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校园反欺凌KiVa项目研究:背景、内容及中国化实践

2021-08-26 21:33陈依然谢金津代春莉杨其勇
求知导刊 2021年13期
关键词:基础教育

陈依然 谢金津 代春莉 杨其勇

摘 要: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案件频发,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重视。文章对芬兰的校园欺凌KiVa项目的背景和内容进行了全面的综述,并对中国校园反欺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校园欺凌是一个不容忽视、亟须防范和治理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芬兰校园;KiVa项目;反欺凌;基础教育

中图分类号:G55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24X(2021)13-0082-03

芬兰校园反欺凌KiVa项目是在理论支撑和研究下,通过开发和实施,逐渐形成科学反欺凌体系的项目,目的在于预防欺凌,减少欺凌事件发生。如今,人们对校园欺凌这一词语并不陌生,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校园欺凌都是中小學校园中一个严重的问题,造成的危害相当严重,轻者身体、心理受到创伤,重者导致死亡。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披露,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的有166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的有2914人,而进入检察机关的仅是校园欺凌中较为严重的部分,只是总数的一小部分。可见,校园欺凌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亟须防范和治理的重要问题。社会各界十分重视,纷纷研究如何治理这一现象,我们以成功的芬兰校园反欺凌KiVa项目(以下简称KiVa项目)为依据,并根据我国特殊的国情提出了治理校园欺凌的相关建议。

一、芬兰的校园欺凌KiVa项目背景

(一)社会背景

20世纪80年代,芬兰的校园欺凌现象初现端倪,芬兰学者开始研究校园欺凌,20世纪90年代由于校园欺凌引发的自杀事件频发,开始引起芬兰政府、学者以及公众的高度关注[1]。1998年《芬兰基础教育法案》是芬兰首次在国家层面立法反对校园欺凌。1999年,芬兰政府制定了《校园安全保障法》。2006年,芬兰教育和文化部正式委托图尔库大学以萨尔米瓦利教授为首的学校心理学研究团队探索并制定一个适合在芬兰全国范围内执行的反校园欺凌项目方案,即KiVa项目[2]。KiVa项目是在理论支撑和研究下,通过开发和实施,逐渐形成的科学反欺凌体系的项目,后陆续在其他各国实施。

(二)理论背景

KiVa项目用班杜拉的社会认知理论来解释欺凌行为这一社会行为产生的过程、欺凌者的动机以及今后对欺凌者、受害人、旁观者的期望等[3]。

二、芬兰的校园欺凌KiVa项目内容

KiVa项目的理念:改变旁观者的态度,减少欺凌行为的支持者,以减少欺凌事件的发生。KiVa项目的特色:一是改变旁观者的态度;二是开发反欺凌课程和网络游戏;三是建立反欺凌小组,发现欺凌,解决欺凌;四是国家支持下的全国性反欺凌项目。KiVa项目分为普遍性行为和指导性行为两个部分。

(一)普遍性行为

普遍性行为是针对所有学生的预防性内容,目的是预防欺凌发生。一是反欺凌课程。反欺凌课程主要为主题课程,按学龄段主要分为三个板块,主题包括情感、人际关系、群体压力、欺凌机制及其后果等。一至三年级,开展一节课90分钟,一学年课时10个的课程,学习方式主要是自主学习的个体任务和协作学习互相讨论交流,帮助学生建立感情,认识欺凌,反抗欺凌和帮助受欺凌者。四至六年级,教师自主安排时间开展反抗欺凌和自我保护的课程,一学年20小时,共计60小时的学生课程。七至九年级有“团体互动”“我和他人”“欺凌的形式”“欺凌的后果和反击”四个主题,一共13~23节课。另外,反欺凌课程也专门制定针对网络欺凌的内容,学习正确使用网络的交流方式和行为,如何对抗网络欺凌的方法。二是网络环境。KiVa项目将反欺凌课程和网络课程相结合,提供网络环境让学生加深对欺凌的认识和学习。KiVa项目为一至六年级的学生提供反欺凌网络游戏 ,为七至九年级的学生提供“反欺凌街道”在线论坛。三是反欺凌培训。KiVa项目将派专家对学校的KiVa校园项目组进行反欺凌培训。KiVa项目主要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反欺凌培训和对教师进行指导,一是成立学校项目组网,每一个项目组网由三个学校团队组成,定期调查学校项目组开展情况和进行指导,二是为参与KiVa项目的学校教师提供2天面对面的培训。

(二)指导性行为

指导性行为是系统地干预和解决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学校成立反欺凌小组,筛选和系统地解决欺凌事件,由3名学校教职工或班级教师组成。反欺凌小组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筛查案例。根据KiVa项目的欺凌标准筛查出欺凌案例。第二步,约谈被欺凌者。确定欺凌案例后,约谈受欺凌者,安抚其情绪,给其安全感。第三步,分别约谈欺凌者。这样做可以防止欺凌者统一口径,隐瞒事实,全面了解欺凌过程。第四步,协商解决。再次与欺凌者群体约谈,通过谈话、和解、教育等方式,终止欺凌行为。第五步,跟踪回访。继续对欺凌者与受欺凌者跟踪调查观察解决情况,并持续辅导被欺凌者的心理。第六步,防止再现。跟踪暗访一段时间后,再次约谈欺凌者,确保欺凌事件不再发生。第七步,彻底制裁。对于严重的解决效果不佳的欺凌事件,进一步采取措施[4]。

三、我国对校园欺凌分类研究

最早定义校园欺凌的是挪威的奥维斯教授,他定义“欺凌是一个学生长时间、重复地暴露在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欺负或骚扰行为之中”[5]。我国以前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校园欺凌,不少欺凌者以及监护人会利用这种漏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欺凌者得不到相应惩罚,欺凌事件得不到很好治理,从而催生更多欺凌者,使欺凌现象更加严重。

(一)校园欺凌分类

为了更好地区分和定义校园欺凌,我们据其表现形式的不同将校园欺凌分为六类:一是肢体欺凌(对受欺凌者拳脚相向、对其进行物理攻击,损害其物品等);二是言语欺凌(使用语言或文字等嘲讽、辱骂受欺凌者,传播不实谣言等);三是财产欺凌(向受欺凌者勒索钱财、夺取其个人物品等);四是关系欺凌(教唆、威胁其他学生不与受欺凌者往来,孤立受欺凌者等);五是网络欺凌(利用公开、半公开、私密圈子等社交媒体,如电话、短信、彩信、电子邮件、贴吧、论坛等媒介散播谣言,辱骂、嘲弄、中伤受欺凌者,匿名恐吓威胁、发送淫秽色情暴力等不堪入目的文字、视频等);六是性欺凌(如对受凌者之性与性别相关议题嘲弄甚至伤害等)[6]。

(二)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区分

至2018年的数据统计显示,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概念缺少全球化定义。一些学者认为它们是上下位关系,校园暴力是校园欺凌的上位概念,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其是交叉关系,这样模糊、不统一的界定可能导致法律真空地带,让校园欺凌或暴力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根据调查研究,我们认为校园暴力是校园欺凌的上位概念,并将校园暴力定义为“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与其他学生、教职工、社会人员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暴力伤害、威胁、侵犯、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以及学生对物实施的暴力与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7]”

四、我国校园反欺凌现状分析

(一)国家治理仍不完善

面对校园欺凌严峻的形势,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其重要性,虽然还没有全国性的有效干预行动,但较于以往,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提出了干预措施。2018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五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 [8]。这导致我国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罚具有“要么过轻,要么过重”的“两极化”特征,以软性指导为主、法律规制为辅,主要为事后救济、个案处理的模式[9]。此外,我国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欺凌相关数据的采集也不够,最近可获得的一组可靠数据还停留在2017年。

(二)社会参与力度小

校园欺凌在社会防治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社会认知不足。我国社会各界对校园欺凌的了解不够深入、全面,没有统一的认识,没有正视欺凌行为给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带来的危害。第二,过度报道造成恐慌。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被新闻媒体过度报道,不仅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恐慌,也给受欺凌者的学习、生活等造成莫大损害和难以抚平的精神创伤,更甚者会诱使其他学生模仿,出现更多欺凌现象[10]。第三,社会“助力”加重网络欺凌。由于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校园欺凌的战地逐渐向网络转移,而由于社会认知缺乏,大众遇见欺凌现象不会探其本质,只是单纯地谩骂欺凌者,更过分的人可能会为欺凌者叫好,最终导致欺凌现象越来越严重,而造成这种后果的人却浑然不知。第四,在校园欺凌的研究方面,存在研究质量欠佳、实证研究匮乏、本土探索不足、学科视域受限、研究主体单一等问题 [11]。

(三)学校被动应对,预防措施不足

校园欺凌的场地是学校,而我国校方目前对校园欺凌的治理仍是以被动应对为主,教育预防为辅。在以升学为主要目标的当下,学校普遍重智育、轻德育,对心理健康、情绪管理相关课程不够重视,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发展。学校监管不足,惩戒手段有限,管理和法制建设也不健全。最重要的是,我国中小学尚未在校内设立专门的校园反欺凌小组,导致实践中缺乏应对校园欺凌的有效处置措施,呈现仓促性与滞后性。最后,教师不作为甚至主动参与,以及旁观者的冷眼看待也是欺凌现象加重的重要因素。

(四)家庭教育缺失,教养方式有待改善

校园欺凌产生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在我国,家庭教育发展极不平衡,众多家长并没有意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受欺凌者家长因“不想把事情闹大”而从轻追究或追究无门;欺凌者家长也没有表达出愧疚和歉意,在欺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后,一味地推卸责任,企图将自己的孩子最大限度地从欺凌事件中抽离,更甚者会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欺压学校或者受欺凌者的家庭。此外,不当的互动模式、教养方式、不健康的成长环境以及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也是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一个困境 。

五、校园反欺凌的建议及对策

(一)健全立法体系,保护权衡弱者利益

因校园欺凌后果的严重性,在治理校园欺凌层面仅仅依靠教育软性手段是不够的,必须从国家层面实行立法,运用强制性手段制止校园欺凌。在立法前,要谨慎地树立立法理念,必须做到立法公正,权衡多方面利益,重点保护弱者利益,争取各方认同。在立法时,必须根据本国国情进行特色立法,便于实施。最后,立法完成后,由于法律的稳定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不断修正。

(二)加强社会合作,完善协同治理机制

虽然欺凌事件发生往往与学校有关,但学校不是唯一发生的地方,学生所在的环境,如家庭、社区和网络,均可能发生欺凌事件。因此,社会、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可以共同协作,实现预防校园欺凌、创造安全的学校环境的目标,如充分发挥传媒作用,做好校园反欺凌宣传,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社区的教育功能,成立反欺凌委员会,通过热线、网络等对受欺凌者实施相关援助,对欺凌者加强教育辅导和组织社会服务活动,培养健全人格;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为解决校园欺凌提供智力支持。此外,相关部门还可以倡导更多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建立防治校园欺凌的协作机制,形成应对校园欺凌的社会组织,分担行政部门和学校难以完成的工作。针对网络欺凌,相关部门可以开设专门的网站,进行信息收集共享、课程开发、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

(三)结合国情特点,开放地方反欺凌项目

建设我国的校园反欺凌项目,先要借鉴国际成功有效的反欺凌项目,依据我国国情开发适合我国本土的反欺凌项目。学者提出,开发我国校园反欺凌的项目需要注意以下四点:教师的可接受性、项目的有效性、以最少但足够的资源持续实施的可行性、对变化环境的灵活适应性。另外,中国教育水平不均衡,且中国幅员辽阔,根据本土以及中国地区的特点,以教育方针为指导,开发出地方反欺凌项目不失为一个办法。

(四)实施家校合作,明确自身法律责任

家庭教育的缺失是校园欺凌产生的一个主要因素,校园反欺凌需要完善家庭教育。首先,家长应做到明确自身法律责任,明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担负起管教孩子的责任,如不履行职责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其次,要提高综合素质,家长可以从学校网站或教育网站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家长平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暴力解决问题,以身作则,做好孩子的榜樣。同时,家长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最后,加强家校合作,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注重和教师交流,和校园反欺凌小组合作解决欺凌事件。

[参考文献]

[1]周菲菲,郭志英.芬兰校园反欺凌KiVa项目的发展、组织与实施[J].比较教育研究,2017(10):40-45.

[2]陈光辉,杨晓霞,张文新.芬兰反校园欺凌项目KiVa及其实践启示[J].中国特殊教育,2018(9):80-85.

[3]王等等,于莉莉.芬兰校园反欺凌计划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教育科学,2017(12):151-156.

[4]Olweus D.Bullying at School and later criminality:Findings from Three Swedish Community Samples of Males[J].Criminal Behavior and Mental Health      2011(2):151-156.

[5]弋 英,曹睿昕.关于校园欺凌中旁观者群体的研究[J].基础教育课程,2019(14):28-32.

[6]任海涛.校园欺凌者及监护人“中间性处罚”法律责任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8(12):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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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邹红军,柳海民,王运豪.概念·成因·治策:我国校园欺凌研究的三维构景——基于相关文献的述评[J].教育科学研究,2019(7):40-47.

[9]尹 力.我国校园欺凌治理的制度缺失与完善[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7(4):101-107.

[10]乔东平,文 娜.国内外校园欺凌研究综述:概念、成因与干预[J].社会建设,2018(3):5-15,64.

[11]陈晓英.校园欺凌谁来解围[N].法制日报,2015-07-13(8).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芬兰中小学反欺凌项目KiVa的中国化实践”(201914389027)的阶段性成果;四川省教育厅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芬兰中小学反欺凌项目KiVa的中国化实践”(S20191438902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依然(1999— ),女,四川雅安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小学教育;

谢金津(1999— ),女,四川达州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小学教育;

代春莉(1999— ),女,四川内江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小学教育。

通信作者:杨其勇(1981— ),男,重慶人,副教授,博士,教务处副处长,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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