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解诗学对诗无达诂说的推进

2021-02-27 16:17
关键词:多义性多义指导思想

李 丹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34)

在中国诗歌阐释理论发展史中,诗无达诂说和现代解诗学分别是古代和现代的典型理论,尤其前者产生了长期而重要的影响,探讨两者之间的继承与嬗变关系,有助于建构中国诗歌阐释学。目前关于诗无达诂说和现代解诗学的研究主要在各自的领域开掘,有在论述现代解诗学的资源问题时涉及诗无达诂说,也有研究论及两者与西方阐释学的相似与差异之处;本文则以梳理中国现代解诗学与传统的诗无达诂说之间的渊源关系为中心,探讨前者对中国传统诗歌理论批评资源的利用与推进问题。

作为文学中的文学,诗歌以其意象性语言和跳跃式表达等特点而比其他文学样式更需要阐释。我国早在春秋时期就开始了诗歌阐释活动,主要表现为“献诗陈志”“赋诗言志”“教诗明志”[1]132-149等,诗歌阐释不仅表现在诸侯国间的外交活动中,而且表现在统治阶层的思想交流中,还表现在对贵族青年的教育活动中。正是在此诗歌阐释活动基础上,董仲舒提出了“《诗》无达诂”[2]47说,该说既是对此前诗歌阐释实践的理论总结,又为此后超出《诗经》范围的诗歌阐释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经过漫长封建时代的传播和应用,这个理论主要涉及诗歌的多义性、阐释方法和阐释指导思想等问题。

在阐释活动中,认可诗歌的多义性。“《诗》无达诂”的本义正如已有研究所示,诗歌的语言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不同的解释[3]:“既指诗字面的无通释,也指一首诗语义的无定解”[4];理解《诗三百》不可能只有一个准确的标尺[5];就是说,自阐释《诗经》扩展至阐释其他诗歌,每首诗都可以拥有超过一个以上的解释,或者说,每首诗不可能只有一个标准的解释。这实质上肯定了诗歌的多义性。关于这一观点,还可以从其他途径得到证明,一个显著的例证是齐、鲁、韩、毛四家说诗的出现与流传,对不同《诗经》阐释版本的认可,就是对诗歌多义性的认可。另一个例证是历代诗论家对诗歌多义问题的阐述,如谢榛《四溟诗话》里提出的诗歌解读规则:只要不拘泥于词语的含义即可[6]1;王夫之《姜斋诗话》云:“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7]5;《四库全书总目》曰:“诸经之中,惟《诗》文义易明,亦惟《诗》争辩最甚。盖诗无达诂,各随所主之门户,均有一说之可通也。”[8]136这些都表明,诗无达诂说的阐释理念包含对诗歌多义性的肯定。

在阐释方法方面,最初应用的是断章取义的方法,即赋诗者根据需要对一首诗进行取舍并阐发所选部分的意义。针对这一现象,朱自清指出,断章取义是借用诗句来表达赋诗者的意思,而不理会这首诗上下文的语境[1]148。断章取义这种抛开诗篇的本义以及词句间的关联,仅选用特定部分来阐发的方法,在今天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在当时却是通行的[9],这是因为赋诗需配乐表演,所用音乐及其面对面的交流氛围本身就能传达一定的意义;况且赋诗者与听诗者处于同一个情境之中,了解会面的背景,分享谈话的主题等,这些都为断章取义的可行提供了条件;故该现象亦称“赋诗断章”[10]668。尽管断章取义有其被接受的原因,但在诗歌阐释史中,因其主观性导致偏离文本原义而遭诟病。

接下来是以意逆志[11]203的方法,它是新的社会文化条件下的产物。当读诗取代了赋诗之后,由于脱离了宾主互动的氛围,在共享语境缺失的情况下,再挑选支离的诗句进行任意发挥,便将断章取义游离于原文的弊病暴露无遗,故该方法不再适用,而必须依照上下文来解释;据此,以意逆志提出了依据诗歌文本进行解读的原则,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交融。换句话说,以意逆志是针对断章取义的缺陷而出现的新的诗歌阐释方法。“‘以意逆志’是以己意己志推作诗之志;而所谓‘志’都是献诗陈志的‘志’,是全篇的意义,不是断章取义的意义。‘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是反对断章的话。”[1]153由于符合诗歌阐释的规律,以意逆志的方法不仅得以承传,而且在后世的应用中还有所推进,如清代的“意法论”,将字、词、句及篇章与训诂、用典相结合来进行阐释[12]。即便在现代,以意逆志的方法仍有其存在的学术价值。

在阐释指导思想方面,诗无达诂说注重政治、伦理教化,强调诗歌的社会功用,这是由儒家思想决定的。孔子和孟子都非常重视诗歌所具备的社会功能[13],孔孟开其端,后人踵其武,诗言志、思无邪、美刺、温柔敦厚、以诗证史等观点,都是以诗歌的社会功用为导向的。由于设定了这样的指导思想,故而在具体的诗歌阐释中就要引申出政教的意义,这种指导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对诗歌的阐释,以至孟子本人也难逃其窠臼,因为要从政教的高度来解释,所以“还不免用断章的方法去说诗”[1]153;尽管宋代学者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14]13,但《毛诗序》所秉持的阐释指导思想却持续发挥着作用,表明其在封建时代的主导地位。

“解诗”一词是朱自清在一篇作于1936年的阐释两首现代派诗歌的文章——《解诗》——中首次提出的,因为它直白地说明了诗歌阐释的本义,故其探讨诗歌阐释问题的理论被称为现代解诗学(1)。一般认为,现代解诗学受到西方新批评理论的影响,这可从朱自清的游欧经历以及与外籍同事间的交流得到印证[15]208;不过,既作为新诗作者和新诗批评家,又作为讲授中国古典文学批评的教授和研究中国古典诗学的学者,其现代解诗学更多地表现出对中国传统诗歌阐释理论的反思和推进。这可归因于两个缘由:一是现代诗歌艺术的发展对阐释指导思想和方法的更新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二是认识到诗无达诂说在应用中存在的某些弊端。以下试从不同层面分别探讨这两种诗歌阐释理论之间的推演关系。

关于诗歌多义性问题,朱自清厘清了过去的笼统观念,确立了更细致的操作程序。

首先,是肯定诗歌的多义性。一是分析了诗歌多义产生的原因。(1)诗歌表达的非完整性。与散文的完整铺叙不同,诗歌是通过意象间的跳跃来传情达意的,因而在短小的篇幅里留下了这样那样的空白;那么读者对空白的填补,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结果,也就构成了诗歌的多义。(2)诗歌艺术手法的非直白性。诗歌作品一般都有明确的主题却都不明确地说出来,而是采用暗示的手法,以达到审美的艺术效果;对诗歌中暗示意义的理解,也会因人而异,所以会产生不同的解释。(3)诗歌语言的歧义性。由于诗歌语言有凝练性的要求,通常诗歌创作都遵循以少总多的金科玉律,因此,“用比喻是最经济的办法,一个比喻可以表达好几层意思”[15]341;对喻意的领会不同,便会形成不同的解释。由此可见,诗歌多义是由其文体特征决定的。二是对诗歌多义性的肯定和阐释。朱自清说,“诗是最错综的,最多义的”[16]191,“可不要死心眼儿,想着每字每句每篇只有一个正解”[15]207;他还通过诗歌阐释实践活动来详细地解说诗歌多义问题:一则是对古诗多义现象的说明,如在《诗多义举例》中对旧体诗的多义现象一一论列;二则是对新诗多义性的肯定,如《新诗杂话》里的诸多分析,即使阐释者的解读与作者的解读之间存在不一致现象,只要能自圆其说,其多义都是可以接受的。

其次,细化了诗歌多义性的观点,划分了诗歌多义所属的不同层面。上文所引朱自清对以意逆志方法的解释,亦可看作对诗歌多义来源的划分,一是“作诗之志”,即作者的意图。孟子以意逆志之目的就是探求作者的意图,现代诗歌阐释中出现的阐释者与作者意见并存的情况[17]317,也是承认作者意图的表现,这两种诗歌阐释现象都表明作者的意图可作为诗歌多义的一种由来。二是“己意”,指阐释者所阐释的诗歌意义,这又是诗歌多义的一种由来。由于不同的读者具有不同的思想感情,所以会产生不同的解释;不但不同的阐释者可能产生不同的阐释,纵然是同一个阐释者在不同时期、不同心境下的阐释也可能不同。三是诗歌文本的意义,即独立于作者和阐释者之外的客观存在。肯定了诗歌意义的客观性,也就肯定了文本意义的中心地位;不论作者的阐释还是阐释者的阐释,都应以诗歌文本的意义为依凭。将诗歌多义性阐释归属于作者、阐释者、文本三个不同的层面,有利于辨别诗歌多义的来源。

再次,针对诗歌多义现象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案。一是多义共存,就是对多种阐释意见的认可。包括古诗多义的共存和新诗多义的共存,如在《古诗十九首释》中保留对同一诗句的多种解释,再如论析卞之琳的《白螺壳》一诗时对不同解释的接受。二是在多义中分出主从。肯定诗歌的多义性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等地对待各种含义,而主张分出主从。这又分两种情况:其一是有所取舍,虽然一首诗可以有多种解释,但是可以不选取所有的解释,而是有所舍弃;在取舍时,以切合原文并贯通全篇为其标准。其二是主从义并存,这类似上述多义共存的情形,主要的解释和次要的解释可以互为补充,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理解诗歌[18]。

诗无达诂说所涉及的诗歌多义性问题,指向诗歌阐释的多元性,亦即接受阐释的主观性。现代解诗学则细化了诗歌多义性问题,爬梳了诗歌多义的分类,其中文本所包含的多义性是客观存在,且成为阐释多样性的来源。

在阐释方法方面,现代解诗学在肯定以意逆志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文本分析的方法和具体操作的步骤。

以意逆志的方法在现代解释学里得到认可,朱自清认为:“我们不能离开字句及全诗的连贯去解释诗”[15]345,就是对以意逆志原则的遵循;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客观性,从孟子对“文”“辞”“志”之间递进关系的说明可知,阐发出来的“志”是以可把捉的“文”“辞”为根据的,亦即以诗歌字句的客体存在为阐释的根本,把握了这一点也就抑制了阐释的随意性问题;二是整体性,或自单个的词句至全篇的文意,或自全篇的文意至单个的词句,其阐释过程都是环环相扣的,也就构成文本阐释的逻辑性,逻辑性带来阐释的整体性。

在肯定以意逆志方法的基础上,现代解诗学还进一步采用文本分析的方法。朱自清明确地指出,语言是可以分析的,不论文言诗还是白话诗,它们的语言都是可以分析且需要分析的[16]191,“……诗的意义怎样复杂,分析起来怎样困难,而分析又确是必要的”[17]318。在强调了文本分析的重要性之后,朱自清还设定了操作的步骤:一是还原。回到诗歌文本及其语境中去感受,去体味,去设身处地的理解,“这种无私……的同情教他们觉到这些诗的真切”[17]225,这种感同身受是还原到诗歌语境中去的关键[19]198。二是按照文本逻辑一步一步地剖析。分析诗歌的含义,需要一层层挨着剥起去[17]316,即依照诗歌文本的构成元素有条理地将解读划分为更具体的环节:(1)字词句层面的意义,包括诗歌音乐性所要求的音韵之意义,主要是对古诗字句的注释和对新诗词句倒置等的梳理、意义的贯通等。(2)修辞手法层面的意义,如典故、比喻、夸张等,解释“诗中引用的古事和成辞”[16]192以及新诗的远取譬等现代修辞运用于在诗中的意义。(3)诗歌组织结构层面的意义,如对暗示、象征等布局、构思的分析,将整首诗的结构勾画出来,将空白处填补起来,旨在阐释陌生化诗艺所蕴藏的奥妙及其审美意义。这里的文本分析法较前述清代“意法论”更贴近现代诗歌的文本构造,并且提供了可依据的程序(2)。

文本分析的方法还包括将文本的背景因素纳入阐释的范围,而非孤立地就文本阐释文本。一是把修辞与其背景结合起来。如阐释诗歌里普遍运用的比喻、用典,就需要将其置放于诗歌文本及其使用的历史之中去考察,掌握比喻、用典的背景可以更准确地阐释诗歌。二是把传统的笺注与阐释结合起来。“从前诗文集作注,多只重在举出处,所谓‘事’;但用‘事’的目的,所谓‘义’,也当同样看重。只重‘事’,便只知找最初的出处,不管与当句当篇切合与否;兼重‘义’才知道要找那些切合的。”[19]5把传统笺注所注重的“事”与阐释所要传达的“义”联系起来,将用事提升至用义的高度,不仅避免了就文本阐释而阐释可能导致的片面性问题,而且把文本阐释纳入文学史乃至文化史的传统之中,打破了诗歌阐释所依凭的文本内部研究存在的局限。

正是基于对像清代经学阐释学注重文本考证[20]357这样的已有研究成果的吸收,现代解诗学对以意逆志方法的继承和发展,才具有重要的中国诗歌阐释学建构价值:一方面,它不只为诗歌阐释提供了可凭借的方法和步骤,还与具有实证性的文体学批评相对接;另一方面,它将文本字词句、修辞、诗歌艺术与文学传统联系起来,打通了之前诗歌阐释中存在的某种阻隔。可以说,现代解诗学将阐释引向客观化途径并从理论上扩展了诗歌阐释的语境。

在阐释指导思想方面,现代解诗学清算了诗无达诂说之儒家阐释指导思想存在的弊端,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约着阐释方法的运用。以意逆志是一种得到肯定的阐释方法,然而因其受制于阐释指导思想,使得该方法的运用出现偏颇,例如对“知人论世”的曲解,还有因一味地持守“思无邪”的原则所导致的将说诗变成证史的问题[1]204等,可见指导思想限制着阐释方法的运用,甚至导致某种程度的操纵。二是制约着阐释的结论。在以政治、伦理教化为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在诗歌阐释史中出现了牵强附会乃至子虚乌有的弊病,其案例是屡见不鲜的;这样的阐释结果可归因于指导思想的诱导,以至诗无达诂沦为推行“己意”的托词。

阐释指导思想是时代的产物,封建时代诗歌阐释的主要出发点是“风教”“美刺”,这是由其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其功用也就存在于这一条件之下。儒家的诗学观念是当时社会关系的产物,并一度成为理解《诗经》的权威,同时也造成了负面的影响[21]82。不过,这种阐释指导思想一旦离开其存在的土壤,也就失去了效力。当朱自清提出现代解诗学时,封建时代的诗歌阐释指导思想自然遭到淘汰,因而确立了新的诗歌阐释指导思想——“切合原作”[16]192,这是对诗歌文本客观性的肯定,旨在开掘诗歌的艺术审美价值。比较而言,古代的阐释立足于诗歌的政教功能,偏于外部阐释;现代解诗学的成立则标志着回归诗歌文本自身,立足于作为文学批评的诗歌阐释,包括语义阐释、意象阐释和审美阐释等,把阐释从注重诗歌外部因素引导到注重内部因素,以此阐发诗歌艺术的审美价值。

现代解诗学将诗歌阐释指导思想自其所负担的政治、伦理教化等任务中解放出来,还原诗歌阐释的本来面目,开掘艺术审美的意义,这是现代解诗学的进步。

综上所述,自诗无达诂说至现代解诗学,其间的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诗歌阐释承担的任务由多样转向单一,阐释回归文学艺术领域。在现代之前的两千多年里,尤其在文学自觉之前,文学批评的功能与政治、伦理、教育等功能共同存在,甚至排在诸种功能之后;诗歌阐释因承担着多项任务而须从多种角度展开,其多义性也因之表现在完成各项任务的不同方面;诗无达诂说即由这一缘故而来。随着社会文明的演进,学科划分越来越精细,不同的任务由不同的学科承担,政治学承担政治阐释的任务,伦理学承担伦理阐释的任务,文艺学承担文学阐释的任务,文学批评即围绕该目标运行,诗歌阐释亦以此为己任。相对于古代的阐释承担了文学之外的功能,现代解诗学所从事的是诗歌文本阐释的工作,文学性、审美性是其核心。

其次,将诗歌阐释从以作者为中心转移至以文本中心。在传统的诗歌阐释中,作者的意图更为重要,以意逆志说也是一种探究作者之志的观点,因此作者的地位就高于作为读者的阐释者,文本也因此成为理解作者意图的依据,从而形成了以作者为中心的特征。现代解诗学则以文本为依据,无论是作者的阐释还是读者的阐释都是关于文本的阐释,就此而言,其诗歌阐释的中心是文本。

再次,现代解诗学提出了文本分析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为诗歌阐释设立了客观的依据,突破了诗无达诂说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重整体感受而轻逻辑分析的模式。比较而言,传统的诗歌阐释多运用感悟式、印象式批评方法,点到为止,缺少按照程序所展开的解读过程。现代解诗学则依照一定的逻辑进行文本分析,确定文本的中心地位,以理性的解读为准则,层层深入地实行阐释。

最后,现代解诗学整合了传统的文学批评遗产,使古典资源为当下所用。第一,继承了传统诗歌阐释方法。从字面看,现代解诗学的一些术语是从西方引进的,但实际上中国传统诗文评也有相关的方法,如诗歌阐释所涉及的语义分析,即是中国传统的训诂学、考据式批评所包含的内容,或者说,自古就有的诗歌笺注法等亦是从语义分析的角度来阐释诗歌的。第二,对传统诗歌阐释方法进行整合。在古代诗歌阐释中,笺注、意象批评等方法各行其道,是相对独立的;现代解诗学则将古代多种批评方法运用于一首诗不同的阐释层面,使其成为深度阐释的必要途径。如朱自清曾对闻一多《唐诗杂论》的类似做法表示赞同,“将欣赏和考据融化得恰到好处”[19]122,肯定其作为该方法之前驱的意义。

注释:

(1)许霆《解诗:中国现代诗批评方法》,《淮阴师专学报》1992年第1期;《“只有分析,才可以得到透彻的了解”——朱自清解诗理论与实践研究之二》,《常熟高专学报》2003年第5期;《“诗是最多义的,最错综的”——朱自清解诗理论与实践研究之三》,《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孙玉石《朱自清现代解诗学思想的理论资源》,《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5年第2期等。

(2)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貌似现代解诗学借鉴了西方文学理论,包括瑞恰兹的语义分析和新批评的细读法等,但事实上,中国传统的阐释方法亦为现代解诗学奠定了基础,比如语义学阐释所包括的字词解释就属于我国传统的笺注式批评的内容;再比如象征等理论也是我国古典诗学命题中的应有之义,只不过我们称之为“兴”“味”“象外之象”等。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进入现代以来,在与西方诗学持续交流的过程中,我们逐渐采用了移译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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