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搭建集体增收和乡村振兴制度平台

2020-10-28 07:03田光香
经济视野 2020年14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集体经济集体

文| 田光香

总体情况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自2016年10月份以来,我县分批次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截止目前,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722个村,占全部村数的99.86%,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765347名,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722个,量化集体资产26.12亿元,量化未确权到户集体资源64.42万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722个。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2018年年9月份以来,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县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核查,并将清查数据认真审核、反复校验后,全部及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管理系统”,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该项工作。全县723个村,核实集体资产39.00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93亿元;清理核实土地面积189.30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42.53万亩。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联合县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对已完成改革任务的722个村开展赋码登记。组织召开全县农经系统赋码登记业务培训,对申报流程及报送材料进行严格规范要求。目前全县赋码登记已全部完成。

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合力攻坚。县级层面,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发挥牵头、协调、抓总的职能作用,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检查督导和协调推动等工作。

镇村层面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全面负责区域内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县级全面负责,镇级协调指导,村级组织实施”的改革领导体制,形成县镇村“三级书记抓改革”,通过书记抓、抓书记,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强有力的改革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强化宣传督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开展以来,县镇村各级迅速行动,召开不同层面的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全力推进改革。一是宣传发动到位。全县通过宣传册、明白纸、墙体标语、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政策。全县共印制发放宣传册6000余册,逐户发放改革政策明白纸25万多份,悬挂宣传布幅、粉刷墙体标语3000余条(幅),让群众明白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为改革营造了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按照县里统一制作的培训提纲,对产权制度改革统一改革时点、统一方法步骤、统一政策指导;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操作流程、清查核实办法、业务处理程序等进行了严格要求。镇村两级层层开展业务培训,培训镇村干部4600余人次,确保改革的各个环节规范有序,操作顺畅。三是加强业务督导。实行“周调度,月座谈,季约谈”的督导方式,全面掌握各镇村的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类共性、个性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帮助研究解决,督导镇街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业务指导组,在清产核资、成员资格认定、股权设置等关键环节,不定期督导检查各镇街工作推进情况,现场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67条,对工作不力的镇街和部门,跟踪落实整改措施,检查整改情况。对镇村开展巡回业务指导100多期次。

科学制定指导意见

根据各项改革工作开展进程,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八部门研究制定了《莒南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成员认定指导意见、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各镇街参照县里指导意见,制定了符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制订了具体改革工作流程和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基准日、起止时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清产核资流程及办法、股权设置和管理等细则。

强化精准施策

在改革推进中,始终坚持集体资产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权利不受损的底线,走好改革的每一个步骤,确保改革政策不走样、改革路径不走偏。针对重点环节的目标任务,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取得实效。

一是清产核资:指导镇村以村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结合2012年清产核资结果,对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除已确权到户承包地和宅基地外的资源性资产,通过账务核对、现场勘验、清资调查等方式,把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数量、位置、使用状态、价值及预期效益全面查清、摸透,逐一登记造册,彻底摸清集体资产的家底。

清产核资结果实行三次公示确认的办法,“一榜公示”清产核资基准日的账面资产和资源台账数额,“二榜公示”集体资产盘盈、盘亏以及账务核销结果,“三榜公示”清产核资最终成果。村清产核资工作组全程参与,结果向广大村民公开,确保群众认可。

二是成员认定:县里制定印发了《莒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镇村制定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意见和具体的认定办法。结合试点工作,梳理了20余种成员界定的类型和参考意见,供镇村参考。指导镇村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和“宽接受、广覆盖”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全面精准、应确尽确、不遗漏。法律和政策规定应确认为成员资格的,依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程序予以确认。对部分身份不明确需要核实的,通过外调、函调、个人承诺、村集体民主讨论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成员身份。

创新“五四三二一”工作机制

结合清产核资工作,本着边清理边规范、以规范促清理的原则,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莒南办发〔2019〕12号),探索构建了“五四三二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以突出问题为导向,规范集体资产资源、村级收入与资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村级债权债务和农村“三资”管理队伍五项工作重点,以强化监管为原则,创新村级事务权力清单、纠纷调解机制、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四项工作机制,以明晰职责为重点,健全村级民主管理、业务部门指导服务、镇街监管主体责任三级监管体系,以督导督查为抓手,建立农村“三资”监管专项审计、专项巡查两项制度,以保障权益为核心,实现一个目标任务,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改革成效

1.提升了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真实地进行清产核资,让集体家底成为群众知晓、群众监督的明白账。建立县、镇、村三级“三资”台账,实现资产、资源动态监管,促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

2.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股份量化改革,充分挖掘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激活现代农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要素动能,促进了集体增收。如石莲子镇郝家庄村完成集体资产股份改革后,盘活集体资产6.8万元,用集体土地10.6亩投资入股村社共建项目(沿街商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增加投资收益2.85万元。

3.推进了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改革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立既相互配合又有制约监督的民主管理体制。理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村民与成员之间的关系,有效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凝心干事、聚力发展、各具特色、兴村富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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