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居家杂仪》对现代家庭文明建设的启示

2020-01-09 01:41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8期
关键词:礼法司马光家训

李 琼

(河南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夏县)人,出生于官宦家庭。其祖父司马炫虽官职不高,但政绩显著,而且以气节著于乡里。其父亲司马池曾为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属翰林学士院),官居四品,为人清正仁厚,号称一代名臣[1]1。司马池不仅为官清廉,而且在学问上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态度,在待人处事上也是一贯的质朴作风,在培养子女方面更是以身作则、严慈相济。司马光从小一直跟随父亲司马池,在各方面深受其父影响。司马光的母亲聂氏,出身名门,饱读诗书,德才兼备。司马光从小生长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中,在品行端正、见识深远的父母的直接影响和教育下成长。因深受其家族长辈的影响并对晚辈寄予厚望,司马光为本家族制定了简明实用、规范严格的封建大家庭居家生活的礼节范式,编制成为《居家杂仪》,因司马光被称为“涑水先生”,该书又名《涑水家仪》。司马光不仅在史学界有卓越的贡献,为后世留下了“网罗宏富,体大思精”的史料和史著《资治通鉴》,而且在家庭教育这个领域留下的家训、家书和家族法规对后世的影响也十分深远[2]410。

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加上多元化思潮的冲击,导致一些优良的传统价值观念缺失和被弱化,本我主义等不良风气盛行。吸取传统家庭教育中所具有的核心教育思想,对现代家庭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 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可见,家庭教育在现代教育中举足轻重。重温司马光的《居家杂仪》,不仅对帮助孩子扣好一生第一粒扣子有参考价值,而且对家长更好地胜任第一任教师有重要启发。当前学术界尽管对司马氏家庭教育思想有较为深入的研究,但主要侧重于其家训著作《温公家范》及家书《训子孙文》《训俭示康》《与侄书》等,关于司马氏的家族法规《居家杂仪》并没有进行单独和深入的研究。本文拟以司马光的《居家杂仪》为研究对象,究其撰写缘由,对其家庭教育核心思想及对现代家庭的道德思想教育和道德行为培养的启示进行梳理,以助力我国现代家庭文明建设。

一、《居家杂仪》的撰写缘由

《居家杂仪》原为司马光《书仪》卷4 中的一篇,后人将之从《书仪》中抽出单独发行。其版本主要有:朱熹《家礼》本、元无名氏《居家必用事类全集》本、明陶宗仪《说郛》本、明章潢《图书编》本、清应捻谦《性理大中》本、清陈宏谋《五种遗规》本等[3]220。《居家杂仪》的撰作,主要是出于北宋家族伦理建设的需要。北宋时期由于政治清明,生产技术的进步和水陆交通的开辟,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通过《东京梦华录》的描写和张择端所绘的《清明上河图》,可以看出当时城市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在思想领域,宋初儒学并不受重视,宋真宗即位后,为了从思想上加强封建专制,大力提倡尊孔崇儒,称颂孔学是“帝道之纲”,并将儒学经典作为科举考试的内容,儒学才得以复兴。而宋代唯心主义理学是儒学的新发展,司马光作为北宋理学的偏师,同样也提倡“存天理,灭人欲” 的思想和修养观,要人们恪守封建道德规范。正是由于统治阶级的尊孔崇儒,重视纲常礼教,宋代各级官员都很重视社会教化和家庭教育。加上唐末五代的丧乱、辽金的侵扰,教育凋废、道德滑坡,社会比任何时期都需要封建伦理道德教化[2]396。自隋代以来实行科举制,很多出身寒门的子弟通过科举考试可获得参与政治的权利,并且经过唐末和五代十国的社会动乱,旧的士族门阀制度不复存在,社会结构和等级制度也因此发生了改变,士庶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宋代时期家族的凝聚力并不仅仅是依靠经济和权位,更多的是血缘和道德教化。道德教化对家庭和家族的维持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是对家族成员的伦理建设向导。因此,需要撰写相应的家庭成员行为准则,《居家杂仪》应运而生。

北宋末期,由于受到改革派的诽谤,司马光的家训著作被埋没,直到《居家杂仪》被南宋理学家朱熹收录到他所撰写的《朱子家礼》中,司马氏家族法规才重新被人们所熟知,成为家庭教育的立论依据,也成为中华德育文化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居家杂仪》不仅仅是司马光为司马氏家族撰写的家训,更是为天下万千家庭立规订矩。家训篇幅虽然短小,却为后来的很多封建士大夫家庭所效仿,其中的家庭教育思想对于现代家庭文明建设仍有可借鉴之处。

二、《居家杂仪》家庭教育核心思想

司马光撰写的《居家杂仪》是家族内部日常生活中成员应铭记与遵守的各项行为法则和标准,即为家族法规,这是作为家族中每位成员安身立命的行为准则,也是对家庭成员形成良好约束的具体体现。司马光以个人德行、家风、官风和社会威望及一系列实际行动展现了其家规家训中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居家杂仪》中的家庭教育目标明确,居家之道应是正伦理、笃恩义、辨上下、严内外。在教育实践中,司马光将家庭教育目标加以具体化,即通过明确的行为准则规定达到“父子、祖孙、兄弟、叔侄、夫妇,一家之中,各尽其道”[4]125。

(一)孝悌教育:家长率先,各安其位

清代蒋伊《孝友堂家训》:“居家之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本之本也。” 居家之道的根本就在于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父亲长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晚辈疼爱关照,晚辈自然懂得感恩与孝顺。只有掌握居家之道,才能实现君仁臣忠,即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实现孝悌教育需要家长与子女及各个家庭成员的共同努力。《居家杂仪》的开篇便明确了家长的职责和要求:“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分之以职,授之以事而责其成功。”[5]41只有家长先谨守礼法,率领众家族成员,分配各成员应履行的职责与事宜,使之各就其职才能使家族和谐与长久。由此可以看出,司马光十分注重家长的表率作用,通过以上率下来治理整个家族,促使各个家族成员各安其位,和谐共处。《居家杂仪》中用了12 则,即家训内容的一半是规定子女的职责和要求,涵盖具细,无不表现封建大家庭所推崇的孝道。而对当今家庭教育中子女孝道行为的学习仍有借鉴意义的是“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5]41“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5]42。这两句话强调,无论巨细作为处事甚浅的年轻人和孩童都不能专行,应先告知父母,倾听父母的意见和相信父母的决定,这样可使父母不必担忧。即使是子女出行和回家也应第一时间告知父母,这不仅体现出父母的威信,更是表现出子女对父母的信任和孝顺。这篇家训家规对于兄弟之间相处也有相应规定,“凡为人子弟者,不敢以富贵加于父兄宗族”[5]42。“加”意为恃其富贵,不率卑幼之礼。生活中不乏有些人获得了金钱或地位后就忘乎所以,无论对谁都大肆评判,完全不顾及长幼之序。这句话也强调了作为晚辈,无论获得了多高的荣誉,还得遵循以礼待人,才能实现兄友弟恭,维护家族和谐。

让人敬佩的是司马光一直以自我的实际行动去践行所主张的孝悌之道。如《宋史》所载:“光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在洛时,每往夏县展墓,必过其兄旦,旦年将八十,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6]451在洛阳时,司马光每次前往夏县扫墓,一定去看望他的哥哥司马旦,司马旦年近80,司马光像侍奉严父般侍奉他,像保护婴儿般保护他。正如《易经》中提及的:“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父亲有其责,孩子有其责,兄长有其责,兄弟有其责,男人有丈夫的职责,女人有妻子的妇道,各尽其职,各尽所能,那么家风自然就端正了。家道端正,天下也就安定了。这也正是司马光在这篇家族法规中想要传达的孝悌教育的核心思想。

(二)礼法教育:严慈相济,重在践行

“家正而天下定,礼为治家之本” 是司马光家庭教育的中心思想,他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是围绕“礼” 来展开,并认为应以礼治家。因此,“礼”的思想和行为制定贯穿于《居家杂仪》全文,其目的在于“父子、祖孙、兄弟、叔侄、夫妇,一家之中,各尽其道”,使家庭成员相处和谐,正如《论语》中所言“礼之用,和为贵”。在这篇家族法规中,司马光强调以礼治家,家庭成员须谨守礼法,对孩童的日常起居、子女孝亲、尊卑有序之礼等都规定得极为详细,以便于每位家族人员效仿和遵守。司马光认为“治家莫如礼”,而这种家庭的礼法制定对于古代大家族的稳定长久发展是有一定保障的。因此,《居家杂仪》全文被南宋理学家朱熹收录进他所撰写的《朱子家礼》中,成为无数中国家庭教育礼仪制定及教育的模板。《居家杂仪》制定的家礼中带有一定的“法” 的性质,为使家族成员恪守本分,遵守家族的秩序和规范,也有相应的惩罚性措施。例如:出现违背家长的意愿和家庭活动准则采取的“挞、笞、杖,逐” 等惩罚。不过,司马光还是主张先教育后惩罚,以惩罚辅助教化,主张刑罚是教化的辅助手段,其作用在于促成以礼治理。

礼法教育的内容制定就是规定家庭成员的行为规范,需要每位家族人员效仿和遵守。司马光对于礼法教育采取的是言传身教的方法,更注重家族长辈的“身教”和榜样作用。易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安有严君在上而其下敢直行自恣不顾者乎。虽非父母,当时为家长者,亦当咨禀而行之。则号令出于一人,家政始可得而治矣。” 对于古代大家族而言,领导者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他是整个家族的核心力和凝聚力,有责任也有义务做好表率来引领整个家族成员。《居家杂仪》不仅规定家族长辈的职责和要求,还要求家庭的其他成员严格按照既定的家族法规进行日常生活,一旦有越礼者也要受到相应的警戒和处罚。可见,司马光期望通过父母长辈的严慈相济及每位家庭成员的礼法践行来强化对子女的礼法教育。

(三)廉俭教育:量入为出,禁蓄私财

在司马光看来,教子之道重在礼德,而治家之道则是廉俭。这一思想贯穿于司马光的家训之中。《居家杂仪》作为一篇家族法规,对于培养家庭成员的“廉俭” 有实质性的行为要求;对于家庭经济开销要量入为出,禁止奢华,以备不时之需:要求家庭成员不得占据公共财产,藏为私有,以致扰乱家庭和谐。并且,《居家杂仪》开篇明确提到:“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称家之有无,以给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费,皆有品节,而莫不均一。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常须稍存赢馀。以备不虞。”[5]41制订节约用财的制度,在衡量收入的基础上安排支出;根据自家的穷富程度,来决定全家老小的衣食、喜事和凶事费用,一切都要显示自家的品德节操,但又不能不公平统一。要阻止并减去一切不必要的费用,禁止奢华的习气;经常保持略有节余,以防备不测之事发生。“凡为子为妇者,毋得蓄私财。俸禄及田宅所入,尽归之父母舅姑,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5]41这则规定强调并要求任何家族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公共钱财据为己有,一切收入应交到家族长辈手中。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家庭财产平均分配。由此可以看出,司马光对于家庭成员的廉俭教育有独到的认知和具体的行为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值得现代家庭教育去借鉴和学习。

司马光最让人敬佩的是终生保持着生活上崇尚节俭的习惯。《宋史》记载:“仁宗宝元初,中进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华靡,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列语之曰:‘君赐不可违。’乃簪一枝。”[6]460在司马光20 岁那年考中进士参加喜宴时,大家都戴花,而他却觉得奢靡花哨拒绝佩戴。司马光从小受其父母良好而严格的家风影响,崇尚以廉俭为荣,以奢靡浪费为耻,并时时刻刻以此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人。《宋人轶事汇编》中谈到司马光的个人生活品行时,说他“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有纯帛”。由此可以看出,司马光即使做了高官,在生活上仍然是一贯俭朴。此外,《宋史》还记载:“洛中有田三顷,丧妻,卖田以葬,恶衣菲食以终其身。”[6]471一生为官清廉的司马光,即使妻子的丧事,也没有大肆张罗,而是提倡一切从简。可见,司马光用一生来践行家族法规中所提倡的“以廉以俭”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值得世人敬佩和效仿。

三、《居家杂仪》对现代家庭文明建设的启示

(一)强化道德思想

我国古代家训家规主要以道德教化为先,目的在于个人的正心、修身,以便维护家族和谐、健康,实现有序、长久地发展。由于当今经济发展迅速,社会升学压力和就业压力过大,一些家长出于功利主义心态,过度重视子女的智力教育,却忽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再现“惟有读书高” 的价值取向,导致青少年出现不少道德问题危害个人、家庭及社会。例如:奢靡与攀比、作弊与剽窃,辱骂父母与教师,校园暴力等。《居家杂仪》把德育放在首位,倡导通过家长表率作用和礼法指导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达到“修身” 及“养正” 的效果。首先,《居家杂仪》的开篇便提到家长应尽到率先垂范的义务。“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7]169大部分孩子在孩童时期接触最多的便是父母,模仿和学习的对象必然始于父母。因此,父母应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谈举止,做好孩子的第一任启蒙教师和品德塑造的领路人。其次,应运用礼法来指导日常行为,从行为感知德育思想。以德育知识为指导才能行之有效,正如“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居家杂仪》中对家族成员行为准则的明文规定,正是从实践中约束个人的日常行为,让成员效仿并感受实实在在的礼法条文,值得当代人学习。

(二)强化道德行为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讲究礼仪的国家。礼仪在我们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大至国家小至家庭,都有着一定的行为准则。有了规则,并遵守规则,我们才能有和谐有序的生活。中国古代传统家庭教育文化强调用行为规范来优化人的品行和陶冶人的情操,达到齐家的目的。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当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家庭结构模式主要是“四二一” 和“四二二”,这使得很多家长以孩子为家庭重心,形成了“万般皆可弃,唯有孩子高”的家庭氛围,孩子的需求高于一切,孩子大于一切。甚至很多家长都自带滤镜看待自己年幼的小孩的各种无理行为,例如:对于自己的小孩抢夺别人的玩具,不尊重长辈和教师,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的行为,不但不禁止反而觉得童真有趣,并称赞为勇敢有主见,令人瞠目结舌。《居家杂仪》作为家族法规,其最大的核心就是尊礼守法。“谨守礼仪” 的治家方略在某种程度上值得我们参考和学习。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尊重孩子的天性是必然,但绝对不可放任自流。必要的家法制约可以使孩子从小懂得有些界限和鸿沟是不可挑战和逾越的。中国古代家庭礼法的重要作用就是指导家庭日常生活,让每位家族成员遵守规定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做到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使整个家族成员和谐健康地生活在一起。

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家训、家规,是先人留给后人的一笔无形财富,它凝结了祖先教导子孙的智慧。当今的家庭教育存在很多问题,《居家杂仪》有关教育的论述,对解决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有重要启示。所以,我们要秉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拒绝其封建性的糟粕而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对传统家训家规进行必要的改造和扬弃,继承和弘扬其中的优秀内容。总之,家庭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社会共治、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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