的不幸对他来说就算不得什么了。但除了这种私利之外,则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还是会和任何人一样强烈地要求公共福利的。”[4](P133)让每个人知道自己的私有部分,但不能忘记大家共同的领域,这样的制度对于每个人才会相互促进从而达到共识,因此,公共利益是每个个人所集合的一种向心力。

三、公共治理中的公共利益难题

在国家、政府实行公共政策过程中,公共利益往往与个人私利之间有矛盾冲突,体现在管理者是否尊重并照顾大多数或少数弱势群体方面,这通常是公共治理过程中一个棘手问题。

1.是否尊重公民的权利

在国家公共治理过程中,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尊严和权利是政府的职责。公共治理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伤害个人利益的时候,继续实施还是安全避让成了政府实行过程中的难题,在此过程中,如果继续实行,难免会扩大伤害,因此,在公共决策过程中应当有效规避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如果在实施过程中,伤害了个人利益,应尽量补偿。托克维尔在论述权利时说:“除了一般道德观念之外,我不知道再有什么观念可与权利观念媲美的了,或者勿宁说两者是浑然一体的。权利观念无非是道德观念在政界的应用。使人们能够用以确定什么是跋扈和暴政的,正是权利观念。”[8](P271)“我曾寻思,在我们这个时代,用什么办法能使人们养成权利观念,并使这种办法能被人们所牢记。结果发现,这只有让所有的人都和平地行使一定的权利。”[8](P272)只有通过尊重他人而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2.是否体现大多数人利益

从公共利益的客观性来看,并不是私人利益的集合相加,是保障着全体利益或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而存在的,“当今社会,公共治理中的‘大多数’意味着公平、共享、包容、减少社会排斥,通过‘包容性增长’和‘包容性发展’来实现公共利益。”[6]因此,政府应当让更多人享受公共利益,在经济、文化、政治领域决策过程中更加公平、公正,使更多的人加入到全体利益的阵营中。

3.是否照顾弱势群体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提出了以中产阶级执政的理念从而避免两极阶级的分化,达到中道制衡的效果,从而有效促进政治制度、国家安全的稳定。在贵族政体里,立法者应该关注平民阶级的利益;在平民政体里,执政者应照顾财阀、贵族集团的利益,这样才能保障全体公民的利益。现今,照顾弱势群体的做法也体现了亚式的正义观,利益分配的平衡使弱势群体更具有话语权和决定权。

4.是否尊重民意

民主是中西方致力追求的目标,如何才算民主、怎样才能使全体利益最大化是每个国家都应注重的方向。了解民众的需求并给予一定的关注和回应,满足民众提出的看法和诉求,在决策过程中的正当性得以体现,实施过程实现公开度和透明化,民众有知情权和表达参与权。因此,在当今信息时代,保持信息公开的同时,要有顺畅和高效的途径让利益相关者和民众能够充分表达意愿。

四、如何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在公共治理过程中,如何实现全体公民利益的最大化,需要管理者统筹全局考量。

1.提供公共福利

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满足人们的合法与合理需求,才能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为全体成员提供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如改善相关医疗、实业、养老等保险措施,确保大部分人都能得到相应补偿。最大化提高公共教育水平、公共卫生发展、公共场所安全、公共设施等相关服务,在许多场合,尽量避免或减少给公民带来伤害;让更多的人获得公共服务的好处。托马斯·阿奎那在辨别各类型统治时,认为好的王权特征“应当有一个人进行治理,他治理的时候应当念念不忘公共的幸福,而不去追求个人的私利。”[7](P47)

2.忠实地执行法律

阿奎那在阐释法律的定义时说:“严格说来,法律的首要和主要的目的是公共幸福的安排。”“它不外乎是对于种种有关公共幸福的事项的合理安排,由任何负有管理社会之责的人予以公布。”[7](P108-109)法律是全体人民利益的保障手段,必须要得到有效实行,如果无法实行,人们便会对法律失去信任,政府的诚信便会大大降低。法律不仅是权威的代表,更是社会秩序有效进行的助推器。因此,在公共治理中,必须有效实行法律的规范作用,崇尚法律,尊重国家制定的法律制度,接受政府的限制,遵守行政的规定,追求正义和工作。公共管理者成为法律的忠实拥护者和捍卫者、法律精神的体现者、法律的忠实执行者,更好地起到让普通公民遵纪守法的作用。所谓平等,就是平衡的临界值,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利己的成分客观存在,一不小心就会打破这种平衡,因此,需要政治制度、有权机关正确使用权力,去促成大部分成员的共同利益。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最总要的在于宪法应该确立介入公共事务的平等权利,应该采取措施维持这些自由的公平价值。”[5](P217)每个人都有自身权利和义务的参与职责。法律必须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才能保障全体公民的利益平等化。

3.承担公共责任

“公共性是人本质的延伸,是世界的固有属性。”[9]公共性质本质存在于世界范围内。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管理者应该为公共利益承担责任,为公共事业负责,为其行为负责。国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代表国家,代表政府,代表公共的一切典范,这便是公共责任。公共管理要成为公共利益的保护者,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公共财产。精心对待公共事务,公共财产的用度尽量公开透明;公共管理中有义务了解政府的决策、法律的目的,并积极进行宣传和公开;并且要诚实守信,致力建立公民与政府的信任关系,回应公民的需求。

4.为社会树立典范

作为公共治理中的公众人物,一言一行要对社会起示范作用,在实践中为公众树立榜样。在公共治理过程中,要确保政策的决策和实施都能清晰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将科学的理论与实践、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积极的实践行动付诸于公共治理过程中,并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升工作素养,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密切联系群众,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树立榜样的作用,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亚里士多德作为西方政治学的开山鼻祖,他以完整的理论体系、历史的精要分析、现实主义的关怀态度,其中庸的观点,处处弘扬善的美德,无一不是我们现实公共治理中启示和教育的启明灯,他让我们清楚知道公共利益的内涵和核心,在此基础上保障全体人民的公共利益,在促进社会、国家的权力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法律的规范要义与善德的警醒,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全体公民的利益,为国家民主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理论源泉。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英〕洛克.政府论(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4]〔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5]〔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6]张成福,李丹婷.公共利益与公共治理[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2).

[7]〔意〕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8]〔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9]黄静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研究述评[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6,(12).

责任编辑:思 动

Exploration Public Interests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ristotle’s “Politics”

HUANG Lan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Wuhan 430063,China)

Presently,there are many cases of private and public interest conflicts. We can trace its nature,modes and existence,value status and the connective significance to modern multi-social administration back to Aristotle’s “Politics” in ancient Greece.

Aristotle;politics;public administration;public interest

2016-09-28

黄 澜(1990-),女,广西恭城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政治心理研究。

1004—5856(2017)07—0032—04

D09

A

10.3969/j.issn.1004-5856.2017.0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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