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道德”笔谈(二)

2019-06-17 04:43孙海燕蔡郁婉孙胜杰
山花 2019年6期
关键词:闲话洛丽塔道德

孙海燕?蔡郁婉?孙胜杰

内心观察、距离控制与伦理呈现

孙海燕

韦恩·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写到:“任何阅读体验中都具有作者、叙述者、其他人物、读者四者之间含蓄的对话。上述四者中,每一类人就其与其他三者中每一者的关系而言,都在价值的、道德的、认知的、审美的甚至是身体的轴心上,从同一到完全对立而变化不一。”那么,隐含作者如何有效地进行距离控制?他与叙述者、人物、读者三者之间在道德判断上的游移或者对立会给小说伦理呈现带来如何错综复杂的面相?持续不断的内心观察会怎样影响小说的距离控制,进而改变小说伦理的呈现?在不同的语境之中,哪些因素会影响读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使得伦理判断大相径庭?

乔叶小说《黄金时间》详细地描述了一个女人“谋杀”丈夫的过程。因为丈夫的平庸,不肯满足她一些小小的浪漫渴望,她积攒了太多的怨毒。在四十岁的时候,她提出离婚,丈夫反对,她并没有执意坚持。但从那时起,在内心深处她已经与丈夫划清界限,将“家”变成了冰城与牢笼,将丈夫变成最怨恨的“陌生人”。当丈夫脑溢血突发,黄金抢救时间为三小时,她选择漠视呼救,关掉手机、拔掉电话线,平静地看电视、洗澡、睡觉,直至确认丈夫停止呼吸。这一小说读来触目惊心,因为采取女主人公内心独白的方式,视角的垄断性使得男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成为巨大的空白,读者在不知不觉地接受了女主人对他全面平庸的控诉,在文本世界中窥探了她“见死不救”的心路历程,并且尝试理解她。因为,“任何持续的内心观察,不论其深度如何,都会把显示内心的人物暂时变成叙述者,因而,内心观察要受到我们上面所描述的各种特性变化的影响,尤其重要的是不可信程度的变化的影响。一般说来,我们陷得愈深,我们不失同情心地接受的不可信事物就越多。”(韦恩·布斯《小说修辞学》)但从文本中跳出,会发现这只是一对“三观不合”的夫妻一起生活的悲剧,男主人公并无任何致命的过错,这使得女主人公的冷漠乃至冷血缺乏足够支撑。隐含作者在其中有意悬置了道德判断,将更大的空间留给读者。读者如果一路追随女主人公的内心导引,对其赋予过多同情的理解,就很容易被说服,忽略女主人公的性格瑕疵乃至道德缺陷;一旦有所警醒,与其拉开距离,会觉得寒冷渗入骨髓,弥漫小说的怨毒亦化为彻骨的悲凉,恍然间对人世、人性更多一份警惕,亦多一份悲悯。这正是小说吊诡的地方,也正是艺术的迷人之处。

徐则臣《耶路撒冷》成功塑造了 “假证制造者”易长安的形象,“隐含作者”为我们书写了易长安悲惨的童年,他对暴力父亲的反抗,他与违法官僚的抗争,他对伪证制造这一道路的主动选择,以及他“假证制造”事业的风生水起,情场上的纵横捭阖,逃亡与入狱后的淡定。很明显,易长安一定意义上是存在道德缺陷的人物,但他的内心独白越多,我们对其了解愈多,对其同情就愈多。在易长安逃亡途中,对其细致的内心观察,会使得读者为其暗暗捏把汗,担心易长安被“绳之以法”,因为“持续不断的内心活动将引导读者希望带他旅行的人物得到好运,而完全不管他所暴露的那些品质”。

如果叙述者拉开与易长安的距离,将办假证的链条反应囊括其中,让读者看见办假证会给生活带来什么影响,读者的情感反应就会不同;如果叙述者谈及警察们布局追捕易长安,追捕过程的辛苦与不易,那么易长安的逃亡会成为另外一个故事。对易长安在情场上的纵横捭阖的描绘,抑制了那些与易长安“相好”女人的内心观察,和易长安在一起的女人多是“无声”的,如果这些女人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对易长安作出自己的评价,这对易长安的形象将是一个灾难。因为叙述者与易长安情感上的亲近,不愿过多地拉开道德和认知的距离,进行谴责。这也有效地避开了简单的道德介入,人物不是单纯的道德批判靶子,不是道德重压下的轻飘的“纸片人”,而是血肉饱满,颇有行动力的独特的“易长安”。小说阅读中读者难免折服于易长安的魅力,跳出文本,重新打量,則会有新的发现,对人物的情感投入与道德判断之间形成张力,在“折服”与“清醒”之间有着广阔的空间,每一光影变幻都魅力无限,这正是阅读的乐趣所在。

叙述者的声音在文本中占据中心位置,叙述者与其他人物的亲疏远近有时会影响读者的伦理取位,但幕后导演隐含作者总是会采取种种巧妙的方式进行调和,使得文本内涵更加丰富。《豹子最后的舞蹈》(陈应松)以豹子斧头的疯狂复仇,向“人类中心”提出警戒,但文本间的缝隙,隐含作者的困惑使得这篇小说摆脱了简单的复仇模式。纵然豹子斧头亲疏有别,爱憎分明,但是隐含作者在鞭挞人类残忍的同时,依然借由豹子之口,道出人类生存的窘境,避免了简单的道德指控和是非评判。换而言之,豹子有其“差序格局”,但隐含作者依然对豹子的天敌人类拥有悲悯情怀,这使得文中的差序格局变得纷乱、复杂。这样的纷乱、复杂,传达出隐含作者的困惑,但却让读者警醒,如果在抗拒人类中心的同时,形成新的强者中心,比如“豹子”中心,那么这样的抗拒其实是无力的。

莫言《檀香刑》讲述的是山东猫腔艺人孙丙因妻儿为德国人所害,奋起反抗,率领义和团民众,设神坛,拆铁路,杀鬼子,被县令钱丁擒拿之后,施行“檀香刑”的惨烈故事。在《檀香刑》中绘声绘色的、原生态的呈现具体的刑罚过程,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道德问题。《檀香刑》的施刑指向人性的痼疾、时代的恶瘤、政治制度最阴暗之处,如果选择一个普通的刽子手讲述,指控首先会引向刽子手的麻木不仁,就像众多评论文章分析赵甲的道德缺失,很容易走入简单的误区。读者深知刑罚的如何实行跟刽子手道德是否高尚关系不大,但如果刽子手是完全的行为主体,作为具体的执行者,必然需要承担第一道怒火,因为他是行为主体,因为他选择了迎合权力。选择白痴叙述者,读者会更将目光聚焦于叙述本身,对白痴小甲的叙述能力偶尔存疑,但对其道德要求会宽松许多,读者无法苛责白痴叙述者不负责任,白痴是先天免责的。白痴的“免责”使其无需矫饰,更不需要自我辩护,尽可以将事态“如实呈现”,而将问题引向真正的“责任者”。隐含作者借助白痴的“诚实”和“免责”,撕开种种假面,对于人性的残忍、统治的阴诡、时代的幽暗,进行了尖锐的探索、大胆的剖白。这是处理文学与道德之间幽暗难明的有效手段。

贾平凹《秦腔》则采用了典型的“疯癫叙事”,叙述者引生时而清醒,时而疯癫,但通过他的叙述读者得以窥见诸多“真相”。现任村干部夏君亭最热心的事情是开放搞活,建立市场,关于市场牌楼上的对联,赵宏声“当下拿出两副,一副是:‘我若卖奸脑涂地,尔敢欺心头有天。君亭说:‘这不行,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你管人家怎么卖的?!看第二副,是:‘少管窝里闲事,多赚外人银钱。君亭说:‘还行。”为了加强政治色彩,君亭又改为“要开放就得少管窝子里闲事,奔小康看谁能多赚外来的银钱”。 通过品评对联,夏君亭的市场原则、逐利原则充分暴露。对于君亭来说,让自己和村民富起来是最重要的,至于致富手段是否坑蒙拐骗,奸猾欺诈都不重要,开放、赚钱是最大的政治。引生对于君亭赤裸裸的逐利未作评价,甚至对君亭有几分佩服,因为引生是疯子,他在道德上是免责的,他不直接对人物品行指指点点,不着急对人物作出道德评判,或者说由于引生的疯癫,他对君亭的市场原则未能清晰做出评判,这使得整个文本更为圆融,呈现出一种相对宽容的道德姿态,将评判的权力交给隐含读者。虽然秉持道德宽容,但隐含作者并未完全搁置自己的权力,后面又以引生的小字报表明不满,小字报疯疯癫癫,却辛辣犀利地道出了君亭的诸多缺陷。当村里的聪明人或者为了利益,或者因为畏惧君亭的威势,对君亭,或百般逢迎,或阳奉阴违,或三缄其口的时候,由引生这一无所畏惧的疯子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使得整个文本更富有戏剧性。

不同类型的叙述者,动物、白痴、疯癫其实都是作家精心选择的面具,通过精妙的距离控制,一方面在面具的“掩护”下畅所欲言,另一方面,通过同一人物不同时点的讲述或其他人物的言说进行平衡,都使得文本内涵更为丰富,也使得小说内部的伦理呈现更为错综复杂。

隐含作者与读者的距离偏差还表现为读者与人物、作者之间的距离会随着语境一起变迁,琼瑶的小说及改编影视剧的再评价表现了这一点。《新月格格》是典型的第三者上位“教程”,女主人公新月楚楚可憐,巧用心机,赢得救命恩人努达海的倾心,原配雁姬由一个雍容温和的贵妇被逼得形容举止大变,被丈夫嫌弃,被儿女背弃。这本是一个“三观”颇值得怀疑的故事,但男女主人公义正词严地打着“真爱无敌”的旗帜,似乎全世界都应该为其让步。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语境中,这一爱情凌驾于伦理、道德之上的玛丽苏故事,以爱情至上的名义,被追求个性张扬的潮流悄然收编,当焦点在爱情的发生、压抑和喷薄中时,道德与伦理考量则被悬置。当下,所谓的“爱情至上”在高度市场化的语境中面临解构,家庭成为新自由主义个人的最后堡垒,家庭的稳定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入侵者则再度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

另外,电视剧《渴望》在当年引发万人空巷,女主人公慧芳为了收养的女儿小芳,放弃工作,付出一切,成为举国皆怜的对象。但今天重新观看,难免觉得这个甘愿奉献一切的人设有些单薄。慧芳为了小芳舍弃一切,将自己不时置于困境,最终还要仰赖亲人朋友的支持才能脱困。在与前夫与其家人的相处中,慧芳一片至诚,善良固然可嘉,但是没有原则的隐忍、退让多少显得无能。一些观众开始质疑慧芳除了贤惠之外,似乎并没有多少个性魅力。全家人的同舟共济成全了刘慧芳的“奉献精神”,不得不说,这个善良苦命的人设不乏另一维度,她的善良和好强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善良值得称道,但在“大女主”剧流行的当下,老好人的人设似乎不再讨巧。

由于诸种原因,“隐含作者”的规范可能会与读者的规范形成偏离,但也会不时回归,偏离与回归同样重要,因为偏离,故事情节的波澜起伏与寄寓的伦理判断会超出读者预期,因为回归,读者才能够放心地共享隐含作者的价值规范,认同隐含作者。但是偏离与回归中,“隐含作者”与“读者”情感是否同步,或者说感情倾向有无偏差,会决定阅读过程中“共鸣”的强度,与是否引起情感的“不适”。内心观察的引领会使得读者跟随讲述者的内心,但一旦读者有能力跳出文本,保持距离进行打量,则会生成新的故事,形成双重乃至多重故事效果,使得小说的伦理面相更为复杂和多变。

作者简介:

孙海燕,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主要从事现当代文学研究。

略论文学之道德

蔡郁婉

《红楼梦》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中,写到刘姥姥进贾府,史太君在大观园宴请诸人,由鸳鸯作令官行酒令。林黛玉在席上不慎说出了《牡丹亭》《西厢记》里的句子,引发了后一回薛宝钗的对她的一番规劝:“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从薛宝钗的这一番议论,我们可以看出,对《红楼梦》中的这些闺阁少女,乃至对《红楼梦》产生的时代而言,《西厢记》《牡丹亭》中对突破父母之命、私定终身的叙事,已经形成了对当时道德规训的一种僭越,而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淫词艳曲”。深谙闺阁训诫的薛宝钗十分敏感地与这种“不道德”的文学划清了界限。

而从薛宝钗的这一番议论,我们或可引申出关于文学与道德关系的思考。文学能否脱离现实道德的规训而成为一种真正自由的创作;当对文学作品进行评判时,我们是否需要引入道德作为标准?

文学作为一种精神产物,并不是一种客观或中立的存在。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指出的:“人既然对生活现象发生兴趣,就不能不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说出他对它们的判断;诗人或艺术家不能不是一般的人,因此对于他所描写的事物,他不能(即使他希望这样做)不作出判断;这种判断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来,就是艺术作品的新的作用,凭着这个,艺术成了人的一种道德的活动。”(车尔尼雪夫斯基《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作家对题材的选择、裁剪与表达,都在某种程度上投射着其个人的价值观念与道德标准,传达出他们对于现实与历史或褒或贬的评价。而这种评价无疑将对读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也是在这一意义上,利维斯强调道德标准对于文学创作的重要性。利维斯对文学作品的臧否往往有道德方面的考量。如在论及D.H.劳伦斯时,利维斯指出,促使劳伦斯在形式、手法和技巧上进行大胆而激进的革新的,“是他对生活所抱的至为严肃而迫切的关怀”(利维斯:《伟大的传统》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在利维斯看来,伟大的小说家不仅在小说的手法与技巧上具有创造性,更在小说的道德诉求上有所关注。利维斯所谓的“伟大的传统”,不仅是指文学的传统,也是道德意义上的传统。利维斯对文学濡染人心的作用十分看重。“小说大家……他们不仅为同行和读者改变了艺术的潜能,而且就其所促发的人性意识而言,也具有重大的意义。”(利维斯:《伟大的传统》,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无独有偶的是,儒家的“诗教”传统也强调文学的教化功能。孔子认为,文学是教化百姓的最好手段(张少康、刘三富:《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发展史(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毛诗大序》提出,“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而韩愈则明确提出了文以明道、注重实用的思想(张少康、刘三富:《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发展史(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文学的教化作用便意味着对其道德性的强调,其内在的隐而不宣的理念则是:只有符合道德规训的文学,才能有助于阅读者建构、完善自己的道德准则。因此,中国文学的“正统”对于文学的道德有明确的要求:“《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即是《红楼梦》中薛宝钗所言的:“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才是好的。”而若是多读了诸如《西厢记》这样“不道德”的“杂书”而移了性情,便是不可救药了。

但是如果我们以今天的眼光重新审视《西厢记》与《牡丹亭》这两部作品,对宝姐姐的这一番议论却未必能苟同。《西厢记》以张君瑞、崔莺莺冲破礼教樊篱的举动肯定真挚爱情,挑战封建礼教与婚姻制度;《牡丹亭》以情反理,突破禁欲主义,肯定爱情的美好和个体的自由权利,从而对当时处于正统的程朱理学构成强烈冲击。它们引起“正统”道德观多大的恐慌,就“煽动”起被这道德观所束缚的读者多大的冲破禁锢的热情。

同样是在《红楼梦》里,大观园里的闺秀林黛玉读毕《西厢记》而觉得“词句警人,余香满口”;听罢《牡丹亭》而感到“心动神摇”“如醉如痴”。这看似来自于这两部作品在词曲上的精妙,实则也来自于它们对林黛玉心灵所产生的震撼与启蒙。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西厢记》和《牡丹亭》中对追求自由爱情的描写,对人自然欲望与个性解放的肯定和宣扬,无论如何都不能被视为“不道德”——相反的,那些将它们判定为“淫词艳曲”的道德教条翦灭人的正常欲望,禁锢个体的自由精神,才更接近于一种“不道德”。那么,道德与否又如何判定?

每一个时代通行的道德规范总是在一定的历史基础和社会环境之中产生的。随着历史的推进,旧的道德观念将不断被淘汰;新的道德观念则不断产生。这意味着,当我们在对文学作品进行评判时,无法以某一时代的道德观来作为标准,视之为唯一“正统”,尤其是当“正统”的、通行的道德准则开始变得陈旧,开始与个体的自由相左,开始囚禁个体的精神与人性时。多数情况下,那些看似亵渎道德的文学创作,实际上是革命的、符合历史发展的。它们即使未曾建构一套新道德,至少也对旧道德发起了猛烈攻擊,使之暴露出荒谬与可笑之处。如在要求文学塑造“高大全”的英雄人物,表现绝对纯洁的个人道德甚至彻底否定个人正常欲望之存在的“文革”之后,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文学跨越曾经的边界,开始描写在爱欲以及在爱欲与道德训诫撕扯之下的复杂人性,即是一个例证。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借婚外恋情的叙述来探讨婚姻爱情的问题;王安忆的《小城之恋》《岗上的世纪》则将笔触伸向人物的情欲;铁凝的《玫瑰门》呈现个体心灵在遭受现实磨折后的畸变;林白《一个人的战争》描摹女性独特的身体经验……文学描写的禁区不断被打破。那些一度难以进入文学的话题不断地被作者纳入笔端,旧的道德禁令加速瓦解。被禁锢的人性获得了舒展的空间。

但随着文学上这些突破的扩大和深入,一些新的问题也产生了。以对情欲的书写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对情欲的书写一度是探讨隐秘人性,发掘为观念化的大历史遮蔽下的其他历史图景的一种策略。但是,当大量文学都在以这种策略去表达对束缚和钳制的质疑时,情欲书写就有可能失去最初的革命性。一方面,当这种策略成为一种过于轻巧的捷径而被一再重复时,真正的、更为深入的反思反而被悬置了。同时,随着这种突破力度的不断扩大,情欲书写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少。一部分情欲书写越来越偏重于表达刺激性。这种描写所带来的阅读快感非常容易为商业运作所征用,成为一种简单的噱头。当一种挑战策略成为模式之时,它很可能丧失其最初的革命性;当这种挑战走向极端化之时,势必将给文学带来新的道德问题。这不能不引发我们的思考:当文学在挑战陈旧的道德训诫时,能否完全将道德标准丢在一边?

若论小说的文体之美与其产生的道德冲击之大,我们或许不能绕过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洛丽塔》描写的是一段真正的不伦之恋——中年男子亨伯特对12岁少女洛丽塔的迷恋。小说中,洛丽塔的母亲去世之后,亨伯特带着洛丽塔驾车游历,以父女的名义,实际在精神与身体上都保持着情人的关系。随着洛丽塔的成长,亨伯特察觉对方对自己的厌倦,甚至试图限制洛丽塔的自由以使其成自己的禁脔。《洛丽塔》以剖白自己的隐秘情欲的面目出现,坦诚描写了中年男子对未成年少女不道德的欲望。无论在小说初问世的当时,还是在现在,它都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尺度构成了强烈冲击。尽管《洛丽塔》以“忏悔”的面目出现,但,漫说其行文过程中中年男人对“性感少女”的欲望观看和描述究竟在何种程度上体现出忏悔的意识是见仁见智的,仅就小说所引起的阅读兴趣而言,似乎更本于其敏感题材引发的猎奇效应。进一步说,小说文体的优美也在某种程度上弱化甚至美化了这一欲望的不道德性。随着小说的流传,小说对不道德情欲的粉饰有可能使那些潜伏在阴暗角落的恋童癖获得某种程度的合法性;也可能使那些被欲望窥视甚至被侵犯的未成年人将自己所受的伤害想象为一种爱情的表述。在这一意义上,我以为《洛丽塔》对道德底线的突破是不道德的。

在《洛丽塔》问世半个多世纪之后,2017年,台湾作家林奕含出版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我们或可将此视为是对《洛丽塔》一次遥远却并不隐约的回应。同样是对恋童癖的描述,《洛丽塔》是中年男性对自己欲望的描述,并呈现了一个作为欲望客体的少女形象。而《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调转了叙述视角。这是纳博科夫小说中沉默如谜的洛丽塔的一次言说自我——甚至控诉。在这里,中年男子与少女之间的性关系被坐实为一种诱骗之后的强奸。而房思琪被侵犯后,在创伤心理以及自身生活环境与所受教育的影响下逼迫自己“爱”上了李国华。这种撕裂自我的“爱恋”最终使房思琪精神崩溃。这提醒《洛丽塔》的读者反思,小说中亨伯特与洛丽塔之间是否真的存在亨伯特所谓的爱情。不应遗忘的是,在《洛丽塔》中,亨伯特将他与洛丽塔发生的第一次性关系归因为“她引诱了我”。而这也恰恰是房思琪不敢公开被性侵这一事实的重要原因——她将被视为一个荡妇、娼妓、引诱洁身自好的国文老师堕落的巫女。同样以房思琪反观洛丽塔,亨伯特所谓的洛丽塔的背叛,或许正是洛丽塔试图逃脱的挣扎。房思琪的出现真正叩击了读者的良知。在《洛丽塔》问世的几十年间,当读者和评论惊异于亨伯特式的剖白时,我们是否关注过被视为“欲念之火”“生命之光”的洛丽塔承受的是怎样的戕害。哪怕我们仅仅欣赏《洛丽塔》的语言和文体,每一次的赞叹对每一个洛丽塔和房思琪都可能是一次压垮精神的羞辱和犯罪。房思琪的出现,恰恰将《洛丽塔》指认为一场不道德的狂欢——即使仅针对每一个洛丽塔/房思琪而言,而撇开了小说对性侵未成年女孩这一事实的掩饰将对读者及整个社会的道德产生怎样的恶劣影响不谈。

此处将洛丽塔与房思琪作一对照式的阅读是为显示文学之中道德底线的重要性。诚然,在陈旧衰朽的道德训诫因束缚人性而应被淘汰之际,文学对其形成的有力冲击和挑战不能被简单地视为一种不道德。但如果这种挑战不再有基本的底线,就可能制造另一种不道德。换而言之,文学对旧道德进行挑战和否定是其当然的正义,但同时这种挑战和否定必须坚守一些基本的底线。有一些道德原则是永远不能被忽视和践踏的。比如懲恶扬善,比如两性平等,等等等等。

但这些看似简单的道德原则本身即是极为复杂的议题,文学最终应该服从的是一种伟大的道德。因此,我们或许不应仅仅将问题局限于文学与道德关系的探讨,而应该将之扩展为:文学应当为读者提供一个怎样的精神世界?伟大的道德,正如一个浩瀚无边的精神世界,它给人真善美的艺术感受,也最终引导人战胜假丑恶,达至真善美之境。正如曹文轩所言:“倘若生活就像那些作品所揭示的那样真的令人不堪,是否也还应有另样的作品存在——它不是模仿生活,而是让生活模仿它?”(《草房子·序》)这才是我们对于文学之道德的期许与寄望。

作者简介:

蔡郁婉: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艺术评论》杂志社编辑。

村庄“闲话”:理解传统道德伦理的一个视角

孙胜杰

“闲话”的概念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与主题无联系的话语、闲谈;二是有恶意的讥讽、谣言;三是一种文学体裁——“闲话体”。村庄“闲话”之“闲话”概念的界定,既非闲谈也不具有文体意义,而是具有道德约束与评判功能的话语。“闲话”道德评判作用的发挥与“闲话”的传播空间——“村庄”,关系十分密切。在传统乡村熟人社会中,“闲话”是一种交往方式,它的传播方式是口头传播,经过人与人的对话、传话,从而使范围不断扩大。“闲话”内容更多是“村民关于某一事件或现象的是非曲直的议论评价和意见”,这些“闲话”通过不断重复产生舆论效应,使合乎传统乡村伦理道德与价值规范的人或事得以存在,反之就会遭到舆论的压力。村庄“闲话”虽是“一种非正式的控制方式”(王会:《“村庄闲话”弱化的隐喻》,《北京日报》),但可以说在乡村这种空间边界明显的地方,道德评判功能还是很强的。“闲话”发挥着多方面的道德评判功能,既有关于物质利益的闲话,也有关于男女关系的闲话,特别是在传统乡村社会,女性贞节的闲话是文学作品表现比较集中的话题。本文就三部文学作品——《祝福》(鲁迅)、《我在霞村的时候》(丁玲)以及《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孙惠芬)来探讨村庄“闲话”与贞操观的问题,进行村庄“闲话”与道德功能的阐释,为更加全面而深刻地认识当前农村社会及伦理道德变迁的研究提供另一个视角。

关于“闲话”,鲁迅在《论“人言可畏”》的文章中对中国人喜欢说“闲话”的国民劣根性进行过深刻的剖析与批判;在《阿Q正传》《风波》《祝福》等小说中也着意进行过“闲话”叙述,其目的仍旧是对国民劣根性的揭露与批判。以《祝福》中祥林嫂形象的塑造为例,在以往分析祥林嫂悲剧的原因时,大抵可归结为族权、夫权和神权。传统父权制社会,女性的主要价值在于传宗接代,“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皇帝要臣子尽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鲁迅:《我之节烈观》),对女性贞操的监督是为达到确保宗族血缘纯正的目的。历经千年文化浸染,这种由男性主导,仅指向女性的贞节观被内化为女性的第一生命,甚至已经积淀为民族的集体无意识。所以“守节”本是祥林嫂所自愿遵从的,而破坏封建礼教贞节观的恰恰是象征着封建族权的婆家。所以,祥林嫂的悲剧的原因更多来自于夫权和神权,而非政权与族权。夫权要求女子守节的伦理道德,但对于祥林嫂来说,她的两任丈夫(祥林和贺老六)并没有给她造成伤害,所以祥林嫂的悲剧是来自于神权。鲁四老爷对祥林嫂所行使的神权,是“祝福”祭祀时不让其碰祭品,这更倾向于是一种民间祭祀风俗。而真正神权的行使者则是和祥林嫂同阶层的柳妈。柳妈恰恰就是村庄闲话的传播者,柳妈“诡秘”地对祥林嫂进行过神权的说服,“祥林嫂你实在不合算……再一强或者索性撞一个死就好了……你想你将来到阴司去,那两个死鬼的男人还要争,你给了谁好呢?阎罗大王只好把你锯开来分给他们。”这种语言上看似为其着想,加之动作上的神秘,同一阶层的亲密,都会使祥林嫂对柳妈的话深信不疑,最后祥林嫂因着这些闲话八卦而备受折磨,她也想挣脱这种精神的困境,虽然也试图努力寻找(捐门槛以及问我有无地狱的问题)过问题的解决方法,但最终找不到途径。

如果祥林嫂的悲剧根源于“闲话”背后的神权,那么对于20世纪40年代丁玲笔下的贞贞(《我在霞村的时候》)来说,则没有了神权意味。评论界对于《我在霞村的时候》颇为关注,从政治、人性以及女性问题等方面来探讨,以村庄“闲话”为切入点来阐释,要探讨的问题是贞贞在为革命完成任务回到乡村以后怎么办。贞贞的形象是通过村庄里的“闲话”来呈现的,村人“闲话”中的贞贞被妖魔化,“没有鼻子”“走路一跛一跛的”、“一百个男人总睡过”“日本官太太”“比破鞋还不如”,村子的人还“有些怕她”,因此,一些妇人还因为贞贞的存在,发现了自己的崇敬与圣洁,“因为自己没有被人强奸而骄傲”。村庄“闲话”的道德评判功能在维护乡村情感和乡村社会共同体层面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杂货铺老板以及他的老婆,还有打水女人,这些村庄“闲话”的传播者在小说中貌似不是“主流”话语,但实质正好相反,“在通常的情况下,这些可能恰恰正是社会话语的主流”(邵宁宁:《古典忠贞观的现代变奏——以〈我在霞村的时候〉为中心》)。贞贞被嫌弃的原因是她突破了传统社会女性所应该恪守的贞操观,从某种程度来说,贞贞所谓的“工作”类似于祥林嫂的“捐门槛”,尽管有着性质上的差异,但最终得到的结局是相似的。《我在霞村的时候》发表于1941年,四十年代解放区的集体行为是战争,在“救亡压倒启蒙”(李泽厚:《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的话语下,作家对女性人物形象的塑造多倾向于具有传统伦理道德的女性,忠贞不屈是其最重要的性格,比如孙犁小说中的水生嫂、吴召儿等,女性所承担的是温情的抚慰者与忠诚的守候者的角色,这种对传统道德的回归造成了批判意识的匮乏,这正反映了“抗战时期社会和文学道德精神中的混乱和反现代性成分”(贺仲明:《论抗战时期文学中的道德精神变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丁玲在小说中表现贞贞在失贞后返乡所遭受的闲话的讥讽,不仅是对农村社会现实的呈现,更是作家挑战传统乡村伦理道德的映射。

村庄“闲话”并不是单纯的闲聊,对传统熟人社会而言,会激活社会公认价值规范的约束力,能够使熟人社会的秩序得以维系;对个体而言,“闲话”传播者以虚伪的道德高度来揣测与妄议,致使个体行为受到闲话的压抑,产生消极影响。《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中的李平和潘桃和普通的農村女性不同,李平和潘桃都是歇马山庄的新媳妇,也同样是农村留守妇女。李平是有过进城经历的“返乡”女性,曾经对城市充满了渴望,但城市并未按她的意愿接纳她;而潘桃则是一直向往城市的乡村女性,她可以用人生最重要的时刻换取进城一时的浪漫。之于歇马山庄她们都是异类,所以也就成为了村庄“闲话”的中心人物。李平的经历更可以看到村庄“闲话”的道德评判的力量。李平长得漂亮,心怀浪漫,从农村来到城市,渴望融入城市,她不愿意陪酒陪睡,以为辛苦打工或打扮成城里姑娘的样子就是城市人,可是事与愿违。爱上酒店老板以为真爱来临,在献出女孩子的宝贵贞操后,才发现酒店老板有家室,还遭到了老板妻子的辱骂。经历她所谓的人生“浪漫理想”后,她领悟出一个道理,“城里男人不喜欢真情,城里男人没有真情。”至此以后,李平走上了堕落之路,直到认识农民工成子,她决定返回农村,过真实的生活,李平对自己的过去选择隐瞒,包括对丈夫成子,她用一场隆重的婚礼,结束了“浪漫”的城市梦。

从婆婆、邻居、娘家母亲以及其它村庄人的闲话中潘桃对李平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是嫉妒也好,对比也罢,总之“闲话”中相识的不可靠性预示了两个人以后交往的亲密与破裂。虽然她们都知道“在村里的女人面前她们的嘴要是没遮拦就能一口一口吃了你”(《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可是因着某种莫名情愫她们在一起相惜相怜,李平向潘桃倾诉了自己的过往。潘桃和婆婆闲聊时失口对婆婆说了李平的往事,至此村庄里关于李平的闲话遍及全村,无所不在。李平被丈夫逐出家门,尽管最后回来了,但李平和潘桃的友谊也走到了尽头。村庄“闲话”可以将日常生活事情道德化,李平的悲剧表面看来是由于潘桃嫉妒造成的,但亦可见村庄“闲话”道德评判的威力,“闲话”可以让婚姻破裂、友情毁灭。李平“返乡”的经历有着特殊的意义,她代表了新世纪“从良幻灭”的妓女类型,她们从乡村进入城市,曾经很用心也很用情地拥抱城市,但城市的残酷现实让她们理想破灭。返乡后尝试回归正常生活,但妓女身份的痕迹永远抹不掉,反而会遭到比城市更严重的传统乡村道德伦理的谴责与封杀,从而走向悲剧的人生宿命。村庄“闲话”的传播会“形成一种强烈的舆论压力”,将不合乎传统道德伦理的行为予以谴责规训,“从而维护和凝聚村庄作为一个道德共同体正常运行”(刘坛茹:《当代底层文学中的闲话叙事与道德评判》)。“从良幻灭”类型妓女形象是作家批判根深蒂固的传统道德文化的靶子,而李平的悲剧是现代性狂飙中的中国乡村落后道德伦理体系和封建贞操观的残存所致,其实质是时代、文化的悲剧。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女性在城市被欺凌,而归返乡土的道路亦被阻断,这种精神困境始终无法得到解决,传统贞操观念依旧是悬挂在女性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20世纪中国的革命与改革从未间断,百日维新、“五四”运动、民族民主革命、无产阶级革命,到文化大革命再到改革开放,与这一系列革命与改革相对应的中国人的社会道德观念也随之在发生变化。“五四”新文化运动以“自由、平等、科学、民主”为基础的新道德伦理精神的确立,对传统男尊女卑、忠孝节义等思想进行揭露批判,这是现代知识分子与传统伦理道德决裂的开始。但从祥林嫂(《祝福》)到贞贞《我在霞村的时候》再到李平(《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历史走过了近一个世纪的变迁,不管作家出于何种目的在书写贞操观,乡村社会生活水平如何发生改变,占据乡村民众头脑的仍旧是封建时代的道德观,归来的失贞女性最深刻的不幸大概也是来自于传统道德伦理的鄙视与排斥。“现代”思想虽然也介入到中国的乡村社会,但乡村有一种“超稳定文化结构”,这种“‘超稳定的乡村生活的表意形式或文化结构……超越了时代甚至社会制度而延续下来”(孟繁华:《总体性的幽灵与被“复兴”的传统——当下小说创作中的文化记忆与中国经验》),比如乡村的风俗、仪式、婚娶、娱乐、闲话等都以其顽强的生命力而存在。所以,虽然现代中国已经接受现代、后现代思想,社会对自由、开放的性爱观也接受认同,但封建陈腐的贞节观依然顽固地存在,这种单向性的贞节观仍旧对女性发挥着迫害作用。村庄“闲话”这种“超稳定文化结构”表现方式表征着现代性生成与发展还存在强大的文化阻滞,新世纪乡村道德秩序、传统伦理依然强大,乡村启蒙之路依然漫长而沉重。

作者简介:

孙胜杰,女,黑龙江哈尔滨人,文学博士,哈尔滨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地域文化与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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