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对策思考

2017-04-06 03:13周海兵
中国市场 2016年50期
关键词:劳资关系完善途径失衡

周海兵

[摘要]近年来,我国劳资关系紧张的问题愈发严重,劳资关系紧张的局面总体表现为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劳资失衡的格局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要改变劳资失衡的格局,需要在营造劳资两利的制度和环境上下功夫。

[关键词]劳资关系;失衡;完善途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1650152

在我国改革开放历经30多年的今天,我国劳资关系失衡的问题愈发严重,如何在整个社会构建起和谐的劳资关系,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面临的难题。正确理解和利用马克思有关劳资关系的基本观点,并用其经典理论来指导我国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显得非常紧迫和重要。

1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必要性

在马克思经典著作有关劳资关系的论述中,马克思认为:劳资关系反映的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生产关系,劳资双方因经济地位上的差异而导致双方的对立和对抗。这种对立和对抗的结果是导致阶级矛盾的扩大,迫使工人用暴力手段来消灭雇佣劳动和私有制,并导致了資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由于劳资双方很容易因经济利益地位上的差别导致对抗并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就显得尤为重要。从概念上讲,和谐劳资关系的内涵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资方与劳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既对立统一又互惠互利的经济利益关系。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目的是在兼顾劳动者利益的同时,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利润的目的。[1]

2我国劳资关系失衡的现状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劳资双方因经济利益发生纠纷的事件数量历年来呈上涨趋势。我国的劳资关系总体呈现出强资本、弱劳动的失衡格局,也就是资方通过资本、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侵占劳方的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

第一,牺牲工人安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为达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目的,资方减少各种非生产性的资本和设备投入,导致工人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工人受到保护的力度不够,进而引发工伤事故。

第二,降低工人的劳动力成本。在工人的工作过程中,以产品质量或其他条件为标准,克扣工人的工资,或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或提高工作强度的方式来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获得最大化的利润。

第三,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资方为缩减其员工成本,经常拒绝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合同,在市场出现波动或自身经营状况变差的时候,企业也会随意撕毁合同,或使用其他手段迫使工人放弃合同,使劳动合同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四,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资方为减轻企业经营上的负担,经常在工作中拒绝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致使职工在遇到危险时,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2]

3我国劳资关系失衡的原因剖析

导致我国劳资关系失衡的原因较多,也很复杂,既受到全球化背景下的强资本弱劳动的影响,也与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有较大关系。

31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

从概念上讲,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指的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超过市场对它的需求而出现的过剩。由于劳动力供给的相对过剩,于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就形成了买方市场,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不得不接受资方提供的较低的员工工资和福利。近年来,伴随着“人口红利”的影响在我国逐步消失,企业员工的工资与福利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当前我国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32工会组织的力量薄弱

通常意义上讲,工会是维护劳动者权利的组织,但在我国国情下却无法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在西方社会,工会能够代表劳动者和资本家抗衡并能维护工人的合法权利,具有职业性、行业性以及全国性的特点。而在我国,工会成了依赖于企业的下属组织,在现实生活中无法也无力代表工人的合法利益。它所发挥的主要作用是向职工发放少许福利和组织员工的休闲活动。

33地方政府对资方的偏袒

在现行体制下,由于GDP增速与地方政府官员地位的升迁有很大的相关性,地方干部就会为了政绩而片面追求GDP的增长,许多地方政府在劳资关系中已经失去公正的第三方地位,以牺牲劳工利益来追求经济增长,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心照不宣的出发点。[3]当发生劳资纠纷的情况时,地方政府干部经常会无视劳工的诉求,做出偏袒资方的决策。这种做法助长了一些雇主对待劳工的恶劣行径,也降低了政府仲裁在劳动者中的公信和影响力。

4转型期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对策措施

西方发达国家在经过数百年的劳资纠纷并引发社会矛盾和动荡后,已深刻认识到调节劳资双方的关系和劳资双方有关收入、管理权谈判的协定和规则是现代社会实现良性运转的核心制度。同时,经过双方长期的磨合、博弈,逐步形成了各国具有特色的劳资协调机制。我国要建立协调劳资双方利益关系的长效机制,可以试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41制定工资正常增长指导线

我国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的局面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如果听由市场这支“看不见的手”的自发作用,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可能长期无法得到提高。所以,政府必须介入,发挥应有的作用,以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政府可以采取工资正常增长指导线的方式,以企业利润增长率、GDP增长率、CPI为基数,来实现职工工资的指数化增长。这种做法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社会收入差距扩大,使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42健全工会组织

在西方发达国家,工会组织可以在调节资方与劳动者的关系中起到巨大的作用,如果缺乏这样的组织,资方就会失去强有力的制约,劳资双方的力量就会失衡,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必须把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作为和谐劳资关系构建的重要环节来抓。

第一,必须突出工会组织的广泛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督促和迫使企业建立和健全工会组织,要把是否建立工会组织作为劳动检查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标准之一。

第二,必须突出工会组织的独立性和民主性。在我国的大部分企业中,工会组织缺乏自主性,独立地位也得不到保障,实际沦为了资方的附属物。要在实际操作中做到突出工会组织的民主性和独立性:首先,必须通过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工会领导,不能让资方委派工会干部;其次,在非国有企业中,工会干部应由上级工会发放工资,工资基金由企业、职工上交的工会费提取并汇总给上级工会,从而在制度上保证工会干部坚定地站在劳动者一边,大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第三,工会干部要主动参与关系劳动者利益的企业经营决策事项,让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和谐劳资关系构建的制度保证。

43改变政绩考核观,加强制度建设

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观,在现实中会对资方的强势地位起到强化作用,因此必须对目前的政绩考核标准做出改变。在制度上要改变单以GDP评价政绩的情况,只有这样做,地方政府才会改变在处理劳资关系时对资方做出偏袒的情况,使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还要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尽管受到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观的影响,相关法律制度由于地方政府对资方的偏袒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若没有,将会使劳动者的权利受到损失。同时,要对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使法律真正成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伞。政府介入劳资关系的方式主要体现在协调劳资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出约束双方的基本准则和制度。例如,规定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要求、工作时间、最低工资等。

参考文献:

[1]王翠菊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机制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

[2]沙占华当前我国劳资关系失衡问题探析[J].现代经济探讨,2009(9)

[3]王传荣,钱乃余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就业的规律性特征[J].世界经济研究,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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