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小说原著中“玉堂春”的形象对照

2017-04-08 08:20
文化学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苏三冯梦龙

吴 鹏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401520)

【文学评论】

三部小说原著中“玉堂春”的形象对照

吴 鹏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401520)

本文以《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玉堂春落难逢夫》为底本,探讨《情史》与《妒妾成狱》中“玉堂春”形象与其的相异之处,从而分析三部小说文本的动因和机制,即单纯记叙与话本性质的区别。这是由故事的主体受众决定的,也受到当时社会状况的影响。

小说;玉堂春;警世通言;情史;妒妾成狱

京剧《玉堂春》是清代乱弹花部①*所谓花,就是杂的意思,言其声腔花杂不纯,多为野调俗曲。花部诸腔戏,又有“乱弹”的称谓。作品,其故事最早见于明朝文学家冯梦龙编纂的白话短篇小说集《警世通言》②*冯梦龙收藏了大量宋元以来的话本小说,并选辑120种,于天启年间(1621—1627年)分三集刊刻行世,即《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文学史称“三言”。冯梦龙(1574—1646年),明代文学家、戏曲家。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第二十四卷、《情史》③*冯梦龙编纂刊刻的文言小说选集,亦名《情史类略》《情天宝鉴》。此书从历代史书、笔记、小说、诗话等作品中录取有关“情”的故事,共二十四卷八百六十余篇,上起周代,下迄明季。该书按照情贞、情缘、情私、情侠、情豪、情爱、情痴、情感、情幻、情灵、情化、情媒、情憾、情仇、情芽、情报、情秽、情累、情疑、情鬼、情妖、情外、情通、情迹,分类编录分类编录,可谓集古代“情”文化之大成。卷二以及明朝李春芳《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④*明代小说,写海瑞审案折狱的故事,一题《海忠介公居官公案传》,6卷,71回。此书实际上是一种话本总集,每一回先有记述全案过程的说明文字,分“告”“诉”“判词”三部分,类似公牍文书。内容显系小说家的编撰,并非海瑞实事。第二十九回公案《妒妾成狱》。此外,根据韩国学者金源熙的整理,《稗史汇编》⑤*王圻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39-142册,据辽宁省图书馆藏明万历刻本影印。卷四十九《玉堂春》与《情史》文字相同。[1]《奁史》⑥*王初桐著,《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72册,据清嘉庆二年古香堂刻本影印。卷二十一,注出清邱嘉穗《东山草堂迩言》,而《妒妾成狱》情节与此相同,且断案者是海瑞。《最娱情》所收《玉堂春》也与此相近。

故本文将关于“玉堂春”的小说原著归为三类:以《情史》代《稗史汇编》;以《妒妾成狱》代《奁史》《最娱情》;《警世通言》。

一、《警世通言》中的“玉堂春”

《警世通言》作为“三言”之一,收集了许多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是市民文学、话本及拟话本文学、白话小说文学的代表,通俗易懂。“玉堂春”的故事见于第二十四卷《玉堂春落难逢夫》,作为短篇小说,没有舞台时空的束缚,编纂者或者说书人可以在文字或有声表达中来回穿梭,天马行空,游刃有余。可以说,原故事与后来的戏曲版本在情节结构大体一致的基础上,还是有较大的出入。

《玉堂春落难逢夫》的故事梗概为:正德年间,金陵城人王琼因被弹劾一本,圣旨下达后被发回原籍,吩咐三子王景隆在北京取讨欠银。不料王景隆留恋花街柳巷,花重金与苏三(花名玉堂春)“梳拢(指和妓女非正式结婚)”,将三万余两钱财尽情花费。“囊中有物精神旺,手内无钱面目惭。”[2]鸨儿便设计将其赶出院门,王景隆落得长街乞讨。后在金哥的帮助下,二人相会,苏三私赠银两,令王景龙择日重回院中。“如同久旱逢甘雨,好似他乡遇故知”。[3]后来,王景隆归家求取功名,而留在妓院中的宝箱尽是砖头瓦片所填,鸨儿一气之下欲打苏三。苏三闹上街头,与鸨儿立下文书,说自己“不愿为娼”,一心等待三郎赎身。[4]王景隆归家后“花遭霜打又逢春”,一心读书,只为考取功名迎娶苏三。[5]山西商人沈洪花重金“欲图风月玉堂春”,鸨儿谋划将苏三诓至山西洪洞。[6]王景隆中金榜二甲第八名,为山西巡按。家中聘刘都堂之女为其妻,“翻把家鸡作野鸳”。[7]沈洪正妻皮氏与赵监生私通,下毒毒死沈洪,嫁祸玉堂春,衙门受赵监生打点,苏三受刑不过,终于招认。监中遇刑房吏刘志仁为其写下伸冤大状,盼望起解。王景隆下令重审此案,苏三得以赦免。王景隆与其团圆,娶其为妾。

二、《情史》《妒妾成狱》中“玉堂春”形象与《警世通言》的不同之处

冯梦龙编纂的另一部小说集《情史》中,卷二所记载的“玉堂春”一文寥寥数字。就是这寥寥数字,潜藏着与《玉堂春落难逢夫》一处特别的不同:《情史》中,王景隆二次进院,并非以砖块瓦片充箱,而是得苏三馈赠后,“夜阑,生席卷所有而归”。鸨儿见此情形,“挞妓几死”,将苏三“剪发跣足,斥为庖婢”。沈洪至,百金为苏三赎身,苏三“逾年发长,颜色如故,携归为妾”。[8]仅仅是这一点,令人体味到了两个版本中苏三的微妙差别。《情史》中的苏三较《玉堂春落难逢夫》中的苏三更加听从命运的安排,对公子二次进院而逃的结果无力承担,反倒落个极其悲惨的下场,连头发都被鸨儿剪了去。

而《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第二十九回《妒妾成狱》,其记叙除了将苏三“剪发跣足,斥为庖婢”以外,又将“山西”换成“浙江”,“沈洪”换成“彭应科”,且多了苏三“扳轿诉冤”的情节:“一日,察院录囚犯,解妓往审,值公轿至,妓即扳公轿曰:‘老爷神谳,小妇冤于囹圄,乞爷爷救之!’”[9]一个为留活命、扳轿申冤的苏三形象呈现在读者眼前。

这样来看,《情史》和《妒妾成狱》中的苏三形象较为接近,这两段文字较拟话本中的苏三来讲,更重记叙,注重故事的整体性。

《情史》与《妒妾成狱》中的苏三被鸨儿“剪发跣足,斥为庖婢”。这是与《玉堂春落难逢夫》中苏三形象的最大出入所在。在《玉堂春落难逢夫》中,王景隆二次进院夜阑而逃,鸨儿发现所剩宝箱中尽是砖头瓦片,并且让王景隆卷走了金银器皿,气得向苏三挥起皮鞭。苏三急中生智,拿手帕将头一扎,下楼往外走,称“待我寻王三还你”。结果她行至大街,高声叫屈,大喊“图财杀命”,要上“刑部堂上讲讲”,说出实情,要众位看官评理。“王尚书公子在我家,费了三万银子”,“你这忘八是喂不饱的狗,鸨子是填不满的坑。不肯思量做生理,只是排局骗别人。奉承尽是天罗网,说话皆是陷人坑”。[10]接着,开始说自己的可怜身世,“我父叫做周彦亨,大同城里有名人。买良为贱该甚罪?兴贩人问充军。哄诱良家子弟犹自可,图财杀命罪非轻!”此时,众人围观,鸨儿自知理亏,组织贩卖人是犯法的,于是不得不做出让步,立下赎身文书,写到苏三“不愿为娼”,“有南京公子王顺卿,与女相爱,淮得过银二万两,凭众议作赎身财礼。今后听凭玉堂春嫁人,并与本户无干。”[11]众人画押,包括当年参与贩卖苏三的苏淮和其妻一秤金二人。连冯梦龙都不得不感叹擅用圈套的鸨儿在这场对战中只是“周郎妙计高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12]

苏三通过这场“宣泄”为自己的命运和院中的处境带来了转机,起码鸨儿不敢对其下毒手,不敢逼其接客。对苏三的这段描写,确确实实为这样一个弱女子增加了无穷的力量感。渴望自由,谋求爱情,苏三的行为看似简单,但是作为一个年少不幸,又与青楼生活格格不入的她来讲已经显得十分刚毅。并且,在封建社会中,青楼中的“妈妈”对所谓“女儿”有绝对的主宰权,鸨儿一味逼迫苏三、想打就打的行为恰恰展现了这一点,而苏三敢于反抗,用机智勇敢化解了局面。她是另类,注定了其不顺的一生、不凡的一生。

三、形象出入的意义所在

《情史》和《妒妾成狱》中的苏三,其命运只有一个“苦”字,她无力抗争,对王景隆“席卷所有而归”的后果毫无防备,被沈洪买走完全是鸨儿的“狠上加狠”。[13]可以说《情史》中的苏三略显软弱,最终的团圆结局完全取决于她的幸运。《情史》关于“玉堂春”一节在最后的“情史氏曰”写道:“或百求而不获,或无心而自至,或久睽而复合,或欲割而终联。缘定于天,情亦阴受其转而不知矣”。[14]“玉堂春”在《情史》中归属于卷二“情缘”类,这里的“玉堂春”一节正是要表达这个“缘”字,阐述缘定于天的道理。《情史》之《序》写道:“六经皆以情教也”。[15]《情史》就是“情教”,它通过世间之情,甚至是不正当之情,来发出命运因情而生、因情而变、因情而灭的思考。所以,这里的苏三是命运的宠儿,尽管她不幸,最终却走向“彼此相成,率为夫妇”的未来。[16]

《警世通言》则不同,它是话本性质的通俗小说,是老百姓的白话文学。换句话讲,编纂者或说书人要考虑读者或听众的内心感受和听觉效果。[17]这种通俗文学的主要受众群体当然是老百姓,老百姓除了要追求情节的跌宕冲突之外,当然要寻求共鸣。《玉堂春落难逢夫》的故事不知道唤醒了多少处在“落难”环境当中的下层人民,与命运抗争,与黑暗抗争,抗争终会逢“夫”,即命运的转折,这才是这部作品之所以流传甚广,后来被各大剧种吸纳的内在原因。

所以,玉堂春虽是青楼女子,在封建社会中,这是极其低下、令人羞耻的社会角色,却被赋予某种理想意义,属于她那个阶层的个人理想。玉堂春出身低微,骂起人来毫不留情,却又智慧果敢,敢于在绝望中依然追求真理。最终,命运眷顾了她。这个故事似乎在告诉无数的下层百姓,玉堂春都可以这样做你为什么不可以?故事中有你,这是冯梦龙的高明之处。

[1]金源熙.《情史》故事源流考述[M].香港:凤凰出版社,2011.214.

[2][3][4][5][6][7][10][11][12]冯梦龙编,严敦易校注.警世通言[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345.352.354.358.362.365.353.354.355.

[8][13][14][15][16]冯梦龙辑评.情史[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50.50.51.4.51.

[9]国立政治大学古典小说研究中心.新刻全像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M].台北:天一出版社,1985.122.

[17]廖奔,刘彦君合著.中国戏曲发展简史[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22.

【责任编辑:王 崇】

汉 乐未央 神木县瑶镇遗址采集

2017-01-03

吴鹏(1988-),男,山西长治人,主要从事戏剧理论研究。

I10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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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7)03-0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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