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教学策略

2020-11-16 06:04苏培园
教学与管理(小学版) 2020年9期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小学

苏培园

摘    要  小学道德与法治是一门综合学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是该课程的两个核心元素,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两者是否可以融合?怎样融合?本文从两个大方面探索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策略,旨在不断创造出有温暖、有魅力、扎实有效的道德与法治课堂。

关键词 小学 道德与法治 “德法联姻”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促进法治建设,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齐抓并举,建设法治中国。同时,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此背景下,原义务教育阶段的品德与生活(社会)、思想品德两门课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新教材从儿童各种具有教育意义的生活事件进行多维度渗透法律教育,对儿童进行道德观和法治观的建设与培养,让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在教学中真正得到落实。然而,笔者深入基层学校教育教学调研,走进道德与法治课堂,发现如何处理好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教材中的两种教育是否可以融合、“德”与“法”究竟孰重孰轻等问题已成为诸多教师的教学困惑。

一、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能否“联姻”

随着课程名称的改变,新课程必须要关注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两者的关系问题。对于两者的关系,我们自然会认为,既然新课程命名为道德與法治,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两者一定会在课程中融合,这是自然的反应,也是现实的要求。

1.厘清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

对国家社会治理来说,道德与法律相得益彰,德治与法治珠联璧合,如同鸟之双翼,缺一不可,道德无法解决的问题,就需要法律来规范,法律无法管到的地方,就要依靠道德去添补;对个人而言,德润心灵,法护成长,一个好公民,既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又要具备遵法、守法的法治精神。如果说法律是“治身”,道德则为“治心”;如果说法律是“治标”,道德则为“治本”;如果说法律是“主外”,道德则为“主内”。党的十八大提出,用法律支撑道德,用道德滋养法律。道德与法律具有如此深层关系,那么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1)在教育目的上,两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是共同提升公民素养。道德教育侧重于培养有德性的人,更多的是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而法治教育侧重于培养懂法、守法、具备法治精神的公民。道德与法治充分体现了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的思想。其课程重在结合当前法治教育长期薄弱的现状,适度加强渗透法治教育内容。例如,在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专册教材中设置“我们的守护者”“我们是公民”“我们的国家机构”“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四个单元与专题,旨在教育学生做一个知法守法,依法维权,富有宪法意识、法治精神的公民。

(2)进行法治教育必须从道德教育入手,后者可以间接提升前者的效果。第一,道德是最高的法律,社会主义立法之基础是社会主义道德,从道德教育入手,从思想入手,学生才会乐于学法、知法、懂法,乃至学会用法;第二,法律是制度化的道德,从道德教育入手,提高学生正确的思想认识,才能使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增强法治意识,形成守法自觉。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一定要重视法律背后的精神,只要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必然会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进而使法治教育收到实质性效果。

(3)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法律对于道德规范可施以强制力的约束,是“道德教育家”[1]。由于法治教育可以为道德教育提供间接的教育功能。教师在使用《道德与法治》新教材时,如果能将道德教育贯穿于法治教育当中,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高学生法治观念的同时,必定会大幅度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例如,三年级下册第8课“大家的‘朋友”,不仅通过认识公共设施的重要性与作用,深入了解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的危害,唤起学生爱护公共设施的意识,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让学生明确破坏公共设施是一种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倘若前者关注的是人内在的“自律”,对人是一种“软约束”,那么后者则强调的是人外在的“他律”,对人是一种“硬约束”。

2.明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互补性功能

长期以来,学校对青少年儿童的行为教育大都强调道德教育,而弱化或忽视法治教育,这不能不说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缺憾。《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其中,小学阶段要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培育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开宗明义地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是为青少年儿童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让其在德治与法治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1)道德层次性需要与法律普遍性要求的互补。道德是具有层次性的规范体系。在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先公后私”属较高层次的道德,“大公无私”属最高层次的道德,“公私兼顾”是属可以接受的道德。再则,在私德领域,针对一切人的道德标准,我们根本无法用一把尺子来衡量,因为大家的道德水平千差万别。而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它具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即普遍性,可以在客观上保障法律不必因地因事因人而不同。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法规对青少年的行为都具有普遍的实用性。为此,在新教材《道德与法治》实施中,教师要将道德的层次性与法律的普遍性结合起来,相得益彰地促进青少年的人格完满和社会的精神完善。

(2)道德“自律”与法律“他律”的互补。道德之所以称为道德,是因为人的行为发自内心,正如柏拉图所言:“德性是心灵的秩序”,也就是说道德是心灵秩序的看护者。构成道德行为的根本条件是内心的“自律”。法律与道德不同。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只有借助经过“国家意志”的“他律”,才能产生社会功效。法律这种外在的“他律”,若通过长期的法治教育,法律主体一旦具有法律意识、法律信仰,有深刻的道德认同感,那么,法律外在的“他律”就会转化为知法、遵法、守法的“自律”了。道德自律与法律他律是青少年儿童行为外在调整与内在调整的有机统一,两者具有互补性。因此,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从而达到“道德与法治”的教育目的。

二、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巧妙“联姻”

法律和道德既不是分离关系,也不是包容关系,而是一种各自独立、双向互动、相互交叉的互补关系[2]。小学《道德与法治》将德性和法治作为课程的两个核心元素,作为课程的两大支点。该课程在实施时既要注重学生德性的建构,让他们拥有正向的思想道德价值,又要培育守法观念,帮助学生自觉形成守法意识。因此,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联姻”,既不是两者的简单派对,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你轻我重的关系问题,而是两者有机结合。

1.抓住教材中既是“德”教育点又是“法”教育点的内容进行融合

新教材突出德法兼修,既讲求“德”,也重视“法”,二者可以融合,但不能机械地融合。

(1)挖掘教材中道德与法治各自的教育点,强化两者的双向渗透。教材是一个例子,一个发展学生的“媒介”。教师要吃透教材,了解教材编排宗旨和体系,要充分挖掘并找准教材中“德”与“法”的教育点,相机融合。例如,一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第4课“上學路上”,教师结合教材所例举的上学路上遇到的诸多情况,以及教师课前对一年级学生“上学路上”所调查的案例组织教学,期间渗透融合了多种教育,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便在其中。因为“上学路上”这一生活场景不仅会涉及交通规则内容,还会涉及家长、老师及其他人的帮助与关心。前者属于法治教育点,后者属于道德教育点,两种教育可相互渗透、适时融合。

(2)强化教材的拓展与延伸,促进教学资源的整合。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重要的道德学习方式是向生活学习,教材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点,绝大部分的内容都与学生的生活紧密相关。因此,教学时教师要以教材内容为蓝本,还要善于整合课外的资源,对教材进行拓展与延伸,扩大教学的覆盖面积,以增强教学效果。

(3)不能整合的主题不作机械的整合。在小学《道德与法治》中,对于一些仅渗透道德教育点,且无法体现法治教育点的课文,教师不能机械地在其中融合法治教育。同样的,对于一些仅渗透法治教育点,而无法体现道德教育点的课文,教师不能机械地将道德教育融合其中。此外,还需注意的是课程名称从“品德与生活(社会)”改成“道德与法治”,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课文都要有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因为其整体性是体现在整套教材之中的。

2.打破常规的文化课程教学方式,将教学活动与生活常态相融合

生活性是道德与法治课程建构与实施的基础。道德与法治课程理念贴近儿童的现实生活,不仅仅关注道德生活,而且关注整体的生活;其教学方式是教学同步、教学合一。在课程实施中,教师要打破常规,要创新教学方式与方法,将教学活动与学生生活常态紧密结合,形成生活化的教学模式。

(1)将生活元素渗入课堂教学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教师可凭借《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主题活动,巧妙补充小学生感兴趣的生活情境,将生活场景再现,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体验、感悟,使学生立足于生活,深化理解道德与法治知识与教育的要点。采用这样的教学方式,把生活元素整合到课程中去,让学生主动理解与表达,能够有效提高生活化教学的效果。

(2)积极创设生活化的学习情境,激励学生学习热情。小学道德与法治内容大多都源于学生的日常生活,教师在讲这些内容时,可把生活背景搬到课堂上,予以情境模拟演示[3],在各种近似真实的情境中将生活场景再现,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吸引学生主动参与、体验与感悟,激活学生学习的动力。这种情境教学方式,一方面深化了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另一方面丰富了学生的道德认知,提升了学生的道德品质。

(3)重视生活化作业的优化布置,激活学生学习动力。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作业设计仍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在完成课堂教学之后,教师可以布置一些行为性的作业,让学生回归现实生活,运用所学知识在实践活动中去探索发现、践行感知,实现学以致用的目的。这样,既能使学生深化知识的理解,又能不断激活他们的学习动力,同时还能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

总之,小学道德与法治是一门富具魅力的课程,既是德育课程,也是综合课程,旨在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内在融合,倡导“德法联姻”,期待这一学科的老师们在实施这一课程过程中,能以教材的新理念和新方式为引领,找准新方向,探究新对策,不断创造出有温暖、有魅力、扎实有效的道德与法治课堂。

参考文献

[1] 章乐. 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融合及其限度——兼论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关系[J] .课程·教材·教法,2019(04).

[2] 智晶晶,王颖. 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效融合研究[J]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9(01).

[3] 金钊.教师教学技能培养系列教程——小学道德与法治[M] .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9.

[责任编辑:白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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