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分析

2021-04-09 08:33梁静
就业与保障 2021年2期
关键词:福利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文/梁静

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在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减震阀”与“安全垫”的角色。从世界各地来看,工业化时期以来,各国社会保障体系经历了分散、集中和整合等过程,并在“二战”之后达到较高的一体化程度,发挥了重大的社会利益作用。但是,各国社会保障体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也发生了不同的改变[1]。由此,对于现代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研究逐渐被提上日程,引发各国学者和专家的热议,并针对推动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健全和发展,纷纷提出问题与对策。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框架在经过政府的不懈努力下也已初步成形,但由于体量庞大,真正地落实到各个群体上的工作仍有一些细节需要完善,对于一些细化的保障群体的具体保障制度体系,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以代表性较强的国有企业人员为保障主体,进行研究分析,希望能对原有体系起到建议和优化作用,同时为国家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理论研究提供浅见。

一、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概述

(一)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组成结构分析

图1 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图

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顾名思义,就是对国有企业人员这个群体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一种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分担责任,共同抵御社会风险的制度。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下划分出如图1所示的社会保险为主,以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为辅的四个结构,国有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也是由这四部分构成,只不过面临的实施主体不同。社会保险指的是通过立法手段,基于国家这个主要支柱,对有收入或无经济来源的劳动者,采取社会力量辅助,予以补偿金来保持该部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基础[2];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遵循“谁符合条件谁受益”的原则,一般是由政府的公共开支来支付的,受益者个人无须专门付费。社会优抚是由政府或社会组织出面,是一种带有褒扬性质的军人保障。

(二)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分析

目前,国家对于社会保障工作越来越重视,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劳动关系随着国家政策和国有企业的不断更新而呈现出不同的变化。本文对于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分析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国有企业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有助于提高国家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二是国有企业顺利开展社会保障工作可以彰显国家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通过保障员工个人利益维护其合法权益,让员工体会到人文关怀,提升忠诚度;三是对企业来讲,加强对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建设可以节省经济成本和人力,为企业持续运行起到保护和“润滑”作用,拉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对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建设的研究是非常重要且有必要性的[3]。

二、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分析

(一)国有企业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员工是一个企业的中坚力量,所谓的以人为本就是以员工为本,员工存在企业才存在,员工不仅是企业存在的基础,更是企业竞争力当中的重要资本。目前由于存在国有企业内部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人才流失的现象,所以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挽留员工的重要手段,起到“稳定剂”的作用。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中部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多种社会保障呈现出非社会状态,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承担者,也就意味着如果国有企业不盈利,那么职工的社会保障就无法获得,进而失去生活来源,甚至陷入贫穷状态;另一方面,即使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已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管理制度,但是内容上还有所欠缺,如,职工面临“下岗难、不下岗更难”的困境,在此种情况下,导致国有企业内部职工始终处于贫困状态,难以获取生活保障,久而久之,就会深陷贫穷状态。

(二)国有企业职工福利待遇受到制约

企业要想吸引和保留高素质人才、减少财政支出,就要做好员工的福利管理。从公司来讲,提供人性化的福利保障,更能让员工对公司有归属感,从而从根本上让公司运行更加高效,达到留住人才的目的;从员工个人发展来讲,公司提供良好的福利制度能让员工家庭从物质到精神上得到满足,有助于个体员工在公司的长期发展。但就现在的发展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已构成了国有福利壁垒,导致职工福利待遇受到了限制,具体表现在福利设计固化,覆盖范围窄,缺乏灵活性、没有让员工产生参与感、部分环节缺乏人性化的项目[4]。

(三)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以及退休人员的社保存在不同问题

国家在开始关注下岗员工的生活社会保障问题是随着下岗政策实施以后社会问题的出现,所以我国的有关下岗方面的社会保障理论都是现在相关政策的实施中总结并发展的,是一种摸索着前进的政策,不可避免地会有不足之处。笔者认为,国有企业人员在社会保障管理中对于下岗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工作当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人员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在下一份工作开始之前的过渡期间的保障问题,突然因为非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可能立刻找到下一份合适的工作,在此期间的失业保险再就业功能略显薄弱,应就这方面进行改善;二是国有企业下岗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较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规定收入决定社保缴费标准,大多数下岗员工的收入普遍比较低,因此得到的保障费用也不高。

三、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改善对策

(一)完善相应的社保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制度建设是企业顺利开展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前提,前者赋予了后者实施的可行性[5]。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可以通过以下三方面来考虑:第一,组织管理运行高效的社会保障管理团队,确保社会保障管理相关执行有条不紊地运行;第二,补充完善管理体系制度,将对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的各方面相关保险制度,进行合理配置,扩大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覆盖范围;第三,解决国有企业中职位过剩管理欠缺问题,着力于因地制宜地设置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及相关职位,改善各部门沟通协作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管理体系高效有序健康地运行。

(二)优化国有企业人员福利待遇

优化国有企业人员福利待遇,实现福利管理的有效性,不仅可以增加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提升企业在员工心里的形象,达到保证企业人力资源最大程度不流失的目的;从员工角度来说,福利待遇的优化最直观的是满足了员工对物质的需求,间接地满足员工心理需求。故而对国有企业的福利管理优化,福利项目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因需求而异的原则,在原有福利基础上进行人性化合理化设计,使员工和企业均有参与感,致力于建设一个灵活性与稳定性良好融合的福利管理机制。针对日益增加的员工的个性化需求,设计让员工有新鲜感和归属感的福利项目,以此作为激励机制的一种,更能通过福利机制的设定来最大程度地反映国有企业的公平公正和对于员工的人文关怀,让员工觉得工作在这样的企业环境中有安全感。

(三)完善国有企业下岗及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国有企业内退休及下岗员工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制度的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连续性、高效率、公正公平原则,将下岗职工生活保障逐渐并入到失业保险,进行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加强社会保障立法,社会保障制度涉及的是全体公民的利益和社会的长远利益,社会保障项目和行为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确定,政府部门、司法机构、社会民间组织以及个人都要受到法律监督和接受法律保护。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金、失业救济金应分别由雇主和雇员及有关方面分摊,费用由多方负担共同筹集,赋予失业保险金稳定和强大的再就业功能,为帮助下岗员工在就业提供资本。对于退休员工,养老保险账户进入个人账户,实行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国有企业所有劳动者的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在养老保险费中的比例,以此来完善国有企业下岗及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四、结语

社会主要矛盾因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它主要建立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是促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是稳定社会和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举措。鉴于我国国家体量庞大,且每个地区之间不同的经济发展的现状,在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修缮和落实上,必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发现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中存在着细节上的不足,据此确定其细节优化的目标和原则,可以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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