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对日外交战略中的中华传统文化因素探析

2020-03-12 17:29
广西社会科学 2020年10期
关键词:中日关系外交日本

(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872)

众所周知,外交文化往往影响着一国外交战略的制定。新中国外交文化是在长期外交实践中形成的,同时也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正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一样:“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1]

中华传统文化对新中国外交的影响,已经引起了学界的一定重视。例如,李慎明曾专门探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大同观”“以和为贵”“开户牖”以及“威武不能屈”等思想对当前中国外交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更加开放”以及“坚决捍卫国家利益”的影响。他认为:“习近平外交思想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和升华。”[2]从国外学界来看,加拿大学者贝淡宁(Daniel A. Bell)考察了儒家“天下观”和中国外交政策之间的联系。他指出:“中国的外交政策受到了‘天下’观和相关儒家政治价值观的启发。”[3]此外,一些学者的著作对此也有提及。例如,英国学者伯特兰·罗素曾指出:“中国至高无上的伦理品质中的一些东西,现代世界极为需要。这些品质中我认为和气是第一位的。”罗素所讲的“和气”,即为中华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的思想。在此影响下,中国总是“以公理为基础而不是以武力去解决争端”[4]。由此可见,深入研究中华传统文化、充分挖掘其精髓,对于当代中国外交而言意义重大。

习近平曾指出:“无论从地理方位、自然环境还是相互关系看,周边对我国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思考周边问题、开展周边外交要有立体、多元、跨越时空的视角。”[5]因此,在分析新中国对日外交战略时,考察中华传统文化因素所发挥的作用,不失为一种新的视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亲仁善邻”“以和为贵”“和而不同”“以直报怨”等思想,为新中国的对日外交战略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本文以中华传统文化为视角,探讨优秀传统文化对新中国对日外交战略的影响。

一、“亲仁善邻”与对日和解的决策

中国人自古就重视邻里关系,主张与邻为善、友睦邻邦。《左传》有言:“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左传·隐公六年》)孔子主张:“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朱熹对此进一步解释道:“邻,犹亲也。德不孤立,必以类应。故有德者必有其类从之,如居之有邻也。”(《论语集注》里仁第四)由此可见,中华传统文化对邻里关系的重视。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邻里关系,至少具有两层含义。其一,邻人关系。它是人与人之间通过复杂的血缘及地缘关系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带有浓厚的乡土文化色彩,是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基础。其二,邻国关系。它是一国与其邻国之间的一种地缘政治关系,反映了一国对待邻邦的态度,带有明显的外交色彩。因此,维持良好的邻里关系,对内有利于维系宗族社会的稳定,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对外则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保障本国的生存、安全与发展。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是“永远也搬不走”的邻居,无论两国关系发展到何种程度,都改变不了这一现实。就连一向对华不友好的日本前首相吉田茂也曾说:“不管红还是白,中国都是我们的邻国,从长远来看,我认为,地理及经济法则将会压倒任何的意识形态差异及人为的贸易壁垒。”[6]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发展中日关系、对日采取何种态度成为考验新中国外交的一项重要课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立足长远,继承并发展了中华传统文化中“亲仁善邻”的思想,坚持睦邻友好,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在对日外交中采取宽容谅解态度,正确区分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人民,以民间外交的形式,逐步推动了中日关系的发展。

(一)以“亲仁善邻”的思想,正确区分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民众

如何看待日本的战争罪责,是新中国对日外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对日外交工作就难以有效开展。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中国领导人认为:中日两国人民“都是勤劳勇敢的人民”,两国人民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战争的罪责在极少数右翼分子身上。

毛泽东曾指出:“要分清同日本人民的关系和同日本政府的关系,两者是有区别的……日本人民是我们的直接同盟军。”[7]周恩来也曾指出:“(中国人民)严格区分极少数军国主义分子和广大的日本人民。”[8]此外,为推动中日早日和解,即使对战争的元凶——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中国也给予了宽大处理——对其不予起诉或者从轻判刑[9],这充分显示出中国政府和人民推动睦邻友好、实现中日和解的真诚态度。

在此“二分法”的指引下,毛泽东积极接见日方友好人士,并借此多次向日方传达中国致力于中日睦邻友好的立场。1955年,毛泽东在会见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时指出:“今天来的客人是我们的邻居……日本朋友到中国来,从你们日本家里到我们家里来看一看,我们应该感谢。以后我们要多来往。”[10]“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主要是将来的问题。”[11]“二分法”政策有利于团结广大日本民众和对华友好人士,发展民间外交,以民促官,推动中日关系不断发展。

受此“二分法”的影响,中国本着睦邻友好、尽早和解的态度,在中日复交谈判中主动放弃战争赔偿。对此,日本学者毛里和子认为:“放弃赔偿要求与毛泽东把日本军国主义者和人民分开来的思想是一致的。”[12]中国的真诚态度和友好行动得到了日方有识之士的认同。日本前首相大平正芳曾说:“中国的共产主义和苏联的共产主义是不一样的,美国把中国看成和苏联一样具有对外扩张的威胁,值得商榷;面对日本这个给自己造成那样大危害的国家,中国都没有要求赔偿,遑论搞对外扩张了。”[13]田中角荣前首相更是直接表明了谢意:“听了关于放弃赔偿的发言,值得欢迎,非常感谢。对于中国方面的超越恩仇的立场,我不胜感激。”[14]

就对日外交的纵向进展而论,中国对日的“二分法”政策延续至今。它显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亲仁善邻”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其影响下,即使中日关系处于历史低谷时期,中国领导人依然致力于团结广大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并以此推动中日关系向好发展。正如习近平所言:“我们不应因一个民族中有少数军国主义分子发起侵略战争就仇视这个民族,战争的罪责在少数军国主义分子而不在人民。”[15]

(二)以“亲仁善邻”的思想,推动中日民间交流,夯实两国交往的民意基础

中日关系改善的最初动力,正是来自民间。可以说,两国民间交流是“亲仁善邻”思想具体实践的有效路径。新中国成立后,日本吉田茂政府追随美国,对新中国采取敌视态度,在两国政府层面的沟通难以实现的情况下,中日有识之士“先易后难”,率先开展民间外交,逐步推动了中日和解和两国政治关系的发展。

从1949年开始,日本相继成立日中贸易三团体和日中友好协会,为日本与新中国发展贸易、进行友好往来建立了组织基础。1952年,高良富、帆足计、宫腰喜助三位国会议员访华,成为新中国接待的第一批日本客人。此后,在中日民间交流的推动下,两国民间贸易协定得以签订,在华日侨得以顺利回国。此外,中国也不断加强同日本的文化交流,如1972年上海舞剧院访日演出等一系列重要文化交流活动为中日邦交正常化作出了积极贡献。正如周恩来所言:“中日两国人民在政府尚未来往和签订协议的时候,直接办起外交来,解决了许多问题,对双方都有利。”[16]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不仅欢迎广大日本普通民众从事中日友好交流合作,而且以极大的胸襟吸纳了大量日本侨民参与到中日友好事业中来。“我们打了十五年的仗,可是一旦放下武器,日本人就跟中国人友好起来,中国人也把日本人当做朋友。”[17]“解放战争中有许多日本人在我们军队中从事技术工作,还有医生、护士等,受伤的战士请他们医治,我们很信任他们。日本工程师在工厂帮我们搞生产、帮我们科技人员搞试验,我们也都相信他们。”[18]

由此可见,“亲仁善邻”思想在新中国对日外交中早已广泛付诸实践。当前,中日民间交流的广度和深度较以往都有大幅度提升。2019年,中日双边人员往来1279.5万人次。其中,中国赴日本公民1011.9万人次,日本来华人员267.6万人次。两国目前共缔结友好城市256对[19]。“国之交在于民相亲”,只有两国人民彼此认同,中日关系才能真正行稳致远,而多领域的民间交流正是获得这种认同感的重要途径。

就中国外交的纵向进展而言,“亲仁善邻”思想至今仍指导着中国外交理念的创新和外交事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周边外交工作,坚持与邻为善、与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以“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不断深化同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从本质上来说,这是对传统睦邻友好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周边是首要”,日本作为中国周边外交的重要邻国,维持好、发展好与日本的睦邻友好关系对于中国周边外交工作而言意义重大。

综上所述,中华传统文化中“亲望亲好,邻望邻好”“亲仁善邻”的睦邻友好思想对新中国对日外交影响深远。在这种思想影响下,新中国以大度的胸怀宽大处理日本战犯,团结日本民众参与中日友好事业,以真诚态度和务实努力推动了中日关系的和解。

二、“以和为贵”与对日友好的基本方针

中华民族热爱和平,追求和平发展,这一传统可追溯到先秦时期。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鸣,虽然各流派主张不尽相同,但都普遍蕴含着一种和平意识。

儒家认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和谐平安是国家之间相处的至高境界[20]。《论语》中记载:“子之所慎:斋、战、疾。”“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由此可知:孔子反对滥用武力。他所主张的是“和无寡,安无倾”;他认为和平团结是治国安邦的基础,即使与邻邦发生冲突,也不宜率先发动战争,而应该“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孟子主张“仁政无敌”,怒斥“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下》),认为“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孟子·离娄上》),始终致力于构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义大行的理想社会。道家则主张清静无为,力求在“无为”之中达到一种平衡与和谐。老子反对战争,认为“师之所处, 荆棘生焉,大军之后, 必有凶年”(《道德经·第三十章》)。因而,他主张“以道佐人主者, 不以兵强天下”,提倡大国与小国彼此谦让,即“大国以下小国,乃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乃取大国”(《道德经·第六十一章》)。

如上所述,中华民族有着爱好和平的文化基因,中国历代统治者几乎从不主动对外征伐,而是致力于“协和万邦”“天下大同”。“在近代以前的文明中,没有一个国家的文明比中国文明更发达、更先进。”[21]但是,中国几乎从未主动出兵占领他国实行殖民统治,而是维持“册封——纳贡”的政治态势,对周边小国实行“德化”。正如习近平所言:“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积极开展对外交往通商,而不是对外侵略扩张;执着于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而不是开疆拓土的殖民主义。”[22]对此,日本学者渡边秀方也认为:“世界诸民族中大概再没有中国人那样渴求和平的了,他们很少对别的民族从事侵略的攻战。”[23]可以说,中华民族自古就形成了崇尚和平的意识,这种意识根植于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新中国的对外交往包括对日外交,显而易见地以“和平外交”为主旋律。中华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的思想,在“和平外交”的具体实践中得以发扬光大。概而言之,“以和为贵”的思想对新中国对日外交战略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以和为贵”的思想有助于确立对日友好的基本方针,在此指导下,中日两国克服种种困难,成功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从而奠定两国友好的法律基础

1961年,毛泽东在会见日本客人时指出:“中国人民同日本大多数人民历来是友好的,战后友好关系还有发展。”[24]周恩来在接见日本客人时也多次提道:“中日两国人民永远的友好下去,这是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25]毛泽东、周恩来的系列讲话奠定了中国对日友好的总基调,并为历届中国领导人所继承。

邓小平曾强调,“中日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中日两国和人民没有理由不友好下去”[26],并积极推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1977年秋,邓小平在接见日中友好议员联盟访华团时指出,如果福田首相做出决断,条约问题“一秒钟就可以解决”,敦促日本尽快签约[27]。1978年7月,中断数年之久的中日缔约谈判得以恢复。中国从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大局出发,坚持在和约中写入“反霸条款”,但这一主张起初并未得到日方的支持。后经过反复谈判,双方同意增加“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这一条款,最终于8月12日成功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该条约第二条明确规定:“两缔约国的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28]这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崇尚和平、维护和平的意志和决心,是“以和为贵”思想在中日关系中的生动诠释。

冷战结束后,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中国对日友好的基本方针一以贯之。江泽民指出:“中日两国只有世代友好,才有光明的前途,才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29]胡锦涛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中日关系,始终坚持中日友好方针,一直强调中日两国人民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并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30]在中日两国领导人及有识之士的推动下,双方相继发表了《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和《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进一步巩固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成为中日两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基石。

(二)当中日关系面临严峻局面之际,中国始终坚持“以和为贵”、“和”字当先,坚持友好在前、反制在后,为中日关系的调整提供了一定的回旋余地

近年来,随着日本政治右倾化加剧以及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日本,中日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加剧,中日关系面临着严峻考验。特别是2012年以来,日本右翼分子策划的“购岛”闹剧致使中日关系跌入历史低谷。但是,中国致力于中日友好的基本立场并没有改变。习近平指出:“中国政府和人民一如既往致力于发展中日关系,愿意在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基础上推动中日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31]基于此,针对日本的错误言行,中国在进行有力反制的同时,从维护两国和平友好大局出发,坚持斗而不破的原则,使中日关系重回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双方合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具体而言,政治上,两国高层交往重回正轨。2019年6月27日,习近平在大阪会见时任日本首相的安倍晋三,双方达成十点共识,指出中日两国都进入了发展的新时代,两国关系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双方应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中日关系,从而从战略高度为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经济上,双方贸易额稳步上涨,并就第三方市场合作达成了共识,同意在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下设立跨部门的“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科技上,2018年双方签署了《关于建立中日创新合作机制的备忘录》,建立起跨部门的“中日创新合作机制”。安全上,建立中日海空联络机制。长期以来,中日两国在东海海洋权益及领土问题上存在着一系列纠纷与争端。为有效管控危机,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两国于2007年就建立海空联络机制开展磋商,后经过多轮谈判,双方最终于2018年5月就此达成协议。中日海空联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维护东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从而更好地维护和服务于中日友好大局,充分体现出中国坚持“以和为贵”,发展对日友好的意愿和决心。

总之,“以和为贵”思想早已内化为中国外交所独有的精神特质,并已外化于中国对日外交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中国对日友好基本方针的思想基础。在其影响下,中日两国关系虽历经波折,但两国友好的基本面始终得以维持,这一思想影响并将长期影响中国对日外交实践。

三、“和而不同”与对日友好合作的推进

“和而不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亮点之一。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既是“和”思想的延伸,也是其内在要求。孔子最早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孟子则认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孟子·滕文公上》)《礼记》有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由此可见,中国古代思想家都认为:事物具有多样性,“和而不同”是一切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

江泽民曾指出:“和而不同,是社会事务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32]“和而不同”的外交理念兼具外交哲学与外交政策的性质,兼有宏观上的战略性与微观上的操作性,其影响深远而重大[33]。这一中华传统文化要义,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外交,成为中国外交所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求同存异”方针的重要理论基础。在对日外交战略中,“和而不同”的具体影响可谓无处不在。

(一)“和而不同”推动了中日关系顺利起步,实现了双方经贸往来

二战结束后,日本采取同美国结盟的战略,成为美国在亚洲的反共“桥头堡”。在中美敌对的时代背景下,中日关系短时间内难以有实质性进展。但是,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并没有放弃对日友好,而是在“求同存异”前提下,广泛接触日方人士,为中日关系正常化铺路搭桥。毛泽东曾指出:“我们之间的社会制度虽然并不一致,但这个不一致并不妨害我们相互的尊重和友谊。”[34]正是在“求同存异”理念的指导下,经过双方有识之士的共同推动,中日两国才得以最终实现邦交正常化。20世纪70年代末,邓小平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为中日解决领土争端提供了新思路,也为中国外交“和而不同”的理念奠定了实践基础。

虽然中日两国于1972年才得以恢复邦交,但是两国之间的经贸合作自新中国成立后就已开始。新中国成立后,为尽快恢复中日关系,中国领导人另辟蹊径,以经促政,通过加强双方经济贸易往来,渐进地推动两国政治关系的发展。1952年,周恩来宣布:“中国人民愿意与日本人民和平共处,友好团结,互通贸易……”[35]周恩来的提议得到日本经济界人士的积极响应。日中贸易促进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日中进出口行会、日中贸易促进议员联盟相继成立,不断推动两国民间贸易的发展。1952年6月,中日双方在北京签订第一个民间贸易协议,标志着中日民间贸易渠道的正式建立,为今后中日经济交流提供了模式与经验。此后,中日经贸合作从小到大,尽管存在波折,但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正如日本学者添谷芳秀所言:“聚集了多数议员的超党派组织在整个50年代都在为推动中日贸易发展做出努力,可以说,当时的中日贸易是真正的国民性运动。”[36]

(二)“和而不同”使中国能够以开放的姿态,正确对待包括日本文明在内的任何外来文明,并取长补短、为我所用

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37]。中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的开放性,正如孙中山所言:“开放主义,我中国古时已行之。”[38]汉代,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丝绸之路,打开了中国与中亚、西亚及欧洲等国交往的大门。唐代,中西文化交流达到鼎盛,“外国人遣派数万留学生到中国求学,如意大利、土耳其、波斯、日本等国是”[39]。其中,遣唐使来华、鉴真东渡更是谱写了中日交流的佳话。明代,郑和七下西洋,将中华文明传播于世界的同时,也带回了海外的文化技术,极大地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和发展。由此可见,中华文化并不是故步自封,而是开放进取、崇尚多元。

世界文化具有多样性,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长处。只有以开放的姿态、包容的胸襟广泛学习各民族的优秀文明成果,才能不断发展、永葆活力。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还是改革开放起步之时,中国领导人都主张学习日本先进的经验和技术。1955年,毛泽东在会见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时指出,“你们这个民族是个很好的民族”,“我们可以相互地取长补短,相互帮助”[40]。1978年10月22日,邓小平访问日本,这是自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中国领导人首次访问日本。在记者会上,邓小平明确表示:“要善于学习,要以现在国际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管理方法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这次到日本来,就是要向日本请教。”[41]访问期间,邓小平参观了日产汽车、松下电器等日本企业,考察了日本工厂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这为中国改革开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经验和启示。

(三)“和而不同”有利于实现中日合作共赢,开辟中日合作新局面

习近平指出:“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大事、办好事、办长久之事。”[42]合作共赢,意味着国与国之间要相互尊重、平等协作,从维护全人类利益出发,加强对话与沟通,共同应对全球发展难题,从而实现各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可以说,“和而不同”理念为实现合作共赢指明了方向,即:只有知同明异、求同存异,才能聚同化异、实现共赢。

中日两国作为亚洲地区大国,有责任和义务推进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以造福于两国人民、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值得肯定的是,中日两国已明确将互利合作确立为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2008年5月7日,两国发表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明确指出:“双方决心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实现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并在第六条第三款进一步指明中日互利合作的具体领域。由此可见,互利合作已上升为中日之间政治文件规定的目标,从战略高度引领中日两国关系的发展。

当前,中日关系进入了新时期,“和而不同”理念有利于推动新形势下中日关系走向协调。近年来,中日关系因一系列事件跌入谷底,严重阻碍了两国各层级、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18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以此为契机,两国领导人顺利实现互访,中日关系得以转圜,开始从竞争走向协调。虽然未来如何协调仍有待于双方进一步的沟通,但是坚持“和而不同”、加强互利共赢可以说对此提供了基本遵循,特别是为中日双方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第三方合作指明了方向。当前,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得到了日方的基本认可,未来中日两国应求同存异、秉持互利共赢理念,摈弃对抗思维和恶性竞争,发挥各自优势,在造福当地民众的同时,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综上所述,“和而不同”已成为中国外交一贯的主张和原则,新时期中日两国更应该在“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推动双方关系持续向前发展。

四、“以直报怨”与对日外交的原则性

“以直报怨”出自《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由此可见,孔子反对对侵犯者行为不做计较甚至回报以恩惠的做法,而是主张对善者善之,对恶者则以坚持原则与之相对。朱熹进一步阐释说:“以德报怨,于怨者厚矣,而无物可以报德,则于德者不亦薄乎!”因此,他主张:“以直报怨,当赏则赏之,当罚则罚之,当生则生之,当死则死之,怨无与焉。”(《朱子语类》论语二十六)

中华民族崇尚礼尚往来,倡导“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诗经·大雅》)、“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正如罗素所言:“中国人天生宽容而友爱、以礼待人,希望别人也投桃报李。”[43]但是,这并不是毫无原则的“礼让”,而是建立在彼此尊重、友好往来的基础之上。倘若“人若犯我”,则“我必还之”。中华传统文化中“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思想,使中华民族形成了“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民族性格。当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之际,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前赴后继,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先贤的所作所为既是“以直报怨”思想的体现,也充分反映出中华民族坚决维护国家和民族核心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外来入侵的坚定决心。在新中国对日外交战略中,此种影响亦十分明显。

1951年9月,在美国主导下,第二次世界大战的48个战胜国与战败国日本在美国旧金山单独媾和,签订了所谓的“旧金山和约”。1952年4月28日,在该和约“生效”之时,日本又在美国的操纵下和台湾蒋介石当局签订了所谓的“日台和约”。这是日本联合美国敌视中国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其妄图插手中国内政,重新染指台湾的企图,是对中国核心利益的巨大挑衅。对此,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于美国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单独对日和约,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对于公开侮辱并敌视中国人民的吉田蒋介石‘和约’,是坚决反对的。”[44]

由此可见,新中国对日外交并不是只求“一团和气”,在涉及国家利益的问题上,总是旗帜鲜明地坚持原则,并明确地亮出底线,即日本必须正视历史、必须尊重中国的领土权益、必须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显而易见,这种底线思维亦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以直报怨”思想的具体体现,它为中日关系的发展规定了“航道”、划清了界线,容不得丝毫偏差。

20世纪80年代,日本文部科学省篡改历史教科书,严重阻碍了中日关系的发展。针对日本的这一错误行径,邓小平指出,对日既要讲合作也要讲斗争,“历史不能也不允许歪曲”[45]。他多次找相关负责人员谈话,要求就日本篡改教科书事件在主流媒体发表社论,对日方的错误行为予以坚决驳斥。针对日本在历史认知问题上的错误行为,江泽民在同日方领导人会晤时曾明确指出:“如何对待历史,是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也是面向未来的出发点……在教科书问题上,关键是要把历史事实如实地告诉下一代,这样才能使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46]

进入21世纪以来,小泉纯一郎在担任日本首相期间多次参拜靖国神社,致使中日关系面临严峻局面。胡锦涛就此指出,“近一个时期,日方在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上的一些做法违背了自己的承诺,背离了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伤害了中国和亚洲国家人民的感情”,他要求日方“以严肃慎重的态度处理好相关问题”[47]。

近年来,随着日本国内右翼势力的崛起和中国综合国力的上升,日本实施了一系列挑衅中国国家利益的行为。在历史问题上,日本领导人宣传“侵略定义未定论”,并悍然参拜靖国神社,对侵略行为遮遮掩掩;在钓鱼岛问题上,相继发生撞船事件和“购岛”闹剧;在台湾问题上,日本频繁搞“小动作”,不断挑战中国的底线。对此,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并有力回击。习近平在坚持对日睦邻友好的同时,多次划出中日关系的“红线”。他指出:“在这些重大问题上,不能打任何折扣,更不能有一丝倒退。”[48]中国的对日友好建立在日本切实尊重并真诚维护中国国家利益的基础之上,倘若基础不牢,中日两国就会相背而行,中日关系便会渐行渐远,这对于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安全都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总之,“以直报怨”的思想对新中国对日外交战略影响深远。特别是中日关系出现倒退之时,此种影响尤为显著。在此影响下,中国对日外交,既讲合作,也讲斗争;并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在涉及国家利益的问题上寸步不让,做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综上所述,“亲仁善邻”的思想,开启了战后中日和解之路;“以和为贵”的思想,奠定了对日友好的总基调;“和而不同”的思想,规范了对日友好合作的基本路径;“以直报怨”的思想,则确立了对日外交的原则性和底线。上述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对新中国对日外交战略显然影响巨大。

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外交进入奋发有为的新时代,中日关系也进入由竞争走向协调的新时期。新时代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外交必须要“丰富和发展对外工作理念”[49],而外交理念的创新离不开本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因此,必须大力挖掘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并扬弃继承、推陈出新,以推动外交理念的创新,适应中国外交的新局面,更好地推动中日关系和中国外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猜你喜欢
中日关系外交日本
日本经济界中国观的变迁与中日关系
日本元旦是新年
探寻日本
悠悠岁月外交情
涉侨外交二三事
《黄金时代》日本版
珍藏书本捐赠促进中日关系
外交活動の二大ハイライト
外交
去日本怎么玩?它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